Modern Reformation/H.Bavinck,1854

我们合理的信仰(Our Reasonable Faith), 16~18 - 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

Bavinck Byeon 2018. 7. 19. 22:34

我们合理的信仰

(Our Reasonable Faith)

16~18


(荷)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


第十六章 基督的神人二性(The divine and human nature of Christ)


  使徒为基督所作的见证


  照圣经所记,基督所作关乎自己的见证,是藉着使徒的教训发展并且加以证实的。承认一个名叫耶稣的人是基督、是父的独生子,与我们的经验和我们的一切的想法(特别是与我们心的所有天性)产生直接的冲突;如果没有圣灵说服性的工作,那么就没有人能够诚实的用他全部心灵去接受。按着本性人人都与这个认信(confession)处于敌对状态,因为它不是人天生会做的一种认信。除非被圣灵感动没有人能说耶稣是主;也没有人在被圣灵感动后会说耶稣是可咒诅的,他一定会承认他是他的救主和王(林前12:3)。


  因此当基督显在地上,且自己说他是神的儿子的时候,他没有就让它留在那里,他也有一份关切,并且他继续关切着这个认信能进入世界,为教会所相信。他呼召他的使徒,教导他们,使他们做他话语和作为、做他死和复活的见证人。他将圣灵赐给他们,这圣灵带领他们亲自认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后来从五旬节起,又使他们做传道者的服事,传讲他们眼曾见过、他们手曾摸过的生命之道(约壹1:1)。使徒实在不是真正的见证人,从父那里出来真理的圣灵,才是基督原始的、不会错误的、有能力的见证人,使徒只有在他里面并且藉着他才能作见证(约15:26;徒5:32)。就是这同一位真理的圣灵,藉着使徒的见证,使历代的教会宣告并在教会里面谨守: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约6:68-69)。


  当四位福音书作者按次序报导耶稣的生平时,他们总是简单地用耶稣这名字提到他。并没有别的修饰语或附加语。他们告诉我们说,耶稣生在伯利恒、耶稣被带到旷野、耶稣看见群众又上了山上等等。这位生在巴勒斯坦也死在那里的历史人物耶稣,是他们记录的对象,我们发现在使徒的书信中,也有几次耶稣被人用历史上的名字来称呼。例如,保罗说,除非被圣灵感动,没有人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约翰作见证说,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神所生的(约壹1:5与2:22和4:20比较);在启示录我们读到耶稣的真道、耶稣的见证和见证人。


  但在使徒书信中,用这名字而不加上别的修饰语的很少。通常这个名字跟主、基督、神的儿子,以及类似的称呼一起出现,全名通常叫: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但不拘耶稣这名字是单独使用或跟别的字连在一起,这名字总是表达了与生在伯处恒、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个历史人物有关连。


  整本新约,包括书信和福音书,都以历史事件为根基。基督这个人物并不是人心中的一个观念,也不是一种理想,如同过去有许多人这样说,我们这代也有一些人作这种主张,基督是真正的人,曾在一个特别的时期和一个特别的人耶稣身上显现自己。


  不错,耶稣生平的一些事情,在书信中退到幕后。这些书信跟福音书的目的不同,不是耶稣生平历史的记事,而在指出这个生平对人类救赎的重要性。但所有使徒都熟悉耶稣的位格和生活,熟识他的话语和行为,他们更叫我们看见,这位耶稣就是基督,被神高举到自己的右边,为要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人(徒2:36;5:31)。


  所以,在使徒的书信中常常提到耶稣生平中的种种事情。他们使他活画在他们听者和读者的眼前(加3:1),他们强调的事实有:施洗约翰是他的先锋(徒13:25;19:4),他是从犹大支派大卫的根出来的(罗1:4;启5:5;22:16),他为女子所生(加4:4),在第八天受割礼(罗15:8),在拿撒勒长大(徒2:22;3:6)他也有兄弟(林前9:5;加1:19)。他们告诉我们说,他完全圣洁无罪(林后5:21;来7:26;彼前1:11;2:22;约壹3:5),他是我们的榜样(林前11:1;彼前2:21),他说的话对我们有权柄(徒20:35;林前7:10-12)。特别是他的死对我们有特别的意义;十字架乃是使徒传道的中心。他被所拣选的十二个使徒之一出卖(林前11:23;15:5),这世界的王不把他当作荣耀的主(林前2:8),他被犹太处死(徒4:10;5:30;帖前2:15),死在受咒诅的木头上(加3:13;西2:14)。虽然他在客西马尼亚园和各各他受大苦楚(腓2:6;来5:7-8;12:2;13:12)。但他已成就和好与永远的义(罗3:25;5:9;西1:20)。因此,神使他复活,将他升高到自己右边,叫他作主,并为万民作基督、君王和救主(徒2:32、33、36;5:30,31;罗8:34;林前15:20;腓2:9;及其他经文)。


  耶稣的工作与使徒的言词之间并无矛盾


  从这些很少的资料来看,很明显使徒并没有否认或忽略基督教的事实,他们实在看重这些事实,钻研它们属灵的意义。在他们里头找不到任何使救赎事件和救赎话语分离或冲突的痕迹存在;但过去很多人却想提出这样的冲突。救赎事件乃是救赎话语的实现,前者在后者里面才有真实和具体的形式,同时也有其亮光和解释。


  对这点如果还有任何疑问的话,必可因着使徒在当日所必须进行的争战而完全挪开。不仅是在第二、第三,和后来的世纪,并且是在使徒时代,就有一些人出来,他们认为基督教的事实具有次等和短暂的重要性,还有另一派人全然不理基督教的事实,还有些人把想法当作主要的东西,本身就已足够。他们争辩说,基督的肉身是否从坟墓里复活有什么差别呢?只要他灵性活着,就足以保证了我们的救恩。但使徒保罗并不这样想,他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中,将复活的实质与意义阐明的极为清楚,他传基督乃是照圣经所说,基督照父的旨意死了、埋葬了,并且复活了,在他复活之后被许多门徒看见,他的复活是我们救恩的基础和保证。约翰更强调,他乃是把他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生命之道这事实宣扬出来(约壹1:1-3)。判断敌基督者的原则是他否认道成肉身;相反地,基督徒却相信道成了肉身,神的儿子藉着水和血而来(约1:14;约壹3:2-3;5:6)。整个使徒书信和福音书的教导,也就是整本的新约,简单说,就是宣告为马利亚所生并且被钉十字架的耶稣--见证他升高的证据--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20:31;约壹2:22;4:15;5:5)。


  现在值得注意的是,与使徒传道的内容和目的有关的,单名耶稣没有附带称呼的用法,很少在书信中出现。通常使徒说耶稣基督,或基督耶稣,或主耶稣基督,或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甚至福音书的作者,在他们的福音书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上面或之前,提到耶稣时,多半是用全名耶稣基督(太1:1、18;16:20;可1:1;约1:17;17:3)。用这种方式,他们指出他们所写的福音所谈到的人物。行传和书信中,这种用法变成正常的规矩,使徒说的不是一个名叫耶稣的人,他们藉着加上基督和主等措辞 ,指出他们对那人是谁的评价。他们是传福音的人,传扬神的基督在耶稣这人身上已经显在地上的福音。


  当他们伴他出入的时候,他们逐渐学习去认识他。特别是在该撒利亚腓立比那个重要时刻之后,有一道亮光为他们现出他的位格,他们都和彼得一同承认他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耶稣已如此将自己显给他们,开头多少隐藏在人子的名字底下,但在他生命接近结束时,渐渐地更清楚更明白的显露出来。在大祭司的祷告中,他用父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名字称呼自己(约17:3),正因他说自己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才被犹太人的法庭以说了僭妄的话控诉,并且被定死罪(太26:63),在他的十字架上面悬着一块牌子, 写着: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太27:37;约19:19)。


  不错,门徒对耶稣的弥赛亚声明,和他走向苦难与受死,是无法调和的(太16:22),但藉着复活,以及之后他们学习得知十字架的必要性和意义,现在他们认清,藉着复活,神已使被犹太人杀死的这位耶稣,作主和基督了,并且将他升高作君王和救主(徒2:36;5:31)。这并非是说在耶稣复活之前他还不是基督和主,只有在他复活之后他才成为基督和主,因为基督在之前就曾宣称过自己是基督,也被门徒这样承认过(太16:16);而是说在复活之前他是以仆人形象出现的弥赛亚,在人眼前隐藏了他是神儿子的尊严。复活及复活之后,他便将仆人的形象丢在一边,重新承受在创世之前他与父所有的荣耀(约17:5),照着住在他里面圣善的灵,以大能被指派作神的儿子(罗1:3)。


  所以保罗能说,神既乐意将他儿子启示给他,就不再凭着肉体认识基督了(林后5:16)。在他悔改之前,他只凭外貌认过基督,完全按他的外表,照着他在地上行走时仆人的形象判断他。从前他无法相信这位耶稣会是基督,他没有丝毫的荣耀,甚至被挂在十字架上受死。现在他不再凭着外表、不再凭着外面的、短暂的、仆人的形象,乃是凭着灵。凭着在基督里面的,凭着他内在真正的以及他复活外在所证明的,认识并判断基督。


  众门徒可以说都是这样,不错,他们在基督受苦难和受死之前,就真相信他是弥赛亚,但在他们心中,这个真实性与受苦受死还是一件无法调和的事情。可是复活替他们调和了这个矛盾,对他们而言,曾降到地上最低的部分,又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是同一位基督(弗4:9)。谈到基督,使徒们同样都想到死过而又复活的基督,钉十字架又得荣耀的基督。他们不仅把他们的福音跟历史上的耶稣,那位几年前住在巴勒斯坦并且死在那里的人连结起来,同时也将现在升高坐在神权能右边的同一位耶稣相连。可以说他们站在连结过去、连结历史的横线,和连结在天上永活主的纵线之交点上面。所以,基督教是一种历史性的宗教,同时又是出自永恒、生于现在的一种宗教。耶稣的门徒不是按他历史上的名字被称作耶稣徒(jesuites),乃是按他的职份被称为基督徒。


  使徒称耶稣为主耶稣基督


  使徒在耶稣复活以后的讲道中所采取的这种特殊看法 ,是当他们提到耶稣时,不再用他历史的名字,而说成耶稣基督、基督耶稣或我们主耶稣基督等等的原因。事实上,在门徒中间,基督这名字很快失去正式的意义,开始变成一个定名,因为强烈信仰耶稣是基督,以致于他就叫做基督,用不着在前面加上冠词。这在福音书中有过几次(太8:2、6、21;15:22;17:15及别处经文)到了使徒书信,特别是保罗书信,就成了惯例。而且,为了强调基督弥赛亚的实质,保罗不只一次把耶稣基督两个名字颠倒,而成为基督耶稣。不管是耶稣基督或基督耶稣,这个称呼是早期教会最看重的名字。这名字在旧约圣经中的用法和意义,新约照样搬来用在基督上面。旧约用"主"这字或单单用大写的"名"为神显其荣耀的名称,在新约的时代,荣耀曾在耶稣基督身上出现,并且成了现在挂着他名的教会的力量。使徒奉此名施活(徒2:38),讲论教训人(徒4:18)、医治瘸腿的人(徒3:6),和赦罪(徒10:43)这名受人抗拒,被人攻击(徒26:9),承认这名招来苦难(徒5:41),有人恳求这名(徒22:8)。这名得到尊大(徒19:17)。从此看来,耶稣基督这名字是教会信仰告白的总结、教会信仰的力量、教会盼望的锚。正如古时的以色列人以耶和华这名为荣,新约的教会在耶稣基督这名里得到了力量。耶和华的名从耶稣基督这名字中得到完全的启示。


  主这字,在新约中常跟耶稣基督连在一起,所指的方向相同。耶稣在福音书中,被一些人称作主好几次,这些人虽不是门徒,却仍向他呼求帮助。这名在这种场合中。力量跟拉比或夫子差不了多少。但我们也发现这名经常挂在门徒嘴边(太14:28、30;26:22;11:3;21:15、16、17、21),此外在福音书的记载中,路加和约翰有时候也是把耶稣和主两名交替使用(路1:43;2:11、38;7:13、31;10:1;11:39;17:6;约4:1;6:23;11:2;20:2、13、18、25、28等等)。耶稣自己也用了这字,自称是主(太7:21;12:8;21:3;22:43-45;可5:19;约13:14)。


  主这字在耶稣本人和门徒口中,比拉比或夫子所包含的意义更深远。每个来向耶稣求助的人,都称他为主,到底这是什么意思,无法确立;但耶稣自己却意识他是尊贵的教师和主,认为自己的权威远超过文士。象在马太廿三1-11、马可一22和27节几处经文中,耶稣明明把自己抬到唯一教师的地位,远超过所有的人。但当他自称是安息日的主(太12:8),和在别处自称是大卫的子孙和大卫的主之时(太22:43-45),都是以最坚决的口吻表示,使人不能有所怀疑。这些宣告,正是表明他就是弥赛亚,会在神的右边。与神共享权能,审判活人死人的主(太21:4、5;13:35;24:42以下;25:34以下)。


  这层深远的意义与主这字连在一起,部分也可能是由于旧约耶和华和阿多乃(Adonai)被翻译成新约希腊文主(Kurios),就是用以指基督的同一个字。当基督愈来愈清楚地表明自己是谁,并且当门徒愈来愈了解神的启示在基督里临到他们之时,主这字就呈现愈来愈丰富的意义。旧约中论到神的经文,新约应用到基督身上,丝毫没有踌躇。故在马可一章3节,从以赛亚书所引的经文,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用在施洗约翰的预备,当作是预言的应验。在基督身上,神自己,就是主,临到了他的百姓。并且门徒藉着认耶稣为主,愈来愈清楚表明神自己已在基督身上向他们启示,把自己给了他们。当耶稣在地上寄居之时,多马跪在复活的基督脚前,并以我的主我的神称呼他(约20:28),是这个认信的最高潮。


  当复活之后,门徒中间愈来愈普遍使用主这字代替耶稣,我们可在行传和书信中,特别在保罗书信中,发现这种用法一直下去,没有间断。有时主这名单独使用,但通常跟其他称呼联在一起:主耶稣,或主耶稣基督,或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或我们的主和救主耶稣基督等等。信徒使用主这名,表明了降卑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因着完全的顺服,已经被高举作主作君王了(徒2:35;5:31),坐在神的右边(徒2:34),是万有的主(徒10:36):先是作他用自己血所卖赎回来的众教会的主(徒20:28),接着是作一切受造之物的主,将来要以审判活人、死人的资格来审判他们(徒10:42;17:31)。


  因此,凡求告耶稣名字为主为基督的人,就必得救(徒2:21;林前1:2)。只要口里承认,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可以成为基督徒(罗10:9;林前12:3;腓2:11)。传道的内容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林后4:5),基督教的本质在此认信中非常完整地表明出来,故在保罗的著作中,主这个名字几乎被当作基督与圣父、圣灵区别的定名。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又有同一位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林前8:6;12:11)。正如保罗著作中神这字成为父属家庭的名称一样,主这字也成为基督属家庭的名称。


  故此,使徒的祝福祷告: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与教会同在(林后13:13)。神一名,在父子灵三个位格中得到诠释(太28:19)。


  圣经的基督之像与异端的基督之像


  照着使徒的见证,若是基督的地位如此崇高,难怪所有属神的性质和工作,都被认为也属于他,甚至认为在他里面有神性。


  我们在圣经各卷所遇见的基督,是个独特的人物。从一方面来说,他是实实在在的人,他成为肉身并且是成了肉身来的(约1:14;约壹4:2-3),成为罪身的形状(罗8:3),按肉体说,他也是从列祖出来的(罗9:5),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3:16),从犹大支派出来的(来7:14),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1:3)。他为女子所生(加4:4),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来2:14),有灵(太27:50,中文译成气--译者注),有魂(太26:38;中文译成心--译者注),有体(彼前2:24--亲"身"),实实在在是个真正的人。他作孩童时, 渐渐长大,灵强健起来;智慧与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起增长(路2:40、52)。他会饥饿会口渴,有忧伤有欢乐,为感情所动,被激发怒(太4:2;约11:35;19:28及其他各处经文)。他使自己在律法以下,顺服律法,以至于死(加4:4;腓2:8;来5:8;10:7、9)。他受苦,死在十字架上,被埋在园子里。他无佳形美容,当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赛53:2-3)。


  虽然如此,这同一个人却与众人都不同,并且被高举超过众人。他不单单有人性,他也是圣灵感孕所生;终其一生,虽有各种试探,却没有犯罪;他不单单在死后复活,被接升天;而且使自己极其降卑,取得奴仆的形像,顺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但同样的主体,同一个人,同一个己,却早在他成为肉身和降卑之前,就以不同的存在形式存在了。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腓2:6)。他复活升天的时候,仅是再次得到他与父在未有世界以先就同有的荣耀(约17:5)。他象神一样永远,在太初就与神同在(约1:1;约壹1:1)。他是阿拉法,他是俄梅戛,他是首先的,他是末后的,他是初;他是终(启22:13);他无所不在,所以虽然行走在地上,却也同时在天上父的怀里(约1:18;3:13);在他得荣耀之后,他仍与他的教会同在,充满万有(太28:20;弗1:23;4:10);他不会改变,永远信实,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13:8);他无所不知,所以他听人祈祷(徒1:24;7:59;16:13;罗10:13及别处经文);他是知道万人心的那位(徒1:24;除非这里提到的是父);他无所不能,所以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他了,他是万王之王(太28:18;林前15:27;弗1:22;启1:4;19:16)。


  他不但具备所有这一切属神的本质,他也在神的工作上有份。他与父与圣灵是万物的创造者(约1:3;西1:5),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是一切受造之物的元首(西1:15;启3:14)。他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使万有不仅是为他所造,也不断在他里面,靠他而立(来1:3;西1:17)。并且他更保守,使万有和好,恢复万有,使他们都成为一,他是它们的头,故此,他特别有个名字叫做世人的救主。在旧约圣经中,神是救主或救赎主(赛43:3、11;45:15;耶14:8;何13:4),但在新约,子和父都有这个名号,有些地方这名给了神(提前1:11;2:3;多1:3;2:10),有些地方是给基督(提后1:10;多1:4;2:13;3:6;彼后1:11;2:20;3:18),有时候并不清楚这名到底是指神或指基督说的(多2:13;彼后1:1),但总是基督在自己里面并透过自己,才成全了神拯救的工作。


  这一切都指出神与基督,父与子之间有一种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从未在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存在过。虽然基督取了人性,是有限和受限制的,象人、象已开始在时间上存在,但是基督在圣经中并不站在受造物这边,而是站在神这边。他有份于神的美德和工作,他具有跟神一样的神性,这最后的一点在给予基督的三个名子中,特别清楚表明出来。这三个名字是神的像、神的道、神的儿子。


  基督是神的像,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林后4:4;西1:15;来1:3)。在基督身上,不能看见的神变成可以看见,人看见子就是看见了父(约14:9),人想知道神是谁和他是怎样的,就必须注目基督。基督象什么,神就象什么。而且,基督也是神的道(约1:1;启19:13),在他里面父神完完全全将自己表达出来:他的智慧、他的旨意、他的尊贵、他的全部。他赐给基督在自己有生命(约5:26)。若有人想学习知道神的想法、神的计划,和神对人类和全世界的旨意,就要让他去听基督的话,并要听从他(太17:5)。最后,基督是神的儿子、子--约翰描述他时经常用的,不加任何修饰语(约壹2:22以下,来1:1、8)--独生子、神自己的爱子、为神所喜悦的(太3:17;17:5;约1:14;罗8:32;弗1:6;西1:13)。若有人想成为神的儿女,就必须接待基督,因为凡接待他的,就赐他们权柄,称为神的儿女(约1:12)。


  圣经最后也把神的称呼赐给基督,这就是圣经见证的最高点了。多马早在他升天之前,就承认他是他的主他的神了(约20:28);约翰论到他作见证说,这道太初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保罗宣告说,按肉体说他是从列祖出来的,但按本质说,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5);希伯来书说他远超过天使,并有由神自己用神的名字来称呼他(来1:8、9)彼得说到他时,用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彼后1:1)。在马太福音廿八章19节耶稣的洗礼命令,和在使徒的祝祷中(林后13:13;彼前1:2;启1:4-6),基督与父与灵平等。属乎神的名字、体质、属性、工作,都在子(和圣灵)里面,如同在父里面被承认一样。


  耶稣基督,永生神的儿子,教会就建造在这磐石上。从起初开始,基督全部且独特的意义,所有信徒都清楚,他被他们承认为主,靠着他的教训和生命完成救恩、赦罪,和永生,随后他又被父升到他的右边,很快要回来作审判官,审判活人死人。在使徒书信中赋予他的称呼,也在最早期基督教著作中赋予他,在初期的祈祷文和诗歌中,他被人用这些名字来称呼。所有信徒都深信一神,他们是他的儿女;一主,使人确知并赐给他们神的爱;一灵,使他们在新的生命中行走。马太福音廿八章19节的洗礼命令,在使徒时代末期已广为使用,正是这种全体一致信念的证明。


  但基督徒开始思想这个认信的内容之时,各种不同的意见差异变得很明显。教会的成员先前受犹太教或异教的薰陶,且多半是该国中未受教育的人,在他们心中还不能立即了解使徒的教训。他们所处的社会,各种的观念和思想潮流互相交错,使他们不断地臣服于许多的试探和错谬之下。甚至在使徒活着的时候,我们注意到有些异端教师已经混入教会,想把教会从它信仰的坚固台上扭曲。例如,在歌罗西有人不公平地对待基督的位格和工作,把福音改成新的律法(西2:3以下、16以下);在哥林多某些放纵情欲的人起来,滥用基督的自由,希望不受任何规条的约束(林前6:12;8:1)。使徒约翰在第一封信中,有力地反驳某些所谓的先知,他们不认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也不破坏他人性的真实(约壹2:18以下;4:1以下;5:5以下)。


  这种现象在使徒时代之后仍然存在,事实上,从第二世纪开始,错谬和异端在种类方面、力量方面、分布方面都在成长。有些人相信基督有真正的人性,相信他超自然的降生、复活、升天,却认为他里面有的神性,不过是圣灵不寻常的恩赐和能力罢了,认为这些是在他受洗时赐给他的,为了装备他作宗教和道德上的工作。这股运动的跟随者处于自然神论和犹太人神与世界关系的观念影响之下,他们实在无法想象神与人之间能有一种更亲密的关系,不只包括恩赐与能力的分享,因此,他们认为耶稣实在是一位蒙上天特别垂爱的人,一位宗教天才,但他曾经是人,现在仍旧是人。


  但另外一些从前在异教世界长大的人,发现他们被吸引接受多神的观念。他们认为他们可以非常了解基督照他的内在本性,应该是许多神中的一位,或许是所有神当中最高的一位,但他们无法相信象这样一位神,一位纯粹的存在,会有一种物质和肉身的性质。所以他们就牺牲了基督的人性,说那不过是暂时的,仅是表面的,他在地上走来走去,跟旧约说的天使常作的一样。这两种思想潮流,这两种运动,一直持续到今天,有些时候基督的神性不见了,只有人性,有些时候则是人性被牺牲,只剩神性。为观念而牺牲事实,或为事实而牺牲观念,都是极端之见,未能了解两者的一致性与和谐性。


  奈西亚、迦尔西顿会议宣告一位有二性的基督


  但基督教会从最初就站在一种不同的基础上,在基督的位格上,承认了神与人最亲密、最测不透,也就是全然不同的契合。它的代表人物在最早期有时系以笨拙的方式来表达,首先他们必须对实存形成一种清晰的见解,再将此观念用清楚的语言表达出来,但在同时,教会并没有因此使自己偏离本来的根基,相反地,教会避免这两种极端,坚持使徒对基督位格的教训。


  然而,当同一个人有神性,又是真正的人时,就必须想办法去定义,并且清楚划分这个人是如何与神与世界发生关连。当这种努力完成之后,再次又有一道异端和错谬把自己定义成偏左和偏右。


  换个别的说法,当神的一致性--这是基督教一项根本的真理--被认为是说,神的存在跟父的位格完完全全一致,那么,在神里面就没有基督的位置,基督就被挤出神的圈子之外,摆在跟人一起的位置,因为造物主和受造物之间并没有渐次递移的可能性存在。有人会继续下去,跟亚利乌(Arius)一起说,他是首先受造之物,在地位和尊荣上比他们都更优异,但他仍然是受造之物。他有一段时间不存在,后来一度为神召唤而存在,就象其他各种受造物一样。


  然而,在试图坚持神的一致性,同时又给予基督的位格适合于他的名位时,容易落入另一种错误,这种错误以它最有力的倡导者撒伯流(Sabellius)为名。可以这么说,亚利乌把神的存在视同父的位格,而撒伯流为神的存在却牺牲了所有三个位格。照他的看法,父子灵三个位格不是永远的实存,包含在神的存在中,只不过是一位神的形态和显示而已,独一的神在历史上连续地显示自己:就是在旧约、在基督地上的生涯,和在五旬节之后。这两种异端在整个世纪中都有人附从,例如,所谓的格鲁宁根神学(Groningen Theologie),根本上是翻新亚利乌的教义,而现代神学最初则是走撒伯流的路线。


  教会需要很多的祷告、很多的奋斗,方可在这一切异端之中采取正确的路线,因着这些异端都有修正,又跟各样的偏差和变化混杂,所以教会需要更多的祷告和奋斗才行。但在伟人的领导之下--这些伟人因着他们的敬虔和思想的能力而出类拔萃,所以合情合理被称为教会的教父--教会才能忠于使徒的教训。三二五年奈西亚大会中,教会承认她相信一神,父、全能者,一切有形和无形他事物的创造者;相信一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父所生的独生子,亦即他即从神而出。唯神之神,唯光之光,真神的真神,为父所生而非被造,与父同质,天上地下所有的万物都是他所造的;相信圣灵。


  虽然这次奈西亚大会的结果非常重要,但还是无法阻止教义争端的发生,相反地,奈西亚信经使新的问题和不同的答案有机会发生,因为虽然基督与神的存在和人的世界关系现在已经解决,意味着在他的位格中他有二性,在他自己的位格中他既是神又是人,但是这两性集于一身的那种关系,性质究竟为何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回答这个问题,也有不同的说法。


  涅斯透留(Nestorius)认为若有两性在基督里面,也必有两个位格,两个己,这只能藉着某种道德的关连,例如从一男一女的婚姻中得到。犹提乾(Eutyches)同样从位格与本质的认定出发,而结论说若在基督里面只有一个位格、一已存在,那两性必须融合到一个地步,只有一性,就是一种神人之性,从混合中出现。在涅斯透留,两性的区别得到保留,却牺牲位格的一致性;在犹提乾位格的一致性得到保留,却牺牲了本性的双重性。


  然而,经过一段长久激烈的奋斗之后,教会就超越了这些争议,四五一年迦尔西顿议会说,基督的一个位格包含两种本性,没有改变没有混合(反对犹提乾),没有分离没有区别(反对涅斯透留),并且两性彼此并存,在一个位格中得到合一。这个决议,连同后来六八○年康士坦丁堡会议进一步扩大并合成一具体论点,方使数百年来关于基督位格的争议终止,教会在这些争议中间,已保存基督教的精髓,基督教的绝对特性,和她自己的独立性。


  今日人们塑造之基督形象与具备一位格、二性基督形象完全不同


  当然奈西亚和迦尔西顿信经不能说绝不会有错,这是明显的。教会和教会神学所用的词汇,象位格、本性、物质的一致性等等,在圣经中找不到,而是基督教必须逐渐花时间去思想救恩奥秘后的产物。因为教会四面出现的异端,有从教会内部来的,有从外面来的,所以教会被迫做此思维。所有教会信经中使用的陈述和表达,和神学的用语,都不是意图解释它所面对的神秘,而是在保持它的纯洁,不受破坏,对付那些想削弱或否认它的人。道成肉身不是一个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或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奇妙的事实,当神在他的话中给了我们,我们就以同样方式感谢着承认。


  以这种方式来了解,教会在奈西亚和迦尔西顿所定下的信经价值甚大。曾有很多人,现在仍有很多,从高傲的观点轻看两种本性的教义,并且试图用其他的话语言词取而代之。他们开头先说,我们是否相信这个教义真的会有差别吗?重要的是我们自己拥有基督的位格,他是高高在上,远比这个笨拙的信经崇高。但是没有多久,这同一批人自己开始引用话语名词,以描述他们所接受的基督位格。无人能逃避这种情形,因为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我们不能声称拥有,如果我们相信我们有基督,我们与他有交通,我们是属他的,那么这种信念必须用口承认,用某种的话、词句、表现,和描述将它说出来。所以历史教训我们,攻击两种本性教义的人所用的词句,在价值和力量上更为贫瘠,事实上,他们常常对圣经向我们所解释的道成肉身持不公平的论点。


  例如,现代有许多人把两种本性的教义看成不合理性到极点,而在他们心中对基督的位格形成一个绝然不同的图画。他们无法否认在基督里面有些东西使他与众人有所区别,使他高过他们所有人,但他们却认为在基督里面的这种属神的元素,并不是神性本身的一种分享,而是一种极高程度赋予基督的属神天赋或力量。因此,他们会说基督有两面。神的一面和人的一面;或者说可以从两种观点来看他;或者说他活在两种连续的状态,降卑的状态和升高的状态;或者说虽然他不过是人,但藉着他传扬神的道和建立他的国,依旧是神启示最突出和最完全的工具,且已为我们得到神的看重。但任何不存偏见的读者都会觉得,这些说辞不仅是教会用语的众多修正之一,更是把基督的位格更改了,跟历代教会基于使徒见证所承认的不同。


  毕竟,就某种意义言,神的恩赐和能力是赐给每一个人的,因为所有的美善和各样的恩赐都是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所以不寻常的恩赐,例如象先知所得的一份就是,也不会使先知高过人的境界,先知和使徒是与我们有一样性情的人。因此,如果基督领受的不过是不寻常的恩赐和能力,不过是一个人,那么就不可能有道成肉身在他身上这件事,他也就不能因着他的复活和升天被提升成为神,或为我们博取神的看重,如同别的人仍然这样主张的。神与人的分别,不是一种渐进式的不同,而是一条鸿沟,其中的关系是造物主和受造物之间的关系,受造物从他存在的本质永不可能成为造物主,也不会为我们人得到造物主的意义和价值,我们乃是绝对依赖造物主。


  所以现代有些人,在与教会和圣经的教训比较过所有关于基督位格的新奇说法之后,而得到诚实的结论说:总而言之,教会的教义对待圣经的教义最为公平。基督具有神人二性于一身的这教训,不是异教哲学的产品,而是根据使徒的见证。


  那位是太初就与神同在,且就是神(约1:1)。那位本有神的形象,却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腓2:6),那位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1:3)。在时候满足成为肉身(约1:14),为女子所生(加4:4),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2:7)。这诚然是救恩的奥秘。


  基督是神同时又是人,是人同时又是神


  基督过去是神,现在是神,将来永远是神。他不是父,不是灵,他是子,是父自己的独生爱子。并且不是属神的存在,也不是父也不是灵,而是子的位格在时候满足时成为人。当他成为人,象人在地上周游四方,甚至当他在客西马尼受苦、被挂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仍然是神自己的儿子,是父所喜悦的。当然,正如使徒所说的,基督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不求自己的名声(腓2:6-7);但有些人以为这个是意味基督在他道成肉身,在受屈辱的情况下,全部或部分地除去他的神性,将他神的属性摆在一旁,而在升高的情况中逐渐取回来。这种想法不对,因为既然神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这又如何能发生呢?他自己是不能改变的那一位,远远超过一切会改变和变化的。不!甚至当他成为他过去所不是的时候,他仍是他过去的所是:父的独生子。故使徒就这种意义说基督反倒虚己是对的:他本有神的形象,却取了人和奴仆的样式。可以用人的常话以这种方式简单地说:在他道成肉身之前,基督不单在本质和特性上与父同等,他也有神的形象,他看起来象神,他是神荣耀的光辉,表现神本体的真像。要是有人能够见他,就能很快地认出神;但这在他道成肉身时改变了,他取了人的样式,奴仆的样式,任何人现在看见他,都不再认出他是父的独生子,惟独藉着信心的眼光才能认出。他已将他的神性样式和光辉摆在一旁,把神性藏在奴仆形象的后面。在地上他是我们中间的一位,看起来也象我们中间的一位。


  所以道成肉身在第二方面也暗示着,他仍是原来的他,也成为他原来所不是的。他成为这个发生在时间的一点,在历史的一个特别时刻,在圣灵临到马利亚身上,至高者的能力阴庇她的那一刻(路1:35)。但同时,为这个道成肉身已经预备了几个世纪。


  如果我们想要正确了解道成肉身的话,我们可说子的出生和世界的创造乃是为道成肉身作预备。这绝非是说出生和创造早已包含道成肉身,因为圣经总是把子的道成肉身跟罪的得赎和救恩的完成连在一起(太1:21;约3:16;罗8:3;加4:4、5)。但出生和创造,特别也是人按神的形象被造,都教导了神是可以分享的,以绝对的意义在神存在的里面,以相对的意义在神存在的外面。若事实不是这样,神道成肉身便全不可能。若有人认为原则上神道成肉身不可能,那末他也必会否认世界的创造和子的出生。若有人承认创造和出生,那末在原则上就不会反对神的道成肉身。


  道成肉身更直接在启示中作准备,这启示从人堕落时就立即开始,一直继续在以色列的历史中,而在马利亚的祝福中达到它的顶点。旧约一直是神向人接近,并包含一种观点,要在时候满足时永远住在人的里面。


  神的儿子在马利亚身上得了人性,他在那时之前早已存在,并从永恒开始就有子的位格,故他在马利亚腹中怀胎,并非从情欲或从人意生的,乃是从圣灵荫庇来的。道成肉身与之前的启示有关连,也是成全启示,但它本身不是出于自然或出于人的结果。它是神的工作,一个启示,最高的启示。正如是父差子到世上来,是圣灵荫庇马利亚,所以是子自己成了血肉之体(来2:14)。道成肉身是他本身的工作,他没有袖手旁观,藉着他自己的意志和自己的行动,他成为肉身。所以他把情欲和人意摆在一旁,藉着圣灵荫庇。在马利亚的腹中为自己预备了人性。


  这个人性之前并未存在,它不是和基督一起从天上带下来,从外界进入马利亚,利用她的身体完成的。重洗派教导这个,为要保持基督里面人性的无罪性;但采用这种看法,正是追随古代诺斯底派的榜样,从肉体和物质本身是有罪的这种观念出发。但在道成肉身之中,圣经也坚持创造的良善和物质的神圣起源。


  基督从马利亚得了他的人性(太1:20;路2:7;加4:4),从肉体来说,他是从大卫和列祖出来的(徒2:30;罗1:3;9:5),所以在他里面的这个本性是一个真正和完全的人性,除了罪以外,在各样的事上与我们一样(来2:14、17;4:15)。没有一件人的事情基督会陌生。否认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正是敌基督的起头(约壹2:22)。


  正如基督的人性在马利亚怀胎之前并不存在,在这之前更不存在,在这之后也不与基督在一种分离状态下而存在。马利亚所怀的胎,她所生的孩子,并没有事先独自长大成人,成为一个人、一个己,然后才让基督占有,与自己联合。这种异端也一样在初期和晚期有它的支持者,但圣经对它却一无所知。马利亚腹中所怀的圣者从起初就是神的儿子,从起初他就带着这个名字(路1:35)。道不是在后来把人性纳入自己里面,而是成了肉身(约1:14。)因此基督教会在信经中说,子的位格并未取得人的位格,而是取得人的本性。只有这样,本性的双重性和位格的一致性才得以持守着。


  因为--这是这件事情需要我们注意的第三点--虽然圣经说的非常清楚:基督就是道,他成了肉身,按肉体说他从列祖而来,但从他的本质说,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仍旧在这位基督身上,圣经总是向我们表明一个位格,总是相同的己在基督里面说话行动。所生的婴孩名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赛9:6),大卫的后裔同时也是大卫的主。那降下的与那远升诸天之上的是同一位(弗4:10),按肉体说,从列祖出来的那位,就是按他的本质说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罗9:5)。虽在地上行走,他仍旧在天,在父的怀里(约1:18;3:13)。他生在当时,活在当时,仍旧在亚伯拉罕之前(约8:58)。神本性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他里面(西2:9)。


  总之,对一位相同的主体,对一位相同的位格,神与人的特质和工作、永恒和现在、无所不在与处处受限制、创造性的全能和受造的软弱都可归予他。这乃因在基督里面两种本性的联合不是两种位格的联合。不错,两个人可藉着爱情,彼此亲密的联合在一起,但他们绝不可能变成一个人,一个己。事实上,爱就表示有两个人,只造成一种神秘的和道德的联合。如果神的儿子跟人的本性联合具有这种特性,它跟神与受造物,特别是与他儿女的联合,顶多只能在程度上有别,在种类上就没有差别。但基督占据一独特的位置,他不是以一种道德的方式与人联合,不是占有一个已存在的人跟他发生团契,而是他在马利亚的腹中为自己预备了人性,并且成为一个人和一个仆人。用类比方式来说,正如人可以从生命的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并且能够同时或连续活在生命的两个范围,所以基督有神的形象,在地上行走时有奴仆的形象。在他道成肉身开始生效的联合,不是两个人之间一种道德上的联合,而是两种本性在同一位格(人)身上的联合。男人和女人不论在爱中多么亲密的结合,仍旧是两个人,神和人虽然以最亲密的爱联合,本质上仍有不同;但在基督里,人跟道是相同的对象,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他自己就是神。这是神与人之间一种独特的、无可比拟、无法理解的联合。一切智慧的开端和结果就是这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1:14)。


  在这种联合中,在他位格的一致性中,基督支配这两种本性所有的特质和权能。有些人仍想造成两种本性一种更强更紧密的联合,就教导说两种本性在道成肉身之后,立即融合成一神人本性,或说神性丧失它本身的特色,降尊纡贵受人性限制,或说人性失去它的特质而得到神性的特质(不论是部分的神性特质,或全部的神性特质。象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赐人生命的能力)。但改革宗的信条却始终拒绝并攻击这种把两性合成一性,或这种本性的特质跑到另一种的观点。就是这种两性的观点,否认神与人、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有本质上的不同,才造成两性的融合和混淆,也形成泛神论。


  不错,两种本性和其特质与能力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但这是在一位格有一致性存在的一种关系,更强更深更密切的联合是难以想象的。正如--只作个比较,两者并不相等--魂与体在一人里面联合,却在本质和特质上彼此有别,在基督也是一样,同一位格中有两种本性。魂与体的差别是两者在同一个人里面内在联合的假设和条件,所以神性与人性的差别是它们在基督里面联合的条件和基础。把两种本性融成一种,与使一种本性的特质跑到另一种,都无法产生更密切的关系,反而产生混合或混杂,事实上乃是使基督里的丰富受到亏损。他们从神性或从人性或从两者减掉,削弱了圣经的话语:神本性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他里面,就是在基督里面(西2:9;1:19)。这一切的丰盛唯有在两种本性彼此有别,它们的属性和特色不能跑到对方去,而把它们放在一个位格的支配之下才能保持。故总是同一位丰富的基督,在他的降卑和升高中,支配两种本位的特质和能力,用这些工具使这些工作,就是中保的工作获得通过,这些工作一方面跟神的工作有别,一方面跟人的工作有别,在世界的历史中得到一独特的地位。


  藉着神人二性的这教义,可以有这优点:圣经说到基督的每件事情,和圣经赋予他的每件事情都有它自己的地位。一方面,他当时是,也将一直是神的一位和永远的儿子,与父与灵创造万物,托住和管理万物(约1:3;西1:15、16;来1:2),所以可以是我们敬拜的对象。在使徒时代他早就是这种的对象(约14:13;徒7:59;9:13;22:16;罗10:12-13;腓2:9;来1:6),即使他在当时是所有他门徒信赖和信仰的对象,但在今日他仍是(约14:1;17:3;罗14:9;林后5:15;弗3:12;5:23;西1:27;和别处经文)。但他不能也不可能同时是信仰的对象和敬拜的对象,除非他真是神,因为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太4:10)。对基督作宗教敬拜的基础,只能是他的神性,所以无论何人否认这个,仍坚持敬拜,便犯了将受造物当作神和拜偶像的罪。基督的神性不是一种抽象的教义,而是关乎教会生命最为重要的事情。 另一方面,基督成为人,完全的人,跟我们在凡事上相同,除了他没有罪以外。他曾为婴孩、儿童、青年、成人,他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路2:40、52)。所有这些不是外表和幻觉而已,就象那些坚持神性特质是属乎人性的人定会如此说的;但它是完全的真理。在基督里面上有一种渐进式的发展,在身体、在魂的力量、在神和人喜爱他的心上有一种进步性的成长。圣灵的恩赐并不是一次就全给了他。而是每次增加更多的份量。他有必须学习的东西,有起初他不知道的事情(可13:32;徒1:7)。虽然他具有不能犯罪的存在状态,但因他的人性软弱,在他里面有被试探、受苦和受死的可能性。只要他在地上,他就不是照着他在天上的人性,因此他活着也不是凭着眼见,而是凭着信心。他奋斗、他受苦,这一切他都紧紧依靠神的话和应许。他从他受苦的事上学了顺服。继续在顺服中建立自己,而使自己成圣(约17:19;来5:8、9),在这事上他同时给我们留下榜样,并为凡顺服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5:9)。


第十七章 基督降卑的工作(The work of Christ in his humilation)


  基督在地上的工作乃由道成肉身所开始及十字架上的死所完成


  道成肉身是基督在地上工作的开端,那是真的,但却并非是那工作的全部意义和最重要的意义。关于此点最好要得到正确的观念,因为有些人以为基督本身取了人性就完成了神与人之间的和好,以及合而为一。宗教是神与人之间的一种交谊,在此交谊中,二者都是彼此需要、相辅相成,而根据此观念,有的人就辩论说,此交谊(为罪所扰,对低等世俗水平的人来说是得不到的)在历史中首先为基督所表现、所实现出来。这样一来,基督教的独特性乃在于此事实上,即在人本性中所栽植的宗教观,在基督耶稣的位格中达于顶峰。


  神的独生子,他本有神的形象、样式,又在父的怀中取了人的样式,对人类来说这无疑是至高的尊荣。因为由于基督如此地采取人性,而与万人发生关系,因此与人一样成了血肉之体,而有灵魂与身体、头脑与心思、思维与意志、观念与情感,这都是人所共有的。在自然的意义上说,基督是我们众人的弟兄,是我们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是这种自然属肉体的相象不论如何重要,都无法与属灵的和属道德的相交、相混或认同。我们必须记得,在人类中间同一血亲的人在属灵意义上都有很大的差异或相背(即一母生九子,九子各不同)。耶稣自己也说,他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太10:35、36)。因此自然的代代相传谈不上属灵的关系。血肉之体的共同点与属灵的交通,往往是南辕北辙。


  如果耶稣只采取了人性,并表明神人二性的联合,那么他就完全不能了解我们怎么能与神有交通、与神和好。他乃是藉着采取无罪的人性,并藉着与神不受干扰的交通,将我们引入进一步的分裂中,让我们陷入更深更无助的景况,因为我们是软弱、有罪的受造之物,怎么样也无法遵照他至高的榜样。因此,神的儿子若仅是道成肉身,却无更进一步的作为,那么就没有和好与救赎的行动,所以道成肉身乃是此行动的开端,为它作准备,并将它引进,却不是那行动的本身。


  如果道成内身的本身能对神与人和好发生作用,那么就用不着主耶稣来世上生活,特别是用不着他死了。如果基督只藉着马利亚由圣灵感孕而生,或别的方法来取得人性,在世上走一遭然后回到天上去就够了,那么实在用不着基督深度的降卑了。


  但是圣经的教导却与此截然不同。它告诉我们,神的儿子不仅成为人(除了罪以外其他事情都象我们一样),而且他还取了奴仆的形象,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7、8)。他尽了诸般的义(太3:15),并藉着苦难使自己成圣(来2:10)。这不仅恰当适合,而且也是必须如此。照经上所写的,基督必受苦,第三日从死里复活(路24:46;林前15:3-5)。因父差他来,为的就是要他完成父在世上的工作(约4:34),甚至命令他舍去自己的生命,而后再取回来(约10:18)。因此,基督所经历的一切,乃是为了成就神手和神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2:23;4:28)。在十字架上,基督第一次能这样说,每件事都成了,并且他已完成了父所托付的事(约17:4;19:30)。虽然在福音中耶稣的生活被相当简略地描述着,可是对于他最终的受苦与死亡却说的非常详细。而在使徒的讲道中也是如此,很少提到耶稣的受胎与出生,却不断地强调基督的十字架、死亡与血。因此不是藉着生,乃是藉着神儿子的死使我们与神和好(罗5:10)。


  由此圣经的观点,基督的整个生活向我们呈现出一独特的意义与卓越的价值。而父所交托他作的,乃是一项完美的工作。如果我们想要对此工作的内容与范围加以观察,就必须考察并接近它,而它也确实能从各种的观点加以考察,并从各方面接近。但我们不要忘了,它仍是一个工作。此工作包含并充满着基督的整个生活,即从受胎到死在十字架上。正如基督的位格在他本性的区别中仍是一位,所以他的工作也仍是一个工作。它就是神在地上的那个卓越的工作。往回看,此工作与神的计划有关,即启示以色列并引领百姓;往前看,此工作以不同的形式继续着,即基督如今在他升高的状态中仍然工作着。虽然此工作在时间中在世上有它永远的目的,但是它也是发源于永世,生根于永世,并延伸至永世。


  基督的工作乃由基督的三职份之活动所成


  从古时开始,基督的这项工作向来就包括在三职份的教义中,特别是由于加尔文此项论基督工作的系统被介绍到救恩的教义中。虽然如此,仍屡次有人提出异议,尤其是认为基督生平中的三个职份不应当分开,而且这三职份中的活动彼此间都有关联,以上这种观念非常显著。可是,这种想法可能被人用来反对对三职份的误解,但并不反对三职份分类的本身。


  假如说耶稣执行他先知、祭司、君王的三职份,就好象各自独立,或说于时间上是有先后,那么这样区分基督的工作实在是错误的。因为基督的三项职份都是引人注意的,虽然说他公开传道叫人想起他先知的职份,他的受苦叫人想起祭司的职份,他的升高在天父右边叫人想起他君王的职份,但本质上耶稣总仍是在各地方同时忙于这三个职份。当他说话时,他是以先知的身份来传扬神的话,但同时他也表显出祭司的慈悲并君王的权力,因为藉着他的话医治了病人,赦免了罪恶、平静了风和海。他是真理的王,他所行的神迹乃是他神圣使命以及他真理的道的标记,但同时他也是怜悯一切受苦之人,制服疾病与死亡以及撒但权势的启示。他的死就是印证他的生,但也是完全顺服的祭物,他的舍命是他甘心乐意的行动。简言之,他整个的表显、言语与工作,都同时有先知、祭司与君王的性格。


  我们既然很清楚的看到这项真理,就必须从基督三职份的观点来看基督的位格与工作。我们用这种方法来研究基督的位格与工作是大有益处的,若用其他的方法则是一大损失。


  第一,这种论法是着重在基督的降世以及他整个生平的真理上,乃是他执行父神所赐给他的一项职份。关于耶稣我们不能说这是一项商业交易行为,或说只是一项道德上的使命。根据圣经,基督乃是被委任担当一项职份。那就是在一项职份与一项职业之间的区分:一个人不能去拣选一个职份,乃唯独能从在上有权位者手中接受所指派的职份。在这方面来说,基督所领受的与摩西不同,他不是仆人,乃是父家中的儿子,在凡事上向父尽忠(来3:5、6)。他乃是向那设立他的尽忠,是我们所认为使者、为大祭司的耶稣(来3:2)。他并未自己取了作大祭司的尊荣,乃是在乎那说你是我儿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来5:5)。因此,耶稣时常着重父差遣他的事实。他的食物就是遵行父的旨意;至于他所要作、所要说的,都是从父所受的命令;他在地上已经完成了父的工作(约4:34;5:20、30;6:38;7:16;8:28;10:18;12:49、50;14:10、24;17:4)。


  此职份的指派,明显是发生在基督成为人之前。因为圣经不仅教导基督从起初就与神同在、是神,同时圣经在来10:5-7中也有更清楚的陈述:当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他说,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在此身体中藉着顺服以至于死来达成神的旨意);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神阿,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因为,当道成肉身来到世上时,他早已经属于父所交托他的那些待实现的工作了。委派先于道成肉身,不是发生在时间里,乃是从永世中就已发生。


  因此别处经文也说,基督在创立世界以前就被预定(彼前1:20),在万古之先在基督里就拣选、赐恩给我们(弗1:4;提后1:9),并且那在神面前展开的生命册,从创世以来就为被杀之羔羊所拥有(启13:8;17:8)。所以当我们思想基督的工作是在执行一项职份时,我们就是将它与永远的计划关连起来。他具有弥赛亚、基督与受膏者之名,因为他从永世就被父所预定,并且在时空里藉着圣灵被膏。


  第二,基督所受托的三项职份,乃是关系到人原初的蒙召与目的。基督不多不少被委派作先知、祭司与君王三职份,绝不是偶然的。这乃是根据神为人所安排的旨意。亚当是按神真理、仁义和圣洁的形象被造,为的是作先知可传扬神的话,作君王可以公义治理受造之物,作祭司可将他自己和他所有的献给神,作讨神喜悦的祭物。他为了了解,所以领受一个头脑;为了治理,所以领受一双手。他为了用爱心来了解一切,就领受一个心情。为了展示神的形象,为了一致的发展他所有的恩赐与能力,为了执行他为先知、祭司与君王的职份,他就安排表达了神在世上的目的与命运。只可惜人侵犯了此项高尚的召命。这也就是为什么基督要到世上来:他来就是要再一次地展示人真正的形象,并完全达成人的命运。这三职份的教训在自然与恩典、创造与救赎、亚当与基督之间产生了一坚固的关系。头一个亚当是末后亚当的预表者、先驱与预言,而末后的亚当则是头一个亚当的实体与应验。


  第三,此三职份的教义与旧约的启示有关。当人类在亚当里堕落的时候,就愈发败坏,神就拣选一特别子民为其百姓。与此选召有关联,以致以色列民也领受了先知、祭司与君王的使命。那必定是祭司的国度,是耶和华圣洁的国民(出19:6)。但以特殊的意义来说,这项使命是神指派给所选召的人,以先知、祭司与君王的身份来服事他。以全国而言,以色列可以被称为耶和华的受膏者。此名特别适用于先知、 祭司与君王。但是这些人都是罪人,所以他们不能真正地履行他们的职份。以色列民不能够达成先知、祭司与君王的任务,于是就指向另一位同时作先知、祭司与君王,并且以另一特殊意义被称为耶和华的受膏者(赛61:1)。基督是旧约全部启示的应验。他是全以色列民以及所有先知、祭司与君王的实体,事实上他是在他们里面,藉他们作见证,并预备自己的降临(彼前1:11)。


  最后,唯独以先知、祭司与君王来论到神的工作才是正确的途径。但在基督教会中常有一面倒的倾向,就象唯理主义者仅视基督为一先知,或象神秘主义者只认基督为祭司所受的苦难,或象前千禧年派(Chiliasts)只认他为一君王。可是我们所需要的基督乃是身兼三职的那位。我们需要一位向我们传扬神的先知,叫我们与神和好的祭司,并一位以神的名治理并保护我们的君王。神的全部形象必须在神里面得到恢复--那就是真理、仁义和圣洁。全人必须得救,那就是人的身体与灵魂、头脑、心思与双手全得救,我们需要一位完全救赎我们,并在我们里面完全实现我们原初被造目的的这一位救主。基督果真这样作了,因为他自己就是先知、祭司与君王。照样,他也使我们作父神的先知、祭司与君王(启1:6)。


  基督公开工作的准备--由童女所生及受洗


  虽然基督从永远就被膏,在旧约时代就已经为恩约中保作准备而活跃,但是他却是在来到世上以后才实际、完满、真正地担当了先知、祭司与君王的职份,所以他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来10:7),那时,基督首先取了人性,所以才能作中保的工作。为了将神的名启示给众人,为了能受苦并死在十字架上,且为了作真理的王为真理作见证,他必须成为人。


  因此,他被圣灵感孕,同时为他后来被召要作的工作取得了人性而作初步的准备。近代有各种的异议被提出来,反对基督为童贞女马利亚受圣灵感孕而生的信仰,并有许多努力企图解说马太与路加对比的记载是犹太人或外邦人在原始福音上的插入。结果,此历史上的事实被确认,并且比以前更坚固。这件历史上的事实并不是从犹太人或外邦人而来,乃是历史上的实事,乃是以约瑟与马利亚的见证为根据而来,且有报导的文字作为明证。无疑地,此神奇的感孕只有约瑟、马利亚和一些可靠人士知道,当然,非为大众所知。


  只有当基督的工作、话语,特别是他的复活使人更加清楚明了他是谁又是什么之后,马利亚才向门徒这小圈子透露耶稣感孕的秘密。但即便是在那之后,藉圣灵感孕这件事也从未在使徒的讲道中占显著的地位。或许其他许多地方都有记载(可6:3;约1:13;7:41、42;罗1:3、4;9:5;腓2:7;加4:4),但除了在马太与路加福音之外,没有一处是清楚明白的陈述。此项教义同样是福音的主要部分,并且与圣经所教导有关基督位格的整个教义完全一致。我们记得,他是神的独生子,是道,从起初就与神同在,就是神,在受胎这件事上他自己是主动的,并且藉着圣灵的工作在马利亚腹中为自己预备了人性(腓2:6-7)。以赛亚书七章14节(与9:6;并参较太1:25)的预言就应验在他身上,"必有童女(一年轻未婚的女子)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也必称他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生的父、和平的君。


  基督藉着圣灵感孕所取得的人性,打从一开始就无涉于全人类的罪。既然神的儿子成为人预先就已存在, 而且并未将自己与活生生的人类联合,乃是藉着圣灵的工作在马利亚腹中为自己预备人性,因此他就不包括在工作之约中,不必承受原罪,也不可能受任何罪的污染。因此罗马天主教教导,马利亚在怀孕中是无污点是纯洁的,并且过着圣洁的生活,实在是多余且毫无根据的教导,甚至与圣经所说的有关马利亚的事相冲突(约2:4;可3:31;路11:28)。马利亚是享受到一项至高的荣耀,一项超过先知、使徒所拥有的荣耀,并且在妇女中是有福的、幸运的,是主的母亲(路1:42-43)。但是她本身仍象其他的人类一样是血肉之驱,她之所以能生出圣者(路1;35),并不是由于她纯洁的本性,乃是由于圣灵在她腹中所作创造与圣化工作的缘故。


  即使基督从马利亚所取得的人性是圣洁的,可是这仍然是一个软弱的人性。这在圣经中有很清楚的陈述,他不但成为人,而且成为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1:14),他被差遣成为罪身的形状(罗8:3),他取了奴仆的的样式(腓2:7),并且除了罪以外他在凡事上与我们相同(来2:17;4:15)。而基督之所以要采取此种软弱的人性,为的就是要受试探,从苦难中学习顺从,为的是有能力奋斗,且在奋斗中使自己成圣,并体恤我们的软弱,成为怜悯、忠信的大祭司:简言之,就是为了要能够受苦与受死。在这一方面,基督虽然象堕落前的亚当,但是他却没有罪。就另一方面说,他与亚当又十分不同。因为亚当是立刻受造为一成人,但基督却是在马利亚的腹中感孕,出生为一无助的婴儿。当亚当来时,一切都已为他预备妥当,但当基督来到世上时,却没有一个人指望他来临,甚至客栈中也无他容身之处。亚当来是要治理全地,使全地都在他治理之下。而基督来却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因此,神儿子的道成肉身,不仅仅是一项屈尊善良仁慈的作为,就如仍然在其升高的状况中存在;同时也是降卑的作为。降卑是从感孕开始,并且经过他的一生,直到他死与埋葬。基督并非是人间的英雄,好似其座右铭为更上一层楼,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最后声誉登峰造极。相反的,基督是降为至卑,更亲近地与我们为伍。他的降卑是有步骤的:感孕、出生、在拿撒勒的平凡生活、受洗、受试探、遭逼迫、受藐视、受迫害、于客西马尼园中的哀痛、在该亚法与彼拉多前的被定罪、钉于十架、受死、埋葬。他远离父家,在为我们的罪与死亡上有份,就更加亲近我们,直到最后在最深度的死亡与苦难中被神所弃而发出悲鸣。然后他才能发出胜利的吼声:成了!


  除了感孕与出生之外,耶稣基督的降卑还包括了他在伯利恒出生的简陋情况、遭受希律王的逼迫、父母携他逃亡埃及,以及在拿撒勒所度过安静的童年生活。关于此点,福音书中记载的不多,因为福音书的目的并非是在述说"耶稣的生平",乃是要叫我们知道基督为神的儿子,世人的救主,与父神的独生子。论到这个目的,那么圣经所述及耶稣的幼年与童年生活就已足够了。


  马太告诉我们,基督从埃及回来之后,与他的父母一同住在加利利的拿撒勒(太2:23)。他母亲马利亚以前就住在拿撒勒(路1:26、27)。而耶稣在他公开传道前,都一直是住在拿撒勒(路2:39、51;可1:9)。直等到他站在会堂中遭到同乡反对之后,他才迁居到加百农(路4:28以下;太4:13)。但他总是保留拿撒勒人这名称。这样,马太看见了旧约预言的应验(太2:23),并不是一特殊的说法,因为拿撒勒与拿撒勒人在旧约中根本没有提到,乃是一项总括的预言,是在所有的先知书中可找着,亦即基督的出身卑微(赛11:1),有大光照耀在加利利地的黑暗中(赛8:22;9:1、2)


  我们知道耶稣在他隐居的生活中, 于幼年住在拿撒勒时,非常孝敬顺从他的父母(路2:51)。后来他渐渐长大,强健起来,充满智慧,又有神的恩在他身上,并神和人喜悦的心都一起增长(路2:40、52)。当他十二岁那年,他同父母到耶路撒冷一起过逾越节(路2:41以下),在那里他凭着他的就应对,不但在犹太的文士中表现了他的智慧,同时也对他父母显示了他已经知道他的使命是什么: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路2:49)?安息日时他按照惯例来到会堂(路4:16),平日则大约都留在家中帮助父亲作木匠。因此后来他也被人称为木匠(可6:3)。往后的日子也就更加显出他少年的生活:我们知道他能读能写,非常熟悉旧约,看透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的党派,了解犹太人在道德上的败落,也深深了解当日民事与政治的生活,并且他也深爱自然,时常退隐到僻静之所与神交通。由于这些资料的缺乏,因而我们发现一件事实,即耶稣退隐的这些年间,是为了出来公开传道而预备自己。他是什么样的人,并他要作什么样的事,对他来说愈来愈清楚。由于这一切的关系,他为圣子并为弥赛亚的重任,在他心目中就愈来愈清楚。最后,在卅岁那年,他向以色列民显明他自己的时候到了(约1:31)。


  当施洗约翰在南方即犹大旷野中开始传道时,就是基督显明他自己的时机。神差派施洗约翰告诉以色列人说,虽然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受过割礼,又自以为义,可是他们也是有罪的,是污秽的,因此需要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由于神所差派来的施洗约翰邀请人悔改,于是在犹太人中兴起了一个大运动,并为要来的弥赛亚预备道路。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但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虽然约翰竭力反对为耶稣施洗,因他知道耶稣就是弥赛亚,能独自在真理中用圣灵与火给人施洗,且他本身不需要洗礼,但是耶稣仍然坚持如此,并且说他必须经历洗礼,因为他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太3:15)。


  耶稣并没有说他是因为需要悔改与赦罪,所以才必须受洗。他并不象其他在约但河旁的人一样需要承认自己的罪。他知道约翰比先知大得多,是他自己的使者与开路先锋(太11:7-14),而且他也知道他的洗礼并不是一项由约翰一手策划的任意仪式,乃是从天上领受来的责任与工作(可11:30)。因此,约翰的洗礼乃是基于神的旨意,并且也是耶稣应尽诸义的一部分。当耶稣经历了那洗礼之后,他一方面使自己顺从神的旨意,另一方面也将自己与那些在此洗礼中领受悔改与罪得赦免的百姓置于最亲密的关系中。约翰的洗礼使耶稣壮严地降服于神全部的旨意,使耶稣成为与他全体百姓联合的公开入口,且也成为通向弥赛亚之活动场所的极佳入口。


  因此洗礼对耶稣的意义与其他人的大不相同。他并未亲自领受悔改与赦罪的记号与标志,他乃是受圣灵与火的洗,正如他能独自赐下这样的洗礼。有些旁门就认为,在他受洗的霎那,基督的神性或能力第一次与耶稣这个人联合起来。可是这种观念实在是异端,因为它曲解了道成肉身的意义。但有许多却是确定的:即耶稣的洗礼乃是为他的职份作完全的准备。因为当他从水里上来时,天开了,神的灵降在他身上,并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6-17)。虽然仅有少数人明白这点,但耶稣受洗的那天,却也正是他向以色列显明他自己,并展开他弥赛亚工作的日子。


  在主开始工作之前,他用几天的时间退隐到旷野的隐秘处,在那里他不见一人,只有安静无声的自然界与野兽和他为伍,为的是要禁食、灵修与祈祷。我们可从他受试探的记载中明白他此种静默灵修的性质是什么。四十天末了,他受到撒但的试探,这在马太与马可福音中都有详细的记载,形成了耶稣所经历之挣扎的顶峰,但这却并不意味着是唯一的试探。路加对此说了许多,说四十天之久他受魔鬼的试探(路4:2),后来魔鬼用完了各样试探,就暂时离开耶稣(4:13)。耶稣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4:15)。


  主在旷野受试探与他公开的工作有关。耶稣受洗后,被圣灵充满(路4:1),然后圣灵引导他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太4:1)。此时耶稣完全清楚知道自己是弥赛亚,并且也知道自己拥有属神的能力。但是他当如何使用这能力呢?是自私地将它用在自己的需要上吗?是向属世的权势屈膝而取得属世的国度吗?是藉着戏剧性的奇事异能而得人心吗?以上所提的三点,魔鬼都用在耶稣身上,可是耶稣却都站稳了脚步。他紧紧地把握住神的话,并且藉着神的话胜过了所有的试探。他顺从父神的旨意与方法,建立了自己,并且将自己当作祭物献给神。因此,他根据自己的经验体尝了试探,知道试探是什么,就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但因他不象亚当那样向试探屈服,所以也就能搭救那被试探的人(来2:18;4:15)。


  在降卑状态中为先知的基督


  如此,耶稣为了执行他公开传道的职份而作准备,并开始担挡那些职份。在此三职份当中,先知的职份在最初阶段中是极被强调的一项。事实上,在他公开传道开始不久,他就被百姓承认不只是夫子或拉比,而且也是一位先知。当他在拿因城叫那少年人复活之后,群众就呼喊说:有大先知在我们中间兴起来了(路7:16)。一直到他生命结束时为止,人们都是这样称呼他为先知。由于他所说的话与他所作的工作,许多人都认为他是先知,纵然他们一点也不知道他也有祭司与君王的职份。作为一位先知,就是一位比他人更能教导神与属神之事的人。直到如今,为一切具有宗教意识的人所尊荣。但是就是这些人反对基督为一祭司、君王,认为这观念乃是陈腐的犹太人观念。他非常受人尊敬为一先知:甚至默罕默德在可兰经中也称耶稣为先知。


  但是耶稣自己却用另外不同的意义来作先知,如此犹太人承认他为先知。当他受施洗约翰的洗礼,并在旷野受试探之后,他回到加利利,不久,就来到拿撒勒的会堂,并将赛十一1中的预言应用在自己身上。主的灵在我身上,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伤心的人(路4:16以下)。他表明自己为先知是与众不同的,乃是在其他先知之上。从前的先知是仆人,但他是神的儿子(太21:37)。他是唯一的夫子(太23:8、10;约13:14)。他在蒙召的恩赐与受膏上,在神道的启示与传扬上,在预言与神奇的能力上,都与众先知相同,这是真的,然而他却远超过他们,并且被高举在他们之上。基督的蒙召与受膏是从永世就开始算起;他的分别为圣与预备是从圣灵感孕时开始;在他受洗时,他无限量地领受了圣灵,并且有声音从天上称他为神的爱子,是父所喜悦的;事实上他并非时时领受启示,乃是说他就是启示,是神完满的启示,因道与神同在,这道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他从前在父的怀中,如今也继续要在父的怀中,并且终其一生都要传扬他从神所领受的命令;因此他所赐下的并非是需要他人加添的部分启示,他自己就是神完全的启示,且此启示已经应验并结束了以往一切的预言。因此神曾多次多方藉着先知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1:1)。旧约时代的预言,是从列祖而来,是有关基督的预言,乃是基督的灵藉着先知作见证(彼前1:11)。而他们见证的内容就是基督(启19:10)。


  因此基督传道在最深刻的意义上来说,就是启示他自己。那乃是宣布他自己的位格与工作。当他公开彰显他自己的时候,他就是以施洗约翰与旧约的众先知作为他的出发点:神的国近了;应当悔改信福音(太3:2;4:17)。但是以前的众先知与施洗约翰只不过是他的先锋,他们看到的也只是神国的未来(太11:10-11)。然而,如今日期已经满足,神的国在基督身上已经临到地上。真的,神是天国的王与父(太5:16、35、45)。但是父已经将国度交给他,为的是他可以按照父的旨意,将国度赐给他的门徒(太11:27;路12:32;22:29)。


  基督在他的讲道中说明了国度的起源、性质、 进天国的方法、其中包含了福益、逐渐的发展以及最终的完成。他并没有用哲学的辩论、神学的讲座来说到这些,乃是用箴言与比喻说到这些,都是他从自然现象或从日常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事件上引用来的,而且他常常用生动活泼的方式对群众讲道,以致他们都听得明白(可4:33)。可是有许多人却不明白、不佩服他的话。那就证明了他们心硬,并且这也是父的美意,叫天国的事对聪明通达的人隐藏起来,对婴孩就显明出来(太11:25;13:13-15)。但他话语的本身却是简洁而易懂,纵然所论到的这些话是神国最奥秘的事。因为圣子自己就是这些奥秘之事的支配者、分配者、显示者与解释者。耶稣藉着他的显现。在他的话语与工作中,将父向我们表明出来(约1:18)。凡看见他的,就是看见了父(约14:9)。


  因此,基督所传讲的道,本质上就是在旧约时代所传扬的道。其中包括有律法与福音,但基督并非是新的赐律者,意图增大、补充旧约中神的律法。基督所传的福音乃是自从伊甸园以来神所启示的福音。耶稣来到世上,并非是要废掉律法与先知,乃是要成全(太5:17)。他藉着肃清对律法错误的解释和人的加添,并在他人的位格与工作中使律法和先知达到完满的实现。因此在律法上说,基督与摩西站在不同的关系中,并且在福音的关系上也与先知不同。律法是由魔西所传,福音是由先知所宣布,那是确实的,,但是恩典与真理却是由基督而来(约1:17)。摩西用手拿着写在两快石版上的律法,这工作他可以很容易地叫别人来代替。同样的,先知诚然是福音的传扬者,但本身却不是福音。但是基督在他自身的本性中,却持有律法,毫无瑕疵缺乏地成就了神的旨意。他不但是福音的宣告者,同时也是福音的内容,即神赐给世人最伟大的恩赐。恩典与真理从他而来,无法与他的位格相分离。


  在降卑状态中为祭司的基督


  随着基督的言语而来的是他的工作,并为他的工作所确证。这些也是属于他的职份,为的是要成就父神的旨意(约4:34)。他并非是按照自己的意思来作,乃是父将万有交在他手里(太11:27;约3:35);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唯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约5:19)。乃是住在子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约14:10)。正如这些事是从神而来,所以都具有神的性格,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些神迹与自然界一般的过程相冲突,也是因为这些事是不寻常的,是他人所不能作的。因为,虽然常常有人按自己的意思行,但主却从来不求自己的喜悦(罗15:3)。相反地,他乃是舍了自己,而成全了父的旨意。虽然如此,在他所作的工作中,神迹却占了一很重要的地位。一方面。神迹是神使命与能力的表记与明证(约2:11;3:2;4:54;7:31;9:16;10:37;11:4;及他处);另一方面,这些神迹乃是为了满足人肉体与属灵上的需要而有的作为。耶稣的神迹都是救赎与医治的神迹,这乃是属于他祭司职份的执行。


  在耶稣行神迹的事上,明显看出耶稣自己也有所限制。他在旷野抵挡撒但的试探时,为了个人的利益,他本可用属神的能力来胜过,但他却没有如此作。他在客西马尼园所说的,就是他本可以求父为他差遣十二营天使为他所用(太26:53)。他屡次拒绝行神迹来满足人的好奇心(太12:38;16:1;约4:48),而且往往因为他们的不信,就在那里不多行异能(太13:58)。他也屡次嘱咐那些因神迹而得医治的人,不要声张这些事(可1:34、44;3:12)。因为藉着他的工作可能会助长有关弥赛亚的错误观念,但他却不希望如此。


  此外,耶稣所作属于祭司职份的工作,也为此同一理由显明了他内在的怜悯。我们屡次读到这样的记载(太9:36;14:14;15:32;及他处),而且马太认为这些医治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预言,即他代替我们的软弱,担挡我们的疾病(太8:17)。在其他地方,这预言是应用在基督的死上面的,藉着他的死除去我们的罪(约1:29;彼前2:24)。而罪与疾病是有连带关系的。身为慈悲怜悯的大祭司,基督不仅除去我们的罪孽,同时也除去我们所有的痛苦。在他所行的各种神迹中,即如赶鬼、医治瞎眼、耳聋、瘫子与残废的,叫死人复活,以及支配自然的力量,都在在显明一项事实,那就是他能将我们从所有的痛苦中完全救赎出来。藉着他祭司的怜悯并君王的大能,再大的罪孽、再深的痛苦他都能移除。


  当然,他祭司的活动,特别是在他最后的受苦与受死上表显出来,但他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却已经是件应验的服事,此服事是他来世上的目的,且已透过他的生活达成了(太20:28)。身为神的羔羊,他不变地承担着世界的罪。他的降卑从道成肉身开始,就是一个藉着受苦继续不断顺服的生活,直到死在十字架上为止(腓2:8;来5:8)。父不仅派他作先知,同时也派他作祭司。正如他执行他先知的职份,同样的他也透过他的生活来完成祭司的职份。


  但是有件事却值得注意,那就是在新约中,除了希伯来书之外,没有一处提到基督具有祭司之名。不错,他的生与死再三地被表明为一祭物,但是祭司之名却仅在希伯来书中被使用过。那是有原因的。是的,基督是祭司,可是在意义上却与旧约摩西律法下的祭司大不相同。因为他们是出于亚伦家与利未支派,仅仅是祭司,而无法同时为先知与君王。他们只生活、服事一段时间,之后就由他人所取代。他们献上公牛与山羊,但这些却无法除罪。可是基督却不是如此。他是从犹大支派出来,因此不能宣称自己为祭司(来7:14)。


  所以根据希伯来书,基督是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而非亚伦等次为祭司。这早在诗篇一一○篇就已预先说到:弥赛亚将称为祭司,要将王的威严与此职份联合起来,永远为祭司。希伯来书则更进一步地详述此思想,并且充分地证明基督是照麦基洗德的等次而非亚伦的等次为祭司。因为他同时也是一位君王,因为他完全公义并无罪--一位公义的君王,因为他永远为祭司并永不被取代,因为他献上自己的身体与血,而非公牛与山羊,因为藉着这个献祭,他为他的百姓达成了完全的救恩,最后则是因为他如此为人类带来了永远的平安,是平安的王(来7:2)。犹太的基督徒--他们已经遭到背道的威胁--从以上得到实际的训诫,就是他们没有退后的理由,只有前进(6:1)。说到旧约的祭司,他们的献祭与代祷,乃是预表与象征,就是说能代表人来到神面前,而这在基督里已经应验了。他已经开通了一条新又活的道路,使我们进入永生,藉此基督徒可坦然无惧的藉着信心来到施恩宝坐前(来4:16;10:19以下)。


  在降卑状态中为君王的基督


  正如祭司的职份与先知的职份有关,所以祭司的职份也与君王的职份有极亲密的关系。基督祭司职份的特性之一,就是与君王的职份有关(诗110:4;来7:17)。毕竟,以色列是蒙召为耶和华祭司的国度(出19:6)。虽然这些职份在以色列中有所区分,但是预言中却已经说到那从本地所发出来,并要建造圣殿的弥赛亚,要得到荣光(王的统治权),且要坐在宝座上治理万民。联合王权与祭司职份于一身的弥赛亚,藉此联合带来百姓所需要的完全和平(亚6:12-13)。   这种与祭司职份的关系,给予基督作王一个特别的特性。他是从大卫家而来(撒下7:16),但有一段时间,大卫家必要没落(弥5:1)。他将是一位仁义的王,并且备妥了神的救恩,但他也是谦卑柔和的,要骑着驴,就是骑着驴的驹子(亚9:9)。正如弥赛亚的显现,并没有显示着属世的光荣与能力,照样他也不能有暴力与武力来建立他的国。事实上,当那日,他必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战争的弓也必除灭,弥赛亚必向异邦列国讲和平,他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亚9:10参较诗7:12)。


  关于要来之弥赛亚的预言,已经完全应验在基督身上。新约时常强调他是出于大卫家,并且也由于以色列国的律法,因而他有权荣登宝座。马太与路加所记载的两个家谱表,就指明他为大卫的后裔。天使向马利亚宣告说,她所生的儿子,要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神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他的国也没穷尽(路1:32、33)。一般都认为他是大卫的子孙(太9:27;12:23;15:22;20:30;21:9;罗1:3)。他是王,并有国度权威的思想,与他是大卫的后裔有关(路23:42)。


  可是,他虽然是王,但在意义上却与当时犹太人所期待的弥赛亚不同。他在犹太人领袖、希律王、罗马皇帝该撒面前,从来没有主张要坐他先祖大卫的宝座。他拒绝了藉着属世的权势来统治世界的试探(太4:8-10)。在他施行使五千人吃饱的神迹之后,群众强逼他作王,但他却退隐去祷告(约6:15;太14:23)。他时常表示他为王的权威,但他所表现的却不象世界各国统治者所表现的权柄一样,他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5-28)。他在能力中表现他是王,他说话有能力,他以能力宣布天国的律法,征服自然力,医治病人,叫死人从死里复活,在十字架上亲自舍命,为的是以后可再取回,并为君王为审判者,将要审判活人和死人。


  可是基督却将属灵的意义加在他为王的他职份上,这与旧约预言是相符合的,但我们却不要以为他不是真正的王,仅仅是比喻的说法而已。为什么呢?因为他是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而不是按照亚伦的等次为祭司,又因为他是与列国统治者不同的王,所以他是一位更好的王,他就是那位真正的王,而世上的王只不过在形象上和样式上为王而已,但他却是万王之王,是世上君王的主宰,他治理内部与外部、属世与属灵、在天与在地,直到世界的末了,并进入永世。


  对此完全与永远的王权,他从来没有为神或为人丢弃过他任何部分的合法权利。而且在他寄居世上的期间,他也从未放弃他为神或人的任何权利。他并不试图藉暴力来得到他的权利,却只想藉着完全顺服神的方式来得到。如此作反而坚固了他的要求权。他在降卑中证明了自己是神的儿子,因此他也必定是承受万有的。


  为了证明他真是位君王,他于安息日那天凯旋式进入耶路撒冷,并展开了受难的一周。如今他王权的特性再也没有被误解的危险了,因为在他竭力顺服的生活中,藉着他的话语和行动,他已经从自己身上挡开了所有属地的力量,并将之抛诸身后。如今他与百姓之间的敌意已达于顶点;并且在那受难周期间,百姓将以残暴对待他,将他奉上成为死亡的战利品。虽然以往他努力避免人拥戴他为王,但如今他却以君王的身份率先进入耶路撒冷(太21:1)。因为在他死之前,他必须再一次公开地在所有人面前,让人知道他是神所差来、是出于大卫家的弥赛亚。而他所作的启示也正与旧约有关将要来之王的预言相符合,即此君王是谦卑的,又骑着驴驹子。因为他是弥赛亚、神的儿子、大卫家的王,所以他才会被犹太人议会与彼拉多定罪。他是君王(太27:11),再一次地为那写在十字架上,与犹太人的希望大大相反的名号作见证(约19:19-22)。


  基督的死乃牺牲的死


  基督在他先知、祭司与君王活动中的整个生活,最后在死亡中得其结果。死亡完成了生活。耶稣来就是为了死。他自己清楚知道这点。早在他头一次公开出现在拿撒勒会堂时,他就将旧约中有关神仆人受苦的预言应用在自己身上(路4:16),因此他完全知道自己将要象羊一样被牵到宰杀之地。他是那除去世人罪孽的羔羊(约1:29)。虽然他身体的殿将被拆毁,但是三日之内却要再建立起来(约2:19)。正如摩西在旷野中举蛇,所以按照神的计划,人子也必照样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约3:14;参12:32、33)。他乃是那落在地里又死了的一粒麦子,为要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


  因此耶稣打从他公开传道起,就藉着意象与比喻的方式,指出死乃是他生命的结束。当那结束接近时,他对这事实就表达的更清楚、更直接。尤其是在使徒的代表彼得于该撒利亚腓立比那决定性的时刻,认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之后,他开始指示他们,他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太16:21)。但是门徒却不了解,而且也不愿意面对这事实。彼得还将他拉到一旁暗暗地责备他说,主啊,万不可如此;这事必不临到你身上。可是耶稣却从这些话语中看到一个试探,就严厉地回答说:撒但,退我后边去吧;你是绊我脚的;因为你不体贴神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太16:22-23)。基督如此坚定地舍下自己面对死亡,几天之后就在山上得到了神的许可改变了形象。他前往耶路撒冷乃是与律法和先知(摩西和以利亚)所说的意义相符合,也与父的旨意相一致.他仍然是父所喜悦的爱子。而门徒(即如彼得)也不再劝他,乃是顺从地降服于他,并听从他(太17:1-8)。


  耶稣的死这件事,并不是他自己希求的,他并没有向法利赛人和文士挑战,以致他们要置他于死地。虽然他知道自己的时候已到(约12:23;17:1)。可是故意出卖他的却是犹大,捉拿他的则是大祭司的仆人和法利赛人,而定他罪又处死他的则是犹太人议会与巡抚彼拉多。神的计划并不排除历史上的各种情况,也不抹杀人的罪责。相反的,他被交给人乃是出于神所决定的旨意与预知,如此犹太人才能逮捕他,由不法之人的手将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徒2:23;4:28)。


  基督的死在使徒所传之道中居中心地位,并不是后来才这样,乃是一开始就如此传(徒2:23以下;3:14以下;4:10以下),且不单只在保罗的讲道中传耶稣的死,就是在所有使徒的讲道中都传耶稣的死。只有在基督复活之后,在圣灵的教导之下,耶稣受苦与受死的意义和必要性才能为人所明白。在那个时候,受苦与死亡也被确认为是基督先知工作的成就,是他所教导之真理的明证,并他全部生活的印证。在本丢彼拉多面前,他作了美好的见证(提前6:13),并用无辜的忍耐忍受苦难,为我们留下了榜样,叫我们跟随他的脚踪行(彼前2:21)。他是那诚信忠实的见证人(启1:5;3:14), 是我们所认为之使者,为大祭司的耶稣,是我们信仰达成者与内容(来3:1),并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者(来12:2)。所以基督的死就是他王权的启示,并非命该如此,乃是他自己甘心乐意达成的作为(约10:17-18)。他死在十字架上,被高举于全地之上,并胜过他所有的仇敌(约3:14;8:28;12:32、34)。因为那是对神命令最完全的顺服(约14:31)。


  虽然如此,但是根据使徒的教训,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耶稣的死上面。耶稣在他的死上,不仅是一位见证人,也是一位引导者、殉道者、英雄、先知与君王。他也是一位大祭司,此职份在他的死中有完满的表现。根据圣经全部的教训,他的死乃是他自己甘愿向父神献上的祭物。


  当新约以祭物之名说到基督的死时,是与旧约有直接的关系。献祭从古时就已存在,我们读到祭物与该隐与亚伯,与挪亚与列祖都有关,而我们在各国与各宗教中也发现献祭一事。一般说来,献祭的目的就是藉着提供物质上的礼品,包括有生气的与无生气的东西,依照一定的礼仪,用很体面的方法将祭牲杀死,以确保神的喜悦,并和神有美好的交通。因为神为以色列人之故,也将献祭包括在律法中。但是神也给以色列人一个不同的任务,所以其意义也就不同。


  第一,献祭在以色列人中,仅限于献动物(家畜、绵羊、羊羔、山羊、公牛、鸽子),与地的出产(面、油、酒、乳香),这些只能献给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而拿人当他祭物、饮血、以刀划身则都在被禁之列(创22:11;申12:23;14:1;18:10;及他处)。此外,一切献给偶象、死人,以及"圣洁"动物的献祭,都是干犯神的旨意(出32:4以下;民25:2以下;何11:2;耶11:12;结8:10;诗106:28)。第二,在以色列民中的献祭,不比道德律重要。顺服胜于献祭,听命胜于公羊的脂油。主所喜悦的是怜悯而非祭物,喜悦认识神胜于燔祭(撒上15:22;何6:6;14:2;弥6:6;诗40:17;50:7-14;51:18、19;箴21:3)。第三,在以色列中的献祭,即如祭司制度、圣殿、祭坛以及全部的礼仪律,都是为了神的应许而事奉。这些祭物并不影响恩典之约,因为该约是唯独根据神恩典的拣选。而这些祭物仅是要它在以色列中生效并使之坚立。


  正如全以色列民中因着神的特召与拣选,成为神祭司的国度(出19:6),而祭司制度则只不过是从属的与短暂的机构而已,所以献祭(特别是燔祭、赎罪祭与赎愆祭),也只不过是一项礼仪,指出一条道路,按此道路以色列所犯的罪(不是故意犯的,乃是出于无心的)可以得到和解(利4:22、27;5:15、18;民15:25以下;35:11;书20:3、9)。至于那些严重、故意犯的罪,违背神的约、引起神忿怒的罪,虽然常受到民事的惩罚,但唯有求神的饶恕与怜悯才能得到赦免,有时则是经由人的代求而得到赦免,即如亚伯拉罕(创18:23-33)、摩西(出32:11-14;民14:15-20)、非尼哈(民25:11)或阿摩斯(摩7:4-6参较耶15:1),(出33:19;34:6;诗78:38;79:8、9;赛43:25;弥7:18;及他处)。


  藉着这些礼仪上的事奉,神首先教导他的百姓,恩典之约就其所有的好处与利益而言,当仅仅归因于慈悲怜悯。这在无功受禄的怜悯中可找到其根源: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33:19)。此外,藉着这些礼仪的设立,神也使以色列明白,唯有循着赎罪的方法,他才赐下赦罪的恩益。换言之,罪总是惹起神的愤怒,并使人犯罪堕落。因此,一般说来,献上祭物是必须的,能消除神的愤怒,将人从罪与不洁中释放出来,并使人再次分享神的恩惠与交通。律法也证实确实有罪,并且详细说明没有任何特殊的祭物能象此赎罪的方法。也可以说,赎罪就是交托给神。是神自己在以上那些例证中为罪付上赎价,这样他才赦免他们。赦免是以赎罪为前题,也将之包括在内(诗65:4;78:38;79:9;箴16:6;赛27:9;耶18:23;结16:63)。纵使为无心而犯的罪,律法中也指定了一项祭物,毕竟还是神藉着祭司、祭坛与祭物将罪遮盖并移除了(利17:11;民8:19)。赎罪的整个工作却是从神而来,并且为神所预定。


  赎罪或和解的实际方法,乃是所献之动物的血。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神把这血赐给我们,可以在坛上为我们的生命赎罪(利17:11)。为达成赎罪的目的,所献被杀之祭性(即有罪之人带到圣殿,按手在祭牲头上)的血必须倾倒出来,由祭司洒在坛的四周(出29:15以下)。按手在祭牲头上、宰杀祭牲,并洒血在坛的四周,指出一方法,按此方法为人生命的血成了赎罪的要素。这样,当血将罪赎了之后,就遮盖、除却了罪,然后罪债才得以赦免,罪污得以肃清,与神的交通才得以恢复。祭司与百姓、圣殿与祭坛,以及所有仪式上的器皿,都是藉着血献给主。这一切的东西都经过圣化的过程,为的是让主能住在以色列百姓中间,并作他们的神(出29:43-46)。


  可是这整个献祭的意义,乃是预备性的,只是未来诸般福气的影儿(来10:1)。而旷野中的会幕,则是真圣所的形象(来8:5)。祭司本身也是罪人,不但必须为百姓赎罪,也必须为自己赎罪(来7:27;9:7),并且有死阻隔,不能长久(来7:23)。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能赎罪,也不能洗净良心(来9:9、13;10:4)。因此,这些祭牲必须屡次带到神面前(来10:1)。总而言之,那都是外部软弱、无益的,并且不是毫无缺欠的(来7:18;8:7),那乃是指向一更美好的未来,就引进一美好的未来,更美的指望。敬虔的以色列人,在数世纪中对此有更透彻的了解,渴望主与他们立新约的日子,他自己要带来真正的赎罪,使他的百姓获得赦免与更新的恩益(耶31:33以下;38:8;结11:20;36:25以下)。特别是在以赛亚书中,这个期望表达的最为清楚。以赛亚的安慰之书,是从对耶路撒冷的宣告开始,说,她争战的日子已经满了,她的罪孽已经赦了,她为自己的一切罪,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赛40:2)。由此书说明了耶和华仆人的预言,他担当了我们的疾病和忧苦,我们的过犯与刑罚,如此我们得了医治与平安(赛53:2以下)。


  基督牺牲的死持守积极的顺从与消极的顺从两方面


  新约与旧约是完全协调的,在基督的死中看见了为我们的罪所献上的祭物。耶稣并未仅仅说他来是要成全律法与先知,并尽诸般的义(太3:15;5:17),他也是要将以赛亚的预言应用在自己身上,并认自己为耶和华的仆人,认自己为主的灵所膏,并向贫穷的人传福音(路4:17以下)。他来乃是与父的命令相符合,是按神旨意而来,所以他将命舍去,也有权柄将之收回,他乃是为他的羊舍命,并且藉着死预备他的身体与血,作为存到永生的食物(约2:19;3:14;6:51;10:11、15、18;12:24;15:13)。他的死是真正的祭,并且完全应验了旧约时代按照律法的规定所献的一切祭。


  毕竟,基督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所以他的死是完完全全降服于父的旨意。照样,他的死也是为释放那些受罪捆绑的人所付上的赎价(太20:28)。他的死应验了前面所说的旧约(出24:7),并且也立下了新约的根基(太26:28;来9:15-22)。基督的死被称为祭物和供物(弗5:2;来9:14、26)。实现了逾越节被杀羔羊(约1:29;林前5:7;彼前1:19;启5:6及他处)、赎罪祭和赎愆祭(罗8:3;林后5:21;来13:11;彼前3:18)与赎罪大日之祭物(来2:17;9:12)的观念。


  不仅旧约的献祭在基督里得以应验,就是所有必须满足的要求与随之而有的行动,都在基督里得以应验。旧约时代,献祭的祭司必须是无残疾的(利21:17后半),而我们主基督就是这样一位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的大祭司(来7:26)。旧约时代,所献的祭物必须是纯全无残疾的(利22:20以下),因此基督也是无瑕疵、无玷污的(彼前1:19)。正如献祭的牲畜要经由祭司亲手宰杀(出29:11),所以基督也象羔羊一样被杀,藉着他所流的血,为神买回了我们(启5:6-9)。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12:46),因此基督死时也是一根骨头都没有折断(约19:36)。祭司在宰杀祭牲后要洒血,若是赎罪祭就将血洒在圣所(利16:15;民19:4),若是为立约而献祭,那就要将血洒在百姓身上(出24:8);所以基督也照样藉着他的血进入圣所(来9:12),并将他的血洒在他子民身上(彼前1:2;来12:24)。当献赎罪祭时,祭牲的血被带入圣所,身体则在营外用火焚烧(利16:27);照样,基督为了用他的血使人成圣,就在城门外受苦(来13:12)。正如在旧约的祭礼中,血(为生命的中心)在死亡中被倾倒出来,并洒在祭坛上,成为赎罪的基本要素,所以在新约中,基督的血也成为赎罪、赦免,以及肃清我们罪的有效原因(太26:28;徒20:28;罗3:25;5:9;林前11:25;弗1:7;西1:20;来9:12、14;12:24;彼前1:2、19;约壹1:7;5:6;启1:5;5:9;及他处)。


  因此,当新约以此意义说到基督为一祭牲受苦与受死时,往往是用比喻的说法,那是不错的,并且是藉用旧约祭礼的名词。但我们不能从此事实推究这种说法是偶然的、是虚构的,因此就予以忽视。相反地,圣经所说旧约的献祭只是一个影象,而此影象在基督的死上得到应验。正如基督是真先知、祭司与君王,并非是一比喻或比较的说法,所以他顺服至死,也不是一比喻或抽象的献祭,乃是最基要、最实在的献祭。因此,我们不能不称基督的死为一献祭。失掉这个字的意义,也就失掉了他的本质,而此本质对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那乃是我们得救的根源。


  毕竟,当基督的死被称为一祭物时,它的涵意就是说,基督已经将他自己当作祭物献上,并且作为献给神的馨香祭物(弗5:2)。的确,基督乃是神的恩赐,并神爱的明证(约3:16)。当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基督就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神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舍了(罗8:32)。基督的降生、生活,以及受苦与受死,就向我们证实了神的爱。但神的爱却也并未废弃公义,他叫我们看出在神的爱中也包括公义。神的爱并未消除罪的本性,乃是在赎罪中找出赦免之法,基督必须死,乃是遵照父的定旨(太26:54;路24:25;徒2:23;4:28),并藉着他的死满足了神的公义(太3:15;5:17;约10:17、18;罗3:25、26)。神在基督的死中,赦免了以往长久忍耐的那些罪,并完全地保持了他的公义,同时他也为自己开通了一条道路,藉此道路不但保持了他的公义,而且也称一切信耶稣的人为义。


  第二。基督所献的祭,是表明他"被动"与"自动"的顺服。从前,被动的顺服居首要的地位,自动的顺服却隐而未现,但是后来对自动的顺服却特别注重,以致被动顺服被忽略了。可是根据圣经,二者是相辅并行的,应当被视为一件事的两方面。基督从他感孕一直到生下来,他总是顺服于父。基督的整个生平,应当被视作神公义、律法,和他命令的完成。他来到世上时曾说,神啊,我来是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来10:5-9)。但那顺服是首先在他的死中,尤其是在十字架上的死中表显出来(腓2:8)。新约充满了这一观点:藉基督的受苦与受死, 头一次使着罪得到救赎、赦免并被除掉。不单只完成了律法,同时他也担当了罪孽,是按照父的旨意去行的。


  第三,因此,基督所献的祭与罪恶有关。在旧约中我们就已读到,亚伯拉罕代替他儿子献燔祭(创22:13)。以色列人藉按手在祭牲头上,为的就是要代替他自己(利16:1),而耶和华的仆人则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赛53:5)。照样,新约中,基督在他的死与我们的罪之间,也建立了一亲密的关系。人子来就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7;提前2:6)。他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罪(罗4:25),他死是与我们的罪有关(罗8:3;来10:6、18;彼前3:18;约壹2:2;4:10),或是我们常说的,为我们的罪而死(路22:19-20;约10:15;罗5:8;8:32;林前15:3;林后5:14、15、21;加3:13;帖前5:10;来2:9;彼前2:21;及他处)。


  根据圣经,基督因着他的死与我们所缔结的联合是非常的亲密与深切,是我们无法想象,也无法描绘出的。而代替性受苦一词,我们对其意义也仅能作一软弱、不完全的表达而已。因为那整体的实际情况,远超过我们的想象与意念。不错,一些类似的情况可能很接近这联合,能使我们相信它的可能性。如我们所知,父母为孩子受苦,英雄豪杰为国牺牲,前人栽种使后人收割。我们也看到这样的定则,即为了后人能得到前人劳力的成果并享受其利益,许多的工作,奋斗与战争都在各处进行着。一个人的死就是另一个人的生。一粒种子若死了,才能结出果实来。在阵痛中母亲才生下她的孩子。但所有这些仅具有许多相似之处而已,实无法与基督和我们所缔结的关系相提并论。因为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但唯有基督是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就为我们死,神的爱也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7、8)。


  在我们与基督之间实在没有什么交通,只有分离与对立而已。因为他是父所爱的独生爱子,我们却是失丧的儿子。他正直、圣洁,毫无罪恶,我们却是罪人,在神面前有罪,完全污秽。虽然如此,基督却让我们与他有交通,不仅是在物质的(自然的)意义上,藉着具有我们的性情、身体和血与我们有交通,同时也是在法理和伦理道德的意义上,藉着与我们的罪和死亡建立关系而与我们有交通。他立于我们的地位上,他将自己置于我们所处之神律法的关系中;他担当了我们的罪、疾病、忧伤与刑罚;他是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有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他为我们成为受咒诅的,为要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他替众人死,为要叫那些活着的人,从今以后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5)。


  这是救恩的奥秘,也是神爱的奥秘。我们不明白基督代替性受苦的深意,是因为我们恨神也彼此相恨,所以我们几乎无法想象爱能使人作些什么,永远、无限、属神的爱能达成些什么。但我们也不必了解这奥秘,只需要感谢着相信,在它里面安息、赞美并欢乐就可以了。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5、6)。


  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抵挡我们呢?神即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赐给我们么?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1-34)。


第十八章 基督升高的工作(The work of Christ in his exaltation)


  基督因牺牲所得的第一次祝福就是赎罪与和好


  基督由于他的大爱为我们所成就的恩益,是如此的丰盛,简直是无法计算或按其真实的价值予以估计。其中所包括的不仅是完全的救恩,也包括了救赎我们脱离极大的罪恶,即如罪及其愁苦与死亡的结果,并赐给我们最大的福气,就是与神有交通以及一切的祝福。以后有机会我们将详细讨论这些恩益,但是如果我们想了解基督工作的深远意义,我们必须顺便提及一二。


  在基督降卑中所赐给我们的一切恩典中,赎罪是最重要的一项。在新约的原文中有两个字,在英文中有不同的翻译,即挽回祭(propitiation)与和好(reconciliation)或赎罪(atonement)。头一个字出现在罗三25;来二27;约壹二2;四10。此字原来的意思是遮盖(to cover),意思是指着赎罪是由献祭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是说献祭或说祭牲的血——因血中有生命,当它被倾倒时就是赎罪的本意——是遮盖献祭之人的罪(罪孽与罪污),如此一来献祭的结果就移除了神的忿怒。因为在血的倾倒与洒出的里面是用一无辜、无残疾动物的生命,所以神的忿怒转消,改变了对罪人的态度,赦免了他们的过犯,并且允许人再来到他面前与他有交通。在赎罪之后所产生的赦免,乃是完全的赦免,所以才叫作涂抹(赛43:25;44:22)、被丢在背后(赛38:17),或说将你的罪投入深海(弥7:19)。赎罪是完全除掉人的罪,就好象从来没有犯过一样。赎罪止息了忿怒,并使神的脸以父的恩慈与美意来光照他的百姓。


  旧约中这一切都是指着基督未来的舍命。他是大祭司,藉着他献祭的血遮盖了我们的罪,转消了神的忿怒,使我们在他的恩典中有份。基督就是挽回神忿怒的方法(罗3:25),他就是挽回祭(约壹2:2;4:10)。他在神面前为我们的大祭司,赎他百姓的罪(来2:17)。许多人不接受此种客观地藉着基督使我们与神和好的方法。认为这样的赎罪乃是唯独属于原始法理的旧约神观——实在,此种观念早已被弃置不受欢迎了。但他们说这些话是忘记了罪孽与其不圣洁的性质,惹起了神的忿怒,不单是在摩西的律法之下,就是在摩西律法之外的新约中也要受刑罚(创2:17;3:14以下;罗1:18;5:12;6:23;加3:10;弗2:3)。他们忘了基督及其舍命,不单显明神的爱、恩赐与启示,也显明了神的公义(徒4:28;罗3:25),并且神赦免的爱并非排除赎罪,乃是期待着赎罪且确定之,因为赦免总是神完全自动甘愿且恩慈的行动。在赦免的行动中,预期着一项情况,即神有刑罚的权力,其中也包括一项在维持公义的一方面说得过去的无罪开释。假如人否定神有刑罚,那就是对罪孽与罪污的性质处理不当,同时也拒绝了神恩慈的赦免之爱。这样一来,赎罪就不再是属乎神个人甘愿与恩慈的作为,而成为自然的过程。可是,圣经教导说,锡安因公平得蒙拯救,且基督藉着他的舍命已经满足那公平,并转消神因我们的罪而有怒气(赛1:27;罗5:9、10;林后5:18;加3:13)。


  基督为我们所完成之客观的赎罪或与神和好,又区分出另外一种赎罪,为此新约中用其他的字来表示。这个字是用在罗五10、11,林后五18、19、20,原意有交换、再计算与平衡(如记帐中之情况)的意思。此字指出神根据基督所献上的,对世人所采取的一项新的倾向。因为基督藉着他的死,已经遮盖了我们的罪,并转消了神的忿怒,所以神改变了他对世的态度与世界和好,且在福音中昭告世人,因此福音成为劝人与神和好的道理。


  和好也是客观的,并非是由于我们的信与悔改而第一次产生的,乃是根据基督为我们所作成的赎罪(满足),且其中包括和好、神与我们恩慈的关系,我们是用信心来加以接受(罗5:11)。因为神根据基督的死对我们放弃了仇视的态度,所以在我们这方面也被劝勉要放弃敌对与神和好,并进入新的和好关系中。一切的事情已经完成,没有我们需要作的事。我们可以一心一意地安息在基督所达成救赎的完全工作中。我们可以凭信心接受神撤消他怒气的事实,并且在基督里他是一位得到和解的神,为罪人的父。


  凡在原则上诚心相信此叫人与神和好之福音的人,就立刻领受了基督所完成的其他一切恩益的好处。因为神在基督里对世界所采取之和平的态度,使得所有其他恩约的恩益都包括在内。基督是唯一的,是不能分割的,也是不能部分的领受。救恩象锁链一般是不能断开的。那些神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因此凡藉着神儿子的死而与神和好的人,就得到罪的赦免、儿子的名份、与神和好、永生以及属天产业的权利(罗5:1;8:17;加4:5)。他们与基督有交通,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同埋葬同复活,并一同坐在天上,愈发与他的形象相似(罗6:3以下;8:29;加2:20;弗4:22—24)。他们领受更新他们的圣灵,使他们明白真理,证明他们是神的儿女,并与他们同在直到得赎的日子(约3:6;16:3;罗8:15;弗4:30),在与圣父、圣子、圣灵的相交中,信徒就脱离了律法的辖制(罗7:1以下;加2:19;3:13;4:5;5:1),并超越了世界与死亡、地狱与撒但的一切权势(约16:33;罗8:38;林前15:55;约壹3:8;启12:10)。有神与他们同在,谁能抵挡他们呢(罗8:31)?


  基督的牺牲乃是为了全世界的罪


  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达成的完全舍命,具有无限的能力与价值,足够让整个罪恶的世界与神和好。圣经就经常将整个世界与救赎和再创造联在一起,这世界乃是神爱的主要对象(约3:16)。而基督降世,并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3:17;4:42;6:33、51;12:47)。在基督里,神使天上地上的万物都与自己和好。因此,基督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那些在一既定时间里信靠他之人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2:2)。正如这世界是藉着子而造,所以同样的,这世界也注定是属于为子为嗣子的基督(约1:29;林后5:9;西1:20)。这乃是父的美意,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弗1:10)。万物复兴的时刻即将来临;根据神的应许,我们将期待一个有义住在其间的新天新地(徒3:21;启21:1)。


  因为基督为全世界的舍命是那么丰富充足,所以和好的福音必要传给所有的受造物。福音应许凡相信被钉十字架的基督的人,必不致灭亡,反得到永生,而且此福音也要毫无区分地向那些按神美意赐予福音的万国万民宣告并介绍。同时它也必伴随着悔改与相信的命令。圣经对此点是毫无疑问的。在旧约中早已经说过,主断不喜悦恶人死亡,只喜悦恶人悔改而存活(结18:23;33:11)。更进一步地说,万国都将分享到以色列的祝福(创9:27;12:3;申32:21;赛42:1、6;及他处)。宣教的观点早已包含在旧约恩典之约的应许中,但却直到基督显现世上并完成他的工作时,才清楚明白的表达出来。基督是世界的光,是赐生命给世界的救主(约3:19;4:42;6:33;8:12),在以色列之外他尚有其他的羊必须领来归他(约10:16);因此他预言并命令,福音将传遍全世界(太24:14;26:13;28:19;可16:15)。


  五旬节那日之后,当使徒们将福音带给犹太人与外邦人,并且在各处建立教会的时候,几乎可以说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罗10:18),神的救恩已经向所有的人显明(多2:11)。事实上,为万人代求,尤其是为君王和一切在上有权的人代求,乃是好的,并且讨神的喜悦,因为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而基督再回来的迟延就是神长久忍耐的最好明证,因为他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


  福音的广传对全世界以及那些永远未接受基督为救主的人来说还是有益处的。在基督的道成肉身中,是尊重全人类,按肉体说他成了全人类的弟兄。光照在黑暗中,由于他来到世界上,就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世界是藉着他造的,虽然世界不认识他,但事实还是如此(约1:3—5)。由于基督藉着福音的恩召,所以人能相信并悔改。他在家庭与社会、教会与国家中,赐给他们许多外部的祝福,即使未听信福音的人也享受这些祝福。由于未信之人处在圣道范围之内,所以也未受可怕罪恶的袭击,而有别于异邦的国家,分享了许多外部的祝福。此外,我们也不忘记,由于基督的受死,使着一切受造之物脱离了败坏,天与地也得到更新,万物、天使与人都得到复兴,以及相互的和解。人类的机体、神所造的世界,在基督里都得到保守与复原(弗1:10;西1:20)。虽然我们一定要主张传福音以及恩典提供的绝对的普遍性,但却不能因此就推论说基督所嬴得的恩益是为每个个体。在旧约时代,已经由事实显示出,神任凭外邦人自行其道,只拣选以色列人作自己的子民。在日期满足的时候,虽然福音传扬在原则上是普遍性的,可是在各世代中它却局限于少数的人类身上。


  在圣经中所发现的一般说法,不能对任何人以绝对的意义来解说,乃应当以相关的意义来理解。这些一般陈述乃是在旧约与新约之间不同又深刻印象下而写成的。我们不能再那样幻想,但是在犹太主义中长大的使徒们,却深深的觉得基督将国家的观念介绍进来,乃是一巨大变迁。使徒们常常说到这种关系是一大奥秘,且历经世代仍是一奥秘,但如今却藉着圣灵向他的使徒和先知启示出来。他们主张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是一奥秘,即外邦人也承受同一的身体,同时也有份于基督的应许。中间隔断的墙已被拆毁,十字架上的血造成了和平。在基督里并没有犹太人与希腊人,为奴的与自主的之分,所有的种族与语言、承袭与肤色、年龄与家庭、时与地等等的限制,这些都已经不存在了。重要的乃是在基督里成为一新造的人。教会是从各族、各国、各民中召聚出来的(罗16:25、26;弗1:10;3:3—9;西1:26、27;提后1:10、11;启5:9;及他处)。


  一旦圣经讨论到基督为谁预备那些恩益,并将这些好处运用在什么人身上时,圣经就说到基督对教会的工作。正如在旧约中神拣选一特别子民作他的继承者,所以这种神特殊子民的思想仍延续到新约。当然新约中的子民,就不再限于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相反地,新约的子民中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是从各国各民中集合起来的。新约的教会乃是神百姓的集合(太16:18;18:20),是新约的以色列人(林后6:16;加6:16),亚伯拉罕真正的后裔(罗9:8;加4:29)。基督为这些百姓倾倒他的血,并成就了救恩。他来是要救他的百姓(太1:21),为他的羊舍命(约10:11),将神失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约11:52),将生命赐给那些父所赐给他的人,在末日叫他们复活(约6:39;17:2),用他的血买赎神的教会,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徒20:28;弗5:25、26)。基督为大祭司,不为世人祷告,乃是为父所赐给他的人祷告,也为那些因使徒的话而信他的人祈求(约7:9、20)。


  因此,在父、子、圣灵间的工作,有一极完全的协调。凡被父所拣选的,就必被子买赎,并且得蒙圣灵的重生。圣经非常清楚的告诉我们这些人不在少数(赛53:11、12;太20:28;26:28;罗5:15、19;来2:10;9:28)。而圣经教导我们这些,不是要我们用自己有缺陷的洞察力与任意的标准来限制、缩减这些数目,乃是要我们在挣扎和背道中,坚信救恩从开始到末了都是神的工作,因此虽然受到任何抵抗,这工作都将持续下去。神所喜悦的事,必在他仆人手中亨通(赛53:10)。


  因为救恩唯独是神的工作,所以如果基督未从死里复活,在升高中坐在神的右边,那么他的恩益是无法临到我们的。如果基督教仅仅只是一项用悟性就能理解的教义,或仅是一项我们必须追随的道德规条与典范而已,那么耶稣只要死在十字架上就够了。但是真正的基督教却与此大不相同,并且超过以上所说甚多。它乃是整个人、全人类的整个机体,以及全世界的完全救赎。在此完全的意义中,基督来到世界上,乃是为了要拯救世界。他并没有为我们完成一项可能发生的救恩,然后让我们自己决定是否要得此救恩。相反地,他乃是自我卑微,存心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为的就是要实际地、完全地,并永远地拯救我们。


  因此,基督的工作并不是终结于他的死与埋葬上,他的工作尚未完成。不错,在他大祭司的祷告中他曾说他已经完成了父所托付给他的工作(约17:4),并且也在十字架上喊着说“成了”(约19:30),但是这些只是指着基督在地上所作的而已。是他降卑的工作成就了我们的救恩,而且此工作已经完成,是完整的也是完美的。藉着他的生与死,救恩被如此完全地达成,以致不需要任何受造物为其加添什么,也是没有人能够加添什么。但是所达成的救恩,必须从应用和分配上加以区别,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件有价值的宝物,我们总是得不到,也不能据为己有,那它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如果基督只是确实为我们的罪死了,但却没有为我们称义而复活,那对我们有什么益处呢?如果一位主死了,却没有被提升到父的右边,那对我们又有什么益处呢?


  可是,身为基督徒的我们,却承认并欢喜那被钉十字架同时又复活的主,那位降卑却又是荣耀的救主,他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君王,他虽然死过,如今却活在永世里,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1:18)。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罗14:9)。基督在他的升高中完成了以他的死所奠基的建筑物。神照着他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他从死里复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使他为教会的元首,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1:20—23)。由于复活,他成为主与基督、君王与救主,为的是将悔改的心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且将一切的仇敌放在他脚下(徒2:36;5:31;林前15:25)。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2:9—11)。


  因此,基督的升高并不是他在世上所受的降卑之一项意外的加添。基督的升高正如他的降卑一样,乃是基督所完成之救恩不可缺少的部分。基督的降卑在升高中得到印证,也达于顶点。下到最深之处的基督同样也升到诸天之上,因而能充满万有(弗4:9、10)。他的升高也正如降卑一样,是神所指定他作的工作。他必须要作这个工,因那是的工作,也没有任何人能作,父神所以将基督升为至高,就是因为他将自己降为至卑(腓2:8)。父将一切审判的事交与子,因为他甘愿成为人子(约5:22)。子被高举,他在被高举的境况中继续工作,为的是要证明他是完全、真实与全能的救主。他若不将完全的国交与父神,并将他的新妇毫无瑕疵的领到父神面前,那他是不会安息的(林前15:24;弗5:25)。基督的尊荣乃在于此项救恩工作的完成,这与他的圣名有关,因此他的声誉也系于其上。他高举属他自己的人,他在那里,叫他们也在那里,为的是要他们能看见他的荣耀(约17:24);并且在世代的末了,他要降临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他的人身上显为希奇(帖后1:10)。


  基督的下阴间,从墓中复活


  根据改革宗信仰,基督的升高是从他的复活开始,但根据许多其他的信条,基督的升高却较早发生,在下阴间时就已开始。而关于下阴间又有许多不同的解释。希腊东正教会认为下阴间的意思是,基督连同他的神性与人的灵魂一同下阴间,为的是要释放古代圣徒的灵魂,并将他们与十字架上之强盗的灵魂一同带入天堂。


  根据罗马天主教,基督实际地带着他的灵魂下到阴间,当他的肉体停留在坟墓中时,他的灵魂就一直在阴间,为的是要释放圣徒的灵魂(在阴间时未受苦,直到救恩的完成),脱离死亡的状态,将他们带入天堂,得享神的恩福。


  信义会在基督实际复苏与复活,或说出离坟墓后到肉身的显现之间作一区分,并教导说,在此二者之间短暂的间隔中,基督的肉体和灵魂一同下到阴间,为的是要向魔鬼与恶人宣布他的胜利。多数的神学家,尤其是现今的神学家,多主张基督在复活前,不拘单独在灵魂或肉体中下到了阴间,对那些死在罪中的人传福音,给他们悔改相信的机会。


  关于此问题在意见上有广泛的分歧,就证明“下阴间”这短句的原意已经丧失。关于使徒信经中这短句的来源,我们已无从查起,也不知它所想表达的是什么。圣经根本没有说基督是实际的、真下到有一个阴间的地方。在徒二27中,彼得将诗篇十六篇的话引用在基督身上,“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明显可见,这里所说的“阴间”二字是指着坟墓说的。虽然,就其灵魂而言,基督是在乐园,就肉身而言是躺在坟墓里,但在此灵魂与肉体短暂的分离中,基督还是在死亡的状态中。在弗四9中保罗说,那升上去的乃是先降下去的,也就是降在地下。但这并不是指着下到阴间,乃是指着基督降世的道成肉身,或是指他下到坟墓的死。在彼前三19—21中,彼得并不是说到基督在死与复活之间所作的事;乃是说到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于挪亚的日子藉着他的灵所作的事。或说在他复活之后当灵里活着的时候所作的。圣经中丝毫没有教导基督真的降在一个叫阴间的地方。


  因此,改革宗教会不接纳以上所说使徒信经中有关“下阴间”的看法,而认为“下阴间”乃是指着基督在受死前于客西马尼园与各各他山上所受极重的痛苦,或是指着死后身体躺在坟墓中的死亡状态而说的。这两种解释都是根据圣经的观念综合而得,说基督受死的时候,也就是他仇敌黑暗掌权的时候(路22:53)。基督知道这时刻已经来到,他甘愿将自己交出来(约8:20;12:23、27;13:1;17:1)。在那时刻,他的爱与顺服显示出无比的属灵大能(约10:17—18),但同时他又似乎完全无助。那时仇敌任意的对待他,黑暗胜过了他。事实上,他不是到阴间,并不是以真有其地,乃是以属灵意义来了解。


  但是黑暗的权能不是它本身就具有,乃是父所赐的(约19:11)。耶稣仇敌不明白他们仅是代理人与工具,也不明白在此事件中毫无他们的知识与意志的地位,因为他们仅是在成就神手和神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2:23;4:28)。同样的,在基督的降卑中,他也是那全能者,白白地舍下自己的生命,为多人付上赎价。黑暗掌权的时刻乃是他自己的时刻(约7:30;8:20)。他藉着爱的能力、完全的自我牺牲、绝对顺服天父的旨意而战胜了死亡。因此,若说圣洁的基督会被死亡控制或支配,或者说被神抛弃并且象受害者一般被撇弃以致于朽坏,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徒2:25—27)。相反的,父却叫他从死里复活(徒2:24;3:26;5:30;13:37;罗4:25;林前15:14;及他处),并用他自己的权能与力量兴起(约11:25;徒2:31;罗1:4;14:9;林前15:21;帖前4:14)。死亡的痛苦也可以说是为新生命所受的生产之苦(徒2:24)。基督乃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西1:18)。


  此复活包括他死去身体的复苏,以及从坟墓中复活。由于此项事实,使反对复活的人感到相当困难。以前反对复活的人,企图解说基督的死只是表面上的,并没有真死,或说他的身体是被门徒偷去,或说门徒有幻想症,以为是看见了耶稣。但是这些解释都一一被丢弃。最近,许多人接受唯灵论(spiritualism)的说法,接受他们对耶稣复活的解释,因此他们说,虽然在客观方面有些事情发生,门徒看见了一些事情,即身体已死的基督向他们显现,但在灵性上却仍然活着。是基督的灵向他们显现,并向他们启示,有些人甚至用敬虔的口吻说,乃是神自己叫基督的灵向他们显现,为的是减轻他们的愁苦,向他们保证他已经胜过死亡,并保证生命的永存性。换言之,基督的复活就好象从天上打来的许多电报,带来基督属灵、大能的信息。


  但是整个唯灵派的说法却是不合圣经,并与圣经的见证完全相反。根据所有福音书作者的记载,坟墓都是在第三天被发现空了,而且就是在那一天(太28:6;可16:6;路24:3;约20:2;林前15:4—5)。福音书作者和保罗都告诉我们,耶稣向一些妇女们显现,特别是向抹大拉的马利亚,又向彼得,又向门徒——多马不在,又向门徒——多马在场,又向许多人,甚至一次向五百多弟兄显现。首先,这些显现都是靠近或在耶路撒冷发生,后来则是在加利利,根据马可说主是在他们以先到的(可16:7)。大家都同意耶稣复活后的身体,就是放进坟墓中的同一身体。那是有骨有肉的身体,但魂却无骨无肉(路24:39)。这身体是可用手触摸得到的(约20:27),也能吃东西(路24:41;约21:10)。


  可是基督复活之后却较以往予人更深的影响。看见他的人都惊讶并且惧怕,都俯伏敬拜他(太28:9、10;路24:37)。他复活以后显现的方式,与以往所彰显的不同(可16:12),有时他无法立刻被认出来(路24:16、31)。在拉撒路的复活与耶稣的复活之间有很大的区别,拉撒路复活之后是回到世上继续生活,但耶稣复活却不是这样,而是在不久之后就升天了。马利亚以为主复活后还能象以往一样与主在世上有交宜,但主却拒绝她,并且说:“不要摸我,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20:17)基督在复活之后,不再属于地,乃属天。那就是为什么虽然他具有与被放在坟墓中同一的身体,但他的样式却改变了。保罗说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林前15:44)。就这两方面来说,都是同一个身体,因为灵性的身体与物质上的身体并不冲突,乃是与属血气的身体相冲突。但是初人所领受的那个身体,乃是生命的一大部分,是在灵的范围之外,多少来说都是单独存在的。而对属灵的身体来说,“食物与肚腹”都要废坏(林前6:13,)凡属物质的则都要受灵的辖制,并且服事灵。


  基督复活的意义


  基督肉身的复活并非是孤立的历史事实,这肉身的复活对基督自己、教会与全世界都意义深远。一般说来,基督的复活在原则上是胜过了死亡。死是因一人进入了世界,干犯了神的律法,为人类开通了死亡之路,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5:12;6:23;林前15:21)。因此,胜过死亡也必是由一人担当。一人必要从死里复活。纵使一位天使,甚至神自己的儿子,下到死人当中,然后又回到天上,那也对我们丝毫无益。但基督是父的独生子,也是完全的人,他是神也是人。作为人他受苦、受死,埋葬并从死里复活。在基督的复活上,有一人不被死拘禁,不被撒但败坏的权势所制服,他比死亡与阴间更坚强。因此,在原则上,撒但已无权控制死亡,因基督藉着他的死已经胜过了死亡(来2:14)。纵使没有其他人从埋墓中复活,可是无论如何基督自己独自复活都比任何一个人坚强。为基督关闭的死亡之门,因着他的命令而再度开通了。这世界的王,在他里面一无所有(约14:30)。


  若真是如此,那么就不证自明,最要紧的是基督的复活确实是身体的复活。单有属灵的复活是不够的,仅仅得胜了一半——也就是说根本没有胜利,只是失败而已。如此一来,整个人的灵魂与身体仍然是人,无法脱离死亡的辖制。而撒但也仍然是广大地区的统治者。但无论如何,属灵的复活,即重生与更新,仍能在基督里发生,因为他是圣洁的,能释放所有的罪行、败坏与罪恶。可是他若要证明他有胜过罪恶的力量,就只能藉肉身从死亡的领域中归回才办得到,并且在世界中的事上展现他属灵的能力。他肉身的复活,主要是证明,藉着他的顺服以致上十字架入坟墓,已经完全控制住罪及其结果——包括死亡,也可以说是将它掷回人类世界中,并且使人进入一不朽坏的新生命中。死既是因一人而来,那么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林前15:21)。基督本身就是复活,就是生命(约11:25)。


  以上充分说明了基督复活的意义,同时也更详尽地建立了基督本身的意义。如果十字架上的死亡是耶稣生命的终结,没有随之而来的复活,那么犹太人就将被证明为有罪,当受谴责。在申命记廿一23中我们读到,那被挂的人是被神所咒诅的。在这里所议论的是,罪犯挂在木头上死了之后,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埋葬,若仍留在十字架上,将玷污主所赐他百姓为业之地。在摩西律法中并没有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景象,但是当耶稣被交给外邦人(太20:19),并藉着无法之人的手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徒2:23),他就成为可怕严厉的律法,以及在神面前受咒诅的最好例证(不仅是在死后,也是在死前与死的过程中)。因为熟悉律法的犹太人知道,死在十字架上不仅是一种痛苦与羞辱的刑罚,同时也证明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是承受着神的愤怒与咒诅。被挂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在犹太眼中乃是一种罪恶与咒诅(林前1:23与12:3)。


  现在,复活的来临倒转了整个审判。那位使神为我们而成为罪人的耶稣基督,就个人而言是丝毫无罪,他乃是为我们的缘故成为被咒诅的,可是却为父所祝福。他是神的儿子,为着世人的缘故被钉在十字架上暂时与神隔离,但在他里面,父的心却得着满足。世界所弃绝的,乃是天堂无上的光荣。因此复活证明了基督为神的儿子的身份。他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3—4)。当基督在大祭司该亚法与彼拉多面前证明他是神的儿子时,他所说的是真理,并且也作了美好的见证,证明他们的判决是正确的,不是罗马人、犹太人,乃是基督。他是那义者,被恶人的手钉死在十字架上。复活就是神把世人加诸在耶稣身上的判决给倒转过来。


  可是,这个在基督为人子与弥赛亚之复活上显明的证据,对于基督来说还有许多其他的意义。那也证明他完全进入新生命的状态,是被高举的起始。不单是在永世中(来1:5),不单是被派为大祭司(来5:5),乃是在他的复活中(徒13:33),神对他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复活是基督最荣耀的日子,在他道成肉身之前,他已经是圣子是弥赛亚了。在他的降卑中,他也是神的儿子是弥赛亚,但他内在的本性却在奴仆的样式下被隐藏起来。可是如今神公开的声明他是主是基督,是君王与救主(徒2:36;5:31;腓2:9)。如今基督重新取得从前与父同在时的荣耀(约17:5)。此后基督采取了“另一种方式”而存在。他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1:18)。他是生命的主,救恩的泉源,是审判活人和死人的主(徒3:15;4:12;10:42)。


  此外,基督复活是他教会与全世界的众善之源。基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罪,复活是为我们称义(罗4:25)。在基督的复活与我们的称义之间有密切的关系,正如我们的罪与基督的死有密切的关联一样。他并没有藉着他的复活,乃是藉着他的死叫我们称义(罗5:9、19),因为他的死乃是一个完全赎罪的献祭,同时也带来了一个永远的义,但是因为他已藉着他的死为我们的罪达成了完全的和好与赦免,所以他复活了,而且必定要复活。在复活中,他自己和我们都被称为义。他的复活就是对我们无罪的公开宣布,不但如此,基督为我们称义而复活还有另外一个意思,那就是他亲自将复活中所暗示的无罪开释应用在我们身上。但是藉着他的死所成就的和好,却尚未能作成并应用在我们身上,这好比死的资本。但如今由于基督的复活,将他自己升高到为主为君王与救主的地位上,并且他能够使我们藉着信,分享到他所成就的和好。他的复活同时也成为我们称义的证据与根源。


  基督复活为的是我们得到所成就的和好与赦免,他的工作也暗示着更进一步的恩益。没有接着而来的成圣与得荣耀,那就表明我们还没有得赦免,正好象没有以先的和好,就没有赦免一样。在称义与成圣之间不可分开之关系的客观根据,乃在基督自己。他不但死了,而且也复活了。他死是向罪死(那就是为罪作挽回祭),所以他活是向神活着(罗6:10)。如今他的生命是完全属于神,在他死后,他完全解脱了罪的捆绑。因此当基督将他死的果子——即悔改与罪得赦免——藉着信心赐给人时,他同时也把新生命赐给那人。他不能将自己分开,也不能将自己的死与复活分开。事实上,他能够将他死的果子分配、应用在人身上,因为他自己已经复活了。身为生命之主,唯独他才能够支配他死的果子。因此,正如他自己一次向罪死,此后他活着就唯独是向神活。所以他死是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5;加2:20)。


  同样,从客观方面来看,在罪得赦免与生命的更新之间有不可分的关系。因为在那时候,凡以信心接纳罪得赦免的人,即如基督在他的死上一样,是向罪脱离了一切的关系。他已经和罪说再见,因为罪已经得到赦免,并且此赦免是用信心以极大的喜乐来领受,因此对罪只有仇视一途。正如使徒保罗所说,这样的人是向罪死了(罗6:2),因此不能再活在罪中。这个人藉着信心与为表记与印证的洗礼和主有交通,并且和他同钉、同死、同埋葬,为的是叫他从今以后一举一动都有新生的样式(罗6:3以下)。


  得荣与成圣也有关联。藉着复活信徒得蒙重生而有活泼的盼望(彼前1:3)。他们藉着复活得到坚固的确信,确信救恩的工作不单只是开始,而是在进行中,并且至终必要实现。在天上有不可衰残、不可朽坏的基业为他们存留,在地上他们要蒙神能力的保守,因为这救恩在末世必要向他们显现。当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基督就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我们既因基督的血被称为义,岂不更因他而免去神的忿怒,特别是免去在末后审判时所要面临的愤怒吗?


  如今那些在基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得免神的忿怒,只有与神和好,并盼望他的荣耀。从前当我们还作仇敌的时候,必遭受他的忿怒,但如今神藉着他儿子的死,叫我们与他和好。现今神已将对他们的忿怒抛开,并赐给他们平安与慈爱,藉着基督因复活而有的生命来保守他们,并在父神面前替他们代求(罗6:8—10)。这样,基督的复活将继续一直到永世。及至到了时候,就叫信徒复活,叫他们得蒙重生,在天上地上得到胜利(徒4:2;罗6:5;8:11;林前15:12以下)。


  只有当我们了解到基督复活的丰盛意义时,我们才能体会到为什么使徒们,特别是保罗,对复活的历史性特别强调。所有的使徒都是为复活作见证(徒1:21;2:32)。保罗主张,若没有复活,使徒所传的就是枉然,就是虚伪。罪得赦免是以和好作基础,并且是以信心来接受,假如没有复活,这些事情都不会发生,那么基督为神儿子为弥赛亚的证据就不复存在了,如此他只不过是一位道德的教师而已。假如有了复活,父神在他的复活中证明并授权给基督,就使他成为罪人与神之间的和解者,生命之主与世人的救主。


  基督升高状态起于复活终于再临


  复活是耶稣升高的起始,随之而来的则是四十天之后的升天。此事件在圣经中非常简略地被记录下来(可16:19;路24:51;徒1:1—12),但却早为基督所预言(太26:64;约6:62;13:3、33;14:28;16:5、10、17、28),并且是使徒传讲的主要内容(徒2:33;3:21;5:31;7:55;弗4:10;腓2:9;3:20;帖前1:10;4:14—16;提前3:16;彼前3:22;来4:14;6:20;9:24;启1:13;及他处)。无论到何处使徒都发出这观念,即基督按着他在身体与灵魂中的人性,已经升上天了。毕竟,基督在复活后在地上的四十天,乃是为升天与转变的一项预备期。期间每件事都显示他不再属于这世界。他的样式也不再和他死前所具有的样式相同。他总是以神秘的方式现显和消失。门徒们感受到现今与他所处的关系,实与以往大不相同。因他的生活不再属于地上,乃属于天上。


  在升天中逐渐看不见基督,并不是藉着精神化或变质成为神的方法看不见,乃是改换了地点。他曾在世上,然后升到天上。他从一特殊的地方升天,就是离耶路撒冷不远,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在伯大尼对面的橄榄山上(路24:50;徒1:12)。在他和门徒分离前,他举手为他们祝福,正祝福的时候,他就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他来过、生活过,因此如今又回到父神那边。他乃是神所有祝福的内容、达成者、持有者与分配者(弗1:3)。


  升天也是他自己的作为。他有权也有能力去作。他靠着自己的力量升到天上(约3:13;20:17;弗4:8—10;彼前3:22)。他的升天是一项胜利,甚至超过复活。在升天中他向全世界、所有自然律,以及重大事件夸胜。更有甚者,他的升天胜过了所有敌人的凶残与人类的力量,乃是神藉着十字架上的基督夺去了他们的武器,显明他们的无能为力,并受制于基督得胜的战车(西2:15)。如今他们象囚犯一般被基督所掳掠(弗4:8)。彼得也以不同的方式说到这同一的思想。他说基督在复活之后,藉着这灵已经进入天堂(彼前3:19、22中的“进入”一词与“已经进入”在希腊文中是同一个字,所以22节中的“进入天堂”,就是指明他所去的地方),在他升天时,他是向临狱里的灵宣扬他的胜利,然后坐在神的右边,众天使和有权柄、有能力的都服从了他。


  升天是基督自己的作为,也是神将他接到天上(可16:19;路24:51;徒1:2、9、11、22;提前3:16)。因为基督已经完成了父的工作,他不但被神复起,而且也让他到自己跟前。诸天为他而开,天使出去迎接他,将他接到天上去(徒1:10)。他甚至升入高天,就是远升诸天之上(来4:14;弗4:10),为的是要坐在神荣耀宝座的右边。神旁边的座位主要是为基督而设的。正如复活是为升天而作准备。所以升天是为要坐在神的右边。在旧约中这个位子早已应许给弥赛亚了(诗110:1)。耶稣不只一次说他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太19:28;25:31;26:64),在他升天之后,他就坐在那座位上(可16:19)。在使徒的传道中,常常提到坐在神右边这件事,并说明其意义(徒2:34;罗8:34;林后5:10;弗1:20;西3:1;来1:3;8:1;10:12;彼前3:22;启3:21;及他处)。圣经用以报导基督升高的次序,可以找出一些表词上的差异。有时说基督坐下(来1:3;8:1)。有时又读到父神对他说,你坐在我的右边(徒2:34;来1:13),或神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弗1:20)。有时着重坐在神右边的行动(可16:19),有时着重坐下的情况(太26:64;西3:1)。而基督所坐的地方用了以下许多不同的话来表明:坐在权能者的右边(太26:64)、坐在神权能的右边(路22:69)、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3)、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来8:1),或坐在神宝座的右边(来12:2),这些表词都说到基督坐在那里,但有时所用的表词则是他在神的右边(罗8:34),或站在神的右边(徒7:55、56),或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启2:1及他处)。但其思路则总是一样的:在基督复活升天以后,在全宇宙中,除神以外,他居于最高的地位。


  基督升高的思想,可用人间的关系来描述。在人这方面,藉着比较的方法也能说到属天的事。正如所罗门为尊荣他的母亲,而让他的母亲坐在他右边(王上2:19;参较诗45:9;太20:21)。所以父神将宝座赐给基督与他同坐来荣耀圣子(启3:21)。这意思就是说,基督由于他完全的顺服,而被升为至高的尊荣。他不但再一次地领受荣耀,就是他在创立世界以前,按他神性与父同有的荣耀(约17:5),而且如今按着他的人性也得到尊贵荣耀为冠冕(来2:9;腓2:9—11)。除了那叫万物服从基督的以外,万物都服从了他(林前15:27)。虽然我们现在尚未看见万物都服了他,可是我们却知道他将要作王,要将一切仇敌置于脚下(来2:8;林前15:25)。这将在他回来,审判活人死人时发生。在他回来审判的时候,他要坐在神的右边,使他的升高达于顶点(太25:31、32)。


  基督在升高状态中身为先知的工作


  在基督升高的情况中,他要继续在地上所开展的工作。在基督降卑中所完成的工作与他在升高中所完成的工作之间,有一很大的区分,那是真的。他的工作有不同的方式,正如他的位格有不同的表现一样。在他复活之后,他不再是仆人,乃是主宰与君王;所以他的工作也不再是顺服的牺牲,正如他完全的顺服以致死在十字架上一样。然而他中保的工作却以另一种方式来进行。在他的升天中,他并没有进入完全的安息中——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5:17)——相反地,他乃是将他所达成的完全救恩赐给教会。正如基督藉着他的受苦与受死而复活升天,成为教会的元首,所以教会必须成为基督的身体的样式,被神的丰满所充满。中保的工作是属神的伟大工作,是从永世就开始,也要在永世继续下去。但在复活的霎那却分为两部分。复活之前为降卑,复活之后则为升高的开始。二者在得救的工作上,都是不可或缺的。


  因此,基督在他升高的境况中,仍然是活跃于先知、祭司与君王的工作中。他从永远就被膏为先知、祭司与君王。他在降卑的情况下,已经从事以上所说的三个职份。如今他在天上仍以不同的方式,继续着这些活动。


  我们从他复活之后的讲道,就可清楚看出他仍从事先知的职份。他继续对他的门徒传道,直到升天的日子。耶稣复活后在地上停留的四十天,构成了他生活与教训的重要部分。但我们却常常忽略此点。一旦我们仔细地观察耶稣在这四十天中所说所作的,我们将对他的位格与工作有完全新的发现。当然我们不可能象使徒们一样对此拥有深远的意义,因为我们活在他们之后,并拥有他们教导的恩益,但是那些跟随耶稣,在他死时失去所有盼望的使徒们,在那四十天中却变得非常特殊,他们学习了解耶稣的位格与工作,就好象他们从未能了解一般。


  复活本身在基督的死与他先前的整个生活上,投下了令人惊异的亮光。但此救赎事件却并未孤立存在;正如它曾经前导,如今也伴随着一项救赎保证。天使在墓前就曾立刻向那些寻找耶稣的妇女宣告,照所说的,他不在这里了(太28:5—6),耶稣自己也曾向两位前往以马忤斯的旅行者解释,基督必须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并且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路24:26—27;参44—47)。


  如今门徒学习以不同的方式来认识他,因他不再象以往一样与他们四处走动。并且他亦不再是不受服事,乃是服事人并且舍命作多人赎价的卑微人子了。他已经丢弃了奴仆的样式,并在荣耀中彰显自己。如今他属于另一个世界。当门徒因着待完成的使命仍留在世上时,他正向父那里去。先前亲密的关系也不再回来。但是稍后在耶稣和他门徒之间另一种,甚至更为密切的关系却要产生,这倒是真的,以致门徒后来将明白耶稣离去乃是为着他们的益处。可是此种关系是在灵里的团契,与他们曾经享有的大不相同。如今,复活之后,耶稣在如此荣耀与智慧中向门徒启示他自己,使得多马作了一项他们当中从未有人作过的表白,即耶稣是他的主、他的神(约20:28)。


  在那四十天当中,耶稣令人对他自己的位格与工作更趋明朗,同是他也对门徒现在的使命与工作是什么给予特别的说明,当耶稣被埋葬,一切似乎都已结束并消失时,门徒暗自盘算回加利利重操旧业的计划可能不错,但是当第三日他们听到主向抹大拉的马利亚、另一位马利亚(太28:1、9;约20:14以下)、彼得(路24:34以下;林前15:5),以及往以马忤斯路上的两位旅行者(路24:13以下)显现时,他们就在耶路撒冷停留下来。那日晚上,除了多马以外,其他门徒都有幸经历主的显现,八日之后他们又经历一次,这次多马也在场。然后他们在耶稣的引导下来到加利利(太28:10),在那里又经历了许多次更进一步的显现(路24:44以下;约21章 )。在那同时,他又指示他们回到耶路撒冷,作他升天的见证人。


  在每一次的显现中,他都向门徒说明他们未来的使命是什么。不是要他们重操旧业,而是要他们成为他的见证人,从耶路撒冷开始向万国传悔改赦罪的道(太28:19;可16:15;路24:47、48;徒1:8)。使徒们得着了各种的指示(徒1:2),并被教导有关神国的事,(徒1:3)。他们的能力已被确定(约20:21—23;21:15—17),向全人类传福音的责任也已系在他们心上。如今他们知道当作些什么。暂时他们要留在耶路撒冷,直到领受了从上头来的能力(路24:49;徒1:4、5、8),然后才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他的见证(徒1:8)。


  在那四十天中,他教训的所有内容,都被摘要在他对门徒所说最后的一番话中(太28:18—20)。首先他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他了。不错,他从前已经得到这种能力(太11:27),但如今他却是根据他的功劳而得着这些能力,为的是将他所得着的恩益赐给他用血所买来的教会。可以说,基督以完全能力的名义,命令他的门徒去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并教导他们遵守他所吩咐的一切事。因为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耶稣,所以他要求万民作他的门徒。他承认这样的人为他的门徒,就是藉着洗礼而与神有交通的人。神在父子灵全备的启示中,以及继续在诫命的活动中,叫他们认识他自己。基督最后用鼓励的话对他们说,他的与他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在肉身方面说基督离开了他们,但从灵性方面说,他仍与他们同在,所以召聚教会、治理教会、保护教会的是基督自己,而不是门徒。


  基督升天后,仍然为先知。使徒的传道,不论是用口传或撰写书信,都与耶稣的教导有关联,且此教导不单是从他死之前所领受,也是从他死里复活后在地上的四十天中所领受的。


  以上所提的这项事实,我们绝对不可忽视。也唯有这项事实才能说明为什么使徒们从开始就确信基督不单只是死了,而且也复活了,并且坐在父神的右边为主、为基督,为君王与救主,且罪人的全部救恩都包括在圣父的慈爱,圣子的恩惠,与圣灵的交通中。


  使徒的传道不仅与耶稣的教导有关,同时也是耶稣之教导的详尽描述。耶稣藉着他的灵在他门徒的心中继续着先知的工作。他藉着真理的圣灵,引导他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圣灵并不是为他自己作见证,乃是为基督作见证,使他们记忆并反应他所说的,以及将要临到他们的事(约14:26;15:26;16:13)。这样,使徒们被装备起来,写成了新约圣经,与旧约各书卷成一系列,乃是教会路上的明灯,脚前的光亮。是基督自己将这道赐给他的教会,并且藉着这道逐渐地执行他的职份。他保守、分配、解说并传达这道。这道乃是他藉以叫万民作他门徒的工具。藉着这道,基督使他们与三位一体的真神有交通,并使他们按着他的诫命而行。基督藉着他的道与灵,常与我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基督在升高状态中身为祭司的工作


  基督为先知职份所履行的,也适用在他祭司的职份上。基督为祭司的职份,不是一时的,乃是随他一直进入永世。旧约时代,此祭司制度的永久性质,在特别分别亚伦家为圣,以及利未族在圣殿服事的事上就预先表明出来。的确,在圣殿中服事的人相继逝世后,立即就有人代替,因此祭司制度永远存在。但是那要来的弥赛亚却不是普通的祭司,服事一段时期就为他人接替,乃是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110:4)。为了与亚伦与利未人的后裔,在他们受的死上限制不能永远为祭司(来7:24)上有所区分,麦基洗德就在其神秘的预表上给我们一个印象,即基督永远是大祭司。麦基洗德是仁义的王,同时也是和平的君,并且在启示的整个历史中是独特的,其中没有提到他的世系、出身与死亡,在预表的意义上他象神的儿子一样永远为祭司(来7:3)。


  但麦基洗德只是一项例证,实体乃是耶稣基督。在圆满的意义上说,基督才是永远的大祭司,因为他是神的儿子,从永远就存在(来1:2—3)。他在世上献上自己为祭物,但他却是从上头而来,在本质上是属永世的,因此他也能够藉着圣灵将自己献上(来9:14)。因为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从永远就预备来到世间,并完成神的旨意(来10:5—9),所以他也从永远就是一位祭司。鉴于神的旨意在耶稣活在世上时得以完成,所以我们可以说,耶稣为祭司的职份是从地上开始(来2:17;5:10;6:20;7:26—28)。基督在世上的祭司职份,藉着他的复活与升天,又成为在天国的大祭司,直到永远。在希伯来书信中说到基督在世上的生活与工作,不当视为最终的,乃是为他在天上永远作祭司而准备,实是颇有意义的概念。有些人从此就推出一结论,说根据希伯来书信,当基督在世上时并未具祭司的职份,乃是在升天进入至圣所时才开始执行祭司的职份。他们所根据的事实是,地上祭司的职份都是从利未支派出来,并且若想根据律法献祭就必要如此,但耶稣不是从利未支派出来,乃是出于犹大支派,而且他从来没有以祭司的身份在耶路撒冷殿中献过祭(来7:14;8:4)。所以如果基督要作祭司,必是在天上作,因在那里才必须有所献上(来8:3)。因此他们主张基督在那里所献上的就是他自己的血,藉这血他进入属天的至圣所(来9:11—12)。


  但此项结论无疑是不正确的。因为正如其他所有使徒书信所作的一般,希伯来书信也同样强烈的强调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将自己献上,因此完成了永远救恩的事实(来7:27;9:12、26、28;10:10—14)。基督藉着一次的献上完全达成了罪的赦免——此乃新约中最大的恩益——并且在他血中所立的新约也废止了旧约(来4:16;8:6—13;9:14—22)。藉着他的献上,罪恶、死亡与魔鬼都被摧毁(来2:14;7:27;9:26、28),藉着他的血,凡顺服他的人都得以成圣、完全(来10:10、14;13:12)。是的,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带来了这项完全的献上,因此他能成为大祭司坐在神的右边(来8:1)。论到基督在地上所献的任何祭物,如今在天上都是不可能再献了。


  虽然如此,基督在天上仍为大祭司,如此他已坐在神的右边。是的,在某种意义上按照希伯来书可以这样说,即基督按着麦基洗德的等次首先作大祭司,并且首先在那里执行祭司的职份(来2:17;5:10;6:20)。基督一生在世,就是一种预备,现在他在天上为永远的大祭司,为我们奔忙(即替众人代求)。他是圣子,为了作我们的大祭司,他必是圣子(来1:3;3:6;5:5),但这还不够,虽然他是神的儿子,可是却仍要藉着受苦学习顺服(来5:8)。他为圣子而有顺服(来10:5—7),又为了作我们的大祭司,他必得在他的受苦中表显他是一个人(来2:10以下;4:15;5:7—10;7:28)。基督所受的一切苦难,所遇见的一切试探,所受的死——这一切都是神手中的工具,为的是要使基督成圣并得以完全,如此他才能在天上在神的面前履行祭司的事奉。基督的成圣与完全,不当以道德上的意义来了解,就好象说他之所以能顺服,只是藉着逐步的挣扎而达成。使徒在此书信中所想说的,乃是指着积极地与本份上之意义的成圣。基督在面对一切试探时,必要以子的身份来顺服,并如此来装备自己成为永远的大祭司。


  基督由于顺服,完全得到在神荣耀宝座右边为大祭司的职份。根据他的受苦与受死,以及一次完全的献上,如今他已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他乃是用自己的血一次进入圣所(来9:12),如今他在那里,就是在神自己所造的真帐幕中作执事(来8:2)。如今他是首次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完全、永远的为祭司(来5:10;6:20)。正如旧约中大祭司每年一次在赎罪大日为自己及百姓藉着被杀山羊的血进入至圣所,为的是洒血在施恩座上,所以基督也是这样,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开通了住天上真圣所的道路(来9:12)。按照字面的意义来说,他并未将他在各各他所流的血带进天堂,实际上也没有真将血献上或洒在天上,他乃是藉着自己的血进入真帐幕。他如今身为死而复活的基督回到天堂,从前是死了,现在却活着,并且要活到永永远远(启1:8)。他为被杀的羔羊,站在宝座中间(启5:6)。他本身就是挽回祭:他为我们的罪,也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2)。


  因此,他在天上为大祭司的工作,就是代替我们出现在神面前(来9:12)。他既为他的百姓作了挽回祭,就是完成神所吩咐他作的,所以就证明自己是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来2:17)。他搭救被试探的人(来2:18;4:15),并且引领许多儿子进入荣耀里(来2:10)。藉着顺服,他成为凡进到神面前之人的元帅。在信心上来说,他是他们的元帅、他们的领路者,因为他自己在信心上有过操练,所以他才能领别人达到信心,并且在信心上能保守他们到底(来12:2)。他是他们的生命之主(徒3:15)——此处所用的希腊文,与从希伯来文翻译过来的元帅是同一个字——因为他首先藉着死赚得这生命,所以他才能将生命赐给别人,他是救他们的元帅(来2:10),因为他已经打开救恩之路,并行在其上,所以他才能引导别人得救,并引领他们进入圣所(来10:20)。


  因此,基督在凡事上作我们对神的代求者。他怎样在世上为门徒、仇敌祷告(路23:34),并且在大祭司的祈祷中,将全教会交托给神(约17章 ),照样他也在天上继续为属他的人代求。这一点我们还不太明白,就好象基督俯伏在父神的脚前祈求神的怜悯,这是真的。因为父神爱我们,并将他的爱子赐给我们来证明他的大爱。但是基督的代求,的确暗示着除非子顺服以致死在十字架上,不然神的爱是不能赐给我们的。因此基督替我们代求,并不是求恩典,乃是能力与意志的表白(约17:24)。圣子的请求,就是要将外邦人当作产业赐给他,使地极归他所有(诗2:8)。那位顺服又升到全能者宝座右边的,就是那被钉十字架而得荣耀的基督,就是父神自己的圣子。在天上成为圣洁,并完成此工作的,就是那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并且藉着他向父神代求。


  他担当了一切从律法、撒但和我们自己良心而来的控诉,成为我们的保护(来7:25;约壹2:2),也在试探中帮助我们,因为他体恤我们的软弱。他洁净我们的良心,使凡藉着他来到神面前的都得到拯救并成为圣洁。他还为他们在父的家里预备了一个地方,在那里有许多住处(约14:2、3),并且也为他们存留了属天的基业(彼前1:4)。因此信徒不需要惧怕,只管坦然的来到施恩宝座前(来4:16;10:22),从天上的基督领受为儿子的心,藉着他,他们呼叫阿爸父,藉着他,神的爱浇灌在他们心里(罗5:5;8:15)。正如基督是他们的代求者,如今与父同在天上,所以圣灵也就是父差遣进入他们心中的代求者(约14:16、26;15:26;16:7)。因此,基督徒信仰表白中的一项重要教义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来8:1)。今后世上就不再需要祭司、祭物、祭坛与圣殿了。


  基督在升高状态中身为君王的工作


  基督在复活升天之后,继续执行他君王的职份。关于这项事实较少有不同的意见,因为基督藉着他的复活与升天,已经被父高举为主为基督,为君王(元首)为救主了,如今就坐在宝座的右边,领受了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徒2:36;5:31;腓2:9—11;来1:3—4)。基督君王的职份,在升高中要较在降卑中更清楚明显。


  在此君王身份的范围中,圣经又作了一项区分。一种是在锡安、他百姓与教会之上的王权(诗2:6;72:2—7;赛9:6;11:1—5;路1:33;约18:33),另一种则是行使在他仇敌之上的王权(诗2:8、9;72:8;110:1、2;太28:18;林前15:25—27;启1:5;17:14)。前者是恩典的王权,后者则是能力的王权。


  和教会有关的“君王”这名称,在新约中常常与“头”这名称交替着使用。因为基督与他用血所买来的教会有着如此亲密的关系,以致仅仅一个名称实无法表达这关系的内容。因此,圣经用了各种不同的比喻,为的就是要使基督对教会的意义更加清楚。他是新妇的新郎(约3:29;启21:2),妻子的丈夫(弗5:25;启21:9),弟兄中的长子(罗8:29;来2:11),建筑物的房角石(太21:42;徒4:11;彼前2:4—8),供养枝子的葡萄树(约15:1、2),以及身体上的头。所有这些或者更多,都是说到基督和他教会之间的关系。


  尤其是倒数第三项比喻,不断在圣经中重复出现。耶稣自己在太廿一42中就曾说诗篇一一八22所说的已经应验在他身上:“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正如房角石是用来接合建筑物的墙,使房子建造起来,同样的,基督也象房角石一般被神拣选(虽然犹太人拒绝他),为的是让神掌管他百姓这件事在他里面得以实现。使徒彼得在徒四11中再次说到这观念,并在他的第一封书信中得到更明确的结果。在那里他不仅提到诗一一八22,同时也提到赛廿八16。他说基督乃是被神安放在锡安的活石,而信徒也是在其上被建造的活石(彼前2:4—6)。保罗也对以上的情况详加解说,即教会被建造在使徒与先知所传之福音的根基上,而基督本身则是建立教会的房角石(弗2:20)。在他处,基督被称为教会的根基(林前3:10)。但在此处(弗2:20)他被称为房角石。教会唯独在永活之基督里面才得以存在,正如房子建在茛基上才得以稳固站立一样。


  但是,虽然建筑物的比方说明了基督为房角石,然而却尚未适当的指明基督和他教会间亲密的关系。房角石和一建筑物的关系,毕竟是一人为的关系,但是基督与他教会的联合,却乃是一活生生的结合。因此,耶稣说他自己不仅仅是神所兴起房角的头块石头,同时也是生出枝子的葡萄树,用其汁浆供应他的枝子(约15:1、2)。彼得用活石来比喻。而保罗则不单提到一逐渐成长的建筑物,以及被建造的身体(弗2:21;4:12),同时也屡次说到基督为教会这身体的头。每一个地方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与教会的肢体。


  每一个地方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与教会的肢体,互相关联为同一身体的肢体,彼此服事、彼此供应(罗12:4—5;林前12:12—27)。整个的基督教会、就是他的身体。由于他的复活与升天,他已被高举为教会的元首(弗1:22—23;4:15、16;5:23;西1:18;2:19)。这样,他是教会生命的原则。他首先将生命赐给教会,然后也喂养、看顾她,保守、保护她。他使教会复兴并繁荣,使每一个肢体达于完全的成熟,同时也叫他们合而为一,使得每个人都为别人的福益而工作。总而言之,基督是以神的丰满充满教会。


  在使徒保罗的时代,有些异端教师说,从神性的深度已生出各种属灵的本质,而构成了基督的丰满。保罗以此为背景,说明神一切的丰满,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的事实(西1:19;2:9;参较约1:14、16),并且基督也照样使着此丰满居住在他的教会中,也就是居住在他身体中,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1:23)。教会若不在基督里,就什么也没有,没有恩赐,没有能力,没有职份,没有服事,没有信心,没有盼望,没有爱,没有救恩。基督要继续充满教会(西2:10),直等到全体教会为神的丰满所充满(约1:16;弗3:19;4:13)。到那时教会必形成,神必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


  但基督以另外一意义也被称为教会的元首。保罗在林前十一3中说基督乃是各人的头。在西二10,保罗称他为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因为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在弗一10中保罗又说,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从此可清楚看出,“元首”(头)这名称较基督为教会之元首在这些经文中更有不同的意义。第二,保罗则是特别想到基督与他教会的机体关系,即生命联合的原理。但是当基督被称为个人、天使或世界的头时,所特别强调的就是基督是有主权的君王,所有被造之物无一例外,都从属于基督,就好象基督自己为中保从属于神一样(林前11:3)。当他对教会执行他恩典的主权时,他也常被称为教会的元首,他也被赋予管理一切受造之物的主权。在这种关系中,他很少被称为元首或头,乃是被称为君王和主。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被称为君,是地上的君王与主宰,他必作王,直等将一切的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林前15:25;提前6:15;启1:5;17:14;19:16)。


  能力的王权与基督按着他的神性和父、圣灵同有的绝对主权是不能视为同一的。子从永远就具有的全能,必须与基督在太廿八18中所说的权柄有所区分,此权柄存在于他的神人二性中,是为他作中保而特别赐下的。身为中保,基督为了能招聚、管理、保护他的教会,必早已较他与教会所有的仇敌更为有力。当然这并不是为什么能力的王权要交给基督的唯一理由。还有更进一步的理由,那就是身为中保的他也必须胜过他所有的仇敌。他并不是以属神的全能将仇敌打败,乃是向他们显示他藉着受苦与死亡所赚得的权能。在神与人之间的冲突乃是公正与公义的冲突。正如教会是在公正的方法下被救赎,所以基督的仇敌有一天也将在公正的方式中被定罪。面对这些仇敌,神不使用他的全能(他能但他不这样作),乃是藉着他的十字架向他们夸胜(西2:15)。如果神是用他的真全能追赶他的仇敌,那他们是连一刻也无法存留了。但是他却让他们世世代代地生下来并存活,将福益倾注在他们身上,并赐给他们一切的恩赐,使他们在身体与灵魂中拥有它,可是他们却误用这些恩赐来抵挡他。神能够这样作,而且他也真这样作了,因为基督是中保。即便现今万物都尚未服从于他,可是他仍然以尊崇荣耀登上王位,统管一切,直到他的仇敌假意顺从他。最后,在时间的末了,当全世界与其中每个个体的历史都中止时,当看见神为了中保的缘故赐下各种属灵与属物质的恩赐时,每个人都将在他的观点中赞同基督。不论乐不乐意,每个人都将屈膝,都将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2:10—11)。有一天,人子基督将向每个人宣布最后的大审判。那时他将定未得救之人的罪,而这些人在他们的良心中,是早已经被圣灵确定为有罪的(约3:18;1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