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ern Reformation/H.Bavinck,1854

我们合理的信仰(Our Reasonable Faith), 22~24 - 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

Bavinck Byeon 2018. 7. 19. 23:21

我们合理的信仰

(Our Reasonable Faith)

22~24


(荷)赫尔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


第二十二章 成圣(Sanctification)


  神的圣洁


  在人里面之神的形象,不仅包括真理与仁义,同时也包括圣洁。人不单必须恢复与神的正常关系,也必须按照神圣洁的律法使他得着内里的更新。罪是罪债,但同时也是污秽。称义是 救赎人脱离罪债,成圣则是救他脱离罪污。藉着前者,他的意识得到改变,而藉着后者,他 的本性得到改变。藉着称义,人又站在一正常的关系中;藉着成圣,人又变为良善并能行善事。


  “圣”之一字,几乎在圣经的每一页中都可看到。那么到底希伯来文成 圣这个字的意义是什么,则我们尚未确定;圣经中的这个字,从来没有按其原意加以使用过 ,但总是有宗教上的含意。无论如何,这字用在圣经中,很可能是从剪除 或分离的字根而来。也无法确定说这字最初是用什么样的意义被介绍 到宗教的范围中。根据一些人说,人或事物首先被称为圣,是因为他们是从别的人或事物中 被分开来,也可以说是从别的一般使用中分别出来。“圣”字相反的 意 义就是非圣、通俗、亵渎(利10:10;撒上21:5;结22:6)。又根据另一些人 来说,圣字首先的意思是指着宗教的事物,即人或事物与神有某种特殊 的关系,是与其余的 东西有所区分的。按此见解,人或事物的本身绝不是圣洁的,而他们之所以能成圣,乃是 因为加在他们身上的一个特殊作为。他们也无法使自己成圣,因为一切的圣洁都是从神而来 。耶和华是圣洁的,所以他要求一个圣洁的百姓、圣洁的祭司与圣洁的圣殿(出19:6 ; 29:43;利11:45以下;19:2)。神指称那些属他自己的人为圣(民16: 5)。


  这样,在旧约中屡次称神为圣者。唯独在但以理书四8、9、18与五11中记载,尼布甲 尼撒王也称耶和华为圣洁的神。此“圣”字,用以指着神的时候,意思并不是指着一个神所 特殊拥有的属性,乃是用以表显神的伟大、崇高、尊严与不可接近性。只有耶和华为圣,除 他以外没有可比的,也没有磐石象我们的神(撒上2:2)。他是神,并非世人(何1 1: 9)。没有一个人能在耶和华圣洁的神面前侍立(撒上6:20)。他在众神之上被高举 , 他是至圣至荣、可颂可畏,施行奇事(出15:11)。他从圣所显为可畏(诗68: 35 );他的名大而可畏(诗99:2、3);主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摩4:2;6 : 8)。简而言之,圣洁乃是指着神与他一切受造之物有别,并凌驾一切受造之物。他是 圣者 ,因为他是神。以赛亚特别喜欢用这个字来说到神(赛5:16;6:3;29:23; 30:11—12;参较结37:28;39:7;哈1:12;3:3)。


  神的圣洁在他一切与百姓相对立的关系中彰显出来。在以色列中所赐下的律法,在耶和华 的 圣洁中有其首要的原则,在百姓的成圣上有其目的。在他一切的启示与凡从他而出的一 切事 上,他是圣洁的:他的名是圣洁的(利20:3);他的膀臂是圣的(诗98:1) ;他的 约是圣的(但11:28);他的话是圣洁的(诗105:42);他的灵是圣的(诗 51 :11;赛63:10、17)。因此,他也要他的百姓圣洁(出19:6;29:4 3— 46;利11:44;19:2)。在他百姓中他特别所要的是祭司利未人,就是服事 圣所 ,为他们的职份而奉献的,都必须是圣洁的(出29章 )。事实上,凡与事奉神有关系的, 不 拘地方、时间、祭物、祭司的衣服或圣殿等等,都必须献予耶和华而成为圣洁。颁赐律法的 意义就是,以色列必归耶和华作祭司国度,圣洁的国民(出19:6)。如果在凡事上都听 从耶和华所赐的律法,那么实际上以色列民实在是圣洁的民。


  我们必须记得,在以色列人中的律法,不仅仅包括道德上的诫命,也是包括许多民事上与礼 仪上的条例。因此,圣洁包括对律法的完全符合,但是这种完全不仅仅是道德上的,也是 民事与礼仪上的完全。然而,以色列人往往陷于一面倒的情形中,追求外部宗教上的本质, 亦即礼仪上的洁净。结果,先知们还必须在这一点上有所戒备,并必须宣告听命胜于献祭, 顺服胜过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宣告神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 燔 祭(何6:6)。先知必须传讲,耶和华向他们所要的,只是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 与神同行(弥6:8)。他们指出,神的圣洁特别包括他道德上的完全,被高举在受造者 的罪恶之上并与之相反(赛6:3—7)。当百姓亵渎他的名与他的约时,神就在公义 中使 自己分别为圣(赛5:16;结28:22)。唯一圣洁的神必要刑罚他的仇敌,为的是 要 叫他们知道他是耶和华(耶50:29;结36:23;39:7)。但他要拯救他 的百姓 ,除尽他们一切的不义,与他们立新约,叫他们以新心行走在他的道路中(耶31:31 — 34;结36:25—29)。他这样作并不是为以色列人的缘故,乃是为他自己名的 缘故(赛43:35;结36:22)


  耶稣基督的圣洁


  同样,神在新约中,在基督里,将义赐给他的百姓,并且也在他的爱子中赐给他们圣洁 。基 督是我们的圣洁,我们的成圣,同样他也是我们的智慧与救赎。我们必须知道他首先具 有位格 上的圣洁,否则就不能为我们达成圣洁。他是在马利亚腹中被圣灵感孕生为圣者,称为神 的 儿子(路1:35)。后来在他受洗时,他无限量的领受了圣灵,并被圣灵充满(路3 :22 ;4:1)。那些被鬼附着的人,都称他为神的圣者(可1:24;路4:34),而使 徒 彼得也亲口承认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 的圣者(约6:68、69)。后来彼得又在徒四27(参较3:14)中说基督是神的圣 者(或神的圣仆),而在启三7中基督称自己为圣洁真实者。正如基督知道他自己是无罪 的( 太12:50;约4:34;8:46),所以他的使徒也就见证他没有作过错事,口里也 没有诡诈(林后5:21;来4:15;7:26;彼前1:19;2:22;3:18; 约壹2:1;3:5)。


  然而,我们必须在基督本性所具有的圣洁,与藉完全顺服所成就的圣洁之间作一区分。首先 , 他因受圣灵感孕而生,有了我们中保的特权(海德堡要理问答第十六问),但也有更进一 步 的特权,就是他作了我们的中保,遮盖了我们从母腹中即成胎的一切罪,使我们在神面前 成 为无罪与完全的圣洁(海德堡要理问答第卅六问)。他与生俱来的圣洁,立刻就作成了W W一 生当中圣洁的一部分,一直到死为止,且也是必须为他教会达成的圣洁。例如,我们知道 在 他道成肉身之前,父已经使他成圣,叫他担任中保的职份,就是为了那个目的,差遣 他到世 界上来(约10:36)。基督使自己成圣,并在马利亚腹中成胎之前,甘愿顺服天父的旨 意;他的道成肉身就已经完成了天父的旨意,就是一种成圣的行为(来10:5—9)。 基 督是圣洁的,那还不够:他还必须从受孕的那一刻起,直到死的时候为止,一定要使自己 成圣。


  毕竟基督为一中保,必要受极严厉的试炼与试探,尤其是在他受洗被圣灵浇灌、膏抹、开 始 公开布道之后。我们在福音书中所读到的试探,乃是满了挣扎奋斗的开始,等试探结束时, 魔鬼暂时离开他(路4:13)。我们无法形容那些试探是什么,但我们却清楚知道他 在 凡事上与他的弟兄相同,也曾在凡事上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 ,只是他 没有犯罪(来2:17;4:15);没有任何软弱是他不知道的,也没有任何试探是W W不 能帮助的。我们虽然时时屈服,但他却忠信到底;他在凡事上受试探,但他却没有犯 罪; 他顺服至死,甚至死在十字架上(腓2:8)。他没有祈求免去死,但他却的确大声 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来5:7)。


  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来5:8)。他从起初就是顺服的,但W W还是 要顺服:他的食物就是遵行天父的旨意(约4:34)。在他的受 苦当 中,他得了机会来证实他的顺服,并且藉着他的受苦,将他愿意顺服的心志变成为 行动。如此 ,他藉着所受的苦得以成圣(来2:11;5:9)。而此成圣的意义并不仅在道德上, 乃 是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来2:9;12:2)。如此,他成为神儿 女 之救恩的元帅,并且成为他们信心的成终者(来2:10;12:2)。藉着背负十字架, 并 轻看羞辱,在他降卑之后可以得着喜乐,他成了他自己子民得救的创始者与成终者, 同时也 成为信心的创始者与成终者。藉着顺服成全他自己,除了藉着降卑他自己,就无法得着 父神 右边的荣耀,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5:9)。 他使 自己成圣,然后将自己献上以致于死,为的是叫跟随他的人也因真理成圣(约17:19 )。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圣洁(林前1:30)。


  信徒的圣洁


  为了适当地了解信徒的成圣,必须清楚看出基督是我们的成圣,正如他是我们的义一样。 他 是一位完全而适当的救主;他并不是部分地完成他的工,乃是实际、完全地救了我们; 他并没 有半途而废,乃是使我们完全分享到永生与属天的福气,因此藉着他的义,他不仅使那 些在 神审判中得自由的人恢复到义的地位,也为的是将其余的事交于我们自己去负责,所以也可 以说由我们自己藉着行善并效法神的形象来赚得永生;不是的,基督是为我们完成了一切 的工作。他替我们担当了罪的罪债与刑罚,并且他也为我们守律法,赚得永生。他的 顺 服是被动的与自动的,而且二者是同时进行的。


  他的复活就证明了这一点。藉着基督的复活,我们知道神并没有将他的灵魂留在阴间( 当然 ,此处并不是灭亡之人停留的地方,因为基督死后,他的灵魂是在乐园里,只要是他在 死的 状态中,基督也就是在坟墓与死人的范围中),也未见他的圣者见朽坏,并将生命的道路 指 示他,叫他因见神面而得着满足的快乐(徒2:27、28;13:35—37)。按 圣善 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4),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 悔 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徒5:31),作生命的主,因他已经获得了永生并 将永生赐给他自己的人(徒3:15)。


  但是基督为他的教会所达到的成圣,并非是在我们以外的事,乃实在是由我们去分享的。 在 称义上,我们是根据在我们之外,基督耶稣里的义,宣告我们脱离了罪孽与刑罚,并且此义 是经过神的恩典,归到我们身上,而在我们这方面则是要凭信心接受。然而在成圣上,基督 的圣洁是藉着圣灵,确定地浇灌在我们里面。因此,当天主教说到浇灌到我们里面的恩典时 ,我们对此事并不反对;我们只是反对这项恩典被认为是义的一部分,而根据此义我们 在神面前被宣告为无罪的事实。如果情形是这样的话,那么称义与成圣从罪债得救与脱离污 秽,就要混为一谈了;那么基督所得到的完全之义,以及信者得安慰与确信就要被剥夺了。 但是的确有被浇灌的恩典这件事,也的确有基督在我们里面,同时帮助我们这件事;有按神 形 象被更新,迁入义的境况中这件事;也有我们道德情况被改变,与我们在神面前之地位被改 变这件事。


  事实上,成圣与称义必须以同样的决心与决志来持守。向来有一些人认为罪得赦免是基督所 赐的大恩典,还有些人则否认人内在的更新是按着神的形象,至少他们忽略了这内在的更新 。这些人主张说,如果一个人称义了,并且凭信心觉知这一点,那么就不再需要有任何事了 。他们主张,觉知罪得赦免,就已经使他们与从前判若两人了。简言之,称义与成圣对这些 人来说,乃是一件事的两个名称而已。


  有真正信心的基督徒相信,他所有的罪完全由于恩典,又因为基督的功德,而已经得到完全 的赦免,他确实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人,这是真实的。他觉得已经脱离了所有的罪债 ;既因信称义,他就与神和好;因基督释放了他,他就能站在自由的情况中,并且他也能与 大卫一同快乐地说:过犯得以赦免,得遮盖其罪的这人便为有福;耶和华不认为有罪的,那 人是有福的。这种改变可以被确定地称为重生,就是意识上的更新。


  假如一个人从此推断,说称义与重生是同一件事,那么他就错了,并且与圣经的见证绝对相 反。因此,接受基督的义,并觉知罪得赦免之真正得救的信心,并不是从属血气之人来的,乃是重生的结果,因此,已经藉着圣灵开始属灵的改变。由于信徒确实觉知他的罪得赦免而 有的喜乐平安,乃是属灵人的特性,因他与基督有联属,已经从罪的死亡中复起。


  此外,在一个人所处的地位,和他生活的情况间必须予以区分。此二者间有很大的距离,一 无辜之人有可能被告而定罪,一有罪之人则可能被无罪开释。因此,一个人的地位,并不 能改变他的情况,照样,一个人的情况也不能改变他的地位。这在属世方面是真实的,在属 灵方面也是真实的。罪不单只是罪债,同时也是污秽的;我们是藉着称义被拯救脱离前者, 藉着成圣脱离后者。完全的救恩不单只包括真理与仁义,同时也包括成圣与救赎。因此,基 督将罪得赦免与永生都赐给我们。


  总括来说,圣经将称义与重生分别的很清楚。旧约的应许包含着主在新约中赦免他百姓之 罪的概念,但是也包含着他要赐给一颗新心的概念,即他要将他的律法铭刻其上(耶 31: 33—34;结36:25—26)。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从我的律例, 谨守遵行我的典章 (结36:27)。基督为了成就那应许,不单为多人舍命,且在升到父 神右边之后,也差遣圣灵,为的是叫圣灵住在教会中,并在教会中活动。他的灵在教会中 所成就的,以前我们曾经说过:基督藉着圣灵将他所有的恩惠并他自己赐给他的百姓 。


  因此,保罗在他写给罗马人的书信中,在他首先论到称义的题目之后,他接着就在第六章说 到成圣这题目。在使徒那时代,也和后来一样,都有些人以为白白称义这道理会影响到人的 道德生活。这些人恐惧人们信了这道理,可能会继续犯罪,即作恶以成善,叫恩典显多(罗 3:8;6:1)。但保罗摈斥了这种攻击,并且说,那在罪上死了的人,就不能仍在罪中 活着(罗6:2)。


  保罗藉着指出因信而领受罪得赦免与神和好的信徒,并且也藉着洗礼的见证与基督一同埋葬 归入他的死、复活有新生的样式,来证明以上所说的那点(罗6:3—11)。对保罗而 言,信 徒不仅是接受神在基督里的义,并得到罪的赦免,同时也经历到与基督亲身有交通,同死同 复活,因此他们是向罪死,向神活了(加2:20;3:27;西2:12)。换言之,基 督的死不但有使人称义的能力,也有使人成圣的能力(林后5:13)。真正的信心不仅接 受基督为他的称义,同时也接受他为他的成圣:事实上二者缺一不可。因为基督是不能分 开 的,而且其恩惠与本人也是不可分的。他同时是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与救赎(林前1 :30)。这样,他是为我们的缘故从神而来,他是神所赐给我们的。


  因此,我们所必须有的成圣,是由基督所达成的。许多基督徒,最低限度在他们的实际生活 中所实际思想的与以上所说的不同。他们认为他们是藉着基督所成就的义而被称为义,但 是他们却主张,或最低限度他们的行动上,就好象他们坚持他们一定要藉着自己所达成的圣 洁来成圣一样。假如这是真的,那么我们就完全与使徒的见证相冲突(罗6:14;加4: 31;5:1、13),就不是活在恩典的自由之下,乃是活在律法的捆绑之下。然而, 福音中的成圣与法理上的成圣是有显著的区分,正如神的义在福音中所显明的,和律法所要 求的,有显著的区分一样,而此显著的区分并不是在内容上,乃是在享有的方法上有所不同 。其中所包括的是这样:神在基督里所赐给我们的成圣,是和称义一同来的,他将成圣藉 着圣灵更新与重生的活动赐给我们作为内在的产业。


  因此,成圣是神的工作,是他的义,也是他恩典的工作。首先,将基督以及他的恩益 归给我 们,然后他又叫我们分享他里面一切的丰满。因为使我们心里成圣的就是他(申30 :6) ,他除去我们的石心,赐给我们肉心(结11:19),又将他的灵浇灌在我们身上( 珥2 :28),将新灵放在我们里面(结36:26),将律法铭刻在我们心上,使我们行走在 他 的路上成为他的子民(耶31:33;32:38;结36:27、28)。这件事 在新约 中说得更有力,那里说信徒乃是神的工作,在基督里作成的(弗2:10),是新造的人( 林后5:17;加6:15),并且是神的工作(罗14:20)。在那里也称信徒为神的 葡萄园、房屋(林前3:9;弗2:20;西2:7;彼前2:5),并且圣经也告诉我们 ,一切都是属神的(林后5:18)。当信徒与基督一同埋葬、一同复活的时候,他们也得 了洁净与成圣(林前1:2;6:11;多3:5);而且他们要在将来继续成圣(约17 :17;林后3:18;帖前5:23;弗5:26;多2:14;来13 :20—21),直等到他们完全效法了神儿子的形象(罗8:29;林前15:49;腓 3 :21)救恩的锁链是无法被破坏的,因为从始至终这都是神的工作。他所认识的就召他 们来,并称他们为义,叫他们得荣耀(罗8:30)。


  成圣乃是神和人共同的工作


  根据神藉着基督的灵在教会中所成就之成圣的工作,信徒在圣经中往往被称为圣 徒。往日以色列民也被称为圣洁的国民(出19:6)。以色列民为要成为神的子 民 ,并且为了行走在耶和华的道路中(出19:5),所以从列国中被分别出来(利20:2 6)。将来当神设立新约时,他要称他圣洁的子民为耶和华被救赎的子民(赛62:1 2 ;珥3:17;俄17章 ;亚8:3;14:20)。在新约时代,大祭司为他百姓的缘 故自 己成圣,为的是叫他的百姓在真理上成圣(约17:19),信徒也立即得到圣徒的名称 ( 徒9:13、32、41;26:10;罗1:7;林前1:2等)。这个名称并不暗含着 一个道德上的意义,说信徒没有罪也不再犯罪,乃是说新约教会已经代替了古时的以色 列人,并且成为主的产业(林后6:16;加6:16;彼前2:5),因为教会已经在基 督里成为圣洁,并成为圣灵的殿(约17:19;林前1:30;3:16;6:11、1 9)。


  基督所赐给教会的成圣,也就是最初圣灵所赐给的,而信徒对此成圣有很重要的责任与当尽 的本分。成圣是神的工作,但是信徒本身要靠着神的能力,也要有分于这个工作。在旧约中 我们有时读到神自己使百姓成圣(出31:13;利20:8;21:8),有时又读到百 姓必须自洁(利11:44;20:7;民11:18)。有时我们念到耶和华将人心中的 污秽除掉(申30:6),有时又看到耶和华叫百姓要将心里的污秽除掉(申10:16 ;耶4:4)。有时重生被称为神的工作(耶31:18;哀5:21),有 时则被称为人自己的责任(耶3:12—13;及他处)。照样,在新约中,成圣也被表达 为神在基督里的恩赐,并圣灵的工作,藉此信徒才能成为圣洁(约17:17—19;林前 1:2;帖前5:23)。然而这些信徒屡次被劝导要完全,象他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 : 48),叫人看见他们的好行为,就归荣耀给他们在天上的父(太5:16;约15:8) ,将他们的肢体献给义,作义的奴仆(罗6:19),在他们一切所行的事上要圣洁(彼前 1:15;彼后3:11),务要圣洁,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7:1;帖前3:13;4 :3),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12:14)。


  这并不是说前者与后者不相调和。更真实一点说,信徒在使自己成圣的努力上,唯有靠神在 他里面工作的事实才得以完成。当然,神的恩典使人得到恢复,但绝不是消除人这方面参与 的成分。因为罪的缘故,所以人缺乏行走在神道路中的愿望与能力,但由于神的重生再造, 人最低限度在原则上就有了向正义生活的倾向与装备,不单只遵行一部分,乃是遵行神所有 的诫命。当神以重生的大能穿入人内部的时候,他就开启了那封闭的心灵,软化了刚硬的 心 ,并洁净了那不洁净的。他在人的意志中,栽植了一新的潜力,并使那已经死了的意志再 重新活过来,使那邪恶的意志成为善良的,使那悖逆的意志转变过来选择神的道路而顺服 神。他使着并加强那被更新的意志,就象好树结好果子那样结出善行来。


  因此,当改革宗教会在他们的信条(多特信经)中如此表白时,他们所根据的就是圣经,并 在使徒保罗的声述中得到确定的支持:“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你们立 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2下半—13)正如 在 称义中罪得赦免已经由基督完全作成,且在我们这方面是用活泼的信心来接受,因此神唯独 藉着我们自己才使成圣在我们里面生效。神并没有将我们的人格消灭,乃是予以提高;他 并 没有忽视我们的理性、意志与愿望,乃是使之复苏,就好象他们已经死过,又使之活动起来 。他使我们成为他的同工。


  但是我们对信徒成圣的道理必须有适当地了解,不当使它成为律法上的成圣,而必须使之成 为福音上的成圣。成圣并不包括以下这些事,即信徒必须藉着他们新得到的圣洁来使自己成 圣,或多凭着他们的努力与善行来支取这已经存在的圣洁,使他们自己成圣。神在福音中所 显明的圣洁,不单只为基督完全作成,也由圣灵应用在我们心中,并在我们的心中表显出来 。保罗在以弗所书二10中说得很好: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 我 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正如头一次的创造是藉着神的道而有的,照样,再造则 是藉着与基督联合而有的。信徒藉着与基督联合,就与他一同被钉死、埋葬、复活,并且 重生而有新生命。


  再造有其特殊的目的,即在于信徒所行的善行上。神所顾念的并不是树,乃是果子,而在这 些果子上神所注意的是他自己的荣耀。但是那些善行并不是出自信徒的本身,乃是完全出 于 他的美意在每一个人身上完成的;是基督替他们赚得的,是尽律法上诸般的义,并且这些 善 行是由圣灵在他们里面作成的,而圣灵又是按基督的旨意分配给每个人。所以论到成圣的全 部,以及教会所有的善行,我们能说,所有的信徒以及每单个人,他们的善行并不是自己的 ,乃是许久以前在圣父的美意、圣子的工作、圣灵的实施中就已经存在了。因此,在成圣这 件事上,没有人可以自我夸耀。我们必须知道,神并不亏负我们,因此当我们行善时,他 绝不必向我们感恩。相反地,为了我们所作的善行,我们是有负于神,并当向他感恩。


  藉着信得成为圣


  从此我们也看到信心在成圣之工中的意义。我们得救不仅仅是因信称义,也是因信成圣,因 为我们只能藉着信接受基督和他的恩益。假如公义与圣洁是行律法的结果,那么我们必须 藉 着善行才能产生二者。但在福音中二者乃是神的恩赐,在基督里赐给我们的;在他充充满 满 的有恩典有真理(约1:17),有智慧有知识(西2:3),有公义与圣洁(林前1:3 0)。在他里面有一切属灵的福气(弗1:3),且神本性的一切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W W里 面(西2:9)。这位基督藉着圣灵将他自己赐给我们,并和我们有亲密的联合,正如葡 萄 树与枝子(约15:2以下)、头与身体(弗1:22、23)、丈夫与妻子(弗5:32 ) ,并正如他自己为中保与父神联合一样(约14:20;17:21—23)。信徒与主 联 合成为一灵(林前6:17),并成为一体(弗5:30—31)。基督活在他们里面,他 们活在基督里面(加2:20)。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3:11)。


  如果基督在我们的成圣上是首要的工作者,那么在我们这方面成圣的工作就只能凭信心来完 成。因为成圣就好象我们从基督得到其他的恩益一样,与基督有不可分之关系,因此除非与 基督 自己联合,不然我们就完全无法得到;从我们这方面来看,唯独藉着真实的信心我们才能得 到。毕竟是唯独藉着信,基督才住在我们心里(弗3:17),并且我们是在基督里面活着 (加2:20)。唯独因信,我们才成为神的儿女(加3:27),才领受圣灵的应许(加 3:14),才得到罪的赦免(罗4:6)与永生(约3:16)。因信而活,那就是基督 住在我们里面的另一种说法(林后13:5;加2:20)。基督的整个生活,就是信心的 生活,正如希伯来书十一章所描述的圣徒,乃为信心的英雄,所以我们也被劝勉要凭信心生 活(林后5:7),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加5:6),要用信心的盾牌来灭那恶者的火箭 (弗6:16),并胜过世界(约壹5:4)。这些劝勉都与其他的劝勉完全一致,都是要 信徒不凭肉体活着,乃是靠圣灵行事为人(罗8:4以下),脱去旧人并穿上新人(弗4: 22—24;西3:10;罗6:4以下),接受主耶稣基督,遵他而行(西2:6;彼 前 3:16),并披戴主耶稣基督,且奉他的名成就一切(罗13:14;西3:17), 并 靠着他的大能大力在主里面成为刚强的人(弗6:10;提后2:1),且在我们救主耶 稣基 督的恩典上有长进(彼后3:18)。简而言之,成圣在福音的意义上来说,乃是信心继续 不断的活动与操练。


  多人反对圣经在此所教导的,他们认为这是一面倒的,并且认为这在道德生活方面是危险的 。有时他们愿意退一步说,说在称义上是谈不到律法的,唯独信心才是决定性的因素。但是 当他们讨论到成圣的时候,他们却主张说,唯独靠信心是不够用的,如果 人要过圣洁的 生活,发动一项善行,那么律所吩咐与禁止的、赏赐与刑罚,是必须有所参与的。即使律法 仍然是基督徒生活的准则,是真实的,可是福音却从来没有律法恐怖的观点来劝勉人从事圣 洁 的战争,乃是根据信徒在基督里蒙召的观点来劝勉人。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太5:48)。耶稣是葡萄树,门徒是枝子,凡在他里面的就结果子,因为离了他,门 徒 就不能作什么(约15:5)。信徒与基督一同向罪死,但在基督里他们向神却看自己是活 的 (罗6:11)。他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所以罪必不能作他们的主(罗6:1 4)。他们藉着律法向律法死了,并且属于基督,为的是要他们向神活着(罗7:4;加 2:19)。他们不随从肉体,乃随从圣灵,因此必须体贴圣灵的事(罗8:5)。黑夜已 深,白昼将近;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戴上光明的兵器(罗13:12)。信徒的身体乃是 基督的肢体与圣灵的殿,因此他们必须逃避淫乱的罪(林前6:15以下)。他们是用重价 买来的,所以要在他们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20)。他们是自由的,唯有使人生发仁爱 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1、6)。他们听过基督的道,领了他的教,就必须脱去旧人, 穿 上新人,将心意改换一新,有神的真理、仁义与圣洁(弗4:21以下)。他们要效法神, 好象蒙慈爱的儿女(弗5:1)。他们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他们(弗5:2)。如今 他们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象光明的子女(弗5:8)。


  简言之,如果我们要完全归纳一切的命令去鼓励信徒过圣洁生活,那么我们就必须记录新约 中所有的道德劝勉。但是以上所引证的经文,足以证明都是从福音,而非从律法来的。不拘 使徒们是对男人或女人、父母或儿女、主人或仆婢、治理者或受治者说话,他们都是在主里面劝勉他们(弗5:22以下;6:1以下;西3:18以下;彼前2:13 以下 ;3:1以下)。神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凡称呼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 提后2: 19)。


  信心的能力


  信心,根据福音的原理,乃是基督在他自己的成圣中,所必须完成的一件伟大工作(约6 : 29)。此信心在与称义比较上虽然有不同的方法,并且在成圣中,从各不同的观点来察看 ,但现今却是从称义与成圣上得好处的唯一方法。福音对我们所要求的,没有别的,只是 信 ,并且在基督里一颗靠赖神恩典的心。使我们称义的信心,不单救我们,而且也使我们成 圣。信心成圣的能力,在以下几点中得以澄清。


  第一,我们必要说,那真实无伪的信心,摧毁了我们虚伪的自信,破坏了我们骄傲的根基, 并使着一切的自义都归于乌有。如果我们撇开那些不理会神与其诫命的人,以及那些犯罪如 同喝水的人,以及那些只为惧怕灭亡、刑罚、羞耻而仅作外表之善事的人之外,还是有一批 凭自己的力量甘心遵守神道德律的人。但是这样作永远也不会得到道德律的正确观点,也不 能得到他们所要履行之道德律的真正原则。他们所采取的不是高于律法,就是低于律法,不 是去服事律法,就是要律法服事他们。他们首先说,为了个人中团体的益处,必须要行善。 其次就是他们将道德律置于人所不能及的地位上,以致使得完成律法成为不可能的事。如此 ,属血气的人就在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自由与权威之间犹豫不决。他在道德律的要求与人的 意志之间得不到平衡。


  但是信心却把这种犹豫不决予以断绝。信心使我们明白道德律是高高在我们之上,并向我们 要 求无条件的顺服,可是实际上道德律却无法完全被顺服, 而且不能赐给我们永生。在这种 似乎不相调合的敌对情形下,律法要降服神的恩典,信靠他的怜悯,并夸耀他自己所就 的义 。真信徒放弃了一切无法顺服道德律而做作出的虚伪。他让道德律的崇高标准仍留于原处, 但却放弃了那靠自己力量而达高尚标准的努力。这样他才能将盼望系于律法中的神身上, 因为这位神将他的义,已显明在律法中,后来也显明在福音中。因此这种信心立刻成为诸 德 之源:在人里面助长谦卑、依赖、信靠,以及道德生活中具有最大意义的特性。这样所行的 善,乃是从具有真正稳固根基的宗教而来的。


  此外还有其他的德性,根据神自己在教会中所指定的次序,福音的应许是先于律法的诫命。第一,他令我们知道他的恩慈,他赦免我们的罪,并与众圣徒同得基业,因此他用 他的诫 命、典章来引导我们。好树是在好果子之先。我们并不是藉着善行而生活,乃是活着为行善 ;我 们履行律法并不是为求得永生,乃是我们先有了永生才去履行律法,因为这永生是藉着信 心栽植在我们心中的。唯独根据这个次序,一个人才能过真正的道德生活。凡是想要变更这 次序,并根据自己行为的工作而吸取他的安慰、确实稳固性与救恩的人,是永远也达不到 这 目的的,反而常受疑惑的困扰,一生活在恐惧中。神所用的乃是另外一个方法,在福音中将一切 赐给我们,却不要求任何事情:罪得赦免、与神和好、消除刑罚、救恩与福气。他告诉我 们 ,藉着信,在他的恩典中我们可以完全的依靠他,并藉着圣灵的见证,将这确实的把握 赐给 我们。因此,信心为我们带来了安慰、平安、喜乐与幸福,这些对我们属灵的生活是非常有 价值的。这些都是圣洁行为的原则与动机。其目的就是使一切死行的良心得到洁净,来事奉 永生的神(来9:14)。那些得到神安慰的人,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得到坚固(帖后2: 17)。耶和华的喜乐就是他百姓的力量(尼8:10)。


  第二,得救的信心是完全在基督里依靠神的信心。它有服事的与支取的行动,也有破坏性与 建设性的功能。这几点我们必须指出,它使得浪子离开犯罪的生活而归回父家。它令我们进 入 基督之死与复活的团契中;也将我们钉死,使我们复活而有新生命。凡真信基督的人就向罪 死了,打从心里为罪忧伤,因为罪招致神的忿怒,因此人要恨罪而逃避罪。他将自己和罪之 间 划清界限,所以他才能够说: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7 :19)。另一方面,信心支取基督和他的义,并使着基督自己住在他心中,且与基督过 更 丰满的交谊生活,又使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令我们愈来愈有基督的形象。简言之,信徒 可以重复保罗的话说: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基督,凡事都能作(腓4:13)。


  第三,信心常常比作手,但手有时候不仅仅是一个拿东西的器官而已,它也是用以表明我 们心思意志的工具,这样,信心不仅是一接受的器官,而且也是一活动力。使我 们称义的信心不是死的,乃是活的。信心按其本性来说能出生善行的果子;信心也能生发仁 爱(加5:6)。人不是因着仁受而称义,但是使人称义的信心,却证明了他生活的活动力 是在爱中。没有爱心,信心就不是真正得救的信心(林前13:1);而且爱的行为总是与 真正的信心有关(帖前1:3),因为律法的终结就是爱,是出于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与 无伪的信心(这乃是使徒所传的整个信息)(提前1:5)。这个爱乃是信心的果实,是 一个完全的爱,将一切的惧怕除去(约壹4:18),同时也是完全履行了律法(太22: 37—40;罗13:8—10;加5:14;雅2:8)。


  因此,福音并未使律法失效,反而是将之恢复并建立起来。律法的要求与咒诅,因着基督生 于律法之下,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担当了律法的咒诅,而已经终止了,这是真的(太3:1 5;加3:13;4:4)。因此我们不再是奴仆,乃是行在自由与圣灵中(罗7:1—6 ;加4:5、26以下;5:1)。哪里有主的灵,哪里就有自由(林后3:17;加5: 18)。但是这信心的自由,并没有除掉律法,反而是使之成全;律法的义正成全在那些不 按肉体,只按圣灵行的人身上(罗8:4)。虽然肉体使着律法失效,因为肉体无法也是不 愿服从律法(罗8:3、7),可是基督的灵却将生命赐给人(林后3:6),且那赐亮光 的圣灵要证明何者为神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弗5:10;腓1:10) 。


  虽然按以上所说律法是已经被放弃的事实,但对耶稣和他的使徒来说,若是明白神的旨意 还是要从旧约中得知。耶稣来并不是要废掉律法与先知,乃是要成全(太5:17)。除了W W 预言耶路撒冷城与圣殿,以及民事政权与公共崇拜将陷落之外,他从来没有提过要废弃律法(太24章 ;约4:21—24),但是他却的确肃清了由于犹太人的遗传而加在律法上 之 人的教训(太5:20以下)。在耶稣的律法观念中,他是从法利赛人的观点归回到众先 知 ,洞悉了律法的内在性格,确认其内涵远超过外部的性格(可7:15),怜悯超越祭祀之 上(太9章 ;12:7),并在爱神与爱邻舍中联合了先知与律法(可12:28—34; 参较太7:12)。道德律仍有它的力量。


  众使徒对律法与先知都采取同一态度。旧约对他们仍有属神的权威。旧约是神所赐的(提后 3:15),在神的灵引导之下,为属神的人所写成(彼后1:21),并为教导与安慰我们而写(罗15:4;林前10:11;提后3:15 ;彼前1:12)。因此,旧约屡次被引述,为的是要使基督教会明白神的旨意:例如保罗 在林前十四34中提到作妻子的要顺服丈夫,就是根据创三16所说;在林后九9保罗劝勉 信徒要施舍救济穷人,就是根据诗一一二9;并且在林前一31保罗劝勉人夸口当指着主夸 口,乃是根据耶九23、24。换言之,道德律按其内容来说,在旧新约中都是相同的,二 者均包括在一个爱的律法中(罗13:8—10;加5:14;雅2:8)。基督所说门徒 之间彼此必须要实行的爱是一新命令(约3:34;参较15:12;帖前4:9 ;彼前 4:8;约壹3:23;4:21;约贰5),那是不错的,但是他说这话的意思却并不 是 说这命令是前所未知的,因为利十九18就清楚教导了反面的情形,而且诗一三三也说到弟 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


  但是那联系信徒彼此间的爱,在新约中采取了一新的性格,因为在旧约时代,教会与国家是 同时发生,也是相合无间的。弟兄之爱与邻舍之爱尚不能泾渭分清。但是在新约中这方面却 有所改变:教会与以色列的国家历史分别开,成为一独立的团体。教会在圣灵中领受了他 自己的生活原则,如今在弟兄之爱与爱众人之间有了不同(加6:10;帖前3:12; 彼后1:7)。到这个时候,弟兄之爱可称之为一条新命令;此新命令将信徒联合起来,所 以与世界分别出来。但是至于其余在旧约或新约中,则只有一个宗教,一个道德律。论到旧 约与新约的道德律,有些需待澄清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发展与应用,那是不错的,但却并未 有外部上的加添。基督并不是在摩西之上的另一位新的赐律者,乃是藉着他自己的生活与 死来完成律法,并且也藉着他的灵在那些跟随他的门徒当中完成律法。


  作为善行标准的道德律


  基督和他的使徒虽然常常提到旧约的道德律与爱神、爱邻舍的关系,可是在基督徒的道德 教 训中却逐渐培养了一人的本份,并解说了十条诫命上人的德性。这种作法为改教者所喜爱, 因为他们看见了一善行的记号,就是善行之所以产生,乃是根据神的旨意。改教家这样作就 与天主教站在敌对的立场。天主教认为善行中也包括了根据人的制度与法则所有的行动(参 较海德堡要理问答第九十一答)。


  天主教在诫命与劝勉之间作一区分,并且主张这些劝勉是被基督加在摩西之律法上的,他 是一 更高尚的赐律者。在早期的基督教会中,并没有这样的区分;但是当教会受逼迫的时期一过 ,各等人就都加入教会,而他们加入的目的只是为了声望与特殊地位,因此道德水准就开始 低落,许多热心主道的人士就退隐山林。于是修道制度应运而生,目的在求道德的理想与实 现,但对一般基督徒而言却难以实行,因而他们就在自己的家庭与职业上生活下去。这样就 分出了牧职者与平信徒,也就分别出高尚与低下的道德,且在诫命与劝勉之间也有了区分。 换 言之,十条诫命是为约束所有的基督徒,而劝勉则可自由取舍。在这些附加的劝勉当中,有 的被称为守独身,即根据太十九11—12与林前七7以下的经文;有的为贫困,或说弃 绝所有属世的产业,这是根据太十九21与林前九14的经文;以及对在上者的绝对顺服, 则是 根据太十六24与十四26、27的经文。但是在修道院的制度中,在此以外又附加上各种 的禁令、刻苦与惩罚,都是根据太五29、30、42的经文。天主教这样做就是要支持道 德完全的理想对所有的信徒来说都是一样的, 而且必须以顺服诫命来追求,这倒是真的。 但 是凡在诫命之上附加以劝勉的,在达成目的与获得较大价值、较丰盛的赏赐上,是遵行了一 更快速、更安全的途径。可是一般的信徒虽然履行了律法,但仍然觉得自己是无用的仆人, 而他所作的本是他分所当作的(路17:10),但其他的基督徒也同样是遵行圣经的劝勉 , 却听见主人说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 太25:21)。


  宗教改革并不赞成此区分,乃是自然之理。宗教改革家深深领悟到人性的败坏,教导说重生 之人也无法完全遵守律法,就是最好的行为也受到罪的污染,并且就是那最圣洁的人在完全 顺服上所有的成就,也只不过是刚刚起步而已(海德堡要理问答,六十二、一一四答)。换 言之,信徒永远也无法达到完成劝勉的地步,因为在完成十条诫命的本身上还有许多需要去 作的。无论如何神在道德律中要我们尽心、尽力爱他,并爱我们的邻舍如同自己(太22 : 37;路10:27)。那么十条诫命之外如何还能再加上什么吩咐呢?假如神要求我们完 全地、时时刻刻地去事奉他,那么我们就没有取舍的余地来选择是否事奉他。


  所以我们不能说基督在摩西律法的诫命之外,又附加上了什么自由律。因为虽然有一些例证 说到人必须不结婚守童身,必须变卖产业,必须放弃正常的职业与环境去深山中修行,可是 却并没有一个取舍的标准临到他,让他去遵守或拒绝,乃是说 这同一的律法以当时的情况来要求一特别的律法应用,同时就将这应用构成了一本分。新约 中的财主少年官,并没有从基督接受一可随意取舍的劝勉,他所领受的乃是要他变卖所有的 去周济穷人,而这项吩咐就成为他内心诚实决志的试金石,从此就可以显明他是否完全地委 身于基督及其国度。因此我们必须在律法与本身之间有所区分:律法对所有的人始终是一致 的,但本分乃是一般的道德律,是每一个人按照他的本性与环境所必须实行道德律的方法。


  因此,改教家拒绝一切靠赖人的决志,或靠教会的规定所作的工作,并以神的旨意为善行的 基准。他们在十条诫命中发现神旨意简短而扼要的表明。但是十条试命的律法并非是松弛、 孤立地存在,而是在一种非常丰富的环境中。十条诫命原来是写在按神形象被造之人的心中 ,即一被造即有这些诫命存在心中。而律法尚有一部分被保留在人里面。因人还继续不断行 律法中的事,由此证明律法是写在人的心版上(罗2:14—15)。每一个人都觉知在他 的为人和行为中,都受到某项确定的道德法则所约束,当他作错事时,良心会谴责他。在以 色列当中,律法是由于特别启示而被恢复到原来的纯洁,且此律法为神与他百姓所设立的 恩典之约效力,并有权柄与法治来治理以色列人的整个生活。此外,律法在以色列的历史中 ,为诗 篇、箴言的作者以及先知所解说、发挥与应用,所以耶稣才能说律法与先知的总纲乃在于两 项诫命,即对神与邻舍的爱(太22:40)。


  因此当基督提到旧约得救应许应验的时候,他并未废弃律法,反而尽诸般的义。由于他 完全的顺服,为圣 徒预备了道路,圣灵浇灌下来,如此门徒才能按律法的诫命行事为人。事实上我们能说,整 个福音的关键乃在于律法的义已经在那不靠肉体只靠圣灵行的人中间完成了。重生者的属灵 生活对道德生活的恢复有很大的帮助。通常使徒们在写书信时以主神圣律法的加强与应用, 来作为他们对会众一系列劝勉的总结。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帮助信徒按神的旨意,并荣耀神名 , 在各种关系中生活。十条诫命的律法是不能和事物的诸方面关系脱节。当然啦,十条诫命必 须以神在自然和圣经中的全部启示来了解。


  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知道十条诫命乃是基督教的伦理,也是我们无上准则的总纲。此外我 们还要受到其他法则的约束。神也为我们的思想、审美、社交生活、对自然界的学习与应用 等立下了法则。他为他的受造之物,为天地,为日月星辰,为昼,为夜,为夏天,为冬 天,为 撒种,为收割立下了法则(创8:22;耶31:35;33:25)。但是道德律却与这 些法则不同。道德律是指约束人的意志,与人内在的本质有关,是直接关系到他人格的中心 点 。道德律所要求的不仅仅是在言语行为上,也是在人的思想与欲望上;律法是属灵的(罗7 :14);我们一定要完全,象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在第十条的诫命中, 律法就挖到罪的根源,那就是贪心,因此在神面前就构成了罪孽与不洁。


  此外,律法管理人类所有一切的关系,不拘是对神、对人、对自己、对整个自然界的关系。 律法干涉到人各不同的阶级、生活、工作,以及他们的产业上的各层面。人对真理上的关 系,论到他的理性与内在的属性,都受到律法的管制。在整个自然界中,即人所处的环境中 ,在对他的职务与呼召,对他的工作与消谴等等的关系上,都受到律法的约束。在人的内心 与外部的关系中,道德律要求人在所作的一切事上要荣耀神(林前10:31;西3:17 )。


  当我们看到律法的深度与其属灵性格的时候,我们实在无法去履行。如果我们在律法要求我 们的义之外,不知道还有另外的义,那我们就不可能去完成这律法,也是不愿意去完成。我 们就会企图剥夺律法的内容,将其表面化来适应我们堕落的情况,自己欺骗自己,可藉过一 个 可敬的生活来满足律法崇高的要求。属血气的人不喜欢律法属灵的含意,那就是不喜欢律 法的完全性格;在他内心中拒绝所要求的绝对公义与圣洁。但是当我们晓得神在基督里所 赐给我们那另外的公义与圣洁,并且神藉着信将之归给我们的时候,我们对律法的态度及其 含意就完全改观了。当然有时我们还象保罗那样抱怨自己还是属肉体的,并且卖给罪了。 但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让律法有其崇高的尊严性,没有打算要将之摧毁。我们仍然尊荣律法 为圣洁、公义与良善的,因为它乃是神的律法。我们爱慕律法,正因为它是属灵的。按我们 里面的意思,我们是喜欢神的律法。我们不但为福音感谢神,我们也为神圣公义的律法感谢 他。那个律法也成为我们的启示,并成为给我们的恩赐。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我要竟日 思想你的律法!


  成圣无法在今世达于完全


  信徒在重生时,虽然立刻领受了内在的愿望与爱,并且渴望按神的旨意活出各种的善行来,可是 事实上他们却并没有立刻得到完全,在今世并没有达于这完全。成圣与称义是不同的。称义 包括从神而来立即完成的无罪开释。我们虽然不断在内心中感受到称义,那是不错的,但此 称义却没有再发展什么或加增什么。但是成圣的生活却好象受造之物一样,要受到发展律的 限制。成圣在重生上起始,为了生长有力,成圣必须培养,只有当它同基督完全显明的时候 ,才达于高潮。


  论到弥赛亚,在旧约中已经说过,他必象牧人收养自己的群羊,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 ,慢 慢引导那乳养小羊的(赛40:11)。在别处我们也看到关于弥赛亚的事情:耶和华的灵 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 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报告耶和华的恩年,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赐花冠与锡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尘,喜乐油,代替哀伤, 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使他们称为公义树,是耶和华所栽的,叫他得荣耀(赛61:1— 3;参较结34:16)。


  因此当基督在世上传道的时候,不单关心以色列中的成年人,他也关心小孩子,并将天国 赐给 他们(太18:1—6;19:13、14)。他不单召请哥拉汛、伯赛大、加百农与耶 路撒冷的人悔改,他也召请税吏和罪人悔改,让那些劳苦担重担的人得安息。他以种种 的名 称来称呼那承受天国的人,说他们是心里谦卑、伤痛、饥渴慕义,并使人和睦的人(太5: 3—9),他又将那些在天国里的人分为是小的、是大的,是在先的或在后的(太11: 1 1;20:16)。他时常抱怨门徒的信心渺小、胆怯或迟钝(太6:30;8:26; 1 4:31;16:8;路24:25)。如果他在人们中间发现有大的信心,他就欢喜 (太8:10;15:28)。


  除此之外,他证明他自己是好牧人,将他的羊合成一群,赐 给他们丰盛的生命,保守他们一直到底,使他们中间没有一个失落(约10:1—30)。


  在使徒教会的信徒中,也作了此项区分。旧约的信徒仍然是小孩子,必须在监护人的看管之下与仆人一样(加4:1、2)。与此相较,新约的信徒乃是自由的儿女,被神接纳为儿女为 后嗣,并且站立在基督所成就的自由中(加4:4—7)。虽然如此,在他们中间仍有各种 的 区分。教会信徒所得到的信心,在众人中都是一样的,那是不错,但却是按着个人的信心的 大小赐给他们(罗12:3);在教会中圣灵所分配的恩赐也有不同(罗12:6—8;林 前 12:4—11);信徒在教会中所占的地位,与别的信徒也是不同,正如人身体上的肢体 各不相同一样(罗12:4、5;林前12:12以下)。但是在信徒中,除恩赐与功能有 所不同之外,在刚强的与软弱的(罗14:1以下;15:1;林前8:7以下;9:22 ; 10:25),在仍然吃奶为婴孩的(林前3:2)与吃干粮能分辨是非的完全成熟的信徒 之间也有所区分(林前2:6;3:2;14:20;腓3:15;来5:14)。此外, 在 信徒中那些胜过罪但必须小心失败的青年人,与那些有丰富挣扎经验,并对基督有深刻认识 的父老之间也有区分(约壹2:12—14)。此外,在使徒时代,那些在信心上坚固,有 丰盛的爱心与长久忍耐的信徒,与那些受各种错谬所误导,并服从各样罪恶的人之间也有所 区分。使徒们所写的书信,特别是写给小亚细亚七个教会的书信(启1—3章 )。关于这些 不同的情况,给了我们详细的描述。


  这都是教导说,人在其属灵与属肉体的生活中,向来就是一渺小、软弱、与有所需求的受造 物 ,所以他必须在主并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与知识上逐渐增长(彼后3:18)。假如群灵的生 命有健全与正常的发展,又假如属灵的生命得到基督属灵食物的喂养,与属灵之水的浇灌( 约 6:48以下;林前10:3—4),那么这生命就要在恩典中继续不断地长进、坚固,并 按基督的形象被更新(罗12:2;林后3:18;4:16;弗3:16;彼前5:10 )。但在此正常的发展中有其障碍。基督徒的生活并非是一个安静的成长,乃是一个不断的 挣扎,为要抵挡外部的仇敌与住在信徒内部的仇敌。


  为要正确了解此挣扎的性质,我们首先应当注意在未重生之人的里面也常有挣扎。但那却不 是一项属灵的挣扎,乃是一理性上的挣扎,一方面是在人理性与良心间的挣扎,另一方面则是在意志与愿望间的挣扎。人在理性 与良心上仍受道德律、来世以及永远的事所约束。在他心中仍然听到你当如何、如何的命令 。在他想要作恶时,他较好的判断就提出了抗议,并警告他,也要阻止他。世上没有一个人 是迷途或堕落到一个地步,以致在他本性中不知道善恶的分野。人有时在较佳的情况之下, 在挣扎中得胜。他能够凭着他的理性来抵抗他的嗜好与愿望,能够制伏并使之沉静;如果他 这样作,他就成了一个勇敢、有道德的人,就能过一个尊荣的生活。但是这还不是真正的道 德,这也不是基督徒所说的成圣,因为在属血气之人中的挣扎,时常是在理性与情欲、 责任与愿望、良心与嗜好之间的挣扎。挣扎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只不过是许多中的某些 罪而已,且大部分所抵抗的都是外部、公开、攻击性的罪。他们对罪的抵抗也并不是将之视 为罪来抵抗。因为罪引起神的忿怒,乃是抵抗某一种特别的罪,就是在世人中最突出的罪他 们才抵抗,而且若犯了这样的罪会带来损失或羞辱者才抵抗。而且人也是在对他有利的 情景下才控制得住对罪的倾向,但他却无法使之根除,也不能使他们内心起什么改变。


  至于信徒内心属灵的挣扎,却与此完全不同,那个挣扎并不是在理性与情欲间的挣扎,乃 是肉体与灵性、旧人与新人、继续住在信徒心中的罪与栽植在信徒心中属灵生命原则之间的 挣扎(罗6:6;7:14—26;8:4—9;加5:17—26;弗4:22—24; 西3:9—10)。这两个势力在实存方面并不是分开的,就好象人的一部分——例如理性 ——一被重生了, 而人的另一部分——例如心——没有被重生,乃是说这两个势力散布在 全人中,并影响其所有的能力与才干,所以其中的那一项都可被称为是人,一为旧人,一为 新人。


  保罗常常说到这种区分,但在罗马书第七章中他是用另外一种名称。在那里他指着新人为一 属灵的人,按照他的意思,他爱慕良善,也愿意行善;按里面的意思,他喜欢神的律。保罗 称 旧人为肉体、住在里面的罪、肢体中的律,与他心中的律交战,将他掳去,叫他服从肢体 中犯罪的律。这种说法虽然有所不同,但在实际上却是同一件事。对保罗来说,肉体这名词 往往是用以指着在信徒中继续犯的罪,而且是继续住在人里面。毕竟肉体的行为并不只是指 奸淫、污秽,也是指拜偶像、仇恨与忿怒等等(加5:19、20)。当保罗想到里面的人 时,意思并不是想到在人灵深处的一些东西,继续隐藏在那里,从来没有表达出来,因为他 已经 清楚说了,说信徒要按圣灵行事为人,以他们的肢体作成义的兵器。在这一方面,他称新 人为里面的人,乃因在抵挡肉体的可怕挣扎中,这里面的人往往是深深隐伏在里面,很少显 露自己。


  这两个势力之间的挣扎,就包括以下这个:即住在信徒中之基督的灵,在人的心里与意志中 要兴起各种善意的思想、思考、倾向与潜能(就如仁爱、喜乐、和平等,加5:22), 相反地肉体也要在人里面发出一个建议,要人听它,用它邪恶的私欲来污染全人(加5:1 9、20)。在这个挣扎中,肉体屡次地显出其大能,以致信徒不能作他们所要作的(加5 :17)。当他们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他们同在(罗7:21)。心灵固然愿意,肉 体却软弱了(太26:41)。


  换言之,这冲突并不是在理性与意志、本分与愿望之间,乃是在愿意与作、内在的倾向与罪 恶的行动、新人(在他里面有真理、仁义与圣洁)与旧人(虽已经失去其中心立场,可是却 仍作困兽之斗,争取地盘)之间的冲突。这并不是在一个人中之两部分的战争,就好象头抵 抗心、理性抵抗情欲或灵魂抵挡肉体的一场战争。而这两势力乃是彼此对立敌对,为全人而 争斗。在这同一个人的里面,为同一的理由,在信与不信、真理与虚伪间有个争斗;在同一 个人心里面,在纯洁与不纯洁的动机、愿望间有一冲突;在同一的意志中有 一罪恶的贪欲抵挡善良的欲望 ,有一罪恶的倾向与纯洁的倾向不相和。这种挣扎实质上乃 是人两性间的挣扎。


  从心理学方面说,可以这样来解说,即意识界有两组概念彼此对立,而在心灵与愿望的范围 中,有两组情绪彼此对立。在信徒中我们说到一个旧人或新人,这是可以的,所以我们 能 够说,在新生命中全人在原则上是完全改变了,可是罪的权势却仍然住在人的各肢体中。但 实质上却是有两组喜好与倾向,且这两组是彼此争斗的,可是却没有一组能胜过另一组,能完全控制人任何的才能。假如神的真理能完全克服信徒的意识,那 么当然就不会有错误;如果神的爱完全占住人的心,那么就不会再有仇恨、嫉妒、愤怒等。 但是按个人经验所知,情形并非如此;而圣经也已证明我们不可能在今生前瞻到此种地步。 挣扎将一直持续下去,直到人死的时候,因为信望爱以及基督徒的所有德行,在今生都是不 会达到完全的地步,因此在我们心中总是有不信、怀疑、灰心、恐惧等等。


  所以在信徒的思想与行为中,善良和邪恶就象它本身那样,是彼此混杂的。善恶二者在特殊 思想、行为中出现的尺度与大小的程度,当然是十分不同的,可是在我们所有的思想与行为 当中,有些却是属旧人,有些则是属新人的。结果我们所有的观念、言语、行为都受到罪的污染,都需要调和与肃清,同时这些与信心联合时可以被称为善 行。为了这些缘故,我们必须防备反律主义,因为这个异端将旧人与新人分开,叫他们彼此 相对泾渭分清,多少有点象灵与物质、灵魂与身体间的区分一样。


  这种错谬思想的结果,就构成一有害的教义,说犯罪的思想与行为是属旧人的,与新人没 有关系。相反地,圣经与经验都教导我们,信徒并不是旧人与新人在外部的结合,他乃是同 一个人,一个单独、独立的我,一个单一的意识,一个单一的心与意识,而不是两独立的存 在者。他实际上乃是两组的愿望与倾向,在同一的人里面的冲突与挣扎。


  渐进的成圣


  此挣扎的严肃性已经暗示出,新人若想要得胜,并不是马上可以达成的,乃是要花很长的时 间。虽然如此,还是有许多基督徒以为信徒在地上已经达到完全,并且现在就制伏了所有 一切罪的行动与倾向。伯拉纠派在很久以前就这样教导。天主教在天特总会中也采取了同样 的立场。许多抗罗宗的团体也采取同样的立场。人们很容易提起圣经时常引用荣耀的词句 来说明基督徒的情况,例如彼前二9、10 ;彼后一4;约壹二20。他们指出,保罗在 悔改以后,完全确知他的得救,并且他所记忆的完全是过去犯罪的事而已,即仅仅只是记忆 而已,同时他对信徒的劝勉,要他们在行为上无可指摘。乃是对他们的绝对要求(太5 :48)。而这些劝勉具有达于完全的可能性(腓2:5;帖前2:10;3:13), 且藉着祷告从神得来的恩典,能够成就万事(约14:13、14;弗3:20;林后12 :10;门13章 )。因此他们辩论说,如果有人认为信徒在今生得不到道德上的完全,那 么就是有损于神丰盛的慈爱,并且同时也叫信徒努力达到完全的动机受到亏损。


  圣经非常清楚地说到神子民的特权与地位,那是毫无疑问的。圣经提到旧约以色列民是神从 列国中拣选出来的祭司国度,成为神自己的百姓,为他爱的对象,为他自己的产业,是 他 的尊荣,为他的儿子与仆人,为他所装饰的新妇,将威荣加在她身上(出19:5—6 ;2 9:43;申7:6以下;32:6以下,赛41:8以下;结16:14)。而新约的信 徒被称为世上的盐(太5:13),世上的光(太5:14)神所生的,并为他所接纳的儿女(约1:13;加45),是神所拣选,所选召又分别 为 圣(林前1:2),被拣选的族类,是君尊的祭司(彼前2:9、10),在神的性情上有 分(彼后1:4),为圣灵所膏(约壹2:20),为耶稣自己成为先知、祭司与君王(启 1: 5),并成为神的后嗣,且与基督一同成为后嗣(罗8:17)。新约时代,神为爱他的 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凡拒绝 关于罪与恩圣经教义的人,只能看见在这一切事情上的夸张。正如在称义与成圣中所发生之 根 本的改变,那么是既不需要也是不可能的。但圣经告诉我们,人在信心与悔改上所经历的, 乃是从黑暗进入光明、从死亡进入生命、从捆绑进入自由、从虚伪进入真理、从罪到义、从 等候神的愤怒到荣耀有盼望的改变。旧新约中的信徒,以及觉知此重大改变的人,都为他们 的得救、与神的交通和喜乐,而夸耀神。在此信心的喜乐中,我们真是望尘莫及!


  此外,圣经在信徒面前竖立了一最高的道德理想,乃是对以下所说之事实的一种威胁的倾向 。据说,基督的道德生活是一面倒的,是过度的属灵,完全指向天上的生活,与属世生活的 关怀脱离,反对文化,以来世的永生来贿赂那贫穷与受压迫者,对他们在地上情况的改善漠 不关心,或许在被动的德性上是富足的,叫人在服从、忍耐上尽其能事,但在主动、领导、 征服、改善世界的积极性美德上却是拙劣的。因此,有许多人就不向往一不同、更高尚的道 德,以服务人群为其最高的道德教训,并限其观点在今世的生活上。


  可是关怀到属世的利益,就其本身而言,是与基督教的道德有一些冲突,事实上可以说是根 据人是按神形象被造的事实。在某种意义上说,人仍然有神的形象,因此他被召治理地,管 理海里的鱼、天空的鸟、地上的走兽(创1:26—28;诗8篇)。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书 象圣 经那样将自然界说明得那么公允、那么得当。异教主义不是对世界狂妄地误用,就是对世界 中的神奇力量迷信、盲从所恐惧,总是在二者间犹豫不决。但是摩西与众先知、基督与众使 徒对世界来说,他们是完全自由地不受其影响,因为他们与神的相交,已经超越了世界。虽 然圣经吩咐我们要先寻求神的国,是不错的,又早期基督徒的小团体必须从各种不同的生活 圈中退出,远离许多事情,因为当初的世界都被异教精神所弥漫,这也是确实的,但基督教 在原则上却已包括所有的因素,不单有制伏世界、管辖全地的自由,同时也使着这些成就成 为人的本分与召命。


  基督教伦理在十条诫命中简短地概略了一总纲,至于其他则分布在圣经的各处。第一就 是爱神,第二就是爱邻舍。而在对邻舍的爱中,并不象佛教有一被动性的意识。乃是在宣道 、改 革与文化的责任、本分上有一自发性、积极性的意识。所谓宣道,即基督教属乎宗教与道德 上的范围,要遍及世上的万国万民。所谓改革,则并不仅限于基督教会的某个时期,也并不 限 于基督徒生活中的某一时刻,乃总是继往开来地改革着,在人内心、生活、家庭、社会中, 根据主旨意的要求,不断地更新。所谓文化上的职责,就是叫人治理全地,以灵来控制物质 ,用理性来控制自然,这就是文化上的使命。


  要先求神的国,那所需要的就必加给他(太6:33)。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并有今生和 来生的应许(提前4:8)。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 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洁净了(提前4:4;罗14: 14)。基督教认为,所有文化的根基乃在于按神形象所造的人,并在基督复活中得到文化 的恢复,所以神呼召信徒要思念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 、有德行的、受称赞的事(腓4:8)。


  除了在福音中传给我们的之外,就没有更高尚的道德与宗教。若他愿意的话,一个人可以去 追求 其他的宗教,但到头来他将发现自己误入迷途。现今在我们所生活的日子当中,已证明出来 。圣经的道德遭到人的摈斥,但代替圣经道德的那个东西,却仍与最简单之伦理道德的法则 发生冲突。


  首先所发生的事,是在人道德的教训中,已将有关人爱神的诫命剔除了。这样一来人就不再 爱神,对神的名、真理、事奉也都不再关怀;你还怀疑、拒绝否认神是否存在,是否启示W W 自己,这样你怎能够爱神呢?这样作,那些拒绝爱神之律的相关性,就损坏了爱邻舍的第二 条诫命;若认为没有神,还有谁会去爱神、爱邻舍呢?因此,那赞 成不谈宗教只讲道德的人,对爱人之背后的原则产生了无望的支离破碎。有些人以个人的兴 趣作为爱人的根据,还有些认为爱是快乐之本,第三等人则认为是根据怜悯之德与慈悲为怀 ,第四等人则认为是根据良心,但他们都证明,若没有属神的权威来约束他们的良心,不然 他们是无法爱人的。


  结果,赞成这种道德的人,对每一条诫命就有了麻烦,尤其是在爱邻舍的诫命上有了限制。 一般都这么说,人信的宗教虽不一样,但在道德方面却非常相近。这里面或许多少有些真理 ,因为律法是写在每个人的心版上,但是至于其他方面,现实却告诉我们其实并不是这么回 事 。十条诫命的后六条,现今每一条都被人所忽视。父母与在上者的权威,现今公然受到攻 击 与拒绝。人对杀人犯愈来愈不以为意:自杀成为平常事,堕胎也没有多少人出来抨击。婚姻 被视为男女同居上,时间或长或短的硬性规定,而奸淫也有其支持者与卫护者。财产在许多 人的评估中是偷窃的别名。有助于利益的就被算为真理,而真理要根据进化的发展而定,没 有什么决定性。真理与虚假的区分,仅是因时间与地点、形式与程度而定。至于贪心,在我 们现今时代的玛门精神号召下,正庆祝它的成功。


  面对这些假伪的道德,圣经坚持毫无减损的道德理想。圣经向来没有侵犯神的圣洁与律法的 尊严,乃是屡次地将其尊严性置于人良心的面前,叫人想起神及其律法的圣洁与尊严。耶稣 对他的门徒说,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这件事也为众使徒们在劝导信徒上 ,以不同的说法重复指出。罪没有丝毫的权利存在,更是在那些奉基督之名被称之人的身上 。 道德律必须被完全地遵守,而那些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得新生命的人,更不能将道德律的要求 置若罔闻。如果是这样的话,在神的护理之下,老旧人要在信徒里面逐渐死去,新人要逐渐 长大,只有这样人才能达于完全,这一切都指向神恒久的忍耐。这就是神所能有的忍耐, 因为基督以他的公义与圣洁遮盖了教会的罪,并保证了他子民的完全。


  虽然作信徒准则的道德律,只能由完全爱神与爱邻舍的精神来满足,可是根据圣经明显见出 ,没有一个信徒在今生能达到这样的完全。圣经中的圣徒,就是那些常常跌倒的人,其中有 些即如大卫、彼得,虽然他们后来深深痛悔认罪,但却还是曾陷入大罪中。我们从来没有听 过一个基督徒说,我不再犯罪,相反地,亚伯拉罕(创12:12)、以撒(创26:5 )、雅各(创26:35)、摩西(民20:7—12;诗106:33)、大卫(诗51 篇)、所罗门(王上8:46)、以赛亚(赛6:5)、但以理(但9:4)这些人,以及 其他的人,都承认他们的过犯、罪恶与错谬。


  论到使徒保罗也同样是真实的。他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后来他又有新生的样式在圣灵中行事 为人。他在神面前得称为义,确实知道他是得救的人。从人这方面来说,为他使徒的职份工 作,已经得着荣耀,且已经知道以信实完成了他的召命(罗15:17以下;林前4:3; 9:15;林后1:12;6:3以下;11:5以下;腓2:16以下;3:4以 下;帖前2:10以下)。但是除了将这一切都归诸于神的恩典之外(林前15:10;林 后12:9;腓4:3),他承认在他肉体之中毫无良善(罗7:18),又承认在他肉体 中圣灵与情欲相争(加5:17),以致他所愿意所要作的,在他里面继续冲突着(罗7: 7—25),并且他追求完全,却尚未得着(腓3:12)。


  摩西与众先知关于以色列人,都作了相同的见证。基督关于他的门徒也作了见证,即他们 要看 顾教会。耶稣召唤他的门徒要完全(太5:48),同时又教导他们祷告,求主赦免他们 的 罪(太6:12)。在罗马的基督徒与基督一同复活,有新生的样式(罗6:3以下)。同 时又劝勉他们将肢体献给义以致圣洁(罗6:19)。虽然哥林多的信徒已经得了洁净、成 圣,奉主耶稣的名并靠神的灵得称为义(林前6:11),可是他们还是被称为属肉体的( 林前3:1—4)。加拉太人领受了圣灵,是因听信福音(加3:2),可是他们又受了迷 惑,以致悖逆了真理(加3:1)。在腓立比信徒中所发动的善工尚未完成(腓1:6)。 在 所有的教会中,有些情况错谬与缺失,都是与基督徒生活不符的。使使徒们都信服只要他们 还 生活在世上一天,罪就一直贴伏在人身上无法摆脱。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雅3:2)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


  虽然在今生还不能达到完全,可是劝勉与呼吁仍然是有用而认真的。那些主张信徒能在今生 达于完全的人,当然会提起这异议,说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劝勉, 必定失掉劝勉的力量,同时也消耗了信徒的精力。可是这种辩论是靠不住的,从一个人必须 作某件事的事实上看,并不是说他能作到。一个人必须付一笔钱,但没有能力付上;可是在 那种情形下,他还是有责任必须偿付。同理,虽然人因为罪无法满足律法的要求,但道德徒 却从来不因此停止要求。相反地,那教导信徒能完全的人,总是将道德的理想降低,而对罪 的意识也不那么严肃。


  凡是想到罪,仅仅说到外面的罪行,却没有说到罪的思想与倾向的人,很难认真地主张信徒 在今生能够从罪中得到解脱。假如一个人对人的罪性非常轻忽,假如一个人不认为罪的思想 与倾向是罪,又假如他侵犯了律法的圣洁性,那么这样的人才会主张信徒的完全性。在改革 宗教会内,在圣餐执行的形式上,据说没有罪或者软弱仍然在我们里面,与我 们的意志相抵触,能阻挡我们得不到神的恩典。关于重生之人是否仍会陷入不是从 软弱而发生、性质上是故意的罪中,有许多的争论。可是有两件事却是确定的:一件就是在 真正重生之人的里面,不单指良心,也指着新生命、倾向与意志,在程度上的大小要反对; 另一件就是说,那软弱的罪,与我们心相反的也是罪,并且与律法的圣洁相反。


  对信徒要过圣洁生活的劝勉,并非是无用与无益的,它们正是基督将公义与圣洁应用在信徒 身上,并使之在生活中实行出来的工具。基督在他大祭司的祈祷中,求父要让他的门徒 在真 理上成圣,那就是藉着他的道,就是真理(约17:17;参较15:3)。神所赐给我 们 的的道,事实上乃是我们成圣的主要方法,从此而得到的福气,不单在公众传道上,也在家 庭读经、研究神话语上得福,所以在基督徒生活的成长上,所得到的福气是难以估计的。在 此, 作为我们成圣的方法之外,又加上祈祷(约14:13—14;16:23—24)。这就 叫我们接近神的尊严,并心中充满了信赖,因为在天上地下没有一个人比耶稣基督更爱我们 。此外又加上诗章 、颂词、灵歌来赞美主(西3:16; 弗5:19)。因为这些在人内 心的态度与意志的决定上有很深的影响。最后尚有儆醒、禁食(太17:21;26:4 1;弗6:18)。所有这些成圣的方法,就证明了在这个工作中神也不藐视使用这样的方法。


  当然啦,如果神喜欢,他也能在人一重生后就使他完全成圣,因神是全能者。但明显地, 这 并不是神的旨意;神在重新创造上并未否认他自己是主,所有受造物的生命都是渐渐长大 ,而达于一成熟的阶段。因为属灵的生命,实际也是生命,有其起始,所以也照样有其发 展。神并不是立刻用机械的方式将基督的义与圣洁灌注到我们里面,也不象人将水倒入器皿 中,他乃是用一种机体性的方法在我们里面活出来。因此,当圣经常常提起信徒必须成为 他 本来的面目时,在细节上彼此并没有冲突。天国是神的恩赐(路12:22),可是这天国 也是一个大宝贝,一颗重价的珍珠,是我们要寻找的太(6:33;13:46)。信徒是 葡 萄树上的枝子,因此若离了基督,他们就不能作什么,可是基督在他的话语中告诉他们, 要 他们住在他的话里面,并住在他的爱中(约15章 )。信徒虽然在创立世界以前蒙了拣 选, 然而他们必须更加殷勤,使所蒙的恩召更加坚定不移(弗1:4;彼后1:10)。信徒虽 然因基督一次地献上自己的身体,而得以成圣,但他们却必须追求圣洁,因为非圣洁没有人 能见主(来10:10;12:14)。他们虽是完全的,然而他们却需要时常亲自成全而 得建立(西2:10;彼前5:10)。他们已经穿上新人,可是却必须要时常穿上(弗4 :24;西3:10)。他们已经将肉体的邪情私欲一同钉在十字架上,然而他们还必须 治死他们在地上的肢体(加5:24;西3:5)。他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他们心里运行 ,为要成就他的美意,然而他们也必须恐惧战兢,作成他们得救的工夫(腓2:12、1 3)。


  以上所提的这些资料彼此并没有冲突,前者乃是后者的根基与保证。因为成圣正好象救恩的 全部,乃是神的工作,圣经劝勉我们有义务走向一个新的顺服,而我们也有这样作的资格。 神将他丰盛的恩典赐给我们,并不是说我们就立刻成为圣洁,并继续停留在此圣洁中,乃 是 说我们在此挣扎中坚忍不拔,并站立得稳。他听我们的祈祷,但他是按照为我们属灵生 命所 立下的原则来垂听。因此,我们总要放宽心,因为他已经在我们里面动了善工,并且直等 到 耶稣基督的日子才完成。信徒能够,而且必定成为圣洁,因为他们在基 督里乃是圣洁的。


  圣徒的坚忍


  以上所说是否有些太夸张,信徒真可以承认自己不单是基督教会的活肢体,而且也永远是基 督教会的活肢体吗?许多人对此提出疑议。一般说来,赞成信徒能在今生完全成圣的人,同 时也赞成信徒在今生有背道与软弱的可能。这两个立场彼此有密切的关联;二者所产生的结 果是从同一个根而来。且此二者的根存在着一种幻想,即成圣是人自己的工作,人想成圣。 这思想就是说,如果信徒有恩典的协助,善用他的意志,并且全力以赴,那么他就能在今世 达到完全成圣的地步;相反地,这思想也是说,如果信徒松懈、落后、开始犯罪,从恩典的 情况中退落下来,又回到原初犯罪的情况中,那么他就又可能成为不敬虔的人,以致灭亡。 正如这两观念是从成圣要靠人的意志与工作之同一的异端而来,所以二者有同样的恐惧,这 思想就是,当教导圣徒坚忍的时候,人的道德生活就受到损害,信徒的努力就缺乏鼓励性, 这样一来,他的生活就走向不敬虔的道路,就一次灭亡而永远灭亡了。


  然而,假如我们主张这种圣徒坚忍的教义,完全靠人自己的意志与能力,那么我们就将失去 我们一切的立场,以致怀疑每一位信徒的安全。因为所有的圣徒在完全顺服上,只不过是刚 刚起步 而已;根据他们自己良心的见证,他们仍然倾向于诸恶,并在许多事上有缺失;每当他们犯 罪时,就将所赐给他们的恩废掉了。如果这整件事要靠他们自己,那么就没有一个圣徒能至 终 蒙保守到底。反对圣徒坚忍信条的人,只能藉着一种罪与另一种罪间的区分,来逃脱这些结 论与推论。因为所有的信徒仍然干犯神的律法,所以实在应该教导那些反对者有关信徒软弱 的可能性,且实在每位信徒都有软弱。相反地,当他们主张有些、许多、甚至大多数的信徒 保守住这样的恩典,并在这恩典中坚忍不拔,他们之所以能够持守这一点,唯有藉着在大罪 与可赦免之罪间作一区分,并且主张恩典的丧失是唯独因着前者,而非因着后者。


  然而这样作就是在罪的教义上提供了一非常可疑的区分,因为各种不同的罪并不是各别独立 的,都是从一个不洁的来源发出的,结果都引到死亡,除了亵渎圣灵的罪之外,其他都能在 基督耶稣里为神的恩典所赦免。此外,谁能够决定,什么样的神父能替别人决定是犯了必死 的罪或是可得赦免的罪,又是否他是弃绝了神的恩典,或保守了神的恩典?人往往看为小的 过 犯,有时在监察人心肺俯的神面前却是大的;在一个无情世界所认为羞耻的罪,在洞悉一切 环境、情况的神看来,却有不同的判断。那么这结果只能使信徒生活在恐怖中,因他犯了所 说必死的罪,且弃绝了神的恩。或者说他是生活在虚伪的安全中,要靠赖神父的判断。


  当我们思想到圣徒的坚忍时,不以为是靠着人的意志来完成,乃从始至终完全都为神所完成 的工作,一切的怀疑与恐惧都立刻烟消云散了。换言之,如果我们认为圣徒的坚忍乃是 在成为属人的坚忍之前有神的保守的话,那么一切的怀疑也就终止了。关于这一点圣经毫无 疑 问,圣徒的坚忍,乃是圣父、圣子、圣灵的工作,而关于恩典之约及其恩益,我们有充分的 证据。


  从创立世界以前,父神在基督里已经拣选了信徒(弗1:4),预定他们得永生(徒13: 48),使他们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罗8:29);使他的拣选坚定不移(罗9:11 ;来 6:7),与之俱来的有蒙召、称义与得荣(罗8:30)。基督,神所有的应许在他里 面 都是是的,都是阿们(林后1:20)。他为父所赐给他的人而死(约17:6、12 ), 为的是能赐给他们永生,其中没有一个是灭亡的(约6:39;10:28)。使他们重生 的圣灵要永远与他们同在(约14:16),并且受了圣灵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 弗4:30)。恩典之约是确定的,并且以誓约来证实(来6:16—18;13:20) ,正如婚姻(弗5:31、32)与遗命(来9:17)是不可废的。根据这个约,神召W W 的选民,将他的律法写在他们心版上,也将敬畏的心放在他们里面(来8:10;10: 1 4以下)。他不会叫他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林前10:13),并要建立、完成在他 们 心里所动的善工(林前1:9;腓1:6),且要保守他们,有份于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帖 前5:23;彼前1:4、5)。基督为他们代求,使他们不致失了信心(路22:32) ,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17:15、20),使他们全人得救(来7:25),得着罪 的赦免(约壹2:1),有一天使他们全都与神同在,并看见他的荣耀(约17:24) 。 最后,圣灵使着他们在基督里所得的恩益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而且是彼此互相 有关的: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凡被接纳为神儿女的 ,就是得永生的后嗣(罗8:17;加4:7);凡信他的人就立刻得到永生(约3:1 6 )。因生命是永远的生命,所以不能失丧,而这生命也是不能犯罪的生命(约壹3:9), 也是不能死的生命(约11:25、26)。


  但是在成圣的情形中,信徒的坚忍是用这种方式来应用并实施出来的,那就是他们也在神所 赐的恩典中坚忍不拔。神向来不用武力,乃是以合法的方式来对待人。神在人重生上将 新的潜力赐给人,因而改变了那悖逆的意志, 以致人不再悖逆。在人重生之后,神仍然在 信徒心中用同样属灵的方法继续工作;他并没有使他们成为被动,乃是复苏他们,要他们 在所预备的善行中行事为人。为此,神用他的道作为他工作的方法。


  神从来没有不劝勉他们要坚持到底(太10:22;24:13;罗2:7—8),要住在 基督的话里与爱中(约15:1—10;约壹2:6、24、27;3:6、24;4 :12以下),要儆醒、谨守(太24:42;25:13;帖前5:6;彼前5:8), 在 所信的道上恒心,至死忠心(西1:23;启2:10、26)。神警告他们不要心高气傲 ,并且在背道时以可怕严重的刑罚来威胁他们(约15:2;罗11:20—22;来4: 1;6:4—8;10:26—31;彼后2:18—22);但他也赐给他们成圣、蒙 保 守、得赏赐的丰盛应许(太5:12;6:4;10:22;16:27;24:13;2 5:21以下;罗2:7;启2:7;22:12等)。事实上在大卫与彼得的身上,我们 看到了他们极大缺失的例证,并且在许米乃和亚力山大(提前1:19—20;提后2:1 7—18)、底马(提后4:10),以及他人(来6:4—8;彼后2:1)身上,藉着 警告看到了完全背道的例证。


  以上所提这些警告与劝勉,不能证明真正成为圣洁的人还会堕落。因为前面所提的那些例证 ,关于使徒约翰所说那些离开教会的人,他们的心根本不在教会中(约壹2:19)。就象 大卫与彼得。圣经清楚显示我们,神并没有在他们堕落时遗弃他们,相反地乃是保守他们, 并且引领他们认罪悔改。他们是在劝勉上作我们的例证,也是安慰我们,叫我们知道,如果 因软弱而犯罪,不需要怀疑神的恩典。也不必停留在罪中,乃是要坚固我们,叫我们知道神 已和我们立下了永远的恩约。由于这恩约,神使我们靠他的话、他的灵行事为人。凡教 导圣 徒有堕落之可能的人,是不清楚、了解神的恩慈。他们认为得救与在恩典中的坚忍不拔是靠 人 的努力,因此他们对得救与坚忍的看法变幻无常而没有把握,并且对属灵生命的一致性与成 长上,也是有所损害。这样的人必定主张,这属灵的生命将屡次地跌倒,又再屡次地复兴。 但 相信圣徒坚忍(即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人,在神的恩典中有出发点也有终点,他相信神的 信实,同时 他也主张属灵生命与永远生命连贯性。因为虽然是在信徒的生命中(只要老旧人还在他里面 ),就有各种的变迁与犹豫,但此新生命却是不可能被破坏的;因有神的道存在他心里(约 壹3:9)。


  然而,圣徒坚忍中的确切性,绝不是在信徒心中生发一种骄傲的心,也绝不是使他们有属肉 体方面的安全。相反地乃是谦虚、尊敬、真实的敬虔、在患难中的忍耐、火热的祈祷、为真 理作见证、在神里面喜乐的真正来源。所以当我们想到这些祝福时,这就是我们实际感恩与 善行的动机,因为在圣经的见证与圣徒的榜样上已不胜枚举(多特信经五章12节)。


  得救的确知


  如果要想产生这种有价值的果实,那么我们必须相信圣徒蒙保守就是神要我们相信的。那也 就是为 什么我们应当接受神在圣经中所启示圣徒蒙保守的教义,并且反对那些怀疑这是正确的教训 与纯正之真理的人。当然,神也愿意在他的启示中显明这些事。因为在真理的本身已经有 了 很大的价值。但这并不是唯一的理由,也并不是主要的理由。如果我们本着真实的信心来接 受圣徒蒙保守,那么我们也就是承认神如此在他儿女中继续作工。圣徒蒙保守并不是历史 上的真理,并不是在过去某时刻所发生的事实,也不是一项科学上的真理;乃是一项永远的 真理。


  本着这个意义来说,知道自己是蒙神保守之对象的人,并从经验中了解蒙保守之实际的人, 才能相信圣徒蒙保守的真理。任何如此相信蒙保守的人——也包括他自己的蒙保守——不能 使着这项信仰成为肉体犯罪的机会,以致不能结出感恩的果子。


  此外还有一些事情是我们应当述说的。如果圣徒蒙保守是神在所有信徒心中与生命中继续执 行的工作。那么在这些信徒的意识中,就能确实知道这件事情也是在进行发展着。如果没有 圣徒蒙保守这件事,那么信徒也就丝毫不能知道自己是得救的,因为他将时时刻刻生活在恐 惧中,怕有一天他将因犯了严重的罪而失去神的恩典。如果神保守属他自己的人,那么信 徒不 但在心中有这样确切的把握,而且他必定有这样的确知;因为若没有得救的确知,那么圣徒 蒙保守将在信徒生活中失去其所有的价值。如果他们不能确实地知道他们是神的儿女。那么 圣徒蒙保守的道理对他们又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圣徒蒙保过与得救的确知,彼此间有不可 分的关系。没有前者,后者也是不可能存在,而后者乃为信徒得安慰的真正支柱。


  因此,我们在旧新约中所看到的众圣徒,都有这样的把握。不单指亚伯拉罕(创15:6; 罗4:18以下)、雅各(创49:18)、大卫(撒下22:2以下;哈3:17—19 ),也包括所有的信徒,他们的情况曾经为作诗的人、箴言作者与众先知所描述。他们往往 生活在极度的困苦中,受到仇敌的压制、迫害与辱骂:你的神在哪里?你信靠神叫他来拯 救 你吧(诗22:9;42:4;71:11)!有时失望占据了他们的心灵,就好象神已经 忘记了他们,并在忿怒中拒绝他们接近他的恩慈(诗10:1、11以下;13:2;2 8 :1;44:10以下;77:8以下及他处)。他们也承认神判断的公正,并承认自己的 罪( 诗51:5;尼9:33;但9:14及他处)。虽然如此,神却是他们的父,他们 是神的子民,是他草场的羊(诗95:7;100:3;赛63:16;64:8)。W W为 他名与圣约的缘故,不能弃绝他们(诗79:8、9)。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诗30:5)。他没有按他们的罪过待他们,也没有照他们的罪孽报应 他 们(诗103:10),他赦免他们的过犯,遮盖他们的罪(诗32:1)。耶和华是他 们 的岩石、山寨、高台、盾牌、拯救的角、亮光与喜乐,并他们的一切(诗18:2;73: 25及他处)。


  新约的使徒与信徒,在他们说到所得救恩的口气上,乃是确实有把握的。丝毫没有怀疑的余 地。他们知道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他们众人舍了,岂不也将万有白白地赐给他们吗( 罗8:32)?他们已经因信称义与 神和好,没有人能控告他们(罗5:1;8:33)。他们已经重生,有活泼的盼望,并且 已经出死入生了(彼前1:3;雅1:18;约壹3:14)。他们已经领受神儿子的灵 ,成为神的儿女,而且圣灵也在他们心中同证他们是神的儿女(罗8:15、16)。


  他们所有的这种知识,不但与现在如何有关,也与他们将来如何有关。因为神预先所知道的 人,就召他们来,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如果他 们是神的儿女,他们也就是后嗣(罗8:17)。他们既然已经凭信心领受了永生,就永不 会 失去永生(约壹3:9;5:1)。他们已经重生了,有了活泼的盼望,并且蒙神能力保守 以致得救(彼前1:3—5)。在他们里面所发动的善工,必要在耶稣基督的日子完成(腓 1:6)。简言之,他们已经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是安全有保障的,直等到得赎的日 子(罗6:23;林后1:22;5:5;弗1:13;4:30)。


  如果信徒能够常常在他们所信的这个信仰上有确切的把握,那么他们就将发出更多的力 量与影响。但是他们却往往对他们所信的没有把握,而他们要如何才能作有力的见证,因着 他们的见证而向世界挑战呢?天主教甚至否认对得救信心的把握;信徒唯独藉着特殊启示, 才能够确实知道他们的得救,而得到这样把握的人,也是为数无几。其余的人也只不过是揣 测、盼望,对得救的事没有确切的把握。天主教的人说不太确实知道得救这件事,对信徒 来说并不算是什么损失,乃是一项利益,使信徒能得一有益处的挂虑,因而鼓励人成圣。 因此,天主教人士在他们心中并不靠赖圣灵的见证,乃是依靠神父所表示的意见,依靠教会 为他的得救所给予的确信。一般说来,这对天主教徒是非常大的靠赖之心。


  然而,宗教改革对于称义与信心,同时对于得救的确知,具有完全不同的概念。对天主教来 说,信心只不过是对教会所发教训的认可;称义包括超自然恩典的浇灌,而其功能乃是再一 次地装备人去行善事,并赚得永生,因此从信心的本质来看,它不能予任何人任何得救的把 握;要想有什么这一类的确信,就必须从爱、善行引出。因此,也不能说是有绝对的把握, 所有的只不过是一个软弱的或刚强的暗示或盼望而已。但宗教改革在称义上所承认的乃是一 独立的含意,在称义中见到人与神关系的恢复,如此在信心上比仅仅赞成一个真理看见更多 的事情。更进一步,就是人的心在基督耶稣里对神的恩典有一属乎个人的靠赖。


  这个得救的信心,是带着把握的。但是路德宗与抗辩派(Remonstrants)却认为得救的确信 只能适用于现在。只要他现在是一信徒,他现在就能有把握,但却不能担保他以后还是相 信,因此他将来就一定得救。然而,改革宗教会把将来也包括在得救的把握范围之内。那 就是为什么去追求得救的确知,在圣徒生活中占了如此广泛的地位。在第一阶段,当人有了 信心的复苏、有能力的生活时,这样的追求尚不需要;人们说话都是出自内心的丰满,这在 我们的信经中以及祈祷中有清楚的明证。但是当信心微弱之时,就开始对信心有所反应并有 所追求。在追求过程中,不单没有得到把握,反而被卷入许多疑惑的漩涡中。信心的把握是 不能由任何理性的步骤或推论而得到。这是只能从信心本身发出来的事。因此当信心渐渐消 失时,于是心中也就没有什么把握,你也无法用人为的方法予以复苏。


  多特信经在这一点上说得很好:“当时候到了,选民对他们永远和不变的选召多少有确实的 证据,这不是由于他们好奇问难地窥探神隐秘和深奥的事而来,乃是由于他们虔敬地、快乐 地观察到自己里面有圣经所指明蒙选的确实果子,即如对基督的真实信仰,儿子一般的敬畏 ,为罪恶的忧伤,对义的饥渴等等。”(第一项教理第12条)


  在第五项教理第9、10条中我们又读到:“真信徒对于这种使选民终必得救的恒忍,以及 选民在信仰中的恒忍,能够,并照着自己信仰的程度实在获得凭据。他们藉这信仰确知自己 永远要作教会真实和活泼的教友,获得赦罪,承受永生。然而,这凭据不是出于任何与圣经 相违的,或圣经以外的特别启示,而是出于信仰神在圣经中为安慰我们而极丰富启示出来的 应 许,是出于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儿女的见证(罗8:16),最后是出于一个要保 守无亏的良心并行各种善事的真挚和圣洁的愿望。假如神的选民缺乏 这种至终得胜的坚定安慰,以及这种永远得荣耀的凭据,他们就算比众人更可怜。”


  因此得救的确知,并不是从外面加在信心生活上的事,乃是从那信心之生命的本身发生出来 的。因此,确知“根据信心的大小”而有所不同。信徒在今生敌挡许多属乎肉体上的疑惑 , 又有时受到很严厉的试探,因此他们往往不觉得信心的把握以及信心的恒忍的可靠性(参较 多特信经第五项教理第11条)。


  但这并非远离事实,说得救的信心(有如圣经所描述,与宗教改革所恢复的),在其内在本 质上没有把握,并且说这把握的确切性之强弱,端视信心的大小而定。这样的信心并不反对 知识,乃是反对一切的怀疑。怀疑不是从新人出来,乃是从旧人出来;不是从圣灵出来,乃 是 从肉体出来。信心对神一切的应许都是说是与阿们,都是接受那应许并靠赖之。当信心这样 作的时候,而且是按照信心的程度,信心就果真这样作了,那么信心就成为真正的靠赖,而 且此信心能使圣徒任意支取神的应许;成长的靠赖心就成为一有把握的靠赖,知道自己的罪 得到赦免,神已经完全出自他的恩典,并唯独靠赖基督的功德,赐给我们永远的义与救恩 。


  这样的信靠,也延伸到将来,并不是靠着理性上的推论,乃是根据信靠心的本质,那诚然是 一很奇特的信心,这信心的内容就是:现在我已是神的儿女,但明天怎样我就不知道了! 如果这信心是真的,而且是有能力的,那么自然这信心就要高兴的说:耶和华是我的牧者, 我必不致缺乏;我虽然经过死荫的幽谷,也必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杆 都安慰我。信心之所以如此高兴的见证,并不是靠它自己,乃是因为它靠赖神的应许。而 那些应许就是:我要现在直到永远作你的神;我以永远的爱爱你,永不丢弃你。换言之,那 对现在和未来都没有把握的信心,的确是危害了神的应许与他爱的信实与真理。


  第二,此外还要加上圣灵的见证。圣灵是基督最伟大的见证人,他在我们心中见证基督, 叫 我们相信他的名,使我们知道神在基督里所赐给我们的那些事(约15:26;16:1 3—15;林前12:3;林后4:3—6及他处)。同时,基督的灵也使我们认识自己, 不单认识我们的罪孽与不洁,也叫我们与基督有交通,并我们在他里面的分。他首先使 我们 知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以信心的灵(林后4:13)在我们里面生发信心之后 ,他继续在我们里面作工,叫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有信心。他就成为神儿子的灵,进入我 们的 心(加4:6),成为适合于儿女,并生活在儿女心中的灵(罗8:15),且使我们知道 我们是神的儿女。


  圣灵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成就此事。他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为神的儿女(罗8:16), 因 此我们欢喜地承认神为我们的阿爸父(罗8:15);叫我们与神和好,并将神的爱浇灌在 我 们心里(罗5:1、5);在我们里面复苏起一个新生命,在我们基督徒生活中逐步地引导 我们,并将前所未知的喜乐充满我们的心(罗8:10—11;14:17;15:13) ,他作这些事只是为了叫将来得赎的日子来印证我们。


  受圣灵的印记这短句,不论是指着人或物,意思乃是将他们置于一范围 内,保护他们,使他 们不受任何灾害(申32:34;歌4:12;赛8:16;29:11;但6:17;1 2:4;结9;1—6;27:66;启5:5、6;7:1—4;20:3;22:10 );有时用以证明为一特殊的人,是有权威性的,并建立他们(斯3:12;8:8;王上 21:8;尼9:38;耶32:10;约3:13;6:27;罗4:11;林前9:2 )。按着后者的意义说,信徒受了圣灵为监护人的印记,直到得赎的日子(罗8:32;林 后 1:22;5:5;弗1:13;4:30)。所赐给信徒的圣灵,将信心栽植在他们里面 ,而且要继续维持这信心,向他们作见证、领导他们,并且圣灵也印证他们的救恩。圣灵藉 着这一切证明他是信徒的监护者与保证人,为的是他们能够蒙保守,直到得赎的日子,并 承受属天的福气。因为圣灵永远不会离开信徒,乃要永远与他们同在(约14:16)。 凡有圣灵的人,就是属基督的,因为他是圣灵的产业(罗8:9),并蒙他保守直到永远 (约 17:24)。在天上的基督与在地上的圣灵,乃是选民得救的保证人,在信徒的心中是有 此印记。


  在信徒中,与得救确知有关的两个方法,实在说来并不是彼此平行的,从不同的观点来看乃 是同一个方法。毕竟,圣灵并不是在信心之外来见证与印证信徒,而总是藉着信心这管道来 执行这些事。那信心不是死的信心,乃是活的信心,这信心在善行上彰显并证明它的力量。


  因此,第三,我们能够说善行将对神应许的信心与圣灵的见证联合起来,而且是值得注意的 ,同时也叫我们知道这善行乃是神要信徒确实知道,他们在基督里被称为神的儿女(海德堡 要理问答,八十六问;多特信经第五项教理第10条)。但我们要特别留意,在寻求得救确 知的这方面,我们不能从善行开始。信心永远也不能依靠善行,更不能靠善行来达成得救的 确知。因为所有的善行都是不完全的,而且这善行或多或少的完全程度,要视信心的强弱而 定。可是善行却是从真实信心而来,且对我们确实得救上有帮助。正如信心在善行上说明了 它自己,照样信心也被善行所坚固并加强。因此,当人看见我们的好行为时,就会将荣耀归 给我们在天上的父。


第二十三章 基督的教会(The church of Christ)

 

  为蒙恩之道的教会


  基督在地上赐给他信徒一切丰盛的恩典,虽在他们死时得到一部分应验,但在审判大日之后却将得到完全的应验。但是这项未来荣耀的恩益,是我们现在所不能讨论的,因为我们首先必须先留意一些方法,藉此基督将蒙召与重生、信心与悔改、称义与儿子的名分、更新与成圣的这些恩益带给地上的信徒,并且支持、加强这些恩益。我们已经看到,基督藉着他的道与圣灵,将这些恩益赐给信徒,但我们还要看见,他只能在维系一切圣徒的相交中将这些恩益赐给信徒。基督并没有将这些恩益赐给个人,也没有赐给小团体的人,乃是将之赐给一个大群众,新族类的全体,此新族类乃是父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所拣选的(弗1:4)。


  因此,信徒不能自己独立;他永远也不是孤单的。世界上每一个人生下来就处于与父母的相交中,所以他自然而然就是家庭中的一份子,民族中的一员,也是人类全体中的一员。在属灵的范围中也是如此,信徒是从上头生的,是从神生的,但他唯独在恩约的团契中才得到新生命,而基督乃是元首,也是此恩约的内容。如果藉着重生,神成为信徒的父,那么教会就可以称为信徒的母。在外邦世界中,若不藉着基督教会所差遣出去的宣道工作,根本就不可能有信者的聚集。因此在信徒重生的那一霎那,并非是靠他的意志,也不是靠他自己所作的,乃是在那时就加入了一整体,被接纳在一个丰满的团契中;他就成为属灵国度的新公民,而这国度的王,在他大多数的臣民中是得荣耀的(箴14:28)。


  教会的团契精神,对每一个信徒来说都是一项有力的支持。虽然有时我们感到十分孤单,甚至象路德马丁所说,魔鬼就象屋顶上的瓦那么多,但我们也应当刚强、壮胆、无忧无惧,因为如果有神帮助我们,谁能抵挡我们,又主如果与我们同在,人能把我们怎么样呢(诗56:12;118:6;罗8:31)?可是按一般常例来说,我们是不适宜独立孤单的。有一些特殊的例证也是真实的,即说到一个人被召听从主的声音后,将要突破他周遭的环境,对他所处的世代采取敌对的立场;当他有需要时,神就赐他特别的恩典与非凡的能力,例如神赐给亚伯拉罕、摩西与以利亚的一样。到那时,孤独的时刻是不可避免的。以利亚抱怨对耶和华信实的人只剩下他一个(王上18:22;19:10),当保罗晚年时看见人都离弃了他,就心中有此悲叹(提后4:10)。人是需要伴侣的受造物,他不能离群而索居。


  拣选包括从世代、语言、民族和国家中选出来的大群众。为神所认识的人,固然是属乎个人的事,但是却也用这种方法将他们联合起来成为神的殿、基督的身体与新妇。而拣选的目的就是要创造一有机体,即被重生之人的救赎、更新与得荣,为的是传扬神的荣美,并在他们的额上刻有神的名字。当神即时实现此拣选时,他只能藉着恩典之约来实行拣选的工作。他从来没有在恩典之约中包括任何独立的人,乃是在那人的里面,同时也呼召他的家人和那个时代。神在亚当、挪亚、亚伯拉罕身上就是这样做的,他仍然也要将每一个服事世界的人转变来服事他自己。神和这样的人及其后裔建立这样的约,也将世世代代坚固之。


  论到神此种机体的活动,在所有信徒心中有一社会的倾向、渴慕相交的倾向,这就作为对神有机体的回应。一方面来说,世界上没有这么大的能力能将人分开,另一方面来说,也没有这么大的能力能将人团结在一起。然而,在基督教范围之外,其他属宗教上的团契,总是和民族上的团结相一致;换言之,宗教若没有种族的支持,就无法站立得住。因此,在异邦世界中就没有一个地方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教会。但在基督教界的情形却与此不同。


  在以色列的国民中,国家与教会是共存的,那是不错,但是从起初国家的合一却是靠赖宗教上的合一,要较宗教靠国家来合一更甚。以撒的奇妙诞生,就是这种说法的最好证明;与亚伯拉罕所立的恩典之约,就创造出此一特别的百姓。在他身上,神显出他是无所不能的一位,使自然为恩典效力。因此,在旧约中,立约的神、以色列民与迦南地,都有密切的关联。以色列之所以成为一个具有合一性的国家,是由于神拣选以色列的事实(出19:5;申40:20;7:6);迦南是属耶和华的地(利25:23;撒上26:19),是神白白赐给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的产业(创12:7;利20:24)。当路德得与她婆婆一同回到犹大地时,关于这事实她说: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也是为了这缘故,当百姓愈发堕落时,后来就被掳并分散,虽然如此还是有些对神及其服事忠心的余民留下来,在万民中成为真正的以色列人,即亚伯拉罕真正的后裔(摩5:15;赛1:9;4:3;8:18等)。他们与不敬虔的人分开,彼此吸引,在相交中得以坚固(诗1:1;16:3;22:23;26:4—12;35:18;40:10;66:16;122:1以下;133:1以下)。


  这种分离从旧约中一直继续下来,且在新约中得以完成。在施洗约翰传悔改赦罪并预备道路之后,耶稣自己开始传道,且他是先向以色列传。他在加利利与犹大各城市各乡村中教导人,周游四方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徒10:38)。他逐渐由经验得知,百姓在文士与法利赛人的领导下,不愿意聆听有关弥赛亚与属灵国度的事;他愈向他们传道,就愈引起百姓的反抗,最后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因此,耶稣愈接近末了之时,就愈发说到哥拉汛、伯赛大与迦百农(太11:20以下)、文士与法利赛人(太23:13以下)、耶路撒冷及其儿女(太23:37)、以色列民(太21:19以下;路23:28以下)、圣城与圣殿(太24),宣布了他可怕的审判。以色列拒绝了他们的弥赛亚,因此就用别的取而代之。


  那最初承认耶稣为主的,仅仅是一小撮门徒而已;但是这项承认却使着他们能够合而为一,并在主离开他们之后,仍能同心合意的祷告祈求(徒1:14)。五旬节时,门徒们从上面得着能力,并且在圣灵中领受了一项生活原则,这使他们从国家的约束中释放出来,并且组成一世界中特殊的团契,与任何民族或国家都不同。圣灵的浇灌下来,使基督教会得到独立的生存。


  为信徒聚集的教会


  承认基督为主之信徒的聚集,最初被指称为教会。 以色列民的聚集,在希伯来文中早就有了这两名词,但这两名词却没有什么真正的区分,可是后期犹太教却似乎对这两名词有所区分,前者是指着教会实际的情形,后者则是指着教会理想的状况,那就是为神所选召而得救恩之百姓的聚集。头一个字被译成希腊文,意为“会堂”(synagogue),第二个字则被译为“教会”(ecclesia)。所得到的这区分在犹太人中获致一结论,即基督徒赞成用第二个名词。毕竟,基督教会乃是信徒的聚集,代替了古代以色列人的地位,并且将神拣选之爱的思想具体显明出来。


  当犹太人与基督徒分道扬镳时,这用法就逐渐地改进,以会堂称犹太人的聚集,以教会称基督徒的聚集, 这种用法一直延用到如今。当初原本没有这种区分。在雅二2(来10:25)中,会堂这个字是用以称基督教会的聚集,而在徒七38(来2:12)中,教会一词则被用以指称以色列民的聚集。事实上在徒十九32、39与41中,所用的教会是指着一般的聚会。但是论到犹太人与基督徒的区分,这两名词就各有不同的意义了。


  五旬节之后,在耶路撒冷之耶稣的门徒,还是常常在圣殿或附堂中聚集(徒2:46;3:1;5:12),一方面是为守犹太人的道德法典与祈祷的时间,另一方面就是要向犹太人传福音。使徒们在五旬节时以及后来所传的福音,大大地引领了信主、蒙神祝福。数以千计的人加入了教会(徒2:41;2:47;4:4;5:14;6:7)。后来逼迫的事情爆发,于殉道者司提反被石头打死的事上达于高潮(徒6:8—7:60),使得犹太人分散于犹太全地,并撒玛利亚,甚至远达腓尼基、居比路与安提阿(徒8:1;11:19)。由于门徒的传道,在许多地方引领了犹太人归向真道,建立了教会;这些教会一时之间享有太平,人数大大地增长(徒8:4、14、25;9:31、35、38)。这些归主的犹太人,长久盼望全以色列人都能归向基督(徒3:17、26)。但是这盼望却逐渐消失,趋势的中心由犹太基督徒而转移至外邦基督徒身上。


  在耶稣传道的时候,就已经有些希利尼人在过节的时候前来敬拜,那时他们愿意见耶稣(约12:20以下)。在耶路撒冷当中,就有些是希利尼人(徒6:1),这些人很象司提反,对基督徒与圣殿和律法的关系,具有开放性的见解(徒6:13、14)。在信徒分散时,门徒从耶路撒冷一直传福音至撒玛利亚(徒8:5以下)。传给埃提阿伯来的太监(徒8:26以下),传给罗马的百夫长哥尼流(徒10章 ),又传给在安提阿的希利尼人(徒11:20)。


  这些事都是为保罗与巴拿巴,受圣灵的吩咐,并在安提阿教会接受按手礼之后,所要完成的伟大宣教工作所作的准备(徒13:2以下)。在这项宣教工作中,保罗所遵循的法则,就是先直接向犹太人传福音(徒13:5、14;参较罗1:16;2:9;3:1;9:3;11:13以下;林前1:22以下;9:20)。当这些犹太人藐视他的讲道时,他就转向传给外邦人(徒13:46;17:17;18:4、6;28:25—28),保罗看见他的弟兄在肉体上成为基督十字架的仇敌,并且想要立他们自己的义,他的心就大大地忧愁(罗9:2)。他从来没有放弃激发犹太人的努力,并想拯救他们一些人(罗11:14)。按照拣选之恩,还有剩下的余数,因保罗自己就能为此作一活泼的见证(罗11:1—5)。


  但事实是这样,在外邦人的数目尚未添满前,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罗11:25)。活树的枝子因不信被折下,野橄榄的枝子被接在其上(罗11:17—24)。按照肉体与灵性来说,在以色列人中间有一区分(罗2:28、29;9:8;林前10:18)。如今基督的教会乃是亚伯拉罕的真正后裔、属神的以色列民(徒15:14;罗9:25—26;林后6:16—18;加3:29;6:16;来8:8—10;雅1:1、18;彼前2:9;启21:3、12)。那些拒绝基督的犹太人,并非是真正的犹太人;他们是未行割礼的,乃是妄自行割礼的人(腓3:2);他们是不服约束,说空话、欺哄人、逼迫信徒的(帖前2:14—16;多1:10—11)。困扰示每拿教会的,说他们自己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但一会的人(启2:9;3:9)。于是犹太人与基督徒就这样分道扬镳,虽然起初承认耶稣的人被称为犹太人的一教门(徒24:5、14;28:22),可是在安提阿时,他们却得了自己的名称(徒11:26)。于是在犹太人的聚集与基督徒的聚集之间就有了区分,前者被称为会堂,后者则被称为教会。


  教会一词首先被基督用以指称那些承认他的群众(太16:18;18:17)。如果我们记得耶稣所用的这希伯来字,屡次在旧约中出现,也是大家明白的,那么关于这一点就没有什么稀奇的了。但令人感到新奇的乃是基督将之用在他门徒的团体上,并且声明说他的教会将要代替以色列民。此外,耶稣并没有用这名词来指定一特别地方信徒的聚集,乃是将所有一切藉着使徒的道而相信他的人都包括在内。他用这名词的意义,涵盖非常广。根据教会的发展,后来教会一词方有其更特殊的意义。


  在徒二47,五11,八1与十一22中,教会这名词也应用在耶路撒冷信徒的地方性聚集中。当时在耶路撒冷的教会,仅有一个。或许有些门徒散住于犹太、撒玛利亚与加利利,当逼迫临到,门徒分散的时候,这些人为了在犹太人中间传福音,所以后来成立了一接触的据点。但是信徒的聚集,首先只有在耶路撒冷才有。可是由于门徒的传扬真道,这样的聚集在别处就相继设立,教会的名称也就应用在这些地方团体上。耶路撒冷的教会并非是在其他地方成立分会的一个组织;乃是说与此教会同时成长起来的信徒聚集,也称之为教会。


  例如,圣经提到安提阿的教会(徒11:26;13:1),与路司得、特庇及其附近地区的教会(徒14:23),保罗又将教会这名称用在哥林多、罗马、以弗所、腓立比、歌罗西等处之信徒的聚集上,而按此习惯,他也用复数说到在加拉太(加1:2)与犹大(加1:22)地方的教会。不只这些,那些住在特殊地区的信徒也开始经常聚会(徒2:46),且每逢主日时也都有聚会(林前16:2;徒20:7;启1:10)。但是他们没有自己的教堂——或许雅二2中所用的“会堂”一字,就是新约最初所指的特殊地点;因此他们必须在弟兄或姊妹的家中聚集。


  在耶路撒冷时,他们有时仍然在圣殿中聚集(徒2:1、46;3:11;5:12、20、42),此外,他们在一些同道的家中(徒2:46;5:42),也有特殊的聚会(徒1:14;2:42)。最初是在马利亚的家中,即马可的母亲家中(徒12:12),后来是在雅各的家中(徒21:18),成为耶路撒冷教会活动的中心。因为教会愈来愈大,于是就分成小团体,在不同的时间却在同一的房子内聚集,或者是在同一时间却在不同的住所中聚集,而别的地区也是按此习惯聚集,例如在帖撒罗尼加(徒17:11)、特罗亚(徒20:8)、以弗所(20:20)、格林多(林前16:19)、歌罗西(门2章 )、老底嘉(西4:15)与罗马(罗16:5、14、15)等地,这些各个家庭聚会,都具有教会的名称,这是件非常值得注意的事(罗16:5;林前16:19;西4:15;门2)。其中任何一个都不附属于另一个教会,每一个都是独立自主的,正如其他教会,都具有同样的自主权。


  虽然如此,众教会都是同一的。耶稣曾经说过他所有的门徒,都算是他的教会(太16:18;18:17),而使徒(尤其是保罗)也同样说到信徒是基督的身体。整个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他是教会的头(弗1:22、23;4:15;西1:18、24)。教会是羔羊的新妇,装饰整齐等候新郎的来到(弗5:32;林后11:2;启21:2),是使徒在基督根基上所建造的房屋与神的殿(林前3:10—16),或是根据另外的比方,教会是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基督自己为其房角石,而信徒乃为活石(弗2:20—22;提前3:15;彼前2:5;启21:2)。教会乃是被拣选的族类、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并特别的子民,要宣扬那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看了使徒给予教会的光荣特性后,就要再将实际经验的教会与理想的教会之间作一区分。这种区分对新约来说是陌生的。当使徒遵循基督的模范论到教会时,即在约十四至十七中说得非常清楚,他们所说的并非抽象的东西,也不只是理想,仅仅可望而不可及。在他们心中总是有全体实际的教会在他们心中,就是信徒在不同的场所、不同的地区或时间之信徒的聚集。这个团体就是神特别的启示,而这些启示仍然有其缺点,关于这一点,使徒们在书信中已经有所说明;但是这些启示乃是在其背后有一实体,就是神在世世代代中的所要实现的旨意。


  在那个旨意中,神看见了基督的整个教会在他面前是完全的;在基督里他用他的血买赎了教会,而教会的存在就好象水果尚在种子的阶段。教会存在的根基在于圣灵,因此教会并不是一个概念或理想而已,乃是一个将要发展成为某东西的实体,且是必定要成为,因教会已经是某种实体了。这样,教会是继续不断在变迁;教会从世界的起头就被召集,且要一直聚集到世界的末了。那些打了美好的仗,守住了当信的道,得到公义冠冕的人,以及那些构成胜利教会(the church of triumphant),即诸长子之会与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的人,其中每天都会有人离开(来12:23)。每天也都有新的肢体加入地上的教会,即战斗的教会(the miliant church);他们是在里面长大的,有些则是传道工作所结的果子。


  这两部分的教会是有连属的。她们是基督劲旅的前卫与后卫。那些在我们以先的见证人,好象云彩围绕我们,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已经承认他们的信仰,并如此劝勉我们,要至死忠心、忍耐到底。没有我们,他们无法完全,而我们没有他们也无法完全(来11:40)。只有当所有的圣徒在一起时才能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且被神所充满(弗3:18、19)。因此,历史要继续下去,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3)。


  为机体的教会


  使徒将如此完美的特性完全归诸于全教会,并不是他们心中有一概念或理想,乃是因为教会本身就是一实体,且也是因为事实已清楚指明,即他们是用同一的方法说到各地方教会与每一位信徒。例如,在哥林多的地方教会,虽然有许多的错误与缺点,可是却还被称为神的殿、圣灵的居所与基督的身体(林前3:16;12:27),同时关于每一位信徒,我们也读到,他的身体就是神的殿,并且他的身体与灵魂都是属于神的(林前6:19—20)。全教会,即包括每一地方教会与每一位信徒,都享受到同样的恩益,同领一位基督,同有一位圣灵,并藉着圣灵被引导认识同一位父神(林前8:6;弗2:18;4:3—6)。基督所赐给每一位信徒的恩典,大小不同(罗12:6;弗4:7);在恩赐、治理、活动与工作上也有所区分(林前12:4—6)。但这区分都对信徒的合一毫无妨碍,反而使之更加坚固。


  如果教会果真是有机体,是一个活的身体,这就暗示她有许多不同的肢体,且每个肢体都有其地位与名称,在整个身体内有其功能与使命。如果所有的肢体都变成同一种器官,那么那里还有身体呢(林前12:19)?因为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所以论到教会也是如此(林前12:12)。照样,教会中的每一个肢体,无论大小都是从基督领受他自己的恩赐,因此恩赐是用来服事教会,而非服事他自己。按照各人领受恩赐的性质,他必须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4:10)。他并不是为他自己而领受才干,乃是用这些才干去造就教会(林前14:12),并叫人得益处(林前12:7),且去照顾别人,如同别人照顾自己一样。


  因此,基督教会虽然有许多不同点,但仍然是个合一体。那就是说,不单有一个教会,而且总是只有一个教会;意思也就是说,这个教会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有同样的恩益、特权与好处。这个合一性并不是从教会外部而来,即用外力加诸其上的,也不是为抵抗共同的仇敌而暂时组织成的,更不是从宗教生活社会性的本能上产生出来的。此教会的合一性乃是属灵的。教会的根基乃在于父神与中保基督之间所存在的合一性(约17:21—23)。教会的合一性就是从基督而来,正如葡萄树生出许多枝子,并且滋养它们(约15:5),又好象身体上的头,全身都靠它而生长(弗4:16);教会是由圣灵而生,被引领到一位父面前(林前12:13;弗2:18;4:4)。天父的慈爱、圣子的恩惠,与圣灵的交通,乃是每位信徒、每个地方教会,以及全教会所应得的分。在此包含着教会奥秘与不可言喻的合一性。


  此合一性在属世的教会中仍有其缺点与不完全的地方。教会的合一性也正如教会一样,仍在完成的阶段;向来教会的合一性是存在的,但仍然在逐渐的完成并实验中。耶稣就曾为此合一性祷告过(约17:21),使徒保罗也提到合一性,但却说要在将来才完成(弗4:13)。虽然如此,这却不是一个空想而无实质的根据,相反的,确有教会的合一存在,并且多少在教会生活中显露出来。教会的合一不单是指无形的方面,而且也在教会有形方面表显出来。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就有这样的表显,那就是众弟兄姊妹藉着洗礼一同被接纳到教会中,谨守遵行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掰饼、祈祷(徒2:42),都同心合意地凡物公用(徒2:44;4:32、35)。后来,当教会在别处建立时,信徒的合一也照样继续下去。


  由于基督徒各种不同的背景与风俗,有的从犹太的根出来,有的则从外邦的根出来,所以对教会合一产生了莫大的障碍。往往在混合的教会中,这两团体彼此间常常发生相对之处,事实上二者之间是发生冲突。甚至彼得在安得阿时,也显出他的软弱,而遭到保罗的斥责(加2:11—14)。但是作外邦人使徒的保罗,本身就是犹太人,并向犹太人传福音,而他最大的目标就是使教会合一,且在教会中劝勉信众要以爱彼此相待,维持和平。他说,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位,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也住在众人之内(弗4:4—6)。这并不是说所有的肢体都是一样的,因为每一个身子都有不同的肢体,而每一个肢体都本着它特殊的才能来服事整个身体(林前12:4以下),且它们必须尊重其他肢体的自由(罗14)。由于基督的死,中间隔断的墙得以拆毁,犹太人与外邦人彼此合好,都成为一个新人了(弗2:14以下)。他们因承认基督为主,就成为一体了(林前12:3),且他们都同尽一个本分,即在凡事上荣耀神(罗14:6—8;林前10:31;西3:17)。保罗在这项工作上得蒙祝福,二者间的抗衡逐渐消失,教会的合一也得蒙保守。


  但是在以后的数世纪中,基督教会因为各种的异端分门结党而告分裂。目前,教会有无数的宗派与旁门,呈现出极其可悲的分裂光景。有时,还是看得见那古老的合一存在,因为众教会仍然是藉着一种洗礼、相信使徒信经而与世界分离,虽在外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在掰饼、祈祷上却仍有连属。教会本身就是合一的,乃是信仰的对象;虽然我们无法看见教会的合一,但是如今教会的合一却是存在的,有一天将得以完全。


  教会的另外一个特性也同样是真实的,那就是教会的圣洁性。从起初,人若要接近教会,就得相信与悔改;凡悔改的,就受洗,并领受赦罪之恩与圣灵的恩赐(徒2:38)。虽然耶稣自己没有为人施洗(约4:2),门徒自己也没有为人施洗(徒10:48;;林前1:14—17),但是对一切想要加入教会的人却都让他们受了洗。但是洗礼是要在其有形的表象,与无形的属灵意义上一起加以了解的,乃是立即除去肉体的污秽,并向神存无亏的良心(彼前3:21),且与割礼相对照,所以从这方面看,洗礼事实上乃是蒙保守的情况,正如挪亚一家在方舟中被保守(彼3:20、21)一样,是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罗6:3—4),是罪恶的洗除(徒22:16),是与世界断绝,并进入新的团契中。


  这样,洗礼暗示着对世界抱着完全不同的态度;并且人需要最大的勇气来接受洗礼和加入基督教会。教会不单只包括大多数一般普通的老百姓(林前1:25—29), 而且往往还是那些遭到藐视与压迫的人。起初教会所遭到的逼迫与敌对,是从犹太人那边来的(徒4:1以下;5:17以下;6:12以下;9:1以下),而后,他们又唆使外邦人来逼迫与扰乱(徒9:23以下;13:50;14:2;17:5;及他处)。有时外邦人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来反抗基督徒,但这些都是例外,至于罗马政府对基督徒则多无恶感(徒17:9;18:17;19:35以下;21:32;23:17以下)。


  而从罗马帝国方面来的逼迫,则是从主后六十四年尼禄皇开始的。因此,基督徒从罗马当局所盼望的是保护而非逼迫(徒16:37;22:25;25:10;帖后2:7),故承认罗马政府为神所命定的权威,并鼓励信徒服从政府的法令,且为此政府官员的幸福祈祷(罗13:1—7;提前2:2;多3:1;彼前2:13—17)。


  至于社交生活方面,使徒劝勉信者不可丢弃他(或她)的配偶(林前7:12;彼前3:1),但婚嫁却要在主里面完成(林前7:39;林后6:14)。他们劝勉每个作奴婢的人,在蒙召时要守住原来的身份(林前7:20),不当与不信的人断绝来往(林前5:10),可接受赴宴的邀请,但为了良心与榜样的缘故,可拒绝吃祭偶像的物(林前10:27、28;8:12;10:20)。使徒又教导,信徒应当以和平、爱心与众人相处,对仇敌也是如此(罗12:14、17;13:10;加6:10;西4:5;帖前3:12;彼后1:7);又说信徒不应该将任何东西的本身视为不洁,因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罗14:14;提前4:4)。


  因此,教会与世界的关系,乃是一脱离的关系,完全脱离虚伪造作的节制;只要教会知道她的使命,且在神面前圣洁,那么她才能真正脱离世界。教会是圣洁的百姓,信徒则是圣徒(罗1:7;林前1:2),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是圣灵的殿(林前3:16、17;6:19);靠着圣灵,他们在基督耶稣里已经洗净成为圣洁了(约17:17、19;林前1:2;6:11;弗5:26、27),因此他们要逃避所有的罪,并抵挡一切的恶、肉体的死行与属世的欲望(加5:19;西3:5;来12:1、4),此外更要操练一切的德性,并持守一切美善的事(加5:22;腓4:8;西3:12;多2:14)。基督徒所要过的乃是一个爱的生活(弗5:2),因为爱是诸德中最大的(林前13:13),是联络全德的(西3:14),并成全了律法(罗13:10)。


  惩戒就是基督给教会的一个方法,如此教会得保守其圣洁的性格。这样的惩戒不仅仅是在暗中执行,例如由一位弟兄暗中对另一位弟兄执行(太18:15—22;帖前5:14;来10:24),而且也是要对信徒公开的犯罪执行惩戒(太18:17;林前5:5;林后2:5—10;多3:10)。在使徒时代的教会,各书信中都有报导教会尚未达到圣洁,而在后来世代中,就发生了宗教上很严重的道德衰亡。但在此衰亡后,基督的灵却屡次使教会得到复兴。而圣洁乃是基督为教会所获取的特性,即基督在教会中,藉着教会所完成的。


  最后,就是属于教会的大公性(catholicity)。这个特性是在使徒后期的文献中才有这名称,目的是要宣称与各种异端相对之真教会,乃是服从主教,并仍然留在主体中的教会,因为全部普遍的大公教会就是有基督在其中的教会。后来又有人在此名称上加了各种不同的解释;有的人按此名称了解教会分散到了全世界,从始至今此大公教会包括所有的信徒,分享一切真理与恩典,是众人得救的适当方法。只要一个人想到教会时,不仅只想到她的组织,例如罗马天主教,也是想到基督教会,即在各种不同的教会中,以及在各种不同的圣洁上显示出来的教会,那么这些解释就并非是错误的,因为事实上那个教会乃是大而公之教会,就是在旧约中那主要的应许,是赐给亚当、夏娃,也是赐给全人类的。后来就拣选了亚伯拉罕这一民族,成为启示的持有者,然而这启示乃是赐给全人类的。在亚伯拉罕的后裔中,地上的万族必因之得福(创12:2)。旧约中的预言一直注视着救赎的方向(珥2:32;弥4:1—2;番2:11;赛25:6—10)。


  当基督开始出来传道时,他只是奉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15:24),那是不错的,但是他所传的国度却乃是大公性的,并没有国家民族的限制,对所有悔改相信的人都是敞开的(可1:15)。他说,如果犹太人拒绝他的福音。本国的子民就要被赶到外面去,将有许多人从东从西而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太8:11—12)。他自己乃象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然后他要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在以色列之外还有别的羊,他必须领他们来,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约10:16;11:52)。在他复活之后,他吩咐门徒要往普天下去传他的福音,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太28:19;可16:15)。众使徒已经实行了这项命令;他们出去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他的见证(徒1:8)。


  虽然耶稣不断地说到天国,很少说到教会,相反的,使徒却较少提到神的国,而多详细说到教会,这实是件值得注意的事。关于这件事我们需要加以解释。


  耶稣所说的天国,毕竟不是人的聚集,也不是一个公民的团体,乃是一个属灵祝福的集合体,是一个宝贝(太13:44)、珍珠(太13:45),是圣灵中的公义、和平与喜乐(太6:33;罗14:17)。国度是属天的,如今却随着基督来到世界上,因为在他里面,父神将一切的祝福和益处都分配给他们(林前1:30;弗1:3)。父将国交给基督,照样基督也将国赐给他的门徒(路22:29)。当他靠着神的灵赶鬼时,就证明他现今在世上已经这样作了(太12:28)。当人用信心来分享这个国度,及其所有的宝物时,这国度就已经来到了(路17:21);而这国度好象一棵树,是逐渐生长的,又象面酵能使全团发起(太13:31—33),当基督再来时要将国度予以完满分配(太5:3以下;6:10;路12:32;徒14:22;林前15:24—28;帖后1:5)。


  可是,这样所了解的国度,从基督头一次来,直等到他第二次来的国度,则赐给了从水和圣灵重生的人,以及相信基督之名的人(约1:12—13;3:3—5)。那就是在撒种的比喻中所说,为的是要结出果子,或在撒网的比喻中所说,将网撒在水中捕获各样的鱼类(太13:24、47)。使徒们乃是渔夫,出去得人,为的是叫他们分享现在以及未来天国的好处(太4:19)。


当耶稣传扬国度福音,并解说这国度的性质、特点与发展的时候,同时他也招募使徒、装备他们,叫他们也藉着宣扬天国的福音来招聚教会——此教会乃是共享国度宝贝的,有一天要领受并享有这国度的宝贝。国度这个字令我们特别注意到那宝贝,就是父神在基督里分配给我们的;国度与教会是不同的。教会令我们想到人的聚集,而这些人已领受宝贝,且将来要完全欣赏所得到的东西。换言之,教会是在基督里,而基督则是神国的所有者、保存者、分配者与后嗣。那就是国度的宝贝与荣耀,此外它没有别的价值。从前彼得所说的,如今教会也能和他一样重复述说一遍:金和银我都没有,只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徒3:6)。


  因为教会所持有之一切宝贝是属灵的,其中并不包含金银、能力与权势,乃在圣灵中的公义、和平与喜乐,所以普遍的大公性是从教会中产生出来的。教会不受土地和人民、时间和地点、任何时代、金钱与产业的限制;教会与属世的区分及对立是无关的。教会将福音传给万民,而那个福音总是唯一的福音,是万民无时无刻、任何情况之下都需要的喜讯。除了罪之外,神的国并不反对任何事。


  为组织体的教会


  教会从起初就被认为是信徒的聚集,她有一特别的组织。属人的任何组织,为了避免混乱与解体,并适合当初成立的目的,都必须有一规则来管理她的聚集与活动。基督的教会也是要受人类社会一般法则的限制。神并不是位混乱的神,乃是一位赐平安的神:他为他所造的人立下了法度,并且他也愿意教会凡事都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33、40)。立下这样的规则,对教会的生活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神为了达成他特殊的目的,必要使用这些规则。毕竟,只要教会在地上存在一天,就仍是不完全的;教会中所有的肢体,必须时常抵抗罪,并追求圣洁;这些人时时需要教诲、指导、鼓励、安慰、劝勉与管教。不但如此,教会必须世世代代有所更新;她不总是有同样的肢体,因为教会中每天都有人被主接去,加入胜利的教会,且时时有新的肢体加入教会的生活中。此外,教会又从基督领受了使命,要将福音传给全世界与万民。因此,在教会内外,有一神圣而重大的召命要去实现。


  当神将此命令交给教会时,他同时也要将教会装备起来,来实现这命令。神将恩赐、能力与治理的才干赐给教会,使教会有能力把交托给他们的工作见诸实施。正如保罗所说,神将使徒、传福音的牧师与教师赐给教会,为的是在教会中完成传福音的工作,建立基督的身体并成全圣徒,因此这一系列的安排 ,必须发生效力,直等到目的达成,众人在信仰并认识神上同归于一,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1—13)。换言之,作为信徒聚集的教会,同时尚有一必须在地上完成的召命,藉着从基督领受一特殊的机构,一恩赐与权柄、职务与机构,而在其工作上有所反应。法则与规条的设置并不是后来才加给教会,乃是从起初就有的。因为所有的事无法在一时之间能完全讨论的。首先当讨论教会乃信徒之聚集这件事,以后才再说到教会生活与工作的规则。但这并不能就此推断前者在后者之前生效,并且说没有信徒的聚集。神在地上之所以即刻设立了教会,乃是因为这世界需要教会的工作。


  虽然在二者之间没有暂时的区分,但的确是有一区分存在。在时代的进程中,教会机构有相当的改变,这在事实上是昭然若揭的。从乐园的时候开始,地上就有信徒,他们也彼此相会。我们在创四26中读到,以诺的日子人求告耶和华的名,无疑这是事实的记载,说塞特人的日子,自己分别出来,彼此聚集承认耶和华的名,因此,从那时起就有了公共的崇拜。其中大部分包括讲道、献祭与祈祷。至于其余的事情,则很少提到组织方面的事。当时的教会乃是以家庭为中心。在列祖时期,父亲就是家庭的王与祭司;他执行割礼(创17:23),并且献祭(创2:2;26:1)。


  当神在西乃山颁布律法,并且与他百姓立约的时候,发生了一重大变革,当时就设立了祭司与利未人的特殊制度,指定了献祭的特殊地点与时间。祭物的本身也有分别,并且以固定的次序来准备。凡与圣职人员、献祭之地点、时间与行动有关的一切事情,都经过严格详细的规定。律法是很难负的轭(徒15:10),但在那个时候,为了增强罪恶意识,叫人知道赦免的需要,了解献祭的意义与必要,并引领人到基督面前,所以律法乃是必须的。


  虽然如此,在此法理的规定中,于以色列宗教生活上又出现另外一个组织。我们必须记得,以色列民生活在整个迦南地,甚至多少有一些住在约旦河那边。比较上来说,只有少数的人能上耶路撒冷过节,此外大多数的人则是在自己的住处严格地遵守安息日。很可能在安息日等的日子中,信徒都举行宗教上的聚会,并参与律法的默想、唱诗与祈祷,我们在徒十五21中读到,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中都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都在会堂里诵读。


  会堂的起源,我们无从得知,但却要追溯到许久以前。当被掳以后,犹太人分散各地,远离了祖国与圣殿,所以在异地居住时,这些会堂就对他们产生了一斩新的意义。凡有犹太人居住的地方,就有会堂建立。在特殊的季节、安息日、节期,也在平日,犹太人都聚集在会堂中表白他们共同的信仰、祈祷,聆听律法书与先知书部分的诵读,并且也听些独特的讲论(路4:21)与祭司的祝福。教会的治理则交给一般长老,他们受权来执行惩戒与除教,有分于教会服事的各不同部分,并主领宗教的服事(可5:22、35以下;路8:49;13:14)。在教会职员当中有司库,他们接受教会的捐款,以及执事,负责将圣经(指旧约卷著的书卷)放回原处(路4:20)。治理会堂的全部规则,对犹太人的生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在各方面对基督教会的组织上提供了一范例。


  耶稣经常参加会堂的聚集(路4:16),他本人对于传摩西律法也是坚持的,为的是要尽诸般的义(太3:15)。虽然如此,但基督既然这样遵守律法,并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所以他才将不同的担子放在门徒肩上,可是此担子却和负律法的轭不同。此不同的担子乃是轻省的,能叫他们心里得安息(太11:29、30)。他传扬神国的福音,并召聚门徒与他相处,承认他为主,并且逐渐地、愈发地认识基督的位格与工作。


  基督在门徒当中想到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太19:28),所以就在他们当中选出了十二位,称他们为使徒(路6:13)。这种拣选使徒的严肃性与重要性,可以从耶稣整夜向神祷告的事上清楚看出(路6:12)。从人这方面来说,论到神国的前途,端赖这次的拣选。称十二位门徒为使徒,这词的意义就是使者或宣教师,且此名词在当时非常通用。在犹太人中,从耶路撒冷被差遣为圣殿收款的人,大概都被称为使徒。在新约中,耶稣自己也被称为使者(来3:1),巴拿巴也被称为使徒(徒14:4、14),或许有些传福音的其他人也被如此称呼。但不久使徒这名称就专指耶稣所拣选的那十二个人,后来又特别称保罗为外邦人的使徒(徒1:2;2:37;加1:17;林前9:5;15:7;路2:2;18:20;21:14)。


  拣选使徒的直接目的,就是他们必须与耶稣同在,同时为耶稣亲自差遣,出去传福音并医治病人(可3:14—15)。根据太十1以下的经文(参可6:7以下;路9:1以下),耶稣的确如此差遣他们,到加利利的各乡村城市去。藉着这一次的差遣,耶稣的本意是要将福音传给他自己无法传到的犹太人,同时为将来的工作预备他的使徒。那未来的召命,不是别的,就是在耶稣升天之后,他们应当出来为主作见证,并依据那见证来建立他的教会。基督为此用一特别的方法来装备他们,与他们同入同出,并教导他们成为他话语、工作、生活、苦难、死亡,特别是他的复活的见证人(徒1:8、22;2:32;3:15等),又应许将真理的灵赐给他们,引领他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安慰他们,永远与他们同在(约14:17;15:26;16:17;20:23)。在此预备的同时,基督又赐给他们传道与教导的能力,又叫他们能医治人各样的病症,且又执行圣餐、洗礼、惩戒,并藉着赦免或不赦免人的罪而打开或关闭天国的门(太16:19;18:18;28:19;约20:23)。使徒是基督的仆人,是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


  在使徒当中,彼得身居首位,他是约拿的儿子、伯赛大的渔夫(约1:43—44),在耶稣认识他以前,他就已经成家了(可1:21、29)。他原来的名字是西门,但是在耶稣头次与他会面时,就为他加了一矶法或彼得的名字,意思就是磐石(约1:42)。此名字说明了他的冒险、患难、独立、宽大、坚定的性情。在耶稣的生平中,也得知彼得的事。他在门徒中是头一个被拣选的(可3:13)。为使徒的代表者与发言人。他的坚定在耶稣受难时,经历了很难的试炼,并且在一次可怕的宣称上不认主,但主却又将之扶起(路22:32;约21:15以下),因此他能回头坚固他的弟兄(路22:32)。因此在耶稣的升天后不久,他又再次取得领导的地位;在拣选马提亚(徒1:15以下)、五旬节讲道上(徒2:14以下),在行神迹的工作上(徒3:6),在公会前为教会辩护上(徒4:8以下),在定亚拿尼亚与撒非拉的罪上(徒5:4以下),在传道于撒玛利亚的事上(徒8:14),在向外邦人传福音上(徒10:1以下),以及在耶路撒冷大会聚集上(徒15:7以下),都在在显出他领导的地位。


  天主教根据以上所说的情形辩驳,说彼得较其他的使徒具有更高的地位,且后来在罗马成为第一任的教皇。可是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的。彼得是使徒中第一且是最杰出的,这是不错,但他却并没优于其他使徒的地位与权柄。其余的十一位,也都和他一样是使徒。传道与教导、执行洗礼与圣餐、开关天国之门的权柄,不是单给他一个人(太16:19),乃是也给了其余的使徒(太18:18;28:19;约20:23)。事实上,彼得在徒十五以后,就退隐到一隐藏的地位,所以我们对于他后来的情形只能知道以下这几件事:他在安提阿(加2:11),他在巴比伦(彼前5:13),以及后来在罗马殉道而死(约1:18、19)。于是他将工作让给保罗。保罗一方面称自己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15:9),但是另一方面,不论是在地位、职份、权柄、工作上(林前15:10;林后11:23以下;12:11),他都不愿居次要地位,同时他在安提阿时也曾严厉责备过彼得(加2:11)。


  我们在太十六18中读到,耶稣在彼得勇敢、清楚地承认他弥赛亚的职份后,对他说了以下的话: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耶稣说这个话,心中所想的并不是彼得这个人,也不是彼得刚刚所作的承认,乃是承认彼得(彼得为一个承认者,更特别的乃是因彼得以基督所有使徒的名义来承认基督)。彼得并不是唯一的承认者,其他的使徒也是如此承认,所以教会并不是单独建造在彼得身上,乃是建造在所有使徒身上(弗2:20;启21:14)。使徒职份乃是教会永远的根基;若不是和使徒以及他们所传的道有交通,那么就无法与基督有交通了(约17:20;约壹1:3)。


  教会行政


  在耶稣升天之后,使徒们即刻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导,并成立了教会法庭,掌握着一切所有的权柄。他们的权柄并不是由教会而来,乃是从基督而来。正如彼得后来所描述的,这种权柄是用来牧养神的群羊,并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5:2、3)。使徒的职份是在教会之上,同时也是为了教会的益处。使徒职份的设立,乃是为了教会的缘故(弗4:11—12),这在耶路撒冷教会中可清楚看出。使徒领导信徒的聚会(徒1:15),传道并施洗(徒2:38),且保持真理的纯洁,在掰饼、彼此交接、祈祷上都恒心坚守(徒2:42)。他们又行了许多神迹奇事(徒2:43),在贫困的弟兄姊妹中间分配馈赠(徒4:37;5:2)。起初,教会除了使徒之外,并无其他别的职份。凡他们所作的,就是现今教师、牧师、长老与执事所作的。


  但是这种情形无法维持长久,特别是当教会扩张的时候,在耶路撒冷的范围之外,尚有犹大、撒玛利亚、加利利,后来又延至外邦世界各地的教会,以致耶路撒冷的母会必须提供辅导与资助。这些事在以下两方面见诸实行:即所有的教会都被视为一体,并特别地论到每一个教会。在耶路撒冷城之外,其他一些乡镇的教会,并不从属于此教会,乃是与她独立平等的教会。我们可以称耶路撒冷的教会为母会,意思是她是头一个教会, 而其他教会则是由于她努力传道才产生的。如果我们认为其他别的教会与耶路撒冷教会维持着一靠赖的关系,那么这种说法就是错误的。这样说来,就不可能有母会这回事,因为每一个教会都唯独是直接靠赖基督和他的灵而存在,虽然有时用传道作方法,但其根源都是从圣灵而来,所以每一个都是基督的教会,并不是另一个教会的分支,就好象在耶路撒冷、罗马、其他各处的教会分支一样。然而虽然教会在巴勒斯坦地逐渐成长,但却不是耶路撒冷教会的子会,乃是平等的,都依从、服在使徒的权柄之下。


  使徒不单只是地方教会的法庭,他们也是且永远是各地教会的法庭,具有审判的权威。因此撒玛利亚刚一接受神的话,使徒们就差遣彼得和约翰到那里去,为信徒祈祷,要叫他们受圣灵,又在他们中间传讲神的道(徒8:13—25)。后来彼得就遍访在犹大、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新教会,为的是要坚固他们,并促进他们彼此间的相交(徒9:31、32)。所以教会与教会之间并不是散漫的,也并不是各自为政、独善其身;相反地这些教会乃是继续以使徒职份为其根基。


  按照目前的情形来看,使徒的工作是得着迅速的发展,工作的分担、工作的增加势在必行。在工作的分担方面,于耶路撒冷大会时已见端倪,由于会众的共同认可,使徒们就向犹太人开始工作,保罗则往外邦人那里去(加2:6—9)。当然,这种工作上的分担,并非是绝对的,好象保罗永远也不能向犹太人传福音,或在耶路撒冷的众使徒永远也不能向外邦人工作一样。保罗还是继续关心他本国的百姓,就是他所深爱的,而彼得、约翰、雅各,根据他们所写的书信,他们在外邦归主的基督徒中间也是很活跃的。虽然如此,这只不过是一工作上的区分,只是划了一般的界限而已,使着两方面多少有些工作上的自由。


  第二,我们必须来看一看使徒们的同工,即在各种活动与他们站在一起的人。这些人是巴拿巴(徒13:2)、马可与路加(徒12:25;13:5;门24章 )、提摩太(罗16:21;帖前3:2)、提多(林后8:23)与西拉(徒15:40;参较罗16:9;腓2:25;4:3;西40:10—11)。有时这些人就好象腓利(徒8:5、40;21:8),被称为传福音的(弗4:11;提后4:5)。此外,使徒也从先知得着帮助,这些人并没有特殊的职务,但却从神领受了特别的恩赐。这些人即如亚迦布(徒11:28;21:10)、腓利的女儿(徒21:9),都帮助过教会,并在真理上建立教会(林前12:28;14:4;弗4:11)。


  所有这些职份——使徒、先知与传福音的——在程度上来说,他们的职务已经消失,按照实际情形来说,他们已不再会被他人取代了。当教会在世上初立时,在那不寻常的时刻,这些人是必须的,但是他们的工作在主里却不是停顿的,因为,第一,他们的确在耶稣基督唯一的根基上建立了教会(林前3:11),第二,他们的见证在新约的各卷书中,即在福音书、书信、使徒行传与启示录中,将继续地永存下去,当然也在今日的全教会中继续下去。由于这些见证,教会才能在历代以来,在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掰饼、祈祷上坚持到底(徒2:42)。使徒所说的道理,首先是用口传,后来则是记载下来,支持并确保了教会的合一性,不单只是教会在全世界的扩展上,也关系到教会永远的扩展。


  使徒在治理一般教会的工作上领受了先知与传福音职份的帮助,他们在照顾地方教会上也得到长老与执事的资助。我们必须记得,当初是使徒亲自办理有关慈善的捐献(徒4:37;5:2)。但是当教会扩大后,他们就不可能亲自照管了。后来教会在每天的服事上起了争论,使徒就建议选出信心充足、圣灵充满的七位信徒,来管理饭食(徒6:1—6)。这是否是有关执事设立的记载,有许多不同的意见。使徒行传第六章中,使徒所设立之七个人的职务,要较现今执事所作的更多。但无论如何我们清楚的读到,使徒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4)。而所选出的七位执事,则要管理饭食——往往在吃过饭后再举行圣餐——并将信徒带来的食物分给穷人,以及后来所余剩的食物与金钱也分给穷人。


  在其他教会中,也设立了职事的职份,我们看到在腓立比(腓1:1)、以弗所(提前3:8;参较罗12:8;林前12:28)也都有执事。而在提前三8以下,保罗则归纳出执事必须具备的资格。在耶路撒冷的教会也照样遵行了此规定。他们建议了教会这七个人所需要的才能,以及此职份的性质与工作。于是教会就选出了七个人,最后由使徒按手将此职份加给他们。


  除执事之外,又设立了长老。关于长老职份的由来,我们毫无所知。但是当我们回想到犹太人时,就看见他们由长者来治理民事、会堂生活中的一切事,已是司空见惯了。那么若从教会肢体中拣选一些人来担任监督与惩戒之责,也就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了。我们顺便在徒十一30中看到,他们领受了保罗与巴拿巴从住在犹大地的弟兄们那里收到的捐献,又在徒十五2以下耶路撒冷的大会上,他们一起讨论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中传道的规则。


  这长老的职份也迅速地传递到其他教会中。保罗与巴拿巴在所到和所立的教会中选举了长老(徒14:23;参较21:18)。在以弗所(徒20:28)、腓立比(腓1:1)也设立了长老,在那里被称为监督。在林前十二28中被称为治理事的,而在弗四11中则又称之为牧师与教师(帖前5:12;林前16:15、16;罗12:8;来13:7;彼前5:1;雅5:14—16;提前4:14;5:17—22;多1:5—9)。在提前三1以下与多一6—9中,保罗提出了他们的资格,又在多一5中要求提多在每个教会中设立长老。吩咐每位长老要监督教会(徒21:28 弗4:11;彼前5:2),要分别出来治理教会,并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提前5:17;来13:7;彼前4:11;提前3:2)。在约叁9中提到一个人丢特腓,他在教会中为首 ,却误用了长老的职权。另外七个教会的使者(启2:1—8)也是这一类教师,和其他一同作长老的有所不同,他们特别是在真道上劳苦,以致占有意义特别深远的地位。


  教会的政治形态


  使徒所显示的教会管理制度非常简单,所设立的职份只有几项,事实上仅有两种而已:即长老与执事,而第一种又可分为教导的与治理的长老。这些职份实际上是由使徒所设立;他们为这些职份定下了责任与资格,但在拣选人员上却是与教会一同考虑,并且一旦选好,使徒就藉着按手之礼将这职分赋予他们。其中并没有什么权势支配的能力。因为既然基督自己是教会的头(弗1:22),唯一的夫子(太23:8—10)与主(约13:13;林前8:6;腓2:11),那么教会中就不可能再有其他任何一种权柄与他同时并列,或与他相对,乃都是为他所委派,并为他所限制。


  在教会尚未建立之前的那段时间,神确实设立了使徒、传福音者与先知的特殊职份。虽然他们必须将那权柄应用于教会的服事上,可是他们所领受的职份与权柄却是从神,而非从教会而来(太20:25—27;彼前5:3)。论到那仍存在于教会中的一般职份也是如此,甚至更甚。牧师与教师、长老与执事,他们的职份与权柄,同样也是从基督而来,因为这些职分乃是他所设立,为他继续保守,并赐下合适人选与恩赐,且经由教会来指定的(林前12:18;弗4:11)。但赐给他们这些恩赐与权柄,乃是要他们为着教会的益处而使用,为要成全圣徒(弗4:12)。因此职份的设立,乃是为了要使教会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掰饼与祈祷(徒2:42)。


  但这曾是单纯、美好的整个规则或管理,却早在使徒时期之后很快就被扭曲、变质了。首先是发生在监督的职份上,即所谓的主教制度。在新约圣经与使徒后期时代的一些著作中,长老与监督的名称通常是指着同一个人说的。而他们的任务乃是将界定好之管理与惩戒的工作交托那被选立的长老(徒20:17;参较结20:28;多1:5、7;彼前5:1、2)。


  但在第二世纪初的一些教会中,却早已将二者作了区分:即监督在阶级上高过长老与执事,并且被视为特殊职份的持有者、使徒的继承人、纯正教义的保护者,与教会的基石。当然,这就开了教职政治之路,它一方面夺去长老与执事所有的自主力,并且将信徒的地位降至仅仅为一不成熟之普通人的水平,另一方面则是高抬主教与神父的权柄超过教会之上,并在他们中间兴起罗马的主教,使他称为全教会的君王。这位继承彼得称为教宗的罗马主教,被认为持有天国的钥匙,为基督在地上的副摄政官,并且在信仰与生活上被赋予神圣、无误的能力。


  在基督教会中,这种神父治理的发展,每一步都受到反抗。但这强烈的冲突却在宗教改革时期愈发炽烈,使得基督教界从此划分成两大分支。其中一些,如重洗派,甚至走入极端,坚持任何形式的职份、权柄与能力,都是与基督的教会相冲突。其他如在英国的圣公会,则断绝与罗马教皇的关系,但却保留主教的制度。而路德宗则恢复了讲道的职份,可是却将治理教会与照管穷人的职责,完全交给地方政府。所有这些关于教会行政的各样主张,彼此都并列共存。直到今日,不但信仰上有许多的不同,就是在基督教各宗派中的教会行政上也有许多差异。


  加尔文一方面与天主教神父的主教制奋战,获得了胜利,一方面也恢复了讲道的职份以及长老与执事的职份,这份荣耀当归给他。藉着他,教会收回了自己的领域与独立自主的功能。他乃是为着教会的独立、惩戒权的自由运用、保持圣道与圣礼在执行上的纯净而坚苦奋战多年。当他想到教会时,他首先想到的并不是那教会的职份,或教会为一机构,他乃是非常看重信徒的交通,且这些信徒必须藉他们的信仰与行为来证明他们是属神的子民,并且全都亲自被基督所膏,成为先知、祭司与君王。教会立即成为信徒的母体,同时也是信徒彼此交接的团体。她非常不同于那些仅在星期天聚在某处听听讲道的一群人;她乃是一个在周间仍能影响其内部与外部的相通团体。讲道仅是职份中之一种;与它同时并列的尚有长老的份,必须藉着个人的家庭访问、监督与惩戒来执行他的工作;此外尚有执事的职份,必须向穷人与生病的人施怜悯;最后则是教师的职份,它的职能乃在于阐明、教导并卫护真理。


  虽然每个教会单单因着基督所赐的根基与存在、恩赐与权柄、职份与任务而独立自主,可是她同样也与那些立于同一基础上的所有教会有着亲密的关系。这在使徒时代也是如此。每一个教会,不论她是如何的渺小或平凡,都是基督的教会,是他的身体与圣殿;而且从一开始,每个教会都不需要抉择或判断,就与其他所有的教会一同被接纳进入一属灵的合一中。所有的教会共同组成一个教会(太16:18);她们都顺服使徒的权威,并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她们在生活与宣认上是合一的,并且同有一洗、一信、一灵、一主、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的神(弗4:3—6)。他们常常藉着巡回信徒(如亚居拉和百基拉)(徒18:2、18,罗16:3;提后4:19)、相互问安(罗16:16;林前16:20;林后13:12及他处)与爱的服事(徒11:29;林前16:1;林后8:1;9:1;加2:10)来保守彼此间的团契。同时他们也彼此交换诵读使徒们所写给他们的书信(西4:16),并且一起审议一些困难的案件,然后采取共同的决定(徒15)。


  在各种形式的教会次序中,为加尔文所恢复的长老制度,算是最合乎使徒时期的教会行政。


  教会的权能——神道、圣礼与惩戒


  基督设立在教会中的所有职务与职份,都陈明在他的话语中。他并没有赐给他的门徒属世的权力(太20:25—27),也没有赐给他们象神父一般的管辖权(彼前5:3),因为他们都是属灵的人(林前2:10—16),被圣灵所膏(彼前2:20),并且招聚成为一群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而设立才干与职份的唯一目的,乃是要那些领受的人,用爱心彼此互相服事(罗13:8;加5:13)。他们争战的兵器完全是属灵的(林后10:4),包括了真理的腰带、公义的护心镜、信德的藤牌、救恩的头盔,与圣灵的宝剑(弗6:14—17)。


  所以神话语的真实与纯洁,乃是人认识基督教会的唯一记号。藉着道,所有教会的真信徒得着重生,并且带来了信心与悔改、洁净与成圣、聚集与建立;同时这些信徒也被要求要遵守(约8:31;14:23)、查考(约5:39)神的话,因此能辨别诸灵(约壹4:1),弃绝那不传此道的人(加1:8;多3:10;约贰9)。用加尔文的说法来说,神的道事实上乃是教会的灵魂。


  神的道不仅仅是赐给设立在教会中的圣职人员,也是赐给所有的信徒(约5:39;徒17:11),以致他们能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并且能互相教导、彼此劝勉(罗12:7、8;西3:16;来10:24、25)。罗马天主教曲解了这事实,但宗教改革却将圣经归还给每一个人,使得家庭与学校、科学与艺术、社会与国家,以及每一位信徒,都能接近这教训与教导的源头。此外神也预备了专门讲解他话语的人。他不断地赐给教会牧师与教师(林前12:28;弗4:11;提前5:17;提后2:2),使他们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教导神的道(徒20:20),用灵奶喂养未成熟的会友,用干粮喂养成熟的信徒(林前3:2;来5:12;彼前2:2);他们尤其是配合着个别百姓与各个时代、每个教会与信徒的需要而如此作(徒20:20、27;提后2:15;4:2)。换言之,服事神的话包括了对它的保守、翻译、解释、传扬与辩护,并且向所有的人宣告;因此教会能继续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成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神的道在圣礼中得以确立,而此圣礼乃是恩典之约的标记与印证,因此能增强人的信心。旧约中神为了这个目的,就曾使用割礼(创17:9以下)与逾越节(出12:7以下)。二者都代表了一个属灵的意义,割礼乃是因信称义(罗4:11)与心里之割礼的表记(申30:6;罗2:28—29)。而逾越节则预表基督是为罪所献上的赎罪祭物(约1:29、36;19:33、36)。因此,二者都在基督的受苦与受死上得以应验(西2:11;林前5:7),并且在新约中为洗礼(太28:19)与圣餐(太26:17)所取代。这两个标记,就是一般所知的圣礼(即奥秘事:林前4:1),并没有任何圣经的根据,就被罗马天主教另外加上了五项圣礼(即告解、补赎、婚礼、按立礼与临终抹油礼),以及其他无数的礼仪;而这两项标记的本身,在空间与物质上并不包含着神的恩典,乃只是令人回忆、坚信神藉着圣灵所赐给信徒的恩典。这两项圣礼拥有恩典之约的全部恩益,换言之即拥有基督自己,但除非藉着信心,不然是无法得着那些恩益的。因此,它们乃是为着信徒及其在基督里的产业而设立的。它们不是在神话语之先,乃是以神的话语为依据;它们无法在神话语以及信心接受的范围之外给予人什么特别的恩典;相反地,它们乃是以神所设立的恩典之约为基础,并且只是帮助人坚信此约。


  明确地说,洗礼乃是赦罪(徒2:38;22:16)与重生(多3:5);恩典的标记与印证,藉此加入基督与他的教会的团契中(罗6:4)。因此洗礼并不仅对那些藉着传道工作为基督所赢得的成年人发生效用,对于信徒的孩子也是同样有效的,因为他们和他们的父母都被包括在恩典之约中(创17:7;太18:2、3;19:14;21:16;徒2:39),属于教会(林前7:14),并被带进入与主的团契中(弗6:1;西3:20)。及至这些孩子们渐渐长大,到了懂事的年龄,藉着公开承认自己的罪来承认那约,并能分辨主的身与主的血(林前11:28)时,他们才被召与全教会一同不断地宣告主的死直到他再来,并且在与主的相交中坚固自己。虽然洗礼与圣餐都以恩典之约为其内容,并且二者都确保了赦罪的恩益,但在这一点上圣餐就不同于洗礼,即圣餐不是归入的标记与印证,乃是在基督与他信徒的相交中,成熟和坚固的标记与印证(林前10:16、17)。


  对圣道与圣礼的执行之外,最后还必须加上惩戒和慈善的工作。惩戒有时也被称为权柄之钥,首先是赐给彼得(太18:18;16:18),而后赐给全教会的正式组织(太18:17;林前5:4;帖后3:14)。它包括了两项事实,即教会要奉主的名藉着她的圣职人员对义人说,他必享福乐,对恶人则要说,他必按自己所行的受报应(赛3:10—11)。所以教会当在平时信徒聚集的时候,公开地藉着神的话来劝勉人,而在特殊时刻则挨家挨户地作家庭拜访。在改革宗教会内,这已经取代了罗马天主教的告解,并且是按着使徒的榜样去行(太10:12;约21:15—17;徒20:20;来13:17)。最后,教会在执行惩戒时,对于那硬着颈项仍活在罪中的人,要特别直接地加以警戒,并且将之逐出教会的团契(太18:15—17;罗1:16、17;林前5:2;5:9—13;林后2:5—10;帖后3:6;多3:10;约贰10;启2:2)。


  但当教会奉主的名如此关心到主的圣礼,并将罪人弃于相交团契之外的同时,她也应以极大的怜悯来怜恤那些贫穷与患病的,并提供他们属灵与身体上的一切需要。基督不仅自己如此作(太11:5),他也命令他的门徒如此作(太5:42—45;6:1—4;25:34以下;可14:7及他处)。信徒都被教导必须要帮补圣徒的缺乏(罗12:13),诚实的施舍、甘心的怜悯人(罗12:8),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雅1:27),奉主的名为患病的祈祷(雅5:14),并且彼此分担重担,如此才完成了基督的律法(罗12:15;加6:2)。


  信心与爱心是基督教会的两大力量,此外还要加上盼望。这世界中一切不知自己将往何处去的人,常常因为沮丧与绝望而陷入腐败中,但教会却发出了她令人喜悦的盼望。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复活,我信永生。


第二十四章 永生(Eternal life)


  非基督教对万物终局之目的的看法


  对于刻意寻索理由的人类来说,万事的终局与目的,就象它们的起始与存在一样,都是深藏在那不可测的迷雾中。凡想要从自然科学中寻求亮光,来得着这些神秘事情的人,终有一天要象近代学者一样作这样的承认:我不知道,也没有一个人知道,到底历史的终结与目的是什么。


  虽然如此,对于这些令人心烦的问题,仍然有许多推陈出新的答案不断被提出 ,或者有些人就干脆自作主张的将这些问题剔除掉,并且也从人类的心中将之根绝。许多学者采取这样的立场,乃是近期的事。唯物论就是近代盛行的一种思想,它大声地宣称,死亡是一切事情的结束,相信灵魂不灭是件愚笨的行为。他们其中之一的发言人就曾公开声称,相信死后还有生命继续存在,是唯物论的头号敌人,将受到科学极力的反对,若是可能,将遭到压制或根除,所以,这可见、可触摸的世界是唯一存在的实体;而且关于这个世界,也没有人能够对它的起源或终结说出个所以然来,因为它乃是在一个永远的困惑中漫步,蜿蜒而行。这肤浅、令人不快的教义,其实质的结果就是,它声称凡考虑到永世的一切努力都是徒然的,但却鼓励人们尽情地享受这感官上的生活。让我们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我们就死了!


  仍然有相当多的人这样想、这样作;不过,虽然如此,却是已经有所转变了。根据近来的调查,有关永世的问题,似乎不再是那么愚蠢而无益的事了,而且人们似乎也不再象先前那样轻率地回答这问题。对各不同民族的宗教所作的研究,令我们发现一件事实,那就是相信灵魂不灭对全人类来说竟是件共通的事,甚至出现在那最不开化、最原始的部落中。学术界在这方面曾获得极大声望的一位荷兰学者,在过去数年间证明出,如果没有哲学上的推测加以损毁,或其他原因的压制,那么不论在何处,在所有的民族间,在各种不同的水准的文明发展中,我们都能找着灵魂不灭的观念。他更进一步地说,这灵魂不灭的观念,不论在何处都是与宗教相关连的。不错,所有的种族和民族都确信人生来就是不朽的(但这却不是灵魂不灭,这有待证明),可是他们却无法解释死亡。死亡在任何地方都让人感到不自在。根据许多民族的信仰,都认为那是敌对之灵的工作。换言之,他们确信,曾有一时期当死亡尚未存在的时候,人类曾有一个平静、完美的生活。


  关于死后灵魂的情况,异教世界中有许多十分不同的说法。有此民族坚信,人死后,灵魂与身体仍停留在坟墓中,继续与活着的人来往,并影响着他们,而且也能向他们显现。其他的则认为,所有的灵魂在死后都将一同进入一个广大死的境界中,在那里他们将以一朦胧、幽灵似的形态存在着,而且是完全陷入无意识与睡眠状态中。下面这种想法也是非常的流行,说灵魂在抛弃掉人类的身体之后,将立刻进入另一个身体中,或是树木、或是动物、或是人类、或是其他高等的受造物,到底要进入哪一种生命中,则端视他们在世上的所作所为而定。最后灵魂不灭这概念也经常以这样的方式,述说到它自身的意义:死后,善者与恶者将面对一不同的命运,而且将在不同的地方继续存在着。一般说来,若对人死后灵魂的情况和状态持不同的看法,那么在葬礼(土葬或火葬)的仪式上,以及协助照料死者上也就会有所不同。事实上许多时候所有异邦民族的宗教,在敬拜祖先的形式上都是臆测出来的。这些异教对于死后灵魂的情况所知经常是有限的;但有时候那想象力却是那么明显,以致整个世界都落入了它们的范围中。而后期待着的事将不断一再地出现。即有时善将胜过恶,光明胜过黑暗,属天的能力胜过属地与地下的能力。


  所有这些被基督教压制、排斥或被肃清的异教说法,如今都已再次出现,并且有无数的人归依它们。唯物论在盛行了一短暂的时期之后,并不能满足人心,以致就有些人偏向与它正相反的极端,去寻求解答。这思想主张,人仍然是一样,他的心也没有改变,但他却不能没有盼望而生活。在他死后灵魂将继续存在,并且可向活着的人显现和启示;他们臆测在人死后可立即进入另一个身体中(乃是根据以往他们在世的行为而定去处),并且在其中更进一步地发展自己。这就是现今在许多团体中颇受欢迎,被视为新智慧与更高智慧的思想。事实上不需要多久,死的人将再次被求问、受崇拜,也为人所畏惧;对灵魂的崇拜,或言通灵术,已经取代了对独一真神的敬拜。


  这是一件特别值得注意的时兆,就是灵魂的崇拜与进化论有极密切的关连。最初或许有人认为这样的关连颇为怪异,如何能在接受人是由动物发展而来之后,又相信死后灵魂还继续存在?但再思想一番,这关连就变得非常简单而自然了。因为如果在过去,有生命的是发自于无生命,灵魂是出于物质,人类是源自于动物,那么人类在未来为什么不可能不仅在今世,就是在来世中也将自我发展的更进一步且更高尚呢?如果生命是由死亡而出,那么死亡也就能够走向一个更高水准的生活。如果动物能够变成为人,那么人也就可能变成为天使。这进化的观点似乎使得每件事都成为可能,似乎也解释了一切。


  虽然在那时这纸板屋被精心的造好,而且让人满怀着希望,但是在此根基上的一切却已经开始摇摇欲坠了。


  事实是,灵魂不灭与进化论的拥护者,根本听不进圣经有关死亡与阴间、审判与刑罚的教义。死亡在他们的想法中并不是一项对罪的刑罚,乃仅仅是通向更高尚、更美好生活的一条必经之路而已。除了每个人要承担他所愿及所作之事的后果之外,在死亡中是没有审判的。也没有地狱,因为每个人乃是在进化的过程中不断前进,因此迟早在经过一段错误和迷失彷徨的时期之后,该怎样就是怎样。当问到是否可能有这样一个平静幸福和荣耀的永生时,这些拥护者可就哑口无言了。他们是如此反对基督徒有关死亡与阴间、审判与刑罚的教义, 而且也是如此乐于见到这些教义消失,以致在这些教义都被摧毁之下,他们忘记问,是否永生与无穷幸福的盼望也失去了。这问题的答案非常明显,在这场战争达于顶点时,永生的盼望已不知迷失于何处。惧怕虽然从心中除去了,但是所有的盼望却也跟着消失了。


  如果在现今和未来的世界与人类中,进化是唯一的统辖律,是件非常确定的事,那么永生盼望确定的根基就丧失了。认为每件事其结果都会令人非常满意之想法的本身,仅是一项推测而已,这在圣经、人的良心、自然界与历史中都得不到支持。但假设这推测是正确的,那么情况就不会一成不变。曾经有效并且带来这新情况的同一的发展律,将继续有效,且将人带入另一不同的情况中。在进化的理论中,没有休止点,没有终结,也没有目的;至于根据期望所带来的幸福,则常常是变化无穷的。根本没有永远 、蒙福的生活。因此既然确认不可能有一休息处,就有些人再次求告异邦有关万物永回的教义,因而召回已死去的人,回答了所有的事情,且现今提出这看法,作为世界问题的解决之道。如果现今生存的世界已经发展到了极点,那么这世界就必须再一次地瓦解,每件事都必须重新再开始。涨潮之后必有退潮,而退潮将再次引起涨潮;发展之后必有衰退,但衰退之后也必带来崭新的发展。如此不断周而复始下去,只有现在,没有来世。只有变化行进,没有休止。只有转成而没有生存。从古到未来,只有创造物,没有创造者。


  所有这些都证实了圣经上的话,他们乃是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2:12)。他们确实能够推测、愿望,事实上他们也从未停止这样作;但是他们的盼望却没有稳固的根基。他们缺乏基督徒的确切盼望。


  旧约圣经对生与死的概念


  无论如何,当我们转向以色列时,我们就被带入一非常不同的想法中。旧约圣经从未说到所谓的灵魂永远不灭没,也从未提到一项有关它的证据;但旧约圣经却教导有关生与死的概念,这在其他地方是无法找着的,而且这概念对于未来有一特别的看法。


  在圣经中死亡的意义从不同于灭绝或不存在;死和无生命的意义乃是在与整个丰富、完全的生命相对照下说的,且此生命是人类最初在世上与神相交往时所拥有的。所以当人死时,不仅是他的身体,就连他的灵魂也受到了影响。人的身体和灵魂离开世界之后就存在于死亡的状态中;他不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居住在一个死的范围中(阴间),此处被认为是在地的最深处,甚至是在大水和高山的根基之下(民16:30;申32:22;伯26:5;诗63:9)。不错,已死的人仍然以某一种形式存在着,但这种存在却不再配得生命之名,乃象是不存在(伯7:21;14:10;诗39:13)。他们软弱无能(诗88:5;赛14:10),居住在寂静(伯3:13、18;诗94:17;115:17)、幽暗(伯10:20—21)与灭没(伯26:6;28:22)之地。在那里不再有生命,不再得见神与人(赛38:11),不再有对主的赞美与称谢(诗6:5;115:17)。也无法再述说神的美善与得见神奇妙的作为(诗88:11—12)。死了的人没有知识、智慧与学问,也没有工作,也永不再有分于日光下所行的一切事(伯14:21;传9:5、6、10)。那是一个被遗忘之地(诗88:12)。因此在以色列中的圣者非常明白,死亡乃是完全被摒斥于生命与光明的范围之外。相反的,生命是充满着幸福与拯救,并不是以抽象的、哲学上的方式,一无所有的存在着。它的本质乃是包含着一个丰富的祝福:首先是与神的相交,然后是与神百姓的相交,最后是与神所赐给他百姓的国度相交。完全的生命,在人灵魂与肉体的合一上,与神合一上,与环境调和上,丰富了人类的生存,此外尚包括幸福与荣耀、美德与快乐、平安与喜乐。如果人类那时仍然顺服神的命令,他将尝到这丰盛的生命,并且也不会经历死亡(创2:17)。他的身体与灵魂也不会被分开,且那维系他与神、与人类、与世界的关系也不致被破坏。他将在他当初被安置的地方,在丰盛的相交中永远地活下去。当人类在单一、丰满的情况中时,他的存在将是不朽的。


  因着罪,死进入了世界,但神仍在他的恩典中更新了与人的交往,并且与以色列订立了盟约。在此盟约中,完全的交通在原则上再次被建立起来。旧约中的盟约,包含着与神的相交,因而也包含着神与以色列百姓、整个国家的相交。盟约首要与最重要的恩典,就是与神的相交;无此,就遑论生命了。在盟约中,神自我降卑地对亚伯拉罕及其后裔说:我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创17:7)。他领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在西乃山与他们订立盟约,并履行了这约(出19:5;20:2;结16:8)。


  因此,除了与神保持和谐的关系之外,以色列的百姓是毫无喜乐可言的。不敬畏神的人不明白这点,他们破坏了盟约,并用自己的方法来寻找生命与平安。他们离弃了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那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2:13)。但是圣徒却知道那就是生命,并且在他们的祈祷与诗歌中表达出来。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他们的岩石与山寨,他们的盾牌与高台(诗16:5;18:2)。他的慈爱比生命更好(诗63:3)。他是他们的至善,除他以外,天上地下都没有可爱慕的(诗73:25)。即使所有的人都离弃了他们,且被敌人追赶、压制,他们也都会因耶和华欢欣,因救他们的神而喜乐(哈3:18)。在与神和谐相交的关系中,他们有能力超越今生的愁苦,对死亡、阴间和幽暗地狱的恐惧。或许不敬畏神的人能在今生经历到暂时的兴盛,但最终他们却都要灭亡(诗73:18—20)。他们的结局就是死(箴8:36;11:19),但那敬畏神的人却得着生命的泉源(箴8:35;14:27)。神经常赐给人这样的生命,他也有能力胜过死亡的权势,且藉着他的灵出现在阴间(诗139:7、8)。在神面前没有不显露的,甚至人的心思(伯26:6;38:17;箴15:11)。神能使人死,也能使人活;他能下到阴间,也能再从那里出来(申32:39;撒上2:6;王下5:7)。他能使以诺与以利亚不经死亡就被提取到自己面前(创5:24;王下2:11),他也能使死人复活(王上17:22;王下4:34;13:21)。事实上,他能毁灭死亡,叫那些已死的人再度复起,完完全全的胜过死(伯14:13—15;19:25—27;何6:2;13:14;赛25:8;26:19;结37:11—12;但12:2)。


  纵使旧约时代的信徒,多少了解与神之间的相交是丝毫都不可能受到死亡、下到阴间、停留在死的状态中的破坏与分离,但是他们绝大部分是居于一不同的思想趋势中。他们对于这些事的感受,非常不同于我们。当我们思考到未来时,我们几乎只想到自己的死,并且以为我们的灵魂会进天堂。但是以色列人的生命观却较我们的更为丰富,因为他们所了解与神之间的他相交,乃是和神的百姓,以及神的地土之间的相交有关联。真的,完全的生命是战胜所有的隔离;这就恢复、确认了人类当初被造时的丰富相交。神并不是只和一个人订立盟约,乃是与他的百姓,以及他赐给他百姓作为产业的地土订立盟约。因此只有当神在未来亲自住在他百姓中间,除去他们所有的不义,应许胜过所有的仇敌,使他们安全地住在一宁静和平的土地时,才会完全胜过死亡,完全光明的生命也才会来到。所以在以色列圣徒间的信仰观点,是绝少指向个人生命的终结。他的观点要较一般所包括的还多;它还包括他的国家与百姓的未来。他总感到自己是这整体的一部分,是这家庭、种族、支派、国家中的一员,而此国家乃是神亲自与之立约设立的,因此也永不会被弃绝或摧毁。


  以色列中的信徒将发现,他们的未来是确定的;他不朽与永远的生命在他所应得的产业与神的掌管(theocracy)中得到保证。或许神的愤怒就是为着这一天:他全部的慈爱将继续临到他百姓身上。现今我们或许会以为神已经忘记了他的百姓,而且他们的权利也被遗忘,但在经历管教之后,神将回来与他的百姓另立一新约,是永远也不会被废弃的约。以色列的圣徒用他们所有的渴望来紧紧抓住那未来;他们是一个有盼望的民族;而弥赛亚的应许乃是他们期待的中心点。


  所有的期待,在神与他百姓所立的约中,都有他们的理由和根据。只要以色列人一不听从他的声音,违背他的律法,开始走自己的道路,他们就将受到神严厉的惩罚,与各种不同的天灾人祸。正因为以色列的圣徒是从地上万族中选召出来的,所以神必追讨他们一切的罪孽(摩3:2)。但是这个管教却是暂时的;等这时机一过,神将再次怜恤他的百姓,并且使他们享受他的救恩(利26:42以下;申4:29以下;30:1—10;32:15—43)。


  神永不会忘记他所立的约(利26:42)。神以禁止和离弃来惩治他的百姓只不过是片刻之久(赛27:7以下;54:7、8;耶30:11)。他乃是以永远的爱来爱他们(弥7:19;耶31:3、20),并且他平安的约也永不迁移(赛54:10)。他为自己名的缘故,以及在外邦中的荣耀,在刑罚结束时,他将救赎他的百姓,并使他们胜过所有的仇敌(申32:27;赛43:25;48:9;结36:22)。


  因此,一个大而可畏的“神的日子”将来到(珥2:11、31;玛4:5),神将怜恤他的百姓,报复他的仇敌。那时他所要建立的国度,并非是经由人类道德上的能力逐渐发展成的,相反地,乃是源自于天上,由神亲自膏抹而临到世上。这位受膏者的应许,要追溯到以色列以及所有人类最古老的时代。早在乐园时代,女人的后裔与蛇的后裔之间的冲突就已经宣布,而且也应许了女人的后裔必要得胜(创3:15)。神就曾对亚伯拉罕说,万国都要因他得福(创13:3;26:4)。犹大也必受他弟兄的赞美,因为细罗(赐平安者)必从他而出,万民都要归顺他(创49:10)。


  当大卫被立为以色列王时,这应许就已坚稳,神并且晓谕他说,他的家将永远坚立(撒下7:16;23:5)。于是预言详尽的描述了这应许的细节。有一位掌权者要从伯利恒出来,藉着他,神要建立他自己的国度(弥5:1—2)。他是耶西的本所发的枝子(赛11:1、2),是大卫的苗裔(赛4:2;耶23:5—6;33:14—17;亚3:8;6:12)。他将在贫穷的环境中成长(赛7:14—17),谦谦和和的骑着驴的驹子(亚9:9),并以神受苦仆人的身份来承受他百姓的罪孽(赛53章 )。而且大卫这位谦卑的子孙,同时也是大卫的主(诗110:1;太22:43),是受膏者,是弥赛亚,是以色列的真君王,他即有君王的价值,同时也具有先知与祭司的能力(申18;15;诗110篇;赛11:2;53:1以下;亚5:1以下;6:13;玛4:5;以及他处)。万国都要归服这位掌权者(创49:10;诗2:12),他将生下来,起名叫以马内利、我们神的义、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与和平的君(赛7:14;9:6;耶23:6)。


  弥赛亚所要建立的乃是一个公义与和平的国度,将带来属灵的财富与物质上的祝福。诗篇和先知所发的预言中,都充满着那个弥赛亚国度的荣耀。藉着神所膏立的弥赛亚,神将使他的百姓从被掳之地归回,同时赐他们一颗真正悔改的心。可是这些百姓不都会归回,也不都会转向神,并且许多人将在神百姓亦将面临的审判中灭亡(摩9:8—10;何2:3;结20:33以下)。虽然如此,但按神拣选之恩,却有一些余剩的人存留下来(赛4:3、4;6:13;耶3:14;番3:20;亚13:8、9)。这些存留下来的余民必被称为圣,对他们而言,神是永远值得信赖的(何1:10;2:15;赛4:3、4;11:9)。他将与他们另立新约,赦免他们的罪,洁净他们所有的污秽,赐给他们一颗新心,将律法写在他们的心版上,用圣灵浇灌他们,并住在他们中间(珥2:28;赛44:21以下;43:25;耶31:31;结11:19;36:25以下;及他处)。


  不仅是属灵上的各种福益,就是物质上的各种祝福也将随着那国度而来。那时不再有战争,刀剑都变为犁头,矛都用来修剪镰刀,他们都将在自己的家中安乐过日子。那时地的出产也异常丰富;野兽都改变了性情;天地也都被更新;不再有疾病,也不再有悲哀与哭号,死亡将在得胜中被吞灭。那已死的以色列人将复活,一同享有这些祝福(赛26:19;但12:2),而且异邦列国将承认主耶和华就是神,并且夸赞他(耶3:17;4:2;16:19;结17:24及他处)。权柄必赐给至高者的圣民,超越万国之上(但7:14、27),且大卫家的受膏者要执掌权柄,从这海直到那海,从大河直到地极(诗2:8;22:28;72:8以下)。


  基督首次与二次再临及信徒死后的状态


  当基督在肉身中显现时,所有这些旧约的应许,都将一一应验;因为在他的位格中,以及经由他的工作,那在过去世代中一直被期待着的天国,将在地上被建立起来。藉着他的宝血,他确立了神要与他百姓在末后日子所要建立又新又美的约;而且在五旬节时,他又差派恩惠与祈祷的圣灵进入教会,领导信徒明白一切的真理,并且使他们得以完全,直到主再来的日子。但旧约中的预言,乃是包括在一幅巨大的图画中,而后分成各种不同的部分。是一件接着一件而来。这些预言并不是在一时之间或一天之内完全实现,乃是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逐渐应验的。更特殊的是,新约教导我们,那为先知们所期待之弥赛亚的降临,必须分成头一次和第二次的降临。因为根据预言,弥赛亚降临的目的是为要救赎他的百姓与审判他的仇敌。所以当这预言应验时,事情就变得非常明显,为着每一项的目的,基督都必须有其特殊的降临。


  虽然耶稣停留在地上的那段时间,一再地陈明他来是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服事人,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8),而不是要定世界的罪,乃是要拯救世界(约3:17;12:47;约壹4:14)。但同时他也清楚而有力地说到,光来到世界带来了审判和分别(约3:19;9:39),并且他将再来审判活人和死人(约5:22、27—29)。是的,他必受许多的苦,并且被杀,但他也因此将复活、升天(太16:21;约6:62),在末日要再降临,召聚万民到他面前,照他们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16:27;24:30;25:32及他处)。


  所以,在主两次降临之间有一个很大的区分。第一次的降临,基督是以人的样式、奴仆的形状出现。为他的百姓受苦,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而第二次的降临,他则是以君王的身份,在大能力与荣耀中向所有的人彰显他自己,他要出来胜了又胜(太24:30;启6:2;19:11)。虽然如此,主的两次降临却有非常紧密的关系。第一次降临乃是为着第二次降临开路,因为根据圣经的观点以及天国的基本法则,唯有受苦才能进入荣耀,唯有试炼才能得着冠冕,也唯有先降卑才能升入高天(路24:26)。


  基督在他第一次降临时奠定了根基,第二次降临时则将完成神的建筑;第一次降临是他中保工作的开始,第二次降临则是他中保工作的结束。因为基督是完全的救主,所以他不仅带来了救恩的可能性,同时也带来了救恩的事实,他不能、不会也不愿意在那些属他、用他自己的血买赎回来、被圣灵重生、同他一起的人尚未看见并分享他的荣耀之前就歇下他的工(约14:3;17:24)。他还必须将父所赐给他的永生赐给他们(约6:39;10:28),将他的教会无瑕疵、无玷污地献给父神(弗5:27),并且当国度全部完成与应验的时候,他还要将它交给父(林前15:23—28)。


  因为基督的第一次与第二次降临之间的关系是如此密切,又因为二者缺一就无法成立,所以圣经对于行经二者间的那段时间的长短,并未特别加以强调。在圣经中,暂时的关系,其重要性是远在物质上的关系之后。但二者间的时间,往往经常被说成非常地短。新约的信徒是活在末世(林前10:11)、最后的日子(彼前1:20)与末时(约壹2:18)中。他们要暂受苦难(彼前1:6;5:10),因为那日子已经临近(来10:25、37),未来的日子近了(雅5:8),日期也近了(启1:3;22:10),审判的主站在门前(雅5:9),主必要快来(启3:11;22:7、20)。保罗视这件事就象会发生似的,因为他在经上写着,他和他同时代的人将活着看见主的再来(帖前4:15;林前15:51)。


  论到这些事,圣经关于这中间的时期,并没有给予我们任何特殊的指示,因为它在其他地方很清楚的告诉我们,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乃是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太24:36;徒1:7)。任何想要计算那未来时刻的努力,都是靠不住的,与徒然的(徒1:7),因为主的日子来到,好象夜间的贼一样,是人所不得而知的(太24:42—44;帖前5:2—4;彼后3:10;启3:3;16:15)。事实是,只有到福音传遍天下(太24:14)、天国影响到所有的事情(太13:33)。大罪人显露出来(帖后2:2以下)之后,末期才来到。神衡量时间的标准不同于我们,他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他显而易见的耽延,乃是宽容,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8—9)。


  但是藉着这些各种不同有关基督两次降临间之期间的说法,圣经所要教导我们的的乃是,二者彼此是立于非常紧密的关系中。父所交托给基督的工作仅是一件而已;但这工作却扩及所有的世代,包含着人类全部的历史。这工作开始于永世,历经各个世代,亦将终于永世。而基督在世上生活的那短暂期间,却只是整个世代中的一小部分,在此期间内,他乃是受膏的主与君王。在他升天之后,他经由他的道与圣灵,将他在世时藉着受苦与受死所达成的一切,应用在教会中,并且在他第二次降临时,使教会得以完全。是的,他升天,为的是更亲近属他的人,更不断、亲密地与他们有联属,并且经常的临近他们。在基督第一次与第二次降临间的这段时期,对世界来说,基督其实是继续不断地在降临。


  就象在旧约的时代中,基督藉着各种显现与活动来预告他在肉身中的降临,所以他现在也正为着审判与分别,忙着预备第二次再来——即他藉着他的道与圣灵,带给世界审判与分隔。基督继续不断地临到,新约所有的信徒就是见证人。他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6:64)。他们在他所传的话语与圣灵的作为中看见他的降临(约14:18—20;16:16、19以下)。说基督只来过世上一次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他乃是继续不断地临到,他是那正在来的那位,也是将要来的那位(来10:37;启1:4、8)。


  因着这些理由,新约的信徒以最大的热望期待着基督的再来。他们就象旧约的圣徒一样,很少想到或说到这是他们个人在死时的结束。他们所有的期待,乃是指向基督的再来与神国度的应验。他们非常明白他们是生活在应许应验的日子中这个事实,即旧约预言所指明之主大而辉煌的日子,亦即从基督升天到再来的那段期间。而他们所等候主再来的临近,正如他们所想的,只是那绝对确实要发生之事的另一种表达而已。他们坚定盼望的根基乃是强有力的信心。


  在耶稣和门徒一起生活的那段期间,他曾说了许多有关信心、爱心与些微盼望的事,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门徒应当注意他的位格与工作。但关于他复活、升天、差遣圣灵,以及在荣耀中再临,他赐下许多应许。虽然由于他的受苦与受死,门徒有时对他们所期望的感到气妥与失望,但是藉着他的复活,却使他们拥有活泼的盼望(彼前1:3、21)。现今基督自己是他们的盼望,是他们所有指望的对象与内容(提前1:1)。因为当他再来时,他将应验所有的应许,并且赐给那信靠他的人完全的救恩与永生。因此,他们是活在盼望中,不断地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他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多2:13)。这盼望乃是为所有服在虚空之下呻吟的受造物所分享;他们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21)。


  虽然如此,即便新约的信徒,事实上还是将他们所有的注意力系于基督的再来上,但是他们却按着新约中所给予的一些确定细节的亮光来推测死亡的状态。根据罗马天主教的见解,只有相当少数的圣徒与殉道者,能藉着他们在世上所成就的善行,于死后直接被带入天堂。根据此见解,绝大多数的信徒,要为他们在世上所犯的罪与不能令人满意的生活,于死后进入炼狱中,接受为期长短不一的暂时刑罚。


  因此,炼狱并不是为那不信者与恶者仍给予机会得拯救的悔改之地,因为他们死后将直接进入地狱。其实那也不是涤罪与成圣之地,因为信徒在那里是无法达成任何新的优点或功德的。相反地,炼狱仅仅是一个受刑罚的所在,在那里信徒一方面是蒙福的,另一方面却是可怜的灵魂,他们要受火的刑罚,直到暂时的刑罚达到满足的程度为止。因此,根据罗马天主教的见解,除了在地上之战斗的教会,与在天上之得胜的教会之外,在炼狱中还有一个被动或称受苦的教会。人可用祷告、善行、禁欲、特别是藉着弥撒的奉献等方法,来帮助那些在炼狱中的人;并由于其中的人,就象在天堂中的天使与圣徒一样,是在地上信徒之前,且更接近救恩,所以他们能要求这些方法的帮助与支援。


  因为有许多人没有正确地了解罗马天主教的宣认,以致他们常常过份地称颂这炼狱的教义,并且用它来主张信徒死后尚有一继续不断的涤罪。这些人不明白,信徒直到死时都是不完全的,并且倾向所有的邪恶,要在死的时候立即被拯救脱离一切的罪而预备进入天堂。有些人说得更离谱,他们甚至将进化论的观点也应用在来世的生活上,他们这么说,所有的人毫无区分地都将在死后继续生活下去,就是那在世上就已开始的生活,也或许是更早就存在的生活。因此,死并不意味着与今生分隔,以及对罪的刑罚,乃仅仅是从一种生存转变为另一种而已,就象毛虫变蝴蝶一样。这种想法认为,进化将一直进行下去,直到每件事都再一次地安置正确,或回到空、无。


  但圣经中却从来没有这些令人不得安慰的教训。它乃是表明,今世是唯一为悔改与除罪所预备的地方。没有一处提到会有福音传给那已死的人,马太福音十二32中没有,彼得前书三18—22与四6中也没有。死亡是对罪的刑罚,表明了与今世生活的完全隔离,并且在最后的审判中,这过渡时期是不包括在内的。审判仅是关系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但是对于那些相信基督的人,他们却脱离了死亡与审判的恐怖;因为在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神的相交中,死就不再是死了。 而神在恩典中与他自己的百姓所设立的约,就保证了这完全的救恩与永生。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太22:32)。信主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而那活着信主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5、26),并且他也不至于被定罪,因为他已经是出死入生了(约5:24)。


  因此,信徒在死的时候,灵魂立即被接升天与主同在。如果称义与成圣是人的作为,不论是藉着他自己的力量或是藉着超自然的恩典浇灌在他里面所达成,换言之,即他在短暂的今生达到这些作为,那么这实在是无法令人理解的事。因此那些持这样想法的人,必须有一炼狱的观念,并且在今生之后尚有一继续不断的涤罪过程。但基督已经为那属他的人完成了一切。他不仅为他们承担了刑罚,为他们所有的罪赚得了完全的赦免,而且他也在他们的地位上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并且获得了那不能朽坏的永生。那信靠他的人,就立刻脱离神的忿怒,并承受永生。那时他是已经预备好了进入天堂。如果他仍需停留在世上,并不是因为他尚未完全,必须藉着善行来赚得永生;相反的,乃是为着弟兄的缘故,为要叫他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他们行的(腓1:24;弗2:10)。甚至受苦(这种人在世上必须经常继续不断地忍受),也不是一个处罚或刑罚,乃是为着他的教养而给予的慈爱管教(来12:5—11);并且也是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他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使教会在真理中得以建造、坚固起来(西1:24)。


  因此,信徒靠赖着基督完全的工作,在死时是立即地进入天堂。他们不再需要在任何炼狱中为他们的罪忍受刑罚,因为基督已经满足并达成了一切。根据路加福音十六章中的比喻,可怜的拉撒路在他死后,是立即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中,与亚伯拉罕相交,享受永远的福祗。当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他将他自己的灵魂交在父神手中,在此之前他也应许那犯人将在当天就与他同在乐园里(路23:43、46)。第一位基督徒殉道者司提反,当人们正用石头打他的时候,他反而呼吁主,求主耶稣接收他的灵魂(徒7:59)。保罗非常确定,当他离开身体之后,必是与基督同在,与主同住(林后5:8;腓1:23)。根据启示录六9,七9,以及他处的经文,殉道者与所有被救赎者的灵魂,都将于天上站在宝座的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树枝。因为从今以后,在主里面死的人有福了;他们息了世上的一切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14:13;来4:10);并且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直到他再来的日子(启20:4、6)。


  基督再来与信徒救恩的完成


  虽然信徒死后将立刻成为属天福益的享有者,但根据他们灵魂的情况,他们仍然只是在一种意识中,仍然是预备的、不完全的一位。毕竟,他们的肉体仍在坟墓中,并且易于腐坏;灵魂与身体仍然是分开的,彼此无法一同享有永远的福乐。因此就整体而言,信徒在这个过渡时期,发现他们自己仍是在死亡的状态中,就象基督在他死后与复活前的这段期间,即使被带入乐园,但也仍是继续在那个状态中。所以那些在这种状态中的人,被称为在基督里睡了的人或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帖前4:14、16;林前15:18);他们的死就被称为睡了(约11:11;林前11:30)或已见朽坏(徒13:36)。所有这些都是要证明,居间之境并不是最后的光景。既然基督是完全的救主,那么他就不会只因灵魂得赎而感到满足,乃是要身体也得到救赎。因此,只有当基督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将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并且战胜那最后的仇敌——死之后,神的国才会来到(林前15:24—26)。


  所以,天上地下都热望着未来那末次号筒的吹响,以及完全胜利达成之时刻的来到。那殉道者的灵魂在天上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到几时呢(启6:10)?圣灵和地上的新妇也都说,来,主耶稣啊,快来(启22:17)!不仅如此,基督为着他自己的再来,在地上与天上都有所预备。在他的父家里,他为那属他的人预备了一个地方,当预备好时,他将再来,接他们到他那里,他在那里叫他们也在那里(约14:2—3)。而在地上,他将藉着他的恩典、能力,在教会与世界中掌王权,直到他召聚了所有的选民,并且制服了所有的仇敌为止(林前15:25)。他并没有休息,乃是一直工作, 而且在他的工作中还表明: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22:12、20)。


  那介于基督升天与再来间的世界历史,其实是一个继续不断的基督再来,他在地上之教会逐渐被召聚,不断征服他仇敌的一段时期。虽然我们常常看不见也不明白,但基督却实在是时代的主,年代的王;他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初也是终(启22:13)。因为父爱子,所以在他里面创造了世界,拣选了教会,并且凡赐给子的人,都与子同在,看见所赐给他的荣耀(约17:24)。


  因此,神国的完成,并不是自然逐渐发展的结果,也不是人类努力所得的产物。因为即便天国就象芥菜种、面酵、谷粒那么微小,但它的生长也不需人的知识与贡献(可4:27)。保罗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但惟有神能叫他生长(林前3:6)。事实上,圣经并没有说到一个自给自足的自然界与自律的人类;这世界乃是一直都在神的保守下运转,而历史也是神所造成的。尤其当终局临近的时候,他将以一出人意料之外的方式介入历史,并藉着基督的显现终止历史,且越过时间进入永世。当父所差遣的基督(徒3:20;提前6:15),显现在天上的云端时,那将是件非常惊人的事。就象他当初离世是被提进入天堂,照样,他再来也是从天降临(腓3:20)。在他升天时,有一朵云彩把他从门徒面前接去;当他再回来时,他也要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4:30;启1:7)。基督第一次降临,是以仆人的身份显现在世上,但第二次他却要以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身份,带着大能力与荣耀、骑着白马、有利剑从他口中出来,并被众天使与圣徒拥簇着降临地上(太25:31;帖前3:13;启19:14),且有天使长与号筒的声音作前导(太24:31;林前15:52;帖前4:16)。


  为了使我们对基督将要显现的尊严与荣耀能有所理解,圣经使用,也必须使用文字与形象来描述。对我们而言,要想在实体与所描述的之间用一区分,常常是件困难的事。但有许多却是确定的:那为马利亚所生,在彼拉多手下受苦、钉死、埋葬,并且升天的同一位基督,正要再来,将在荣耀中降临,审判活人与死人。他既降下,就要远升诸天之上,充满万有(弗4:10)。他既存心卑微,神就叫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2:6—11)。 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就要在将来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 却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来9:28)。这必快来的主是教会的安慰者;他从永世就爱教会,并且为她献上自己,以致于死,末了他将再来接她到他那里去,永远分享他的荣耀。教会的救主与审判者是同样的一位,也具有同样的位格。


  但是信徒这个安慰却显著地被所谓的千禧年派修改 ,他们就是前千禧年派(Chiliasts)教义的拥护者。他们说有两次的基督再来,并在此二者间作一区分。在第一次再来时,基督将制服那反基督教的力量,捆绑撒但,叫已死的信徒复起,召聚教会,特别是那已悔改之以色列人的教会,然后在这教会中,藉着教会管辖列国。在这个国度存在了一段时间之后,撒但将再次被释放,基督也将再一次地回来。使所有的人都从死里复活、宣布审判,并且在新天新地中建立神完全的国度。


  将基督的再来区分为两种作法,使得世界历史的终结延缓了好长一段时间。而当基督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时,世代的末了却尚未来到,乃仅仅是一个王权与能力、属灵上与物质上之祝福的预备时期而已,而关于此时期,千禧年派本身都很难得到一确定的概念,并且在他们之间的看法也有很大差距。


  这个千禧年派背离真理的根本错误,是在于对旧、新约间之关系的一个不正确的概念。亚伯拉罕及其子孙的被拣选,其目的并不是要以色列百姓在未来的某一时期,或在完全的天国中超乎万国之上,相反的乃是要在亚伯拉罕真正的后裔基督里,祝福地上所有的世代(加3:16;创12:3;加3:8、14)。以色列的被拣选,意思并不是要失去其他人类,乃是为着全人类的益处着想。事实上,当基督在地上显现的时候,所有旧约中的应许,就在他的教会中逐一应验了。那些应许将并不只是遍布于新约的整个世代中,静静地等待着应验,乃是在基督的头次来到第二次再来之间逐渐被应验。不仅基督自己是真实的先知、祭司与君王、神的真仆人,他所提供的是真实的赎罪祭、真割礼、真逾越节的羔羊(罗3:25;林前2:11;及他处),就是他的教会也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真以色列人、神真实的百姓、真圣殿与真的锡安。赐给亚伯拉罕的所有祝福,与旧约中所有的应许,都将在基督里,在世纪中实现在教会身上(罗9:25—26;11:17;林后6:16—18;加3:14、29及他处)。


  但就象基督的生活被分成一个卑微的身份与一个高举的身份一样,照样,特别是他的教会与每位信徒也是如此,除非经过受苦的训练,不然是无法进入荣耀的国度。但并不是如罗马天主教所主张有一个在炼狱中单独受苦的教会,那受苦的教会乃是象战斗的教会一样,是存在于世上的。新约中没有一处说到基督的教会要期待他们将再次地在现今的律法下享有能力与王权。相反地,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也不能大于主人;若他们逼迫了耶稣,难道他们不会逼迫跟随他的人吗(约15:19—20)?在世上他们将有苦难(约16:33),而且唯有在来世才必得永生(可10:30),因为如果他们和基督一同受苦,也就必和他一同得荣耀(罗8:17)。其实新约圣经再三地说到,在末后的日子,邪恶的事将增多,离道反教的事也变得更猖獗(太24:37以下;路17:26;18:8)。基督的日子未到之先,必有敌基督者离道反教的事,并大罪人的显露(帖后2:3以下);真的,许多假先知与假基督就是预备着为将来的敌基督者(太7:15;25:5、24;约壹2:22;4:3),但最后它将自己显现出来,集中所有的力量于一个被假宗教(从地中上来的兽——启13:11—18)所支持的世界国度(从海中或从无底坑中上来的兽——启11:7;13:1—10)中,在巴比伦设立他的宝座(启17、18),并在此对基督与他的国度,用最后奋力的一击。


  但是藉着基督在荣耀中的显现(启19:11—16),他将永久地废掉那从海上与地中出来之兽的能力(启19:20),并且了也将制伏撒但。无论如何这最后的事件有两方面:首先撒但将以基督徒百姓的诱惑者而被突然捉住并被捆绑(启20:1—3;参较12:7—11);之后它又将以地上四方列国的诱惑者被捆绑(启20:7—10)。其间那忠实为基督作见证,并为神的道以致于死的信徒,将复活,并始终与基督一同在天上作王(此期间圣经用一千年作为象征性的表示:启20:3、4、6—7),在这一千年间教会将不断扩张,撒但将从列邦中被赶逐,并且撒但也将忙着在异教徒中间重新组织一力量来对抗基督的国度(启20:4;参较2:26;3:21)。头一次的复活是由那活着的与基督一同作王的人所组成;其余跟随过兽并拜过兽像的死人,则尚未复活与管理,但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却不必害怕第二次的死与地狱的刑罚,因为他们现在早已是神和基督的祭司了(启20:6),并且在复活与世界的审判之后,他们都将以子民的身份被带进入新耶路撒冷城中。


  死人复活与最后审判


  死人的复活是随着基督的显现而来。虽然一般说来死人的复活有时也归因于神(林前6:14;林后1:9),但是更明确地说,这却是神儿子耶稣基督的工作,是神将生命赐在他里面(约5:26),使复活在于他,生命也在于他(约11:25),并且从他口中要发出有权柄的声音,叫一切在坟墓中的死人都复起(约5:28—29)。这里所说和圣经他处的经文一样(但12:2;太10:28;徒24:15;启20:12—13),都清楚地教导,所有的人,不论义或不义的,都将要复活。


  但是在这二者之间却有极大的区分。前者的复活将证明耶稣基督的能力与公义;后者则是显明他的怜悯与恩惠,前者仅仅是由灵魂与身体的再接合所组成,并且是为着审判才发生(约5:29),但后者却是复活得生,是整个人的复苏,藉着基督的灵在与他相交中更新灵魂与身体(约5:29;罗8:8;腓3:21)。但这并不是说;这两次复活在时间上有所差别,义人将较不义之人更早一段时间复活;乃是说在性格与特质上彼此间有很大的区分。只有那头一次复活的是蒙福的,并且是在基督的复活中发生,并得到保证;基督是初熟的果子,死人中首先复活的;因此在他再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人(林前15:20—23)。


  在那个复活中,人灵魂与身体的完整性是同样都被保守的。可是经过那么可怕骤然的死亡之后,如何还有此可能,则我们不知道。因此许多人就拒绝相信有身体的复活,并且主张人死后灵魂将进入另一个身体中,可能是人的身体,也可能是动物的身体,可能是净化的,也可能是粗劣的物质身体。但若是如此,这些人就忘记了,只保存灵魂(虽然它可能是另一种形式),最后还是会进入相同巨大的困难中;因此,许多教导灵魂不灭的人,仅认为只有人的灵才活着,至于他的知觉却一点也没有保存下来。但是这却全然丧失了不灭性,因为如果自我意识与记忆在死后就完全停止,那么这继续活着的人就不再同于那曾活在地上的人了。


  无论如何,人类的自我意识是包括着灵魂与身体两部分。身体并不是灵魂的监狱,乃是属于人的本质。这也就是为什么身体也和灵魂一样要被基督这位完全的救主所救赎的原因。整个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并且整个人都堕落了;因此基督从罪恶与死亡中所救赎的也是整个人,是按神的形象再次被造,并且将被引导进入他的国度中。而信徒在复活时所领受的身体是相当于在地上时的身体,但却不是在外部的形式、附属的特征、物质的数量上相同,乃是本质上的相同。它不是自然的,乃是物质的身体。复活后的身体将超越性的生活(太22:30),与吃喝的需要(林前6:13)。它将是不朽、不能败坏、灵性的与荣耀的身体(林前15:42—44),并且与基督复活后的身体相似(腓3:21)。


  随着复活之后而来的审判。自神从起初确立了敌对以来,在女人的后裔与蛇的后裔之间就有一很大的区分(创3:15)。而在旧约中这区分继续在塞特与该隐、闪与雅弗、以色列与列国间存在着,并且在以色列中又有蒙应许的儿女与人的儿女之分。虽然基督第一次降临的目的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3:17),但当他来到世上时,却确定并加强了这区分。藉着他的道与位格,他带来了审判,并且在人中间作一分隔(约3:19—21)。一直到目前为止,它都是一项审判,并且将在最后的审判中达于最高潮。确实有一个历经所有人类、世代、家庭与个人的审判。如果我们能识透人心的隐秘处,我们就更能知道有关审判的事,并且更深信它的存在。虽然如此,世界历史却并不是那最后的审判。因为有太多的罪恶没有受到刑罚,有太多的善良没有得到报偿,而且我们的良心也不会满足于现行的律法。人类的头脑与良心、理性与意识、哲学与宗教,以至整个的世界历史,都要求一最后、公正与决定性的审判。


  根据圣经的见证,我们正向着这样的审判移动着。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虽然神自己是全人类的赐律者与审判者(创18:25;诗50:6;赛33:22;雅4:12),但这最后的审判却特别由父委派,由为人子的基督来处理(约5:22;徒10:42;17:31;罗14:9)。审判活人与死人,完全是他为中保的工作,是他升高的最后一步。从此,事情将变得明显,即基督已经完全成就了父所交托给他的一切,已经将他所有的仇敌置于他的脚下,并且已经完全、永远地救赎了他的整个教会。


  而当基督开始审判的时候,我们也能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审判:绝对仁慈、亲切,同时也是一极公正的审判。因为他知道人的本性,和在人里面的一切;他知道人心的隐密处,并且看穿所有的邪恶与其中的堕落,但他也看到那出现在人里面最微小的信心与爱心。他不按外貌审判人,也不偏待人,乃是按真理与公义来判断人。他将用律法与福音作基准,来审判人的行为(太25:35以下)、言语(太12:36)与意念(罗2:16;林前4:5),因为没有一件事是隐藏得住的,每件事都将显露出来(太6:4;10:26)。对那些能与彼得一同说,“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的人而言,这审判是安慰的来源。但对那些不愿基督作他们之王的人来说,这审判就成为惧怕与极为恐怖的原因。


  审判为人与人之间带来一完全、永远的分隔。正如在以色列中的一些人所说:“神没有看见,雅各的神也不注意”,并且更进一步的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哪里呢?”(玛2:17),照样,现今也有人用没有最后的审判,在今生与世界历史完结之后仍有悔改的可能,因此所有的人,甚至魔鬼,终将分享到救恩,或者不敬畏神,继续在罪中刚硬己心的人才将永远地归于虚无的思想来取悦他们自己。


  但无论如何,良心与圣经二者都将不赞成这些空泛的想象。当审判的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人在田里工作,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17:34—36)。义人将往永生里去,但恶人却将往永刑里去(太25:46)。虽然有一个荣耀的天堂,但同时也有一个欣嫩子谷(即地狱),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9:48),在那里人必要哀哭切齿(太8:12),在那里,黑暗、堕落与死亡将掌权直到永世(太7:13;8:12;启21:8)。那是神显明他可怕忿怒的所在(罗2:8;9:22;来10:31;启6:16—17)。


  虽然如此,在临到所有邪恶之人的永远刑罚上也有一个很大的区分——等级或程度上的区分。凡不知道摩西律法的异教徒,犯了由他们本性所能知道律法上的罪,也必不按律法灭亡(罗2:12)。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推罗和西顿所受的,要比迦百农与耶路撒冷还容易受呢(太10:15;11:22、24)!凡明白神的旨意却不顺从去行的,必多受责打(路12:47)。甚至在邪恶的灵中间,按其邪恶的程度也有所区分(太12:45)。因此每个人都必照自己所行的受报(太16:27;罗2:6;启22:12)。审判是如此地完全,以致没有一个人能够在任何一点上加以批评;他的良心将全然证明此点。正如基督在世上时只用属灵的兵器争战,照样在审判大日时,他也将藉着他的话与审判,在所有人的良心中证明他自己是公正的。


  我们都知道他是诚信、真实的,他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从他口中所出的利剑,就是神话语的剑(启19:11、15、21)。因此在世代的末了,不论愿不愿意,所有的人都将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2:10、11),刑罚恶人的本身并不是最后的目的,乃是要将神在基督里得胜的荣耀,显明在他一切的仇敌身上。罪人将从世上消灭,恶人将归于无有。我的心哪,要称颂耶和华。哈利路亚(诗104:35)。


  世界的更新——新天新地


  随着最后审判与驱逐恶人之后而来的是世界的更新。当说到这点时,圣经常常用很强烈的语句告诉我们,天地都要象烟云消散,如衣服渐渐破旧,因此神要创造新天新地(诗102:26;赛34:4;51:6;65:17;66:22;太24:35;来1:11—12;彼后3:10、12、13;约壹2:17;启21:1)。虽然如此,我们也并不因此就认为那是一绝对新的创造。是的,现今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林前7:31),而且就象古代世界被洪水毁灭一般。现今的天地也将被烈火所销化、焚尽(彼后3:6、7、10)。但就象人真的被基督改造一样,不是毁灭,乃是新造的(林后5:17),所以这世界也是如此,它的本质将被保存下来,即使它的形式经历如此大的改变,它也将被称为新天新地,整个世界都在向那大复兴的日子迈进(太19:28)。


  在这新的创造之后,神将建立起他的国度。因为基督已经完成他中保的工作;已经以君王的身份统治那在他脚下的所有仇敌,并且使父所赐给他的人都复活得生命。是的,甚至在永世中他仍然是教会的元首,叫他们看见他的荣耀,并且以自己的丰满来充满他们(约17:24;弗1:23)。但是他救赎的工作已经到了尽头;他已经成就了国度,并且把国交与父神,而后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叫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4、28)。


  那个国度包含了天与地,并且带来大量的属灵与物质上的祝福。新旧约中都清楚地教导圣徒将要承受地土(太5:5)。整个创造有一天都将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21)。在天上指定为神与他百姓同住的圣城新耶路撒冷,也将回到世上(启21:2)。并且在这新耶路撒冷城与神直接同在中,将再没有罪恶、疾病或死亡,只有荣耀与不败坏的管理,而这在物质世界中亦是如此(林前15:42—44;启7:16—17;21:4)。这是永远、圣洁、蒙福生命的启示,在那城中的国民,将享受到与神同在的团契(林前13:12;约壹3:2;启21:3;22:1—5)。


  在那国度的同一团契中,也将有所变化与改变。大小之分、前后之别都将在那里(启22:11;太20:16),每个人都将按他在地上所作信心与爱心的行为,领受自己的名字和地方(启2:17)。因为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林后9:6)。凡为基督的缘故忍受迫害的门徒与那奉他之名行一切事的人,在天上都将得到赏赐(太5:12;6:1、6、18)。凡忠实地运用所赐给他的才干,那人将在神国中得着极大的荣耀与尊荣(太25:14以下),甚至只将一杯凉水给他弟兄中一个了最小的喝,在审判的日子中也不会被忘记;他要报答、赏赐那凡在他里面并靠着他所作的一切善行。是的,所有的人都将享受同一的祝福、永生,并与神的相交。但虽然如此,在他们中间仍然有光辉与荣耀上的区分。按着他们的忠诚与热心,教会将从她们的主,她们的王那里得到不同的报答和赏赐(启2、3章 )。因为在父的家里有许多许多住处(约14:2)。


  圣徒间的相通藉着不同的身份、地位与工作得到丰满。就象一首赞美诗的和声为美好的音色所增强,也象光的优美是在它丰富的颜色与色调上有所增加,照样基督也将在众圣徒中一次得荣耀,并要在那无数相信他名的人中间变得奇妙无比。所有住在新耶路撒冷城中的居民都要见他的面,并且他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那时他们都将在宝座前唱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每个人都以他们自己的方式来宣告神伟大的作为:主上帝,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大哉!奇哉!你的道途义哉!诚哉!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启15:3、4)?


  万有都是本于他、依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