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Reformation/W.à Brakel,1635

理所当然的侍奉(The Christian's Reasonable Service), Appendix 1, 3~4 - 威廉默斯·阿·布雷克(Wilhemlmus à Brakel)

Bavinck Byeon 2018. 7. 15. 23:30

理所当然的侍奉

(The Christian's Reasonable Service)


附录一 恩约论(Appendix 1)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Covenant of Grace 

i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3~4


(荷)威廉默斯·阿·布雷克(Wilhemlmus à Brakel)


第三章 西乃山赐礼仪律及西乃山至基督降世时教会的状况(The Ceremonial Laws Given at Sinai and the Condition of the Church from Sinai to Christ)


以色列民与上帝庄严立约。此后,上帝就将律法赐给了祂的约民,这些律法乃是人人都当遵守的。通常将这些律法分为以下几个部分:1) 道德律(moral law)――用于指导人们过一种圣洁的生活;2) 礼仪律(ceremonial law)――规范民众的敬拜,使他们通过信靠那要来的弥赛亚而敬拜上帝;3) 民刑律(civil law)――以共和制形式治理社会,其核心就是维护敬虔的宗教。

在第三册第44章至第45章中,我们已经对道德律的赐予情况及其内容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在这些章节中,我们与其他问题一起探讨了以下问题:

(1) 道德律是行为之约吗?

(2) 十诫是某种形式的恩典之约吗?

(3) 律法即何烈山之约,是部分来自行为之约,部分来自恩典之约的“混合之约”吗? 

(4) 因为何烈山之约是以外在性、预表性以及民族性的形式订立的,因此就与恩典之约截然不同吗?

关于我们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可以参见第15章及第45章。因此,我们对于道德律在此不再赘述。

礼仪律的目的乃是规范人们的宗教活动,使之与那一时期的情形相和谐,以便借助影子性的侍奉,将那要来的弥赛亚以及祂的职分显明给人们,并且引导以色列民操练他们对弥赛亚的信心,以致最终得救。这些律法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 地点――这些公共敬拜仪式举行的场所;2) 人物――这些仪式的执行者祭司;3) 礼仪――即这些礼仪是以何种形式举行的。


1.以色列民的敬拜场所:会幕与圣殿(The Location of Israel’s Ceremonial Worship: The Tabernacle and the Temple)


敬拜地点起初是会幕,后来则是圣殿。摩西领受了上帝关于建造会幕的吩咐与指示后(在会幕完工之前),就在营外支起一个帐幕。以色列民便在这里聚集,进行宗教敬拜,直到会幕建造完毕为止(出33:7)。大卫在他儿子所罗门建造圣殿之前,同样为约柜建造了一个帐幕,并将约柜从俄别以东家带到帐篷中(参考撒上6:17;代上:16:1)。关于会幕问题,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 样式――会幕据以建造的样式。2) 材料――用以建造会幕的材料。3) 会幕的结构形式及其中所用的器皿。

会幕样式,既不是摩西的发明,也不是任何能工巧匠的发明;而是上帝自己详细规定好了的。上帝借此将弥赛亚用最清楚的方式描画出来。因此,基督并不是礼仪样式的摹仿;相反,这些礼仪乃是对基督形象的摹仿。上帝的旨意就是,绝不可以借助任何人为之物,对他所指示的样式进行任何的增减,因为礼仪属于宗教范畴,在这个领域内,唯有上帝才拥有立法权,其中绝没有丝毫人可以发挥的空间。上帝将这一切启示都给摩西,件件无遗。并且,特别吩咐他要照所指示的尺寸建造,丝毫不差。“要谨慎作这些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出25:40)。同样,上帝就建殿的所有细节也都作了吩咐,并且藉着圣灵把各物的样式指示给了大卫。大卫随后把这些样式指示给所罗门,并叮嘱他说:“这一切工作的样式,都是耶和华用手划出来使我明白的”(代上28:11-19)。

就建造会幕而言,所用的材料都是最为贵重的。这些材料如下:皂荚木(因为会幕并不是石屋,而是木结构,目的是能够迅速运走)、金、银、宝石、铜、细麻、细麻线、最上等的颜色(如天蓝色、紫色、朱红色)、染红的公羊皮、海狗皮、山羊毛、装饰圣所内外的各种物件。所有这些材料,都是由巧匠比撒列和亚何利亚伯用最精细的功夫制作的,上帝为此赐给这两人特别的智慧。众以色列民都甘心情愿地献上这些礼物,所献的礼物如此丰富,以致不得不宣告说,无论何人都不必再拿任何礼物来。这些甘心献上的礼物,价值为千百万金币。除此之外,以色列民中凡被数算的男丁在缴纳完一舍客勒丁税后,还要另外缴纳半舍客勒;对于这一捐项,无论任何人都不可以多纳或者少纳。因为以色列民中所有被数算的男丁共计六十万三千五百五十人,这些因素加在一起所积累的财富,若不是上帝曾经说明,人们便无法想象。

以色列民当时是处于荒无人烟的旷野之中,这富可敌国的财宝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木材可能是从附近林中砍伐来的。另外,在他们遭受埃及人压迫之前,上帝曾经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祝福以色列民;并且,在以色列民出埃及时,祂将埃及地最为珍贵的东西赐给了他们。在《出埃及记》第35章和第36章中,你可以看到这些财物。建造会幕的全过程,在该卷书后面几章中有所描述。根据其中的描述,我们可以得知,无论任何人都当为建造上帝的教会有所贡献。最重要的必是最好的东西。凡所献的供物都不可出于被迫,要甘心乐意。上帝可能赐给这人比那人更多的天赋。然而,女人防线织布的才能却仍和比撒列的才能一样得蒙上帝悦纳。到了灵魂得蒙救赎的时刻,金银都没有丝毫用处。耶稣为这人的灵魂和那人的灵魂付出了同样的赎价。

关于会幕的结构形式,我们将就其中相关的物件和器皿进行一一的陈述,并加以一定的应用。然而,我们首先要表达的是,唯有那些新约中有所解释的对象,我们才能做出明确的说法。对于其他事物,我们将按照自己的判断进行说明。我们并无意为此进行争辩,因为这件事的根基乃是确定无疑的:会幕及其中的各样物件都是由上帝为着礼仪事奉的目的而设立的。

在此,我们必须对院子及会幕本身加以讨论。院子的大小,长一百肘 ,宽五十肘。会幕四围有宽敞的空间,并用网格状帘子环绕起来,好使那些人(他们不得进入其中)站在院子周围时,能够看清祭司们在院子中所做的一切。尽管这离他们颇为遥远,但是借助这种方式,人们仍能了解福音、基督以及救恩的奥秘。这些帘子,高五肘,挂在五十六根包着银子的柱子上。这样,院内和院外有一道分隔。教会也同样与周围的世界分隔开来,并且藉着分别与保守的墙垣被围绕在其中。会幕只有一层院子,而圣殿却有两层院子,其中一层供祭司使用,另一层供以色列民使用。希律王围绕这两个院子又建造了第三层院子,供外邦人使用。

在院子中是会幕。会幕的位置极有可能不在院子正中。铜坛和洗濯盆被置于东端,位于大门与会幕之间。因为要在这里进行献祭,所以需要更大的空间。倘若我们把大门与会幕之间的长度定为五十肘,而会幕本身为三十肘,那么在西侧剩下的长度为二十肘(所有这些数字加起来共计一百肘)。会幕两侧各有一肘的空间,所余下的宽度为十九肘。会幕一侧的宽度为十九肘,会幕本身宽度为十二肘,另一侧余下的宽度为十九肘,这些加起来为五十肘。在院中门口和会幕之间有铜坛和洗濯盆。

铜坛由皂荚木做成,内外都用铜包裹。铜坛的中央有栅形开口,从栅口中进来的气流可以使坛上的火更好地燃烧,同时也可以使灰烬落下来。铜坛呈方形,每边宽五肘,高三肘。铜坛的各角都伸出一榫角,献祭的牲畜可以绑在上面(诗118:27)。坛上使用的所有器皿,也都用铜做成,所以能够合乎献祭之用:经受得住火的烧炼。在这一方面,金质或银质的器皿都不行。铜坛位于院子入口和会幕入口之间的空场上。正是在这里,献祭的牲畜被献为燔祭,而血则撒在坛上。主耶稣基督被称为祭坛(来13:10)。就祂的外表讲,祂没有丝毫荣耀,然而祂却是完美的,可以藉着在众人面前公开献上的祭物使选民和上帝和好,成为一切投靠祂的人的避难所。除了藉着与祂的关系外,罪人绝不可能进入天国。唯有藉着祂,罪人才能进入天国,祂能拯救凡藉着祂来到上帝面前的人,并且拯救到底。

洗濯盆,同样也安放在院子入口和会幕入口间的空场上。洗濯盆由铜做成。必须予以注意的是,洗濯盆竟是用那些敬虔女子的铜镜做成的,这些人不像我们今天使用玻璃镜,而是使用能够照见人形象的刨光的铜镜。镜子的目的本是要照出人脸上的污点,以及人的衣服是否穿著得体。但是那为着洁净目的而使用的铜镜,却被献上作为制造洗濯盆之用。洗濯盆总是装满水,供众祭司洗净自己和洗净献祭的牲畜之用。因此,除了藉着耶稣的血得以洁净,并藉着圣灵成为圣洁之外,人绝不能进入天国。基督乃是那掘开的活泉,可以洗净人的一切罪污与不洁。

会幕本身在同一幕顶之下有两间或两部分。会幕外面的一层由海狗皮做成,目的是保护里面的一层。在这层海狗皮下面,是染红的公羊皮,公羊皮下是山羊毛幔子,而这就构成了帐幕本身。会幕的墙壁由最上等的皂荚木板做成,安放在银座上。这些木板用精金包裹,并按最精美的方式制造。会幕长三十肘,宽十二肘,高十肘,按东西朝向设置。会幕的入口在东侧朝向院子入口处。从院门进入,经过铜坛和洗濯盆,便进入了会幕第一层,称为圣所。由此往里,便进入会幕的第二层,称为至圣所。圣所和至圣所两层之间用一层贵重并且制作巧妙的幕帘隔开,称为幔子。

会幕和其中所包括的各样物件是适合那时代的预表。上帝就祂自身的本体而言,并不住在地上,因为天和天上的天尚不足祂居住,但圣经上仍然说祂住在地上的圣所。祂也特别藉着在二基路伯间和施恩座上的显现来这样行。诚然,上帝乃是祂子民的圣所,正如教会被称为主的圣所一般,祂藉着恩典住在这圣所之中。凡信靠祂的人都是上帝的殿,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然而,在基督里,就是那称为主名者的里面,居住着祂神性一切的丰盛。“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1:14,在希腊语中为‘以会幕的形式住在我们中间’)”。 祂将自己作为祭物和燔祭献上,便成为达到上帝面前的馨香之气,并且借此进入那更大、更美的会幕之中。这会幕不仅在完美性方面可以作为基督的预表,会幕的任何部分和其中所有的物件都是指向祂的。我们接下来便要对这些情形进行回顾。

金灯台安在会幕内,在帐幕南边。灯台是用一块精金做成的,有六个枝子(每旁三个枝子),其中那根直立的枝子是第七枝。在每个枝子的顶端有一盏灯,每天都装满精制的橄榄油。每天晚上点着,白天熄灭,并配有精金做成的腊剪和腊花盘。主耶稣就是那照亮教会的灯盏、真光、日头和晨星。祂是真理的柱石。祂是灯台,有光从祂里面照出并把祂显明出来,祂乃是藉着圣灵发光,被圣灵膏抹。

摆放陈设饼的桌子,放在会幕的北边,用皂荚木做成,并用精金包裹,四围镶着金牙边。桌子的四围有一掌宽的横梁,横梁上镶着金牙边。桌子长两肘,宽一肘,高一肘半。桌上摆放的各种器具、盘子、调羹、盖子,这些都用精金做成。陈设饼分两排摆放在桌子上,每个安息日更换新的。主耶稣乃是那生命的饼,祂藉着那宝贵的福音将自己摆上献给父上帝。凡愿意的都可以来藉着信心吃这饼,就必得着饱足。

香坛位于会幕中央靠近圣所的地方,与位于幔子后面的约柜相对。香坛用皂荚木做成,并用精金包裹,四围镶着金牙边。香坛呈方形(四围一肘见方),高两肘。每天早晨灯盏熄灭,经过清理,并用油添满之后,便在香坛上燃香。当基督藉着那永远的灵将自己作为赎罪祭献在十字架上时,祂被众人看到。然而,祂在地上时,更多地是为属祂的人在暗中献上祷告。——正如祂此时在天上所做的那样。在那里,祂为属祂的人献上祷告,并不能被人看见。我们借基督在上帝面前所献上的祷告和感谢,正如香陈设点燃在金香坛上,那坛正对着摆放在上帝的宝座前面,因此蒙祂悦纳。倘若有任何人要进入天国之中,就必须进入主基督的教会。在主的教会中,他可以寻见基督,因为祂住在教会中正如住在圣殿中一般。在教会中,他可以得蒙光照,得以坚固,得尝甜美的安慰,以致重新得力。

对于至圣所,大祭司只能一年一次进入其中。这是表明基督进入天国之中。在这里,我们必须对见于至圣所中的那层幔子予以考虑。

这层幔子是一层做工精妙的帘幕,用各样颜色精美的布做成:有蓝色、紫色、朱红色、细麻,并用最巧妙的方法绣上基路伯。幔子从四根柱子上垂下来,柱子放在银座上,用皂荚木做成,并包着金子。幔子的顶端装有金挂钩,从一侧墙壁拉到另一侧墙壁。幔子高十肘,宽十二肘,将圣所和至圣所分开。这层幔子,或者是因为上面有口,使大祭司得以从中进入至圣所;或者必须从一侧撩起来。从某种特定意义上讲,这层幔子乃是基督的人性。当主耶稣被钉死时,这幔子从上至下裂开。正是藉着死,祂得着了那永远的荣耀,并且为祂的子民进入了天国之中。“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身体(来10:19-20)。这层幔子同时也表明,主耶稣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尽管此时此刻这一点并没有全部显明出来。就是说,此时祂还没有道成肉身。当本体显现的时候,预表就会停止。基督藉着祂的降临废除了一切的礼仪节期,而在祂降临之前,所有这些描述之法都是为着教会的益处而使用的。

约柜在至圣所内,用皂荚木做成,里外包着精金,四围镶着金边。约柜长两肘半,宽一肘半,高一肘半。上面有精金做的遮盖,称为施恩座。在施恩座的两端,各有一个精金制做的基路伯。基路伯高张的翅膀彼此朝下,他们脸对脸朝着施恩座。正是在这里,上帝将祂那满有恩典的临在启示出来。因此,人称祂住在基路伯中间。约柜之中是上帝书写十诫的石板,还有装有一俄梅珥吗哪的金罐和亚伦发过芽的杖。在《列王纪上》第8章9节中,仅仅谈到两块石版;而在《希伯来书》第9章4节中,同时也谈到了金罐和亚伦的杖。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保罗在《希伯来书》中所谈到的乃是会幕;然而,在《列王纪上》第8章9节中所谈到的乃是圣殿。保罗同样也将金香炉放置于至圣所中,这或许是存在那里,在赎罪日的时候挪去;或者是仅限于在至圣所中使用。主耶稣乃是那赎罪祭(hylasterion);就是说,祂亲自借自己的宝血成为了那赎罪祭。祂将自己的子民从律法的诅咒下救拔出来,为他们成全了律法,使他们得以穿上圣洁衣裳。父上帝悦纳祂为中保。因此,祂也可以说坐在施恩座上,住在二基路伯中间。天使渴望看到祂成就中保的职分。在祂里面,他们得以晓得上帝的完美,并且要荣耀祂作为回应,这也教训我们当时时仰望耶稣。


2.礼仪的执行者:祭司和利未人(The Persons who Performed the Ceremonies: The Priests and Levites)


在探讨完崇拜礼仪举行的地点之后,我们接下来将要讨论崇拜仪式的执行者祭司,以及他们所进行的服事。就我们所知,在摩西之前并没有律法规范谁来献祭以及如何施行这些圣事。这些事通常是由家族的族长来办理。不过,无论何人都可以办理,这绝不是长子才享有的特权。在上帝击杀埃及诸长子而免除了以色列诸长子之后,上帝要求以色列人将他们的长子归给自己。然而,这并不是为了在圣事中服事的目的,因为上帝也要求以色列人将头生的牲畜归给祂。凡上帝要求归给祂的人和牲畜,因此便不得在会中进行数算。然而,在耶和华上帝选定利未支派后,凡人和牲畜之中头生的,就都必须用钱赎回,从耶和华上帝那里买赎出来。

上帝并没有因为拜金牛犊的罪弃绝以色列诸长子,这可以从亚伦及其子孙在此之前就已经被选定为祭司的事实中得着证明。此后,以色列诸长子仍得以属乎耶和华上帝,作为永远的定例,原因也在于此。否则,他们就不会被赎出来。进而言之,圣经中并没有一处说以色列人诸长子在这罪上有份。事实上,以色列诸长子因为当时年纪尚小,不可能犯下这罪,因而就不会因为这罪被弃绝。而且,圣经中也并没有一处记载说,上帝因为他们拜金牛犊的罪而弃绝了以色列诸长子。上帝是否也因为这罪弃绝了头生的牲畜了呢?这些牲畜是否不再允许献在祭坛上了呢?然而,利未人头生的牲畜代替了以色列人一切头生的牲畜(民3:41)。当圣经在《民数记》第3章12节这样记载:“我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利未人”,此处所谈到是所有权问题,而并不是圣所中的服事。利未支派也并不是全部蒙拣选可以献祭和进入圣所的。这一点只是对亚伦及其子孙而言才是正确的。上帝已赐给利未人牲畜代替凡以色列子孙牲畜之中头生的。然而,它们仍然属乎上帝。凡牲畜之中不洁净的都必须赎出来,但这并不涉及洁净的牲畜,这些洁净的牲畜仍要带到圣所那里,并在那里宰杀,牲畜中的一部分要被作为祭物献在坛上。而其他部分则必须吃在耶和华上帝面前(参考民18:17;申12:6-17;14:23)。另外,长子在承受迦南地为业中的角色与圣所中服事的职分并不一致。若是如此,这早就会成为他们完成自己的职分的拦阻。因此,并不是上帝弃绝了以色列的诸长子,相反倒是使他们升高了。

那被拣选承担圣职的利未支派,同样也分成一般利未人和祭司。一般利未人并不进入圣所,只是帮助祭司办理圣事。他们在承受迦南地上无分,因为耶和华上帝乃是他们的产业,他们靠圣所中的服事谋生。众祭司,必须是借合法婚姻得以成为亚伦子孙的人,因为他们的职分是耶和华上帝所呼召的。利未人的蒙召,藉着亚伦的杖开花并结出熟杏得到了确证。所以,他们对保守自己的家谱非常认真。因此,在被掳巴比伦之后,那些自称属于祭司家族但却不能找出自己家谱的人,便被当做不洁净的人,被拒于祭司职分之外。这些祭司不仅必须属于亚伦的后裔,而且他们也必须有完美的身体,没有残疾。倘若有人有明显的或隐而未现的残疾,就不可担任祭司的职分,即使他是亚伦的后裔也不可。祭司不得娶妓女、被玷污的女人或被休的妇人为妻。更重要的是,大祭司禁止娶寡妇为妻。他只能娶处女为妻。

在一般祭司和大祭司之间有所区分。普通祭司,按照上帝对大卫显明的吩咐,分成二十四个班次。这些班次与他们的价值和地位并没有关系,只是与服事的时间和次序有关。每个班次中祭司的首领,称为祭司长。大祭司,并不是在前任祭司死后选举出来的。准确地说,乃是亚伦的儿子或者是在他没有儿子时他最近的亲戚,藉着子嗣传承得以承受那一职分。

祭司的设立虽然不是借起誓宣告的,然而却仍是以一种非常庄严的方式进行的。亚伦和他的子孙被领到会所的会幕门口那里。摩西便在那里用洗濯盆里的水将他们洗净,并给他们穿上圣服。摩西让他们按手在一头小母牛头上,然后宰杀献作赎罪祭。随后,杀一只公羊羔为燔祭,接着牵来另一只公羊羔。亚伦和他儿子按手在它头上,然后杀那只羊羔。摩西将血涂在他们的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并将羊羔的血撒在他们和他们的衣服上。随后还要为他们献上一只承接圣职的羊羔。然后,摩西用圣洁的膏油膏抹他们,这些膏油都是用精妙的手艺从最好的香料中制成的,如:纯正没药,肉桂、菖蒲、桂皮等。这种膏油没有任何人能够模仿,也没有任何人允许使用这种膏油膏抹自己。这种馨香的气味乃是表明祭司的按立和资格,并且只能用于那些照上帝吩咐所按立的人,绝不可用于任何其他人。亚伦及其子孙不仅被按立圣职,而且是全部被按立为祭司,这一按立涉及他全部的子孙。因此,并不需要每次膏立。然而,膏立亚伦作大祭司与膏立他的子孙作普通祭司之间,情况有所不同。这种不同在于:膏油乃是浇在亚伦头上,如此丰富,以致流到他的胡须,又流到衣襟上——就是靠近他脖子的上衣襟上。然而,对亚伦的子孙而言,却是用膏油撒在身上,就像用羊羔的血撒在身上一样,不管是一个个地撒在他们身上,还是将他们作为一群来撒。另外,大祭司和普通祭司的圣服也有所不同。他们只有在圣所服事时才穿上这些圣服(圣服保存在更衣间中)。这些圣服制作非常精巧华丽。普通祭司穿细麻衣,而大祭司则有两套圣服。其中一套是用细麻做成的,要在赎罪日进入至圣所的时候穿上。然而,除赎罪日外无论何日,在他进入圣所时,他都要穿上那套最尊贵、最华美、最精致的用金子做成的圣服。这些圣服包括:外袍;内袍,袍子下摆上要用石榴、金铃装饰;以弗得,以弗得两条肩带上装饰有两块宝石,一块安在以弗得上的胸牌,上面带有十二块宝石,这些宝石上刻着以色列十二个支派的名字(胸牌上也有乌陵和土明);一条做工奇妙的带子;以及一顶华美的冠冕,冠冕在额头处有精金作的牌,在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

所有祭司,尤其是大祭司,乃是主耶稣基督荣美的预表,正如此后使徒在《希伯来书》中所描述给我们的那样。进而言之,每种特定的物件都有自己特定的意义。然而,我们却不可以每种具体事物的解释者自居。诚然,我们对这些事物有自己的想法,并且发现对此进行默想是一件甜美的事情。然而,因为我们不能确定无疑地将这些事表述出来,我们便应该就此缄口,让每个人对这些事物都可以进行自由地思想。本人既不想赞同,也不想反对,因为我们不可能就所有事物与别人达成一致。


3.崇拜仪式(The Ceremonies Themselves)


我们已经讨论了崇拜仪式进行的地点,以及作为预表的崇拜仪式的执行者,现在仍未讨论的是主要由献祭所组成的崇拜仪式本身,仍未解释所献的祭物是什么,以及献祭的程序到底如何。

首先,祭品包括:1) 四足、洁净的牲畜,如:小母牛、公牛、母牛、绵羊、山羊;2) 飞鸟,如鸽子、斑鸠;3) 田间的果实土产,如:初熟之物、干花、油、乳香、盐、以及酒。

其次,就这些献祭本身而言,种类繁多。

(1)就献祭的方式和目的而言,有许多种火祭(offerings by fire),这火乃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火,并且一直延续下来:即燔祭(burnt offering);荤祭(meat offering) ;奠祭(drink offering) ;承接圣职祭(offering consecration);赎罪祭(sin offering);赎愆祭(trespass offering);感谢祭(thank offering) ;平安祭(peace offering);记念祭(memorial offering)。

(2)就献祭时间而言,有每日的晨祭和晚祭,在安息日、月朔、节期以及在赎罪日(Day of Atonement)所献的祭。人因犯罪时和沾染污秽所献的祭;为除去不洁所献的祭;以及人们向上帝所献的甘心祭(freewill offering)。

(3)就为何人献祭而言,有为祭司、长老、全体会众、普通人、富人、穷人所献的祭。这些人要带上献祭的牲畜进入会所的院中,并且只能走到铜坛那里。在这里,他要承认自己的罪,按手在那献为祭的牲畜身上,随后祭司来牵走牲畜,并按那人所犯罪孽的性质来献祭。有的要全部献为火祭,有的则献上其中一部分。在后一种情况下,剩下的部分可以归给祭司或那献上祭物的人。他们便将这献祭所剩的物吃在耶和华上帝面前。

(4)所有这些祭,都不能够与大祭司在赎罪日所献的祭物相比。这日大祭司要用水洗濯自洁,穿上细麻做的圣服,而不是那华美的圣服,然后牵一头小母牛来,为自己和全家献祭。他要从会众中牵两只山羊来,并为此掣签,随后将一只作为赎罪祭献上,将另一只活着交托给耶和华上帝,然后便将它送到旷野之中。接着大祭司要宰杀献祭的小母牛,并带上献祭的血和金香炉进入至圣所中。进到那里之后,他便将香放在金香炉里的火上,使香的烟上腾。随后,他将小母牛的血拿来,撒在施恩座上和施恩座前,借此使他和他全家得与上帝和好。接着,大祭司出来,将那为百姓赎罪的公羊羔牵来,宰了,并带上羊羔的血和金香炉进入至圣所中。然后,他便将同样程序再做一遍,就像他用小母牛的血所做的一样,借此为百姓赎罪使上帝与民和好。随后,他将那献祭的小母牛和公羊羔的血带来,并用手指弹在祭坛的榫角上七次。这样,他便完成了圣所的服事,从他进入圣所中直到出来为止,没有任何人,甚至也没有哪位祭司能够在场。随后,他将那只活山羊带来,按手在它头上。然后,打发人将它送到旷野之中。因此,只有在那一天,大祭司才能一年一度进入至圣所之中;也就是说,除了赎罪日这天外,其他任何时间都不可进入其中。然而,在这一天他要进入至圣所中两次:第一次是为他自己,随后一次是为百姓。

除这些律法外,上帝还就如何施行其中每一部分赐下了许多条例,如关于祭司的圣服的条例,关于食物的条例,关于洁净不洁净的牲畜的条例,以及关于污秽与洁净的条例。所有这些律法的目的,乃是要在身体上保守百姓的强壮,同时教导他们晓得灵魂的不洁。

这样,我们便简略地介绍了礼仪崇拜中最重要的因素。所有这些礼仪都不是为着借此在上帝面前称义,蒙祂悦纳而赐下的。使徒在他所写的《希伯来书》中,清清楚楚地表明了这一点。这些礼仪之所以被赐下来,是为着要藉着这些礼仪来描画那将要来的救主,用一种活泼的方式将祂显明出来,显明祂圣洁的属性,显明祂的受死,以及祂使众信徒与上帝和好,并使众信徒借祂的善行进入永恒救赎中的有效性。在献祭中,上帝那无法测透的智慧、令人敬畏的圣洁、奇妙的善美以及祂对所悦纳的子民的信实眷顾,都得以彰显出来。耶和华上帝将知识和能力赐给祂所不断差遣的祭司和先知,使他们能够向祂的子民解释这些预表,并引领他们归向基督。——因为那些敬虔之人,确实熟悉这些预表,并且也因着这些预表得以信靠基督。在第20章“基督大祭司的职分”中,我们已经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且对基督作为祭司的职分进行了介绍;而且,我们在下一章中仍要进一步进行探讨。我们将向读者说明,在拜金牛犊的罪出现之前,这些预表就已经设立了,而且在此之后并没有得到任何其他形式的预表。这些预表并不是对以色列人当初拜金牛犊之罪的刑罚,而是唯独是并且仍然是使人归信福音的祝福。然而,另一方面,无论谁读到那些百姓的邪恶、不信、不忠和拜偶像,都不能不为之激动,耶和华上帝曾对他们显明了何等大的慈爱、忍耐啊。

上帝的旨意是,让这种由祂所设立的崇拜仪式原原本本地存留下去,直到基督的日子──就是那影子的本体显现的时候。到那时,这些礼仪就完成了自己的目的,寿终正寝了。我们简略地描述一下教会在旷野时期、在迦南地士师统治时期、在列王统治时期、在此后被掳巴比伦时期、以及在归回之后直到基督的日子的状况,就会晓得,显而易见,以色列人很少遵守这些敬拜的礼仪。


4.以色列民对他们的福音特权所作出令人难过的回应(Israel’s Grievous Conduct in Response to Their Gospel Privileges)


以色列民曾多次经历耶和华上帝在埃及地的奇妙作为。他们经历过红海之水分开,从海底干地走过,并亲眼目睹过法老军兵被溺毙;他们经历过上帝用其大能的膀臂使苦水变甜,使全新的供应每日从天降下(虽然他们不种也不收),赐给他们磐石使他们畅饮活水,供给他们一月的鹌鹑(这些鹌鹑因数量太多,以致盖满了帐篷);他们也曾经历上帝在他们面前打败亚玛力人的大能,而按照人的说法,亚玛力人会把他们剿灭,犹如杀掉一群毫无防备的羊羔一样;他们刚刚庄严与上帝立约,随后还听到上帝宣告十诫;他们却出尔反尔,立刻陷入到那偶像崇拜之中。因为摩西登上山四十日未归,那百姓就猜想他再也不会回来。他们想用一种自己喜欢的方式来服事上帝,于是对亚伦说:“你为我们作神像。”他们将自己的金耳环交与亚伦,亚伦便将这些耳环熔铸成一只金牛犊。他这样做或者是为了嘲笑他们,或者是要模仿埃及地的偶像。他还为那金牛犊筑了一座坛,那些百姓便在这坛上献燔祭、平安祭,并坐下吃喝,起来跳舞玩耍。当摩西随后进入以色列营中时,因着对上帝强烈的热心,便将耶和华上帝赐给他们、刻着律法的两块法版摔得粉碎,因为那百姓已经违背了他们与上帝所立的圣约。然后,摩西将那金牛犊磨成粉,把这粉撒在水上,让百姓喝那水。当听到向拜偶像之人复仇的命令后,那些为上帝大发热心的人就冲入营中杀死了三千人。此后,上帝拒绝和他们一同上去。然而,在摩西再三的恳求之下,祂还是应允了。于是,摩西便带着照上帝吩咐所作成的两块石版,再次上到山顶。他又一次在那里待了四十日,上帝将祂自己的律法写在石版上。摩西再次从山上下来,手里拿着新的石版。他的脸上发出荣光,但他自己却不知道,那光如此强烈,百姓都不敢看他,因为无法忍受那光,所以当他和他们说话的时候,就用“帕子”盖上自己的脸。


5.旷野四十年时期的旧约教会(The Old Testament Church During the Forty Years in the Wilderness)


这些律例在西乃山全部传递完毕之后不久,摩西便与以色列民一起,动身向迦南地进发。他们到达与迦南地邻近的地界时,摩西就派出探子进入迦南地。这些探子从迦南地返回,带来了恶信。他们说,那里的居民太强大,那里的城太坚固,以色列民无法攻破。以色列民就立刻开始抱怨、反叛。他们想选出一名首领,带领他们回埃及,还想用石头打死摩西。上帝于是要击杀以色列民,但祂还是又一次垂听了摩西的恳求。然而,上帝却击杀了那些探子(约书亚和迦勒例外)。他们被派出去本是要打探消息,结果却使以色列民灰心丧胆,不能向迦南地进军。上帝于是宣告说,他们要在旷野中漂流四十年,全部死在旷野之中,祂要将迦南地赐给他们的子孙为业。听到这一宣告后,他们不顾摩西的警告,打算进攻此地。尽管他们勇敢地发起进攻,但最终却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没过多长时间,这些硬着颈项的以色列民再次陷入苦毒之中,开始抱怨上帝。可拉、大坍和亚比兰煽动以色列民反对摩西和亚伦。他们的冒犯受到上帝的惩罚,他们与自己的家人、财产一起活活地坠入阴间。然而,以色列民并没有因此而敬畏上帝,反倒起来反对摩西、亚伦,指责他们杀死了这些人。因此,上帝就使瘟疫进入营中,一时间杀死了一万四千七百人。最后,上帝又一次垂听摩西的恳求,止住瘟疫,并藉着使亚伦的杖(这杖与其他支派的杖一并放在耶和华上帝面前)开花结出熟杏,确证了对亚伦祭司职分的呼召。

然而,以色列民仍然不停地抱怨上帝,并起来反对摩西。为报应他们,上帝就使火蛇进入他们中间,因此以色列民中死了许多人。上帝又一次垂听了摩西的恳求,并吩咐摩西制造一条铜蛇。这条铜蛇因为身体光滑又因铜本身的颜色,所以与那火蛇相似。上帝指示摩西将铜蛇挂在一根柱子上,以便那些被蛇所咬的人能望见铜蛇就得存活。诸如此类的罪,都会按罪的性质而招致惩罚。铜蛇可以激发他们思想古时在蛇的挑唆之下第一次犯罪的情形。他们的败坏就是从这次犯罪而来,并且他们在上帝面前的一切恶行也都是从这种败坏中来的。他们之所以受到上帝藉着蛇加给他们的惩罚,原因也正在于此。同时,那被举起来挂在柱子上的铜蛇,也是使他们仰望那要来的救赎主的合宜之举。诚然,追本溯源,我们可以看到(主耶稣已经亲自做了这样的启示)摩西在旷野之中如何举起铜蛇,照样人子也必须如此被举起来。也就是说,人子要被挂在十字架的柱子上。蛇本身并不是我们所探讨的问题。它既不是基督的预表,也不是在暗喻基督。确切地说,举起铜蛇与基督被钉十字架才是彼此间的相似之处。

以色列民在旷野漂流了一段漫长时间之后,又一次接近迦南地——这次是从与前一次不同的一侧。他们经过一段相当长时间才得以如此;在这段时间中,他们曾在耶和华上帝的试炼中积蓄了大量的苦毒;上帝大有耐心,宽容了他们四十年之久。祂从来就没有停止从天上赐生命粮,从磐石赐活水,同时藉着云柱在日间像盾牌一样保守他们免受灼人的骄阳侵害,在夜间则成为照明的火柱。正是这样,他们的生命才得以藉着神迹保存下来。摩押人的王巴勒于是便雇佣巴兰来诅咒以色列民。巴兰诚然是一位先知,但是他却过着不敬虔的生活,贪爱不义的工价。即便是他对钱财有所觊觎,除非上帝允许,巴兰仍然不愿意前往。经过他的再三恳求,上帝终于同意他前往那里。在他前往那里的路上,巴兰遇到一位天使,这位天使定意要击杀他。巴兰所骑的驴子看见了天使,便不停地转向一旁,直到后来再也无法躲避为止。那驴子便卧下,当驴子受到巴兰的杖打之后,它便开口用人的话语责备巴兰。此时此刻,巴兰看到了天使,随后他提出要返回。然而,他却得到天使的允许,可以照上帝的定规继续做成这件事,也就是说他只可说上帝所吩咐的话。如此,那来诅咒以色列民的人反倒祝福了以色列民;并且因为他试图得到可以咒诅以色列人的允许,就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所以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祝福了以色列人。当他意识到自己不能得着钱财后,他便用邪恶的伎俩教唆摩押人,来引诱以色列民行肉体上的奸淫和属灵上的奸淫,也就是拜偶像。因为巴兰曾提出这般的诡计,后来便受到惩罚,为以色列人的子孙用刀剑所杀。巴兰的诡计结出了恶果。以色列民与摩押女子行奸淫,并在拜偶像的事上与巴力毗珥连合,在偶像前面屈身。上帝便吩咐所有犯罪的人都当受到死的刑罚。以色列民中,凡在这一罪行中带头的族长在日出之时都被悬挂起来,而其他人则被处死。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得到通报,说一名以色列男子正与一名摩押女子躺卧,非尼哈便进入他们的帐幕中。在圣洁的热心激发之下,非尼哈将两人处死。如此,他便为上帝所悦纳,祂吩咐将这些人处死。上帝随后吩咐以色列民对摩押人进行征战,作为他们引诱以色列民犯罪行为的报复;并将巴珊王噩以及希实本王西宏交在以色列民手中。以色列民便将所有的人尽行杀死,并毁灭了他们所住之地的一切城邑,将一切土地和牲畜夺为己有。流便支派和迦得支派请求将这些土地分给他们为业,说他们不在约但河另一边承受任何产业——当然,他们答应帮助其他支派征服此地。摩西将这两个王国作为产业分给了流便支派、迦得支派以及半个玛拿西支派。这是以色列民分配产业的开始。

此后,摩西登上毗斯迦山顶。在这里,上帝将迦南地指给他看。摩西远远地眺望迦南地,恳求上帝允许他进入那地;然而,上帝却拒绝了他的请求。在摩西完成了带领以色列民的重任,并且告知以色列民自己将要死去后,他就登上尼波山,站在毗斯迦山顶。随后,摩西就死在那里,死时一百二十岁,力量丝毫也没有衰败。上帝将他葬在一个山谷中,不叫任何人知道他到底葬在何处。当魔鬼打算掘出摩西的尸体时,被天使长米迦勒所制止。就这样,摩西结束了他伟大的使命和一生;对于他的忠心,保罗曾在《希伯来书》第3章5节中大加赞叹——然而,他并不是主耶稣的预表。确切地说,作为仆人和主人,他与基督有相似之处。追本溯源,摩西与基督之间诚然有许多相似之处可以应用。然而,相似性并不能构成某一事物作为预表的要素。预表必须要由上帝来指定为预表,而在这一事例中却并没有见到这样的指定。


6.士师时代的旧约教会(The Old Testament Church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Judges)


摩西死后,以色列民便由士师进行治理。第一位士师是约书亚,他在摩西在世之时便被上帝指定为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在世时,以色列民行事为人尚且不错,能够按上帝所设立的敬拜方式生活。约书亚派出两个探子,他们到达耶利哥城之后,就在喇合的家中过夜。喇合把耶利哥城中人心惶惶的情况告诉他们,为他们提供住处。探子答应当以色列人征服耶利哥时,保证喇哈和凡进入到她家中的人不被杀死,喇哈帮助他们悄悄地逃离了耶利哥城。返营之后,两个探子将所有探听到的情况向约书亚汇报。约书亚按照上帝的吩咐与以色列民一起进军迦南。上帝的约柜由祭司抬着走在他们前面。祭司的脚刚一接触水面,约但河的水便分开了,以色列民就从干地上跨过约但河,正如他们从前从红海中经过一样。约书亚于是从约但河中取来十二块石头,将它们立于约但河畔以示记念。这个地方人们称之为吉甲(就是“滚”的意思),因为上帝将以色列民的羞辱从他们身上滚去了,并且将他们升高到一种尊荣的地位。在吉甲,整个以色列民族都受了割礼;因为在旷野之中割礼受到忽视。在这里,他们也用无酵饼守逾越节,并且吃了那地的五谷。从这开始,天上便不再降下吗哪。约书亚在主耶稣向他显现之后大大地刚强壮胆,便率军征服迦南。他们到达耶利哥城,并在祭司抬着约柜与战士绕城七天(每天绕一次,第七天绕七次)之后,城墙就自己倒塌了。他们征服了这城,并将城中所能看到的各种东西都尽行毁灭,唯独喇合与她家中的人得以例外。然而,与上帝的吩咐相悖的是,亚干取了当诅咒之物。因为这一原因,当以色列民请求攻取艾城时,并没有得着上帝的应允。由于他们不信靠上帝,三十六人被击杀,结果以色列民的心便消化如水。约书亚因为蒙受耶和华上帝的坚固,就鼓励以色列民,并惩罚了亚干。于是艾城得以攻破。基遍人因为惧怕以色列民,便乔装打扮成从远道而来的样子,与以色列民讲和。五个迦南王于是阴谋除灭基遍。然而,耶和华上帝将这五王交在以色列民手中,并用从天降下的大冰雹击杀他们。为了彻底除灭他们,在约书亚的请求下,耶和华上帝使月亮和日头都停了下来。随后,迦南地诸王便都聚集起来,要攻击以色列。然而,他们都被彻底地根除了,以色列征服了整个迦南地。于是,约书亚在以色列各支派之间以拈阄的方式分配土地。流便支派、迦得支派以及半个玛拿西支派因为已经得着了自己的产业,便被遣回家中。正是在这个时候,他们在约但河的另外一侧筑起了一座坛。当其他的支派听到了这件事之后,便上来要攻击他们,以为他们陷入了偶像崇拜之中。这证明了以色列民此时对耶和华是多么火热。当他们在明白了筑坛的真正原因之后,便都返回自己的领地。此后不久,曾经热切地劝勉过以色列民的约书亚死了,终年一百一十岁。

约书亚死后,以色列民败坏自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些百姓离弃耶和华上帝,陷入诸般的偶像崇拜之中,服事被征服之地的各国神明。——其中有许多的神明,他们并没有毁坏掉,这背离了耶和华上帝当初的吩咐。耶和华上帝的怒气向以色列民如火燃起,以致这百姓无法抵挡那些起来反对他们的人。于是以色列人便成了任人宰割的砧上鱼肉。其中曾经辖制过他们的人有:1) 古珊利萨田,美索不达米亚王;2) 伊矶伦,摩押王;3) 耶宾,迦南王;4) 米甸人;5) 非利士人。 同时以色列人之间也有内战,以色列民因此自己毁掉了自己。这样一来,以色列民在迦南地常常处于一种比在埃及为奴时还要凄惨的境地。

然而,耶和华上帝并不想剪除祂的子民。因此,祂一次又一次地为他们差遣士师,将以色列民从他们仇敌的手中拯救出来。但是,以色列民仍然固执地离弃耶和华上帝,沉溺于最可憎恶的偶像崇拜之中。有时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领受士师的话;但通常而言,情况并非如此,即便是耶和华上帝曾一次一次地拯救他们,他们仍然顽固不化。耶和华上帝所赐下的士师并非一脉传承,没有间断。确切地讲,上帝每次在这种需求最为迫切时才兴起士师。因此,每次以色列民得着救赎之后,他们所享的安宁并不长久。这地得享太平的最长时间为八十年。

这些士师有以下诸位:

1) 约书亚。

2) 俄陀聂。

3) 以笏。

4) 底波拉。她起用巴拉,诅咒不来参战的米罗斯民。她赞美那用锤子将大橛子钉入西西拉头中的女英雄雅亿。

5) 基甸。他用三百人打败了所有米甸人的军队。

6) 亚比米勒。在一次内战中,一位妇人从城墙上抛下的大石头,打破了他的脑骨,他倒地而死。

7) 陀拉。

8) 睚珥。

9) 耶弗他。他轻率地许愿说:倘若他能凯旋归来,便将首先从他家中出来迎接他的献为燔祭,因为他以为来迎接他的可能是一只小母牛,一只绵羊或山羊。结果却是他自己的女儿。这样,倘若他果真杀死她,就是用一种可诅咒的方式来回应上帝的祝福。

10) 以比赞。

11) 以伦。

12) 押顿。

13) 参孙。按照一位天使的应许,参孙从玛挪亚和他妻子生下来。他行了许多奇事,将以色列民从非利士人手中拯救出来。最后,因为妓女大利拉的背叛,参孙失去了双眼。后来参孙为此复仇,推倒了偶像的庙宇,与许多非利士人同归于尽。

14) 当以色列民堕落,行那最不敬虔之事时,上帝兴起了一位先知撒母耳。耶和华上帝的约柜一直得以保存下来——这或许是因为约柜被以色列民藏了起来,或许是由于他们的仇敌因着上帝的指示,对这神圣之物非常敬畏的缘故。此时约柜被带到以色列人的营中,以色列民想借此使自己确信必胜。然而,他们却被非利士人打败,约柜也被掳去。上帝因为这件事使非利士人遭受瘟疫,最终他们将约柜归还给了以色列民。从那时起,以色列的境况因着撒母耳的治理有所好转。他指定自己的儿子为士师,但他们行事为人却不诚实。因此,以色列民要求撒母耳给他们立一个王。上帝借撒母耳之口严厉责备他们,但此后他们还是真的得到了一位王。

就以色列的外在情况而言,它的状况已经衰败到了这样的地步,以致整个以色列中竟然找不到一位铁匠。任何人若需要打什么或磨什么,都必须到非利士人那里去。结果是,非利士人大大欺压以色列民,使他们既不可以打制刀剑,也不可以打制枪。随着诸王的出现,以色列的外在形象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7.扫罗、大卫和所罗门统治时期的旧约教会(The Old Testament Church During the Reign of Saul, David, and Solomon)


以色列的第一位王是扫罗王。他诚然是一位富有才能的政治家,但是就宗教而言,他却是一个失败的例子。扫罗利用宗教为自己捞取好处,遭到了上帝的弃绝。他聚集了一支三十三万人的大军,要拯救基列的雅比。然而,除了扫罗和他儿子约拿单外,竟然没有一个人拥有一把铁剑。尽管如此,但上帝仍然将那些仇敌交在他的手中,他所到之处无不顺利。从非利士人手中大大地拯救了以色列民。然而,因为他曾经攻击并击杀那些祭司,上帝就使他在一次与非利士人的征战之中灭亡了。当时的情形是,扫罗最终成了自己的行刑者,负刃自戕。扫罗在位治理共十三年。

以色列的第二位王乃是大卫王,他来自犹大支派,受到了人们广泛的拥护。他是一位战斗英雄,不仅将以色列民从仇敌手中拯救出来,而且还统治着许多民族,将这些民族包括在他的领土之内。因此,他将以色列的尊荣与声望推向巅峰。另外,他还是一位名声显赫,敬畏上帝的国王,是一位合乎上帝心意的人。大卫最关注的就是教会,此时的教会进入一种尊贵、有序的状态中。按照上帝的吩咐,他将祭司分成二十四个班次,每个班次都按自己的时间来办理圣事。他将约柜带到耶路撒冷,为约柜建造了一所帐幕,直到供敬拜用的圣殿建成为止。他本来打算亲自建造圣殿。因此,他积累了大量的金、银、铜等宝物,以及凡可供建造这一浩大荣耀的工程使用的各种物件。然而,由大卫来成就此事,并非是上帝的旨意;因为大卫在他所打的历次战争中流了太多人的血。尽管如此,他的热望和心思仍然为耶和华上帝所悦纳,祂应许大卫说弥赛亚将来要在他的后裔中出生。同时,上帝也将供他儿子所罗门建造圣殿用的圣殿样式赐给他。在大卫的带领下,教会与国家都进入繁荣昌盛的状态。大卫在位四十年,然后死了。

以色列的第三位王是所罗门王,他大有智慧,并且上帝也将财富、尊贵、荣耀赐给他。所罗门在和平之中立国,在和平之中享国,在和平之中离世。他为耶和华上帝所悦纳,因此,上帝指示先知拿单称所罗门为“耶底底亚” 。所罗门主要根据会幕的样式建造了圣殿。然而,圣殿更宏大,更荣耀。因此,它在设计、华美和尊荣方面,超越了世界上的一切奇迹。所罗门在位治理四十年。

在大卫和所罗门统治时期,旧约教会达到了荣耀的巅峰。所罗门死后不久,教会便迅速失去了荣光和纯洁。王国分裂成了两部分。其中十个支派背叛了大卫家族,并且仍然使用“以色列”这个名称。而犹大支派和便雅悯支派,因为比邻而居,就彼此联合起来,实际上两个支派早已融合在一起。这样,即便是耶路撒冷城中,也有一部分人属于便雅悯支派。这些人仍然和大卫家族留在一起,被称为“犹大国”。


8.分国时期的旧约教会(The Old Testament Church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Divided Kingdom)


以色列的第一位王是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他使以色列民陷在罪恶之中。为了让自己的臣民脱离耶路撒冷,脱离上帝所设立的圣殿敬拜形式,他选定了两座城为自己的敬拜中心,即但和伯特利。在每个地方,他都放置一个偶像,也就是一只金牛犊。因为众祭司都已经离开了以色列,离弃他归向了犹大和耶路撒冷,所以他就选出了许多恶人,送给他们礼物,收买他们作那里的祭司。为了不使他的百姓过于迅速地脱离真宗教,耶罗波安便在某种程度上模仿真宗教的敬拜形式,每天派定宴席,犹如耶路撒冷敬拜耶和华上帝的宴席一样。更有甚者,他还在但和伯特利向偶像献祭。这样,他便引诱以色列民陷入偶像崇拜之中。他身后继位的众王都步他的后尘;结果以色列中没有一位好王。确切地讲,以色列只有不敬虔的王。由于这种原因,虽然上帝在他们的统治下同样保守了属祂的子民,但整个王国却陷入偶像崇拜之中。耶罗波安在位统治二十二年。

以色列的第二位王是拿答,他在位治理两年。第三位王是巴沙(在位24年);第四位王是以拉(在位2年);第五位王是心利(在位7天);第六位王是暗利(在位12年);第七位王是亚哈(在位22年);第八位王是亚哈谢(在位2年);第九位是约兰(在位12年);第十位王是耶户(在位28年);第十一位王是约哈斯,他在遭受亚兰欺压之时,蒙受耶和华上帝的呼召(在位17年);第十二位王是约阿施(在位16年);第十三位王是耶罗波安二世(在位41年);第十四位王是撒迦利雅(在位6个月);第十五位王是沙龙(在位1个月);第十六位王是米拿现(在位10年);第十七位王是比加辖(在位2年);第十八位王是比加(在位20年);第十九位王是何细亚(在位9年)。接下来,亚述王撒缦以色征服了撒马利亚和整个以色列王国,并将以色列民作为掳物带回自己的国家。这些支派从来没有归回自己的土地,而是部分地被那些外邦人同化了。一些余民确实渐渐地回到耶路撒冷,并且散居在犹太全地。另外一些人,则散居各地,仍然保持着犹太人的宗教信仰,直到目前。 这一点对于整个犹太民族而言,仍然是确实无误的。因为就十个支派而言,维系犹太人的纽带是薄弱的。这样,整个以色列王国便销声匿迹了。

犹大王国共有二十三位王,所有这些王都是大卫的直系裔脉。第四位王是罗波安,他和自己的臣民一起离弃上帝,并且行祂眼中看为恶的事。他在位治理十七年。第五位王是亚比央(在位3年);第六位王是敬畏上帝的亚撒(在位41年);第七位王是约沙法(在位25年);第八位王是约兰,他是一位不敬畏上帝的王(在位8年中,其中4年是和他父亲同时作王);第九位王是不敬畏上帝的亚哈谢(在位1年);第十位王是亚哈谢的母亲亚他利雅(在位6年),——尽管王国是属于约阿施的;第十一位王是约阿施(在位40年),他是由他的舅舅大祭司耶何耶大辅佐登上王位的,此时他只有七岁;第十二位王是亚玛谢,他在登基之初治理有方,然而,却并非是出于一种善美之心,这一点藉着他不敬虔的行为显露无遗(在位29年);第十三位王是乌西雅,他曾一度治理有方,但是当他假手干涉圣殿的侍奉时,耶和华上帝便击打他,使他长了大麻风(在位52年);第十四位王是约坦,他是一位敬畏上帝的王(在位16年);第十五位王是亚哈斯,他是一位极其不敬虔的王(在位16年);第十六位王是希西家(在位22年);第十七位王是玛拿西,他在登基之初并不敬虔,然而,后来却悔改了(在位55年);第十八位王是亚们,他是一位不敬畏上帝的王(在位2年);第十九位王是敬畏上帝的约西亚(在位31年);第二十位王是约哈斯(在位3个月);第二十一位王是约雅敬(在位11年);第二十二位王是不敬畏上帝的约雅斤(在位3个月);第二十三位王是不敬畏上帝的希底家(在位11年)。

在希底家王在位时期,耶路撒冷和圣殿遭到了毁坏,所有的犹大国的人都被掳到巴比伦。这样,在大卫王时代、所罗门王时代之后,犹大国中只有五位或六位王能够忠于职守,改革宗教崇拜中的流弊,治理国中的百姓。然而,不敬畏上帝的王却占大多数。教会变得非常败坏,常常连表面的敬虔都无法表现出来。总体而言,那时的教会完全陷入了偶像崇拜之中。虽然耶和华上帝曾差遣众多的先知到他们那里,迫切地、勇敢地责备、警告、劝勉并引导他们(那些敬畏上帝之人因此便得着了激励与安慰);然而,这些百姓仍然顽固不化,继续崇拜偶像。在各个时代,旧约教会之中都有许多敬畏上帝的人存在。即使在以利亚以为只有他自己留下的那个时代,却仍然有七千人,也就是说数以千计的敬畏上帝的人存在。由此看来,在大卫王时代、在所罗门王时代以及其他诸位敬虔君王的时代,敬畏上帝之人的数目将会是何等之巨呢!因此,我们有理由在某些方面尊崇旧约教会;另一方面,我们也有理由因为上帝对如此不敬虔的百姓予以这般忍耐而感到吃惊。


9.被掳巴比伦时期的旧约教会(The Old Testament Church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Babylonian Captivity)


经过多次警告之后,上帝差来了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他毁坏了迦南地,毁坏了耶路撒冷,毁坏了圣殿,毁坏了其他一切事物。他将那些掳来之物和所有的百姓全部迁到巴比伦,将他们变成了奴隶。在这里,他们每当想起锡安,就悲哀哭泣。圣殿和宗教,这些他们过去没有丝毫兴趣的事物,现今成了他们所宝贵的、所热望的东西。尽管如此,上帝仍然善待他们,赐下先知用将来的复兴来坚固并安慰他们。耶和华上帝也不断地使他们在那些征服者的眼中蒙恩。他们被分配到高低不平的地方垦荒拓田,因此,大部分犹太人得以留在一起。这也正是传授并保守真宗教的优势所在。因为在圈定的土地之上,他们仍得以生活在族长的治理之下;同时,在君王的宫廷之中也有一些声名显赫的人士,一直促进他们的福利。在这些人士中,有因蒙受上帝引导在君王宫廷之中大受尊崇的但以理。犹太人就在这种被掳状态之中度过了七十年,——按照通常的说法,这段时间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极限。正如上帝不愿让那些出埃及的人进入迦南地,而是让他们的子孙进入那地一样,祂也同样不愿意让那些因为自己的罪孽而遭放逐的人归回迦南地。相反,他们死在了巴比伦,但也有一些人例外,他们在老耄之年与那些已死之人的子孙一同归回。这些人仍然记得所罗门圣殿的样式。犹太人重返自己的土地,这件事当时在人看来没有丝毫的可能。然而,那位掌管着君王心意的上帝,在祂没有难成的事,祂确实在耶利米所预言的七十年期限满足之后,使一些被掳的以色列人得以归回故土。祂藉着古列王成就了此事。很久以前,古列王就被上帝按着名字所认识。诚然,不仅以色列百姓得以归回,而且连圣殿中用于圣事的器皿也被归还给他们。这乃是为了使这些器皿在圣殿中事奉耶和华上帝时能够派上用场。那时,他们已经得着了允准和命令,可以重建被毁的圣殿。

以色列民从巴比伦归回与他们被放逐的形式有相似之处。起初,那些被放逐的人属于少数,随后便是全部的人。同样,并非所有人都立刻归回。实际上,许多人从来就没有归回,即使他们有这样做的自由。相反,他们自愿留在那放逐之地,因为他们热衷于自己属世的财产,胜过迦南地和真宗教。当然,大多数犹太人仍然持守自己的宗教,处于与外界隔离的状态之中,没有与那些外邦人混合在一起。正如以色列民出埃及时带来大量的财富一样,他们离开巴比伦时也是如此。他们在大卫后裔中的王子所罗巴伯、大祭司约书亚、大发热心的尼希米以及其他人的带领下离开了巴比伦。他们首要的任务就是筑坛,并且在坛上献晨祭和晚祭。随后,他们满怀激情地担负起重建耶路撒冷城墙的任务。令所有人吃惊的是,这一任务在很短的时间之内便大功告成。圣殿的根基也建好了,然而圣殿本身的建造却进展缓慢,因为每个人都首先建造自己的房屋。耶和华上帝为此藉着先知哈该责备他们。第二个圣殿与第一个圣殿相比,结构上要简单得多。那些曾经目睹过第一个圣殿荣美的年长者见到所立的根基,就哭泣落泪。更有甚者,第一次圣殿中的一些器物已经无法见到。然而,后一个圣殿的荣美却仍然胜过第一个圣殿;因为一切影子的本体主耶稣基督要在此显现。祂用自己的荣光驱散了所有的黑暗。


10.两约时期的旧约教会(The Old Testament Church During the Intertestamental Period)


归回之后,有一段短暂的安宁与统一。当时大卫家族中的王子王孙并没有多少权威。大祭司在政治事物中获得了太多的权力,以致最终占据了上风。在马加比时期,他们则取得了全部的统治权。以色列民受到邪恶的安提阿克斯(Antiochus)的压榨,以致在以色列各地既无安宁,也无稳定可言。最终以色列臣服于罗马皇帝的统治,罗马皇帝则藉着希律为以色列提供了治理与外在的安宁。自巴比伦归回之后,我们并没有看到犹太人重新陷入偶像崇拜中的记载。以色列人按照摩西曾吩咐给他们的上帝的律法,更加勤勉地治理和保守宗教事物,其程度胜过了以色列进入迦南地以来的任何时期。然而,教会却变得矫枉过正,被假冒伪善、迷信以及各种错误所充斥。在这些人中间,最突出的倡导者就是法利赛人(出现严重偏差最少的)、撒都该人和爱色尼人。

如果有人如此观察迦南地教会的始终,那么他肯定会因为一些人将迦南地看作天国的预表而感到吃惊。这两者之间没有丝毫相似之处,有的只不过是差异而已。当然,也能够在迦南地和天国之间进行一些有趣的对比,将以色列人的迦南之旅视为对上帝子民天国之旅的暗示。在这一旅程中,他们既经历到无数的患难,也经历到上帝对他们灵魂的救赎,当他们仍然在肉身中活着的时候就能经历到这些。迦南地可以用来指那些关乎肉体的事物,也就是说,世上的一切事物,即使在最美好的时候,仍然给人带来悲伤和痛苦;人们既不应该寻求,也不应该盼望在这尘世之上得享完美的安息。进一步讲,对旧约时代教会状况的探讨,可以使人们明了新约教会的荣耀何以超出旧约教会。当人们把当今教会的状况与它应有的状况进行对比时,他们有权抱怨我们今天教会的悲惨状况。然而,当他将当今的教会与旧约教会相比较时,那么在实质上,当今教会最差的状况也远远胜过当时最好的情况。因此,我们有理由为此感谢并赞美耶和华我们的上帝。


第四章 旧约时期耶稣基督中保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Suretyship of Jesus Christ During the Old Testament)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概述了旧约时期教会的状况。现在,我们要具体考察那时信徒的状况。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改革宗教会中在这一问题上众说纷纭。我们将以下面的顺序考察有关的问题:1) 中保;2) 旧约时期的众信徒。在本章中,我们将探讨中保的性质。


1.对各种彼此冲突的观点的考察(Conflicting Views Examined)


我们需要对以下问题予以讨论:主耶稣是否亲自担当并且完全除去了旧约时代的众信徒的罪债和刑罚?祂是不是在父上帝面前并按照祂的意旨甘愿担当此任,为他们做出补偿?还是在那位中保做出补偿之前,上帝自己仍有权柄和自由来刑罚他们的罪恶,因此,旧约时期众信徒仍然伏在罪的捆绑和刑罚之下呢?

这些是造成下列意见分歧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所在。这些问题所涉及到的是主耶稣的尊荣,因此非常重要。首先,我们要考察不同的中保形式。然后,再就各反对意见中一致的地方进行探讨,随后再探讨他们彼此之间的分歧。

首先,民法中有三种中保形式:

(1)第一种类型的中保就是“债务保证人”(Fide-jussor)中的“有限保证人”。在这种保证中,某人成为另一人的中保,条件是债务人仍然承担自己的债务,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尽自己所能偿付的有关债务。如果债务人出现不能完全偿付债务的情形,中保则需要偿清所剩的余额,直至全部付清为止。

(2)第二种类型的中保就是“债务保证人”中的“无限保证人”。在这种保证中,中保使自己置身于和债务人同等的地位上。这就意味着,债权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向其中的债务人和中保任何一方提出索赔和清偿债务的要求。他们双方都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在这种情形下,倘若相关的索赔首先是向债务保证人提出的,而债务保证人又无法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债务人就必须归还债务的余额。倘若相关的索赔首先是向债务人提出的,而债务人又无法偿清全部债款,就可要求债务保证人偿付债务的余额。

(3)第三种类型的中保,称为“债务承担人”(Expromissor)。中保在债权人同意的条件下,自己为别人的债务担负清偿的责任。如此,债务人就摆脱了所有的债务,不再承担任何清偿的责任,并且不再为相关的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即使中保玩忽职守,甚至既不愿意偿付,也没有能力偿付债务,原债务人也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这三种类型的中保,只是在解决个人之间的金融债务时才起作用。因此,这些类型的中保形式不能移用到主耶稣担任中保的各种具体情况中。因为就基督所担任的的中保而言,上帝乃是要作为审判者走到前台,对“被告”进行审判,并执行审判,由此来成就祂自己的公义。我们这里所探讨的“债务人”,是当判处死刑的“债务人”;因此,要么是“债务人”,要么就是那位中保,必有一方受死。在这种情形之下,“债务”的清偿不可能是由债务人和中保共同做出的。这位中保必须既是上帝又是人,只有这样祂才能够担当,并且完全除去刑罚。既然这三种类型的中保此处都不适用,所以我们不再对此类中保的字句进行探讨,也不再就基于此类问题的任何争辩──即某些辩论者试图从上述情形中所引申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讨论。尽管如此,倘若我们不得不用这些中保类型中的词语,我们主张基督既不是也不可能是“有限保证人”或“无限保证人”式的中保,因为若是如此,就意味着基督这种中保的身份不够完美。这样的一位中保,对于罪人来说,既没有任何益处,也不会为他们带来任何安慰。相反,我们认为基督乃是一位“债务承担人”式的中保,祂亲自担当了罪人的罪债与刑罚,如同祂自己的一样,并且代替那些罪人,将祂自己献上。父上帝本是如此命定的。祂亲自差遣这位中保,并且对祂爱子的中保职分感到满足并悦纳。不管爱子是将要付上赎价,还是已经付上了赎价,对于父上帝来说,都是一样确实的。未来完全在上帝的掌管之中,犹如过去一样。

其次,各方一致赞同的地方如下:

(1)旧约众信徒死后立刻被带入天堂,在那里得享永远的福乐。

(2)若非上帝的公义得到满足,他们就不能得救。

(3)他们得蒙拯救,唯独靠那所应许给他们的弥赛亚的受难与受死,祂必在上帝所命定的时间偿清他们的罪债。

(4)上帝已经在永世之中预定,不在选民身上惩罚他们的罪,而是仅仅在中保耶稣基督身上施罚。

(5)在始祖堕落之后,上帝与人之间唯独订立了一项恩典之约。此约始于伊甸园中的第一个应许,一直保持不变,直到基督降临施行审判。正是藉着这一恩典之约,旧约众信徒得了拯救,新约众信徒也同样得蒙救赎。

(6)因此,上帝在地上只有一个教会。这一教会,就其本质而言,从亚当到审判之日是同一个教会。

在这些观点上,争论各方都有一致的看法。对于反对这些真理中任何一点的人,人们会一致反对。争辩双方都注重这些共同点,有谁反对其中的任何观点,都会受到众人的反对。

第三,这些观点的分歧之处在于:改革宗教会普遍认为,主耶稣在旧约中的中保职分与新约中的中保职分乃是一样的。我们相信,为了藉着祂自己的受难和受死偿清这些罪债,主耶稣亲自担当并除去了所有选民的一切罪债(如此也除去了旧约中众信徒的罪债)。旧约众信徒也这样免除了罪债与刑罚,正如新约众信徒一样。然而,一些人却主张,在旧约中,从绝对意义上而言,这位中保并没有亲自担当祂的子民的罪债。确切地讲,在旧约中,祂只是一种辅佐性、帮助性的中保,只有在上帝愿意在他身上而不是在他们身上刑罚罪债的条件下,他才会亲自承担这一责任。旧约众信徒可能仍然处于罪债和刑罚之下,直到那位中保完全偿清罪债时,上帝仍有因着他们所欠的罪债在他们身上施行刑罚的权柄。倘若那位中保未能完成他的职分,或者是他不能够完成,或者是不愿付上赎价,那么,他们最终仍将自己担当他们罪债当受的刑罚。倘若有人要以不同的中保职分来界定这一不同之处;那么,人们通常所理解的不同之处乃是:基督不仅在旧约之中,而且在新约之中,都同样是“债务承担人”。但是,另外一些人却主张:在旧约之中,基督不过是“有限保证人”或“无限保证人”的角色,而不是“债务承担人”。若是有人问,后一种观点何以能够同上述各种观点一致(也就是与那些双方均表赞同的观点),我的回答是:我既不知晓,也不能够将这些观点连贯在一起。我还是将这一问题留给那些认为两种观点都成立的人回答吧。


2.就其绝对性和完全性而言,主耶稣乃是旧约中的中保(The Lord Jesus Was Surety in the Old Testament in the Absolute and Full Sense of the Word)


不但在新约之中,而且在旧约之中,主耶稣都是这样一位绝对的、替代性的中保。证明如下:


证明#1:只有一个恩典之约。并且,从亚当到基督降临审判时,这一恩约乃是并且永远是一样的。在这一恩约之中,所有立约者都拥有同样的所得,同样的权利。耶稣基督乃是这一恩约的中保(来7:22)。因为只有一个恩约和一位中保,而且这一恩约的所有参与者,都拥有同样的权利,并且用同样的方式参与此约。所以,基督必然在所有时代中都是一样的,而且祂的中保职分也必定具有同样的效力──不仅在祂做出实际补偿之后有效,而且在这补偿做出之前也仍然有效。


证明#2:使徒以明确的方式表明,耶稣基督在旧约之中乃是同样的中保,正如祂在新约之中一样:“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13:8)。“昨日”,与过去相关,也就是与旧约时代的那些日子相关。此时,使徒在第7节中所谈到的那些人,就是他要我们效法他们的信心并留心观看他们结局的那些人,他们仍然活着。“今日”,与现在相关,也就是与新约时代的日子相关。使徒所讨论的核心乃是:与旧约时代那些信徒相比,我们当更多地信靠基督,对结局寄予更美好的盼望,因为主耶稣现在、过去是一样的。因此,就主耶稣的位格而言,祂乃是永恒的、不变的上帝;就祂所做的补赎、所赢得的救恩,祂在新约中的中保职分拥有同样的功效,正如以前在旧约时代一样。祂从前怎样成为那一时代信徒的祭坛,现在仍然同样是我们的祭坛(来13:10)。祂现在仍藉着自己的宝血洁净自己的百姓,正如祂从前所做的一样。他们乃是同样的百姓(来13:12)。进一步讲,祂不仅是为前约众信徒的过犯而赐下的挽回祭,而且同样也是为新约众信徒赐下的挽回祭。所以,使徒盼望我们要用上帝的恩典坚固我们的心,不要执着于各种外在之物。由于使徒保罗为坚固我们这些新约众信徒,将我们得安慰、得确信的根基建立在主耶稣基督身上,正如基督曾是旧约中祂自己子民的根基一样。所以,事实确定无疑,在旧约中,耶稣基督乃是同样有效的中保,正如祂在新约中的中保职分一样。因为在旧约和新约之中,基督乃是一样的;又因为在新约之中,基督是一位替代性的中保,这乃是绝对无疑的;所以,在旧约之中,基督也同样是一位替代性的中保。


证明#3:在旧约中,耶稣基督中保职分的性质,与祂在救赎之约中,或者说在永恒的和平之约中所承担的中保职分是相一致的,并且祂一直担负这一中保的职分。因为,在这和平之约以及祂完成其中保职分的过程中,基督绝对是一位替代性的中保;所以,祂在旧约之中也绝对是一位替代性的中保。

(1)基督将自己献上,在上帝永恒的和平之约中成为一位替代性的中保。就上帝的智慧、信实以及其他属性而言,这一点乃是不证自明的。上帝的旨意就是要救赎祂的选民,这乃是绝对的。祂为了使自己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在耶稣基督里面拣选了他们(弗1:5-6)。上帝为了让基督拯救他们(约17:6),就将他们赐给基督。而基督已经将他们记载在生命册上(启21:27)。绝不会有任何偶然性可言。既然上帝已经在永世之中预定,祂不在选民身上刑罚罪债,只在中保身上施行此罚,上帝又怎能让这些选民来偿还罪债呢?在救赎之约中,上帝到底要为何种目的使那些选民伏在永远的诅咒之下呢?难道上帝不相信祂的爱子吗?难道祂所拥有的权能不够吗?难道上帝的爱子需要有人来为祂作中保,以便在祂不足以承担有关的职分时,人能够付上赎价的差额吗?还是说,只有在父上帝愿意让祂为选民承担罪债的条件下(而这只有在及至时候满足祂降世为人时才能知道),上帝的爱子才肯付上赎价成就此事,以致有可能出现祂或许不必受难付上赎价的情形呢?或者是说,在历史过程中,上帝要用一种与祂自己的初衷不同的方式来对待祂的选民,因此祂的所思所行就有所不同呢?正如你所明了的,所有这些谬论都显明,那位信实、无所不在、全然智慧的上帝预定由祂的爱子为所有选民担任替代性的中保,祂并没有用不同的方式对待不同的选民,这乃是绝对的。上帝的爱子所能作的就是将自己献上,为选民担任完全的替代性的中保,绝不可能对选民区别对待。

(2)此位中保已经在上帝永恒的预旨中,被预定担任选民替代性的中保,同样基督也成就了作为这样一位中保所当尽的职分。基督已经完全付上赎价,不仅是为这位选民,同样也是为那位选民。没有任何保留,没有任何条件,祂已经代替了祂所有的选民,用同样的方式成就了这一工作。“哪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受欺压,却自卑不开口”(赛53:5-7)。预言乃是为着要让生活在那个时代的选民得益处,这些预言正是为他们而宣讲的。因此,那一时代的信徒,明白那位中保已经亲自担当了他们的罪债,明白那位中保要在上帝所命定的时间付上赎价。所以说,那位中保乃是按着上帝对祂中保职分的永恒命定,来成就祂中保的职分的。正是藉着这种方式,祂才被显明出来,成为选民信靠的对象;因为,那信靠的对象必须是真实可靠的。所以,基督绝对就是那位旧约中的替代性的中保,这乃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证明#4:对于旧约的众信徒而言,基督正是作为这样绝对的替代性中保被高举起来。祂代替他们,把他们的罪担负在自己的身上,目的是要为他们付上赎价。从以下几种原因来看,这显而易见:

(1)旧约中所献的各种祭物,乃是耶稣基督藉着受难和受死作出补赎的预表。当罪人带着献祭用的牲畜来到圣殿,将之作为祭品交给祭司的时候,罪人要按手在祭牲身上,借此表明他把自己的罪债交托给了那位将要到来的弥赛亚,就是祭牲所预表的那位。于是,这祭牲便被宰杀,代替了那位罪人。因此,他得以称义,回到家中。藉着这种献祭,罪就这样绝对地转给了那位弥赛亚。在这里,所操练的乃是对弥赛亚的信心,相信祂必会付上赎价。此处所发生的乃是因信称义,这样的信心必须有真理作为信靠的对象。因此,在旧约中,基督绝对是一位替代性的中保。

(2)进一步讲,对旧约的众信徒来说,他们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他们身负罪债,当受永远的刑罚。另外,他们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上帝不在他们自己身上惩罚他们的罪债,而是愿意并且必在中保身上刑罚他们的罪。假如他们认为自己身负罪债,当受惩罚,却不知道上帝愿意并且必将在那位中保身上为他们的罪债作出惩罚,而不是他们自己身上;那么,他们就不可能信靠那位将要来临的弥赛亚,因为其中没有信心所必需的明确的应许。他们或许仍然处于,并且要永远伏在罪债之下。这样,既然没有信心,他们便不会得救。然而,如果他们确实有信心,事实上他们真的有信心,那就必定有绝对的应许。如此,也必定有一位替代性的中保。倘若他们确实不知道自己身负罪债,当受刑罚,这就说明上帝在其隐秘的旨意中隐藏了他们有责任自己担当惩罚一事,上帝没有使他们知道这一情形,这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然而,如果他们确实知道,上帝愿意并且会在那位中保身上,为他们的罪债作出惩罚,他们只能在绝对意义上,将基督视为替代性的中保。这样,藉着信靠祂,他们得享平安,相信自己已经脱离了罪债和刑罚。否则,就会忧虑这位中保不能完成祂的职分,不能完全付上赎价。他们作为“主债务人”,必须付上全部或部分赎价。他们必然有这样的忧虑。然而,用这种方式来揣度上帝和全能、信实的主耶稣基督,是何等可怕啊!祂竟然不能成为一位完全的中保!但是,既然祂得蒙父上帝的应允,担任罪人的中保,债务就已经转移,那已经称义的债务人绝不需要再对自己的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3)若有人认为,旧约中的那些信徒确实知道主耶稣要亲自付上赎价,而不是他们自己;但上帝仍然告诉他们说,祂依然保留在他们身上而不是那位中保身上惩罚罪债的权柄──那么,我的回答是,这两个方面是彼此冲突的,也就是说,不可能出现以下的情况:一方面,认为基督必会付上赎价;另一方面,又认为上帝有权柄不接受中保的补赎,而是要惩罚他们。上帝绝不可能让我们相信彼此矛盾的事。因此,基督是一位替代性的中保,这乃是确定无疑的事实。


证明#5:旧约的众信徒得蒙拯救,死后立即被迁移到天上。这一点并不是争议点。然而,既然他们被接到天上,以下两种情况必居其一:他们或是虽然在天上,但在基督受死前仍然处于罪债和刑罚之下;或是已经完全称义,脱离了一切罪债和刑罚,并被宣告可以承受他们已经拥有的永恒救恩。若是第一种情况属实,他们就会仍然担心惩罚的临到,仍有可能被从天上驱逐出去,投到地狱之中。这些因素彼此之间互相矛盾:蒙恩得救升天,却仍然处于罪债和刑罚之下,因担心被逐而恐惧战兢。若是他们被完全称义,就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上帝的公义并没有完全得到满足──而这是不可能的,二是藉着弥赛亚完全的保证。尽管弥赛亚尚未付上赎价,但在绝对意义上,祂已经除去了他们的罪债,亲自担当了他们的罪债,只不过是在上帝所命定的时间才为他们付上赎价。若是因基督付上赎价,确实就如后者所言,那么,在旧约中基督确实是众信徒死后的替代性中保。因此,就这种中保而言,将来偿付和当时偿付具有同样的果效。既然基督作那些信徒死后替代性的中保,那么,在他们死前,基督也必是他们替代性的中保。他们也同样是上帝的选民,上帝对他们并没有改变,基督的中保职分,也没有在每位信徒死时就发生改变。因此,在旧约时代,主耶稣基督绝对也是一位替代性中保。


证明#:旧约众信徒拥有与上帝和好、被接纳为儿子、有真实的救赎性信心、完全称义、在上帝里面得享安息等等福分。我们随后将说明确实如此。若不是藉着这样一位完美的替代性中保,他们就不能够得享这些恩惠。因此,主耶稣在旧约中也是这样一位替代性中保。


3.对各种异议的答复(Objections Answered)


异议#1:倘若那位中保未能尽到自己的职分,旧约众信徒仍然能够得救吗?上帝的公义不会允许此类事情发生,因此,旧约时代的那些先祖便不得不仍然处于罪债之下,直到这位中保确确实实地作出补偿为止。

回答:(1)如此,那些生活在西乃之约以前的众信徒便与那些生活在西乃之约以后的众信徒处于同一状态之下。然而,那些反对者却将前者所处的状态高举到了远超后者的程度。

(2)倘若那位中保最终并没有完成自己的职守,那些得以完全的众灵魂就会因此被驱逐出天国吗?

(3)这是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更不用说“倘若那位中保最终未能完成自己的职分”了。上帝断不至说谎,耶和华上帝的旨意永远立定。并且,主耶稣是一位既顺服又信实的主。这样鲁莽的观点哪有什么立足之地呢?


异议#2:从绝对意义上来说,基督要将选民的罪债担当在自己身上,祂就必须为祂自己的罪债付上赎价。于是,信徒就因为他人担当了自己的罪债而得赎,但并不是藉着罪债被清偿而得赎的。

回答:(1)有人主张基督仅仅是“应许性中保”(a promising Surety),也就是说,祂的保证是以某些条件为前提的。坚持这种主张的人也会提出这样的观点。

(2)基督已经为选民的罪债付上了赎价,祂把他们的罪债担在自己身上,目的就是要代替他们,为他们付上赎价。

(3)对于新约而言也是如此。


异议#3:“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林前15:17)。这句话证实,倘若那位中保未能尽到自己的职分,他们就必须自己付上赎价。如此看来,基督在旧约中并不是替代性中保;相反,那些信徒在那位中保付上赎价前,仍然处于罪债之下。

回答:(1)使徒在此处使用“你们”一词,所谈论的乃是新约时期。他所表达的意思是,倘若基督没有复活,那些信徒将要处于何种状态。那么,这些人是否会因此得出结论说,基督在新约之中不过是一位援助性、辅助性的中保,当人无法清偿时,祂才承担相应的责任呢?或者我们可以说,倘若上帝要向其中一方或者双方主张清偿时,新约的众信徒就仍然处于罪债和刑罚之下呢?

(2)使徒在此声明,绝不可能出现基督作为上帝和人而不能从死里复活的事。祂明确地指出,我们所信的并非枉然,我们也并非处于罪的捆绑之中。

(3)使徒保罗借基督从死里复活之事证明了死人必要复活。有些人否定死人复活。保罗通过阐明基督若不复活随之而来的种种荒谬,证明了基督的复活。因此,使徒的目的并不是要将基督若不从死里复活的后果教导人们,而是教导人们明白反对死人复活所导致的种种荒谬与不可能之处。

(4)此处所探讨的主题,既不是旧约众信徒所处的状态,也不是对假如基督不能尽到自己的职分,那么在基督付上赎价之前那些信徒便仍然处于罪债与刑罚之下这种假设情况做出任何解释。Conditio impossibilis nihil ponit in esse: 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并不能证明什么。基督不可能无法完全成就中保职分所要求的一切。因此,臆想倘若罪债未得清偿,就会有什么确定的结果,纯粹是愚妄之举。


异议#4:既然赔偿尚未付上,那么债务仍然存在,直到完全偿付为止。

回答: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结论呢?难道基督因此就不是替代性中保了吗?有人坚持这种观点,同时又认为基督是一位替代性中保。既然基督是一位替代性中保,这就意味着,祂必在适当的时候付上赎价。信徒不再处于罪债之下,因为中保基督已经把罪债担在了祂自己身上。在旧约时期罪债仍然没有清偿,但是那位可靠无谬的主必会为此付上赎价。


异议#5:对于旧约的众信徒而言,那些反对他们、有碍于他们的字句,必须每日被除去(西2:14)。因此,他们必须自己承担清偿的责任;因此,对于他们而言,基督并不是一位替代性中保。

回答:认为旧约中那些信徒必须每日为他们的罪债付上赎价,这种观点并不正确。这节经文中的“字句”一词所指的并不是这种意思。确切地说,这句话所要说明的意思是,献祭并不能够除去他们的罪债。相反,他们的罪债乃是由承担他们罪债的中保清偿的。当时所献的各种祭物就是向他们确证此事。就某些方面而言,这些“字句”并不是完全攻击他们、有碍于他们的;因为,那位应许的弥赛亚,此时既没有出现,也没有付出任何赎价。尽管如此,这种情形并没有使他们杞人忧天,也没有降低他们对那位中保必将付上赎价的确信。

围绕这一问题所产生的一切错谬,乃是由于他们将上帝和祂的作为与人和人的作为进行比较──这种作法与《以赛亚书》第55章8节的经文有抵触。他们这样做,将中保主耶稣基督受死,满足作为审判者的上帝的公义,与那些和金融债务相关的债务中保人的功用相互比较,当然就得出各种谬论。我们已经对这种谬误进行了驳斥,并且已经就保证的方式及其有效性方面,确证了耶稣基督的中保职分在旧约和新约中都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在基督已经亲自担当了选民罪债和刑罚这一点上都是相同的。因此,顺理成章的便是,就这一问题的本质而言,旧约众信徒与上帝有同样的关系,同样与上帝和好,同样为上帝的子嗣,同样为上帝的朋友,得享同样的安息,正如新约众信徒一样。我们将在下一章中讨论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