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神學是一種科學, 也是神學的科目
霍志恆(Geerhardus Vos)
以下論文是霍志恆(Geerhardus Vos, 1862-1949)於1894年5月8日,在普林斯頓第一長老教會(The First Presbyterian Church of Princeton),擔任普林斯頓神學院(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聖經神學教授的就職典禮上所發表的演說。原著由Anson D. F. Randolph & Co. (New York, 1894)刊登,現在可自由複製。
校長和董事會成員先生們:
各位呼召我從事的工作,我義不容辭地接受了,各位也在今天對我做了更正式的介紹。在得出這個結論——也就是我有責任接受你們因為看重我而給我的呼召——之前,我先是深深感到不配,因為我的名字竟然和那些傑出的人士可以沾得上邊,神在這個學校曾藉著這些人使祂得榮耀。當我還是學生時,曾在這些人的門下受業,其中一些人已經睡去;少部分人今天仍然健在。從對已故者的回憶和在健在者的身上,比起認識我將要履行的責任的困難,我更深刻地認識到自己的軟弱。然而,一方面,我和這些人的關係也許會使我此時充滿疑慮,而另一方面,我也不企圖隱瞞,他們也是我受激勵的源頭。考慮到自身的不足,我更高興我的四周圍繞著這些雲彩般的見證人。我深深相信,再也沒有其他的地方和環境,可以讓我在這裡受到過去莊嚴的影響,讓我承受到更純淨、更有力的動力,並得著堅固和激勵。我剛才作的宣誓,其本身就象徵著從過去到未來的延續;我覺得它會在我身上起作用,不僅成為外在的節制,也成為內在約束的力量——這是一種特權,更是一種責任。
前言
聖經神學雖然不是一門新的學科,在這所神學院裡卻屬新的部門;此一事實決定了這場演說的主題。在一般情形下,談論一些特殊的主題,而非談論一般性的原則,可能比較適合,或許各位也會更有興趣。但是,因為聖經神學是神學院新加入的課程,我也受委任要特別照顧和維護它。所以,我認為我的責任就是要向各位介紹此神學科目。並且,至少要概括地描述其特質,和我所期望的教學形態。這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各界對此新的神學科目有著相當分歧的看法。有人對其推崇備至,認為她是合乎科學的神學的理想(the ideal of scientific theology),用這種誇張的說法,也嚴肅地反映出其姐妹科目的特質(這些科目年代久遠、存在較早)。其他的人則對此新項目抱持懷疑的態度,甚至公開批判她在神學家庭中的地位。我們當然有義務,要為她和為我們自己,針對此問題建立一個有良好根基和明智的判斷。我期盼以下的談論,在某種程度上會為此問題帶來亮光,使各位能根據事實公正地評斷。
聖經神學是科學,也是神學的科目
什麼是神學
要瞭解聖經神學所討論的議題,首先必須對「什麼是神學」有一般性的清晰認識。相較於先有一些先驗的立場(a priori constructions),在許多情況下,詞源學是比較安全可靠的指引,它告訴我們,「神學」就是關於神的知識;這個基本定義完全合乎各類知識的原則。因為只有把神學定義為是關於神的知識時,我們才有權利稱它是一門獨立的科學。科學的形成,並非毫無章法的,而是根據一種客觀的劃分原則而建立的。正如一般的科學會受到研究對象的約束,而且必須容讓自己被現實來塑造;對各種科學進行分類也是這樣,在宇宙整體知識裡不同成員之間的關係,也必須遵循一些偉大的分界線(上帝用這些分界線來標示宇宙的浩瀚領域)。要把某些知識稱為特定的科學,就必須依循上帝對這些特定對象所劃分出來的分界線來區分。當我們論到生物學,是因為上帝的創造已經使生命的現象與那些非有機物質有所區分。現在,從此角度來看,我們必須說:沒有一種科學比「神學」具有更清晰的頭銜。上帝是創造者,祂與所有的受造物之間的區別是絕對的。在宇宙之間,沒有其他的區分有如此浩大的鴻溝。上帝是神學唯一合法的對象(雖然上帝與祂的受造物如此不同)。
神學的對象
然而,我們將會在下面討論到:不僅神學的對象與其他科學有所不同,神學與其對象之間更保持著一種非常特殊的關係;這種關係在其他地方是找不到嚴格類比的。在所有其他的科學裡,是人跨出第一步靠近客觀的世界,使客觀的世界臣服在他仔細的觀察之下,迫使它伏在其實驗之下。簡言之,是人主動地促使大自然啟示它的真相和法則。在神學裡,這種主體和客體之間的關係被顛倒過來了。這裡,是上帝為了揭示祂的本性,跨出第一步來接近人類,不只如此,祂創造了人類,使他們具備有限的心智,能夠接受祂無限完美的知識。在神學裡,客體(研究對象)絕非是被動的,祂在創造的行動中,首先安排讓主體必須依附自己(客體);然後,永生上帝才授與主體那種無法靠他自己獲得的知識。因為,「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因此,嚴格說來,我們應該說,神學的對象不是上帝自己本身,而是上帝所啟示出來的、關於祂自己本身的知識。
雖然這個獨特的特質,在抽象和各種情況下可以應用在神學身上,但是當罪進入了人類之後,這個特質就一直被強調出來。在有罪的情況下,人儘管保留了某些關於上帝的知識,卻絕對需要依賴上帝全新的自我啟示,來認識那些純正完全的神聖事物——就是我們所稱的「超自然啟示」(supernatural revelation)。藉著重生和光照被罪弄黑暗的心智,一個新的主體被創造了出來。藉著上帝客觀地自我顯明祂是救贖者,事物的新秩序就出現了。並且,藉著把關於這個事物新秩序的真理,安置在聖經內,人類的心智也能夠從那裡獲得全新的知識;而這知識,不過就是在重生的知覺意識中,對上帝的作為和話語之客觀世界的一種回應。
什麼是釋經神學
既然如此,我們的神學從一開始就屬於上帝超自然運作的一部分——上帝藉著超自然的運作,使祂自己成為我們認識的對象(或譯為客體)。至於要從何處開始神學研究,是我們無法自行選擇的。神學的本質,迫使我們必須要從那些與這門科學的啟示基礎有關的部門開始。我們從一開始就必須具備一個倚靠和接納的心態。讓聖經中神自我啟示的影象,儘可能完全和清晰地反映到我們的心智裡;這乃是每一個神學家首先和最重要的責任。為要遵循此原則,在歷代科學式神學的發展中,一組研究便漸漸與其他的研究脫離,並且自己形成了一個更小的有機體。這是因為這種神學意識對啟示源頭的接納心態,是他們背後共同的觀念,這種觀念也控制著他們。這些研究通常被稱為「解經神學」(Exegetical Theology)。解經神學既非偶然形成,亦非出於神學家明確的協議;而是因為這門學科的內在發展法則(此法則乃是根植於其源頭),所自然形成和發展出來的。
在對這類科學所作的分類中,概括性的名稱很容易獲得一些或多或少不明確的涵義。它們傾向於變成一些制式的說法,用來表明某些研究,從實用的角度或是依照其方法論的原則而言,是屬於同類的。在許多情況下,除了以實用為目的,將某些部門歸類在一起以外,其他的目的,都屬憑空想像。因此,表面看來,雖然許多部門被歸類在「解經神學」系裡面,但與其中心思想,卻僅有遙遠和間接的關係。也有一些從屬和預備性的研究,位於聖經神學的邊緣,鬆散的連於這個有機的中心。然而,如果解經神學要成為不僅僅是一些性質不一的研究的聚合體,只有實用上的合一,我們就必須期待在其發展的最高峰,它必須在表面上體現所有神學主要思想的必要形式的其中一種;並且會在最嚴謹的意義上,自我展現出它是「關於神的知識」。當此事實際上發生時,這個科學就會成為解經神學這個有機組織的中心。
解經神學是在這個觀點之下來和上帝打交道的——上帝是其自身的啟示者和聖經的作者。它自然地被分為兩部分:一部分要處理聖經如何形成的問題;另一部分,則要處理聖經成形的過程中,上帝如何啟示祂自己。我們更進一步的發現,聖經形成的唯一目的,乃是要把上帝自我啟示的紀錄永久傳達給全人類。相較於啟示本身,聖經的形成是達到其目的的方法。因此,聖經學(bibliology)及其附屬的研究,並非解經神學的中心,而是為要處理啟示的本身,在邏輯上,它是從屬於其他部分的。或者,從人的觀點來說,所有關於聖經來源的研究和調查、正典的集成、原始的文本以及釋經上的研究(聖經內容乃是藉此得到歸納性的確認),其最終的目的,乃是要教導我們上帝自我啟示的內容。這些研究都不是以其本身為目的,其價值的定位以及地位的分配,都出自於那個中心性的研究;它們都朝著這個中心性的研究邁進,也在那裡找到其本身的終極目的。這個中心性的研究,對解經神學的觀念提供了一個最適切、最自然的解釋和說明——它就是「聖經神學」。
什麼是聖經神學
如此,總的來說,聖經神學就是解經神學中處理有關上帝啟示的那個部分。它應用了這個部門裡所有先前研究的成果。但我們仍然必須盡力更準確地決定,在什麼意義上來認識此概括的定義。因為這個定義也可以套用在系統神學上,甚至是整個神學,這個定義對它們來說都是真的——它們都是在處理超自然的啟示。聖經神學的特性在於:它是從上帝本身的啟示作為(revealing activity)的角度,來討論啟示的型式和內容。換言之,它是從一個主動的意義上來處理啟示。它把啟示視為上帝的作為,並且試圖(在人能力所及,並且不排除我們有限的觀察的條件下)去理解、追蹤,並描述這個作為。在聖經神學中,啟示的型式和內容被看為是上帝工作的成分和產品。在系統神學中,也有同樣的啟示內容,但不是從上帝工作的許多階段的角度來看這些內容,而是把這些內容視為給人類工作的素材,他們要按照邏輯原則來加以分類和系統化。聖經神學組織和安排這些內容的方法,不外乎上帝在啟示自己的的工作中所賜下的原則。
依循這樣的看法,為了要對聖經神學有一個較確定的觀念,我們必須試著整合上帝啟示作為的一般性特質。此處,如同其他的情況,唯有藉著對結果的期盼,才能思想和描述此科學所具有的有機組織。同樣地,不要根據一個先驗的立場來看待以下的論述。它們只是表明「聖經神學」本身的教導。
上帝超自然啟示的第一個特質:漸進的超自然啟示的第一個特質就是:它是在歷史中漸漸進展的。上帝沒有以祂自己在永恆沉靜中無時間性的視野,來向我們傳達真理的知識。祂也沒有用邏輯系統化的抽象命題,把真理授與我們。系統神學就是以這種形式來重新複製啟示的真理的。這簡單的事實表示,從一開始,啟示就不具備此形式。上帝的自我啟示,是一個跨越不同時代、出現在長遠的時間過程中,以一連串啟示性的作為和話語,所進行的工作。這個真理以不斷成長的形式出現,並非靜止的。無怪乎對此事實的解釋,部分必須藉著人有限的理解力來尋求。即使是上帝向我們啟示出來的那一部分知識,也是如此偉大,遠超乎人的能力;如此洪湧的亮光,並非一次性完全的放射,而是一束接著一束,漸漸地照進我們的心智裡。上帝以祂安排的順序,把關於祂自己的知識內容傳授給我們,藉此向我們指出一條道路,使我們可以漸漸領悟並真實地認識祂。這個啟示是為了所有的世代和國家,以及各種不同的階層和人類光景;因此,其本身必須融合並適應各種不同的特質和個性。我們若認識到這一點,事情就更加明朗了。
然而,我們感到這種解釋,無論本身多麼合理,還是不夠完整,無法使人完全滿意。啟示的歷史特質更深的基礎,不能建立在人類主體的有限性上,而必須從啟示本身的本質探索而得。啟示不是上帝孤立的作為,和祂所有其他的超自然作為沒有關連。啟示是「新創造」(new creation)偉大製作過程的一部分。藉此製作過程,現今的世界(一個有機的組織體)將會從罪的影響下被救贖出來,並且恢復到理想的狀態——就是上帝最初的目的。現在,以客觀、普世性的意義而言,此「新創造」不是藉著單一的作為,一次就完成的事,而是一個本身就具備有機性發展法則的歷史。這樣,在每一點上,「新創造」都與這個世界和人類的自然發展有關,並以其為基礎不斷進行著;因為後者(人類的自然發展)既然是以歷史的模式進行的,所以前者(世界的自然發展)也必須採用同樣的模式。就是因為我們習慣不當地把上帝的啟示,與上帝整個救贖工作全面的背景分開,所以我們才無法認識到啟示之歷史性、漸漸進展的本質。我們把它看作是抽象真理一系列的傳遞,自我形成一體;卻看不出為什麼這個真理應該是一步一步、一點一點地,而不是全部一次傳達給人的。一旦瞭解到啟示在每一點上,都與上帝廣義的救贖行為相互交織並且受其調整,而救贖又與現今世界的自然發展相連,我們就可以完全理解其歷史特性,不再感到驚奇了。
上帝的啟示和救贖的進程
此偉大救贖的過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首先,上帝施行具有普世性和客觀性的救贖作為,其目的是要製作一個有機組織的中心,以建立萬物的新秩序。在此目的達成後,便開始第二階段的救贖作為;在其中,客觀的救贖被主觀地施行在個人身上。兩個階段都具有超自然的元素,雖然因為前者的客觀特質,使得超自然的現象比在後者看起來較為明顯。整個系列的救贖行動——以道成肉身、中保的代贖、以及聖靈的澆灌為高峰——其外表都帶著神蹟的標誌。雖然在客觀上無法被掌控,但超自然的元素卻存在於第二階段的每個案例當中,個別的靈魂得到了重生。不過,啟示嚴格來說,在兩個階段裡,並不是均等散佈在整個過程的。啟示的歷史僅發生於前面的階段,也就是說,它在歷史的進程中是伴隨著漸漸展開的、神中心和客觀的救贖作為,而一旦中心和客觀的救贖作為被完成時,啟示的進程就走到盡頭,啟示之聲也就止息了。其原因是顯而易見的:上帝的啟示在本質上不是主觀和個人的,而是客觀的、要告訴整個人類的;所以,啟示應該被埋藏在偉大客觀的救贖歷史之中,不再繼續發展,就是理所當然的。事實上我們看到,在以色列人中所完成的救贖工作,當其獨特的外在形式被除去,並延伸至萬國之時,上帝就把祂完整的啟示整個地賜給人類;從此開始,人就可以主觀地研究和應用此完全的啟示。期盼在使徒時代結束以後仍然有啟示,是不合理的;正如認為那時期的救贖事實會無限重複和增長一樣,也是不合理的。
然而,即使如此,仍不足以完整地說明啟示的歷史特質。我們目前僅看到總的來講,真理的揭示如何在救贖歷史的進程中展開。我們現在必須看到,在許多的情況下啟示與歷史是相同的。除了使用話語之外,上帝也用作為來啟示真理的偉大原則。這方面,不要以為我們想到的只是狹義的先知異象或神蹟。我們特別是指那些偉大、超自然、締造歷史的作為,例如:聖約的百姓從埃及被救贖出來,或是基督的被釘十字架和復活。在這些情況下,歷史的本身構成了啟示的一部分。這些作為中包含了上帝的自我啟示。即使我們不去管它們,它們也會為自己說話。這些啟示作為既然是歷史的一部分,它們之間必然具有歷史性的關係,並且會按照清楚界定之歷史時序法則,一個接著一個地展開。此外,我們觀察到,這個「啟示-作為」的系統,並非以憑空想像和機械式的方法,間插在聖經歷史的大系統中。這兩種系統之間的關係是動態和有機的。上帝奇蹟式的介入(基於其啟示的特性)成為將整個神聖歷史連接在一起的關節和韌帶。上帝救贖的作為標記出歷史的關鍵時代,如此,在這些事件發生之後,就繼續不斷地塑造歷史之發展方向。
當然,我們絕不能忘記,當啟示與上帝救贖的作為重疊時,後者常具有進一步的目的,會延伸到啟示的範圍之外。基督被釘十字架和復活的作為,並非完全是要向人類啟示某些事情,而是為要達成上帝某種確切的目的——要滿足上帝的公義。若是主要或完全從啟示的角度來看待它們,就不正確了。
然而,就連在這種情況下,啟示的元素還是必要的,因為啟示和滿足上帝公義這兩個目的是合而為一的。其次,我們必須記得,上帝啟示的作為與祂用話語來表達真理是不能分開的。話語和作為是永遠相伴隨的,從前面的論述可以看到二者的相互依賴性,使得啟示與把事物的新秩序帶入罪惡的世界之間,產生有機性的關聯。啟示成為此新世界的光(新世界是藉著上帝的話成形的)。光需要現實的存在(reality),現實也需要靠著光才能看到上帝恩典的美麗創造。把康德的用語應用在更高層次的主題上——沒有上帝的作為,話是空洞的;而沒有上帝的話,就看不見上帝的作為。
上帝超自然啟示的第二個特質:實際的啟示之歷史特質的第二個基礎,在於其明顯的實際(實用)性。啟示所傳達關於上帝的知識,絕非是純理性的。從開始到末了,此等知識就是要進入實際的生活中,使人在所有實際的事物上行出來。閃族,特別是聖經,對知識的觀念與希臘文化是不同的(後者對知識的認識偏向於理性的觀念);其觀念凸顯出這種實際的性質。在閃族文化中,認識(to know)的意思,是指藉著最親密的交流和溝通,而對交織在人生中的某件事的事實(reality)和特質具有一種知覺(consciousness)。這樣,藉著超自然方式的傳達,上帝就把關於祂自己的知識,交織在蒙揀選族類的生命歷史中。因此,從一開始,關於上帝的知識就被這種實際(實用)的形態固守著。啟示始終都與以色列的命運息息相關。啟示是從那個國家民族的需要中產生出來的,並且是因著其能力而調整的。上帝的啟示是活生生的歷史事件,塑造了這個國家中每個人的生命,也進入到他們的生命中。我們可以從以色列的聖約清楚看到啟示在這方面的重要性(聖約是上帝以漸進的方式向以色列人啟示祂自己的形式)。上帝並沒有在課堂上,而是在聖約裡啟示祂自己;而聖約作為生命的交流是全面性的,包括了立約人所有的情況和關心的事物。這裡也包括一種知識和知識的傳達,但不只是靠理論的教導,而是藉著一種最實際的方式。
倘若我們在前面已經正確地描述過啟示的一般特質,現在就可以擴大對聖經神學的定義了:它是解經神學的一部分,是從歷史延續性的角度來處理上帝的啟示。我們現在必須進一步、更具體地探討:上帝選擇在何種特別的歷史中具體展現祂的啟示?歷史發展的觀念無法充分、確定地解釋上帝的真理被漸漸啟示出來的模式,直到把有機的特質加入此啟示的進程,我們才能看到歷史性原則的意義的全貌。
啟示的內在有機特質
若要維持其神聖和絕對的特質,啟示的真理從一開始就必須是完美的。聖經神學把上帝啟示的真理看為是上帝超自然作為的產物,因此是受其自身的原則所約束,在每一個階段中維持啟示的完整性。然而,當聖經神學也是試圖證明真理是如何更完全和清晰地漸漸展開時,上述的兩個事實便必然只能以這種方式得到調和:藉著假設啟示的推展如同有機的過程(organic process),從完美的胚芽漸漸成長為完美的植物,並接著開花結果。
雖然經過許多世代,關於上帝的知識一直在增加,這種增加並沒有顯示出任何外在累積的特質,反而是徹底的內在擴張——一種發自內在的有機性展開(an organic unfolding from within)。真理的元素絕非毫無生命、機械式一個一個地增加的,而是從彼此互相生長出來的;每個更豐富、更完全的關於上帝的知識的啟示,都已經有先前的啟示為之做好預備;而後來的啟示,又為接下來的啟示作準備。事實如此,首次所啟示的真理就具有救贖的目的,接下來的啟示也都以此為目的。歷世歷代,從一開始到最後,啟示的真理都與人類當時的需要和突發事件有密切的關聯。雖然各個時期有不同的外在環境,但這些人類需要基本上都是相同的。因此,人類生存所依賴的真理核心,必然是從一開始就存在的,並且接著的每一次增長,都是在漸漸展開那包含在原始胚芽中的啟示真理。伊甸園中的福音是啟示的胚芽,其中孕育著保羅的福音;而亞伯拉罕、摩西、大衛、以賽亞和耶利米的福音,都屬於那個原始救贖信息的擴展,也都指向下一階段的發展,使福音的觀念更進一步地接近完全實現的地步。雖然聖約正式的概念還沒有表明出來,我們從伊甸園的福音裡,已經察覺到聖約關係的主要特質。並且,這些特質重新出現在上帝賜給亞伯拉罕的聖約應許裡,具有更清楚的特性,並且一起生長、具體化,成為正式的聖約。從這時候開始,聖約的擴張性質就被彰顯出來了。亞伯拉罕之約(the covenant of Abraham)包含著西奈山之約(Sinaitic covenant)的應許;西奈山之約又因本身的特質而引發了先知預言;先知預言守護了西奈山之約,使其免於淪為一種固定、不可更改的形態。先知的預言是一種具創造力的話語,在其感召之下,聖約屬靈的、普世性的胚芽就被激活了,然後,從摩西的神治國度(Mosaic theocracy)中,就有機地發展出一個新的、更高層次的事物秩序——即耶利米所講的,也是我們的救主藉著祂的寶血所表明的「新約」。所以,一個時代是從另一個時代中生長出來的,而最新的時代是從最老的生長出來的、完全展開的花朵。
以基督為中心的新秩序
我們也可以更客觀地建立同樣的原則,但必須考慮到,上帝是如何按照祂起初之目的更新這個罪惡的世界。更新的方法不是機械式地、一部分一部分地改變,而是在現今世界的有機體裡,創造一個救贖世界的中心,然後有機式地圍繞此中心建造事物的新秩序。因此,從一開始,所有的救贖作為的目的,都是為要創造和導入此新的有機原則——基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目的)。舊約中所有的救贖事件,都是上帝為要實現此目的的拯救作為,是基督道成肉身和贖罪的偉大序曲。當基督成為新造人類的元首,並且完成祂的贖罪大工之後,世界進一步的更新,就受到祂的能力有機性擴張之影響,前所未有地圍繞此中心不斷地擴展其範圍。在這個意義上,使徒保羅講到基督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是「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腓三21)。那麼,這種超自然的轉變若是以有機的原則進行,並且,啟示的本身不過是伴隨著此過程的亮光(如前所述),是把上帝的事實(divine reality)反射到知識的範圍裡,我們就無法避免得到一個結論:啟示的本身必須表現出一種相似的有機進展過程。事實上,我們發現舊約中朝向基督道成肉身的工作,其實際的施作,以及有關基督的啟示知識的推進,在所有地方都維持著相同的步伐。在以彌賽亞為中心,漸漸展開之預言的各個階段,我們救主的人性被描述為:女人的後裔(seed)、亞伯拉罕的後裔、猶大的後裔和大衛的後裔;於每一個漸漸縮小的範圍內,都更清楚地描繪出祂的輪廓。這些除了是上帝在每個情況下藉著祂救贖的大能,針對所創造之新事實(new realities)和新情況來啟示祂的籌算之外,還能是什麼呢?還有,正如在救贖歷史上,有許多關鍵性的階段,上帝偉大的作為密集地發生,同樣,在這些節點上,啟示也相應地加速進行著。啟示在短短數年間的快速成長,也許會超過介於其中的幾個世紀的發展。雖然,根部的發展是緩慢的,並且枝幹和葉子的成長幾乎是不可察覺的,但是,當時候到了,花苞就在某一天中突然浮現出來,而且在我們驚奇地注視下,花朵就在一時之內成形、大放異彩。這些加速進展的啟示時期,發生在亞伯拉罕、摩西、大衛的時代,尤其是在人子的日子裡(the days of the Son of Man)。
上帝超自然啟示之最終發展
此外,這個發展過程越接近其最終的目標,越會加速地發展。啟示最豐富的發展、最豐盛的開花結果,就被壓縮在那個時期——不超過人的一生——也就是新約所涵蓋的!的確,在這點上,我們有啟示過程的有機特質最令人驚訝的證明。每一個有機的發展都是為了體現一個觀念而預備的;而一旦此觀念被完全地和充足地展現出來,這個有機體就得到完美的印記,不再發展下去了。由於新約時期已經把上帝救贖籌算的客觀和中心性事實,帶來最終的實現,因此新約的啟示帶來完全成熟的上帝的道(the full-grown Word of God),而在這道當中,這個新生的世界(在基督裡完成的世界)將自己映照出來。在這啟示的最後階段中,使徒和先知親眼看到了永恆最深奧的真理。
因此,「在創世以前」這樣的話就經常出現在經文中。在每一個歷史時點上,我們都感覺到最後的幔子被揭開,好像面對著上帝旨意的大奧秘,是許多世代以來都隱藏在上帝的目的之中的。所有的救恩,所有與人類有關的真理,都永恆地奠基於三一神本身。就是這位三一上帝在此啟示自己,祂就是那永恆的事實;無論是伊甸園裡的纖細水流,還是與浩瀚永恆海洋相匯合之新約啟示之寬闊河流,一切的真理都是從上帝發出的。在這事完成之後,不會再有任何更高的啟示了。歷世歷代以來各個啟示的發展脈絡都交集在同一點上。女人的後裔和耶和華的使者,在成了肉身的道中合而為一了。正如基督一次完全地進入榮耀裡,同樣,我們在祂新約啟示裡的加冕榮耀和完全,也不能刪去什麼,或在上面添加什麼。
啟示的多元多樣性
我必須再簡單地說明啟示有機性質的另外一個特點。歷史性的進展,並非是上帝用來揭示其永恆話語全部內容的唯一方法。伴隨著歷史進展,我們親眼見到為著同一目的也有各式各樣的教導。沿著啟示的歷史主幹,我們也看到許多枝幹會冒出來,一次經常出現好幾枝,而每一條枝幹都為了它自己那一部分、以其自己特殊的方法,幫助體現真理完整的觀念。舊約中律法、先知和詩歌的元素,很清楚是不同形式的啟示,而在新約中,我們有相對應的福音書、書信和啟示文學。此外,在這些大分類的範圍內有各種不同的小變化,與其各自獨特的性質有著密切的關聯。以賽亞書與耶利米書不相同,約翰福音和保羅書信也一樣。而隨著神聖歷史的進展,這些變異並沒有減緩,反而增加了。這種現象在新約時期勝過舊約。為以色列人聖約生活的歷史打下根基的,是由一位作者——摩西所記錄下來的;新約時代的歷史根據,則被記錄在四卷福音書中。新約其餘的部分,是以書信的形式寫的,自然充滿著個人的元素。當越完全的光照在上帝的計劃的實現,並且揭示其廣闊的範圍時,也就更有必要從各方面來闡述它,從各角度來觀看它。如此就闡明了保羅所謂的上帝豐富、多樣的智慧。因為上帝選擇以人類作為其啟示的媒介,所以這些媒介也必須是多數的,而且為了共同的目的有不同的調整。因此,個人的色彩和特別形式的表達,不但沒有傷害到真理的完整陳述,反而臣服於其下。上帝啟示的方式,也包括祂按照自己客觀的目的,塑造、雕琢一些個體。更具體來說,我們不要認為好像上帝以為保羅已經是一個「成品」(readymade)。並且,認為使用保羅作為啟示的器皿,必須遷就一個事實——就是保羅辯證和教義的思維,會以辯證和教義的方式把真理反映出來,而損傷了真理。事實是這樣的:真理的內在(除其他方面之外)就具有辯證和教義的一方面。上帝定意要把這一方面的真理完全啟示出來,所以從母腹裡就揀選了保羅,塑造他的個性,使他接受這樣的訓練。這樣,上帝藉著他啟示出來的真理,必然就具有他思維中辯證和教義的模式。上帝的目的和人的個人特質,在此並沒有衝突,也沒有互相抵消;因為,保羅身為人,其全部的性格、才華和訓練都是上帝計劃的一部分。人僅像玻璃一樣反映上帝的光,玻璃被切割的各個層面,都是為了要向我們傳遞上帝豐富多樣色彩的啟示。
在某些情形中,啟示這個有機體的生長會密切地依賴這種多樣化的教導。有的時候,同一個真理會以兩種或多種形式同時表現出來,每一種形式都會影響其他的形式,使它們加深並擴大。約翰福音所包含的是與對觀福音同時期的啟示,所以,按照時序,我們可以將其資料分配到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裡。然而,從整體並就其統一性來看,約翰福音對基督的自我啟示,代表一種比其他福音書更豐富、更擴大的教導。不但如此,它也代表一種啟示形態,是把其他福音書的事實和教導作為其預設的立場;並且,從次序的角度而言,它接續在其他的福音之後。以賽亞書和彌迦書也有同樣的關係。這樣,啟示多樣性的本身有助於啟示的進展。甚至在這些沿著特定的脈絡,並且以獨立的方向同時發展的案例中,也有一種奧秘的力量在運作,使得「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
'Modern Reformation > G.J.Vos,1862' 카테고리의 다른 글
삼위일체론(The Trinity) 1 - 게할더스 보스(Geerhardus Vos) (0) | 2018.09.18 |
---|---|
The Doctrine of the Covenant in Reformed Theology, by Geerhardus Vos (0) | 2018.03.27 |
Geerhardus Vos: Changes at Princeton, the Reconstruction Movement, Departed Friends, and Family Life (0) | 2018.01.03 |
Geerhardus Vos: Presbyterian Unrest (0) | 2018.01.03 |
Geerhardus Vos: Grace and Glory (0) | 2018.01.03 |
Geerhardus Vos: Pauline Eschatology (0) | 2018.01.03 |
The Ordo Salutis, by Geerhardus Vos (0) | 2017.04.20 |
Regeneration and Calling, by Geerhardus Vos (0) | 2017.04.20 |